2012的文章

「內容行銷」取代「廣告」

April 23rd, 2012

老查 (@bestguy) 上禮拜在 Inside 寫了一篇「社群時代,運用內容行銷才給力」,大家都該去讀讀。讀完之後,我還有幾點要補充:

消費行為的改變

行銷的重點從「廣告」轉變到「內容」,並不是網路的問題,而是消費者行為的改變。很久以前,電視只有三台,很多人家裡甚至沒有遙控器,所以這群消費者被訓練成每看 15 分鐘節目,就要搭配 5 分鐘廣告的收視習慣。但現代的年輕人,他們從小活在的是 YouTube、PPStream、土豆、風行網的「隨選」世界,想看什麼就看什麼,並沒有人想注意廣告,就算你強迫把閃爍的霓虹燈放在他們面前,其實也只要一個滑鼠點擊就可以閃避。

Paid Media → Owned Media

既然「隨選時代」的消費者在找的是內容不是廣告,那身為「廣告主」,與其付費買內容「旁邊」的版位,你還不如自己成為內容本身。所以你必須要經營「部落格」、「粉絲團」、「YouTube 頻道」,還要開發自己「Mobile Apps」,所謂的「Owned Media」(自有媒體)。另外,以前要經營一個媒體,非常貴也非常難,所以除非你是像旺旺這樣大賺錢的企業,否則只能靠「Paid Media」(付費媒體) 來買別人的媒體。但現在在網路世界,經營自家媒體非常便宜也非常容易,所以你當然必須要這麼做。

Owned Media → Earned Media

有了自有媒體之後,你必須要宣傳它 (們)。以往,你靠著在 Yahoo/Google 上買廣告,或是「搜尋引擎最佳化 (SEO)」來讓人們知道你。而在 2008 年之後的「社群時代」,更好的方式是靠著 Social 的病毒擴散效應,讓粉絲們幫你影響他們的朋友,所謂「Earned Media」(贏來的媒體)。而這就是為什麼 Google 這麼怕 Facebook 的原因,因為當朋友可以影響朋友,那品牌主對於 SEO 與關鍵字廣告 (SEM) 的需求就會大幅降低。

所以,「內容行銷」已經不是做與不做的選擇,而是在這個時代每個企業都必須精通的策略。而當你產業的 Incumbents (衛冕者) 還活在過去時,這就是 New Entrants (新進者) 可以 Disrupt (突擊/破壞) 他們最好的時機。每當世界劇烈變化,就是創業的最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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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thomasleuthard, CC License)

《慧眼挑金》推薦序 — 創業的偉大航道沒有航海圖,但你可以帶著指北針

April 21st, 2012

難想像,iPhone 第一次出現在世人的面前,僅僅是 5 年前的事情。然而在短短的 60 個月內,智慧手機卻橫掃了這整個世界 — 在 2011 年,地球上每 38 個人,就有一個人買了一支。不,這一點都不尋常。事實上,它打破了所有先前的紀錄。從來沒有一個新科技,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為人們所大量採用。而 iPhone 也並不孤單,從 Facebook、Twitter 到 Kinect,在這個時代,新的平台、新的市場,似乎每天都在崛起。

換句話說,我們身處的,是一個海象、地殼天天變化的市場,而且這個變化的速度還在持續加快當中。於是今天前人成功的模式,到了明天往往就已經失效 — Facebook 幾年前靠著從哈佛校園出發,一步步經歷長春藤、全美大學、優良企業、平台化,最後征服了這個世界。但我幾乎可以跟你保證你今天複製這個策略,明天還是卡在哈佛校園中。

既然這個世界變化如此之快,那有心出海冒險的創業者,就不能再執著於過去的藏寶圖,而必須要帶些更耐久的工具,也就是《慧眼挑金》中的 11 + 2 個守則。不,這些守則不能保證你找到金銀島,但相信我,它們可以幫你躲過一些巨浪,也會在你迷失的時候給你一些方向。

其中守則 6「順應人性的科技」,正是初創業者最常忽略的一件事。不知道是看 Steve Jobs 的傳記抓錯重點,還是天生的藝術家浪漫性格,第一次出來創業的人,總夢想著他們可以「教育」市場,說服消費者去學習、接受他們創造出來的最新科技。這件事情不是不可能,只是市場往往沒有你想的那麼聰明。消費者要的,是他們可以輕易理解、最好是不用大腦就可以幫他們解決惱人問題的神奇機器。因此就向該章說的一樣,你要學會做出像 Wii、iPod、iPhone、Pandora 等這類符合人性的產品,而不是相反。

最後,很高興這本好創業書能夠在台灣上市,也很高興能在這裡推薦它,希望你會喜歡,也希望你不只喜歡,而是真的能把書中的精髓,應用在自己的工作、創業上。

Enjoy!

《慧眼挑金》已經上市,各大書局、博客來都可以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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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份是什麼,能吃嗎?

April 20th, 2012

昨天我去世新大學傳播管理系演講,講到「Apps」在未來的媒體產業將扮演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年輕人們應該要用力的玩它,甚至要學著開發消費者喜歡的 Apps。演講結束馬上就有同學來問我:

開發 Apps,那不是要很有天份嗎?

這個問題實在讓我哭笑不得。因為這個世界,根本是一個「努力」的世界,但我們的年輕學子們,卻還在被灌輸「天份」的重要。

我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當年大學聯考,總分 20 分的作文我只拿了 10 分。無論是高中還是在台大,我的國文成績也從來都是「名列後盾」。但十多年後,現在這個國文「沒天份」的小子卻出了。當然出書不代表「國文」或是「作文」就很好,但你至少要達到一個水準。而這中間的轉變,說穿了,也就只是我每天 5 點起床,一天寫一篇網誌,三年累積下來的結果。

或者拿 NBA 球員當例子好了,你大概以為 Michael Jordan、Kobe Bryant、LeBron James 都是「天份型」球員,但是你沒注意到的是,他們比誰都還要「努力」。Jordan 是第一個把重量訓練帶進 NBA 的球員,每場比賽結束之後,他還要跟訓練員在練習室做完一整套的重訓,才會回家休息。Bryant 進 NBA 以前根本沒有外線的能力,但是他靠著每天練習幾百球,最後變成了大家口中的神射手。James 更是誇張,他高中就知道自己很快會進 NBA,因此提早開始訓練自己的體格,所以雖然他沒有經歷大學籃球,但 NBA 的籃下沒有一個人撞得贏他。更別提 Jeremy Lin 了,NBA 天份比他好的球員更是多如牛毛。

有一次 GoodLife 的創辦人 Ryan Wu 分享了一個投影片,在講「Ideas vs. Execution」,其實我覺得同樣的邏輯也可以被用在「天份」與「努力」的關係。

你的天份可能是 1 分到 10 分,所以一開始的時候,天份高的人看起來比天份低的人厲害很多。但是那還不夠,要讓天份產生價值,你必須要加上努力。而努力可能從 0 分到 90 分。也就是說,天份超好的人如果不努力,那他永遠都是 10 分。但天份不好卻很努力的人,最後卻有機會創造出 91 分的價值。所以在這個世界上,努力永遠比天份來得重要。

這就是 Malcolm Gladwell (Blink/Tipping Point 作者) 的 10,000 小時定律 — 無論是這世界上的什麼事情,如果你願意花 1 萬個小時在上面,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專家。所以別再想什麼天份不天份了,如果你想要達到某個地方,那就從現在開始,比別人努力 10,000 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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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keithallison,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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