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013的文章

PC 時代進入尾聲,台灣的下一個加速曲線在哪裡?

April 11th, 2013

IDC YoY pc shipments growth

今天早上 5 點照慣例起床讀新聞,映入眼簾的是這張驚人的圖表。根據市調機構 IDC 的統計,與去年同期相較,今年第一季 PC 的全球出貨量大幅衰退 13.9%,不僅衰退幅度連續四季增加,更重要的是 -13.9% 這數字是 IDC 自 1994 年開始追蹤全球 PC 產業以來,史上最大的跌幅。

PC 產業從 1980 年代開始發展,在 1990 年代逐漸蓬勃,我想可以合理的推論,1994 年以前 PC 也不曾如此衰退過。而過去這一年來的衰退情況,我想幾乎可以被解讀為 PC 產業經歷了成長期、高峰期,現在正式要邁入夕陽期的徵兆。

當然消費者對 Windows 8 的冷感是 PC 加速衰退的主因之一,但事實是 Apple 的 Mac 系列並沒有被排除在 IDC 的統計裡面,這次的報告中也指出 Mac 雖然沒有像 Windows 那樣重跌,但在過去一季仍是衰退。

而 PC 真正的殺手其實是「後 PC 裝置」,也就是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當這些裝置越來越能滿足消費者上網的需求,則他們對 PC 的依賴也就越來越低。在 2012 年的第四季,全球消費者分別購買了 5,250 萬台平板電腦與 2.2 億支智慧手機,較前年同期成長了 75.3% 與 36.4%。相較之下,在 2012 年的第四季,PC 的出貨量是 8,979 萬台,衰退 6.4%。

也就是說,不僅智慧手機的出貨量已大幅超越 PC,就連平板電腦的出貨量也有機會在今年內與 PC 出現死亡交叉。當然智慧手機與平板電腦內,還是使用了很多 PC 產業發展出來的元件,但重點是這些裝置的代工價格與毛利常常遠低過 PC,更糟的是台灣在後 PC 供應鏈的競爭優勢目前仍非常薄弱。所以當 PC 越衰退,後 PC 越蓬勃,台灣的未來也就越危險。

因此當務之急,我們不僅要趕快打入後 PC 供應鏈,還需要發展新產業來迎向未來。當然我們已經在布局生技、文創等新興產業,但除此之外,我認同詹宏志先生所說的,我們應該要把「網路產業」標示成台灣未來 30 年發展的重點產業。網路產業是「知識密集」的服務性產業,有「以小博大」的可能性。無論是大國、小國,都有網路公司從自己的本土市場出發,然後逐漸發展成全球的企業的例子 — Google、Facebook、Amazon 或是 Rovio (Angry Birds 母公司)、Line 以及日本的 DeNA,GREE、GungHo 都是很好的例子。

當然台灣發展網路產業不是沒有挑戰,我們的創投產業對網路的 Know-How 普遍不熟悉,需要訓練、引進更多更國際化的人才,也需要請政府鬆綁諸多在「沒有考慮到網路產業發展」前提下所制定的法規與政策。但我們也有一些優勢,我們的電子商務在全球相當領先,我們有很好的工程師素質與數量,也有機會結合有全球華人影響力的娛樂產業。

過去 30 年,台灣搭著 PC 的全球普及化,成長至今天蓬勃的景象。但未來 5 年,將會是台灣歷史上的關鍵轉折,我們需要進行非常艱難的產業替代,讓經濟搭上下一個火車頭持續發展下去。

我和 TIEA 台灣網路暨電商發展協會的同仁們認為網路產業必須是台灣的下一個火車頭,如果你能認同我們的想法,我邀請你一起來加入這個協會,和我們一起推動網路產業在台灣的發展。

(Graph via IDC)

Google Play 的大航海時代

April 10th, 2013

Google Play Revenue 2012

回顧剛剛過去的 2012 年,蘋果 App Store 上的 Apps 數量從年初的約 46 萬個成長至年底的 75 萬個,增加了約 64%。相對的,該市集的整體營業額也在一年內成長了 62%,與 Apps 的成長速度相當一致,換句話說,每個 App 能產生的平均營業額是不變的。

同樣在 2012 年,App Store 的主要競爭對手 Google Play Market 卻經歷了非常不一樣的成長狀況。Play 的 Apps 數量從年初的不到 40 萬,增加至年底的 70 萬以上,也就是 75% 的成長幅度。但在整體營收方面,從年初到年底之間,Play 帶進的付費量居然大大成長了 6.5 倍,也就是說,平均每個 App 能夠產生的收入在 12 個月內成長了 3.7 倍。

分析這個成長背後的原因,是 2012 整年下來 Android 陣營在眾手機廠聯手之下百花齊放,全年共賣出了驚人的 4.79 億台手機,較 2011 年的 2.39 億台足足翻漲了一倍。同時間,Apple 雖然賣出了 1.36 億隻 iPhone,但僅較 2011 年的 9,300 萬支成長 46% 而已。

在 Android 陣營裡面,三星高階手機 (Galaxy、Note) 的熱銷尤其對 Play 的營業額提昇有很大助益 — 光是 2012 第四季,三星就賣出了 6,370 萬台智慧手機,較 2011 同期的 3,620 萬台大幅成長了 76%。

當然累積至目前為止,Play 的總體營業額仍大幅落後 App Store 近 70% 之多。但以 Play 如此瘋狂的成長動能,以及 Android 手機持續熱賣的情況,這個營收差距很有可能在 2013 年內就會被弭平,到了 2014 將會是 Android 持續拉開領先的狀況。

iOS vs Google Play Revenue

當營收一旦反轉,那將會吸引更多優質開發商投入 Android 陣營,消漲之下,iOS 將會更難扳回態勢。

換句話說,如果你是中、小型 App 開發商,現在很有可能是投入 Android 戰場的最後機會。在 12 個月後大廠重兵開來之前,你還有一些時間熟悉地形,搶建碉堡。

這是消費市場百年難得一見的超級機會,當我們看到用戶搶購 Android 手機的速度遠遠大過 App 開發商能夠產製、供給內容的速度。在這個時候當創業者是幸福的,因為只要你能夠做出好 Apps,就有機會抓住 One Piece,成為後 PC 時代的王者。

噹噹噹,Google Play 的大航海時代已經展開了,各位海賊們請趕快啟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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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後刊登於《APP 情報誌》; Graphs via App Annie)

流言終結者 #24 –「付錢買媒體、上架到通路…」

April 9th, 2013

Bookstore

自從工業革命以降,商業世界的運作模式,百多年來沒有多大改變。

廠商先研究、預測消費者的需求,接著設計、研發出商品,然後想辦法生產製造出來,之後他們去電視、報章、廣播、戶外等各大媒體上採買廣告,接著把商品鋪貨到各大批發零售超商通路,最後就等著看到廣告的消費者上門購買。

經過幾十年的調校、適應,這個生產、銷售、媒體三者專業分工的運作模式原本進行得非常順利 — 成功賣出商品、賺到利潤的廠商們會在下一個循環投資更多預算在研發上,生產更多更吸引人的商品,接著他們會花更多錢在有效的媒體上購買更多廣告,並且把商品放到更多強勢的通路裡面。

廠商越來越專精在商品,媒體則負責號召大量的閱聽者,而通路就不斷的增加網點。這樣產銷媒的分工讓大家都更有效率,三者中的成功企業規模都越來越大,所以分工也就越來越深。

然而近 20 年來,這樣的平衡開始出現一些有趣的變化。

網路首先改變了媒體的生態。網路上的內容不但龐大,多為免費,而且更加即時,搭配上頻寬與智慧手機的普及,吸引了消費者越來越多的關注與時間分配 — 根據研究機構創市際的統計,光在 2012 年裡面,台灣人花在網路上的時間就成長了 32%

既然消費者都在網路上,則通路也得跟著上來,也就是所謂的「電子商務」。電子商務從 1995 年左右開始發展,時至今日已是全球年成交值上兆美元的新興通路,即使在電商已相當普及的台灣,每年也仍有近 15-20% 的成長。

一開始,這聽起來沒什麼大不了,廠商還是繼續買媒體,繼續鋪貨到通路,只是對象改成了網路上的媒體與通路。但後來大家漸漸發現,與實體世界裡的媒體與通路相比,網路上的媒體與通路其實有些根本的不同。

實體媒體有不少的法規管制,還有極高的成本門檻。廣播電視開台要向政府申請執照,每三年還得重審一次,而實際經營一個廣播電視頻道的種種費用則更是非常高昂。報章的管制較少,但印刷與派送的費用也讓人望之卻步。相對的,網路媒體雖然也有製作成本,但內容的複製與傳遞成本相較之下幾乎等於零 — 以我的網誌為例,每年服務六百萬讀者的伺服器主機費用僅僅是新台幣 6,000 元而已。

實體通路的營運費用則更是可觀,從裝潢到店租、水電、保險,通通必須按月支出攤提。以統一超商為例,即使已經成長到 5,000 家店的經濟規模,每家店每年下來的平均費用也還要超過 500 萬台幣。相較之下,在網路上開設店面,人員薪資除外,每年的營運成本往往只有幾萬到幾十萬元不等,除非營業規模達到億元以上,也鮮少有需要支出百萬的營運費用。

由於這樣大幅下降的進入門檻,在網路的世界,大家開始發現品牌、媒體與通路,事實上不需要被分開。台灣兩個最大的網路百貨公司 — Yahoo 與 PCHome,事實上就是同時跨足媒體與通路的最好代表。Lativ、東京著衣等知名網路原生服飾品牌,也都擁有非常受歡迎的自家零售網站。

而自從 2000 年代中社群媒體興起之後,經營自有網路媒體又變得更加容易,只要你願意,每個人都可以透過自家的網誌、Facebook 粉絲團、YouTube 頻道,時時刻刻與消費者溝通。

這帶來非常根本的改變,那就是傳統專業分工的鴻溝突然間不見了,生產產品的廠商不再被通路、媒體擋在背後,第一次可以出來,站到前線去面對消費者,了解並且影響他們的購買行為。當然這是品牌們以往不習慣做的事情,但能夠擁抱並且善加利用這些改變的人,將因此建立起強大的新勢力 — 上述的 Lativ 就是最好的例子。

更重要的,品牌再也不需要等到產品量產之後,再拿著預算、上架費去與媒體和通路談合作。相反的,他們可以在產品還在設計時,就透過類似 Kickstarter 的網站進行預購,提早確認市場的喜好,同時募集生產所需的資金。此外,他們還可以建設自己的粉絲社群,自己的電子商務網站,自己的會員資料庫,因此一旦產品生產出來,馬上就有既有的媒體可以宣傳,既有的銷售通路可以擺放。

這就是網路帶來的改變,一個媒體與通路下放,產銷不必再分離的商業環境。在這裡,做好產品只是基本,能夠擁有自家通路,並且整合自有媒體的人,才會是這個新世界裡,長期成功的真正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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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後刊登在 2013 年 4 月號《30 雜誌》; Photo via bcnbits,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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