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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多芬與比爾蓋茲

May 14th, 2012

我想大多數人都感覺得到,「音樂產業」正在經歷一場緩慢卻巨大的革命。人們從買唱盤、買卡帶、買 CD,到最後隨著網路的普及,開始不買音樂了。很多音樂圈的人覺得消費者背叛了他們,侵犯了他們與生俱來的權力。但事實上,大家沒有注意到的是,這個所謂的「權力」,也只不過是過去這幾十年來的一種「主流商業模式」,並且註定有一天會被淘汰

一直不知道怎麼有效的解釋這件事情,畢竟大多數人從小被「版權」的觀念洗腦太深,早已把它與「陽光、空氣」放在同一個資料夾裡面,似乎如果有人膽敢挑戰版權,就是在要剝奪我的生存權力一樣。倒是昨天晚上 EZTABLE 的創辦人 Alex Chen 傳給了我一支 TEDx 的影片,給了我很大的啟發。

演講者 Jose Bowen 是德州達拉斯 SMU 大學藝術學院的院長,平常主要的教學領域是音樂。他這次的 TEDx 題目是「Beethoven as Bill Gates」,現在請大家欣賞:

從 Bowen 分享的這段故事裡面,我們可以學到什麼呢?其實音樂產業最早的「出版品」,並不是預錄好的曲目,而是「樂譜」這個東西。而販售樂譜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個產業,那是因為從 19 世紀初期開始,「鋼琴」被發明而後量產,逐漸變成家家戶戶都買得起的產品。沒錯,就像個人電腦一樣,鋼琴是硬體,樂譜是軟體,而貝多芬就是當年乘著這股巨浪成為業界巨擘的那位仁兄,因此,音樂產業的 Bill Gates。

而在這一場大革命之前,音樂產業最重要的商業模式?答案是「表演活動」。那時連作曲與樂手分工的制度都還沒有,如果你要聽莫札特,那就得要等他本人來到你的城市訪問時,否則你就要跑一趟維也納。除此之外,你就只有鎮上的樂手可以選擇。不,你家裡面並沒有任何音樂設備,要享受音樂,就是要付錢買門票看表演。

很難想像,這樣的生活也只不過是 200 年前的事情,但到了兩個世紀後的現代,卻有多少人誤以為賣版權、賣 CD,才是上天賦予他們的權力。其實消費者要的很簡單,就是享受音樂、享受表演,如此而已。在沒有這一切設備之前,演奏會本就是音樂的主流商業模式。而在網路讓一切歸零之後,演唱會又成了音樂的主流商業模式。我們只是回到原點,把省下來買「版權」的預算,又用了另一個方式花在「音樂」上,但大家對音樂的喜愛,其實從來沒有變過。

最終,大概沒有人能阻止這個世界改變,但只要你願意,任何人都有機會像貝多芬、比爾蓋茲一樣,在這個過程中成為最後的贏家,就看你用哪個態度去看這個世界,如此而已。

(Photo via ps_ico, CC License)

換顆腦袋

May 10th, 2012

最近出門去開會時,發現會議桌上人手一台 iPad,常常除了簡報的那位仁兄之外,幾乎很少人在用「筆記電腦」寫筆記。或許你會覺得這是天龍國或是科技圈特有的現象,但是事實上它並沒有這麼簡單。

翻開最近開始跑出來的 2012Q1 北美電腦銷售數字,在慘淡的 2011Q4 後,PC 產業在過去的這一季,總算開始稍稍回春,整體較一年前上升 1.0%。但接下來你再看清楚這個成長從哪裡來,你就會發現事情有點不妙。總共 16 萬台多賣的電腦中,有 8.1 萬台是來自 Apple,也就是 Mac 的成長。而更慘的是,扣掉 Mac,另外前四名的 PC 製造商,整體居然是下滑 2.0%。而且,你看到了嗎?就當 PC 市場停滯的同時,這些年的蠶食鯨吞下來,Mac 的市佔率終於第一次來到 2 位數了,可怕吧。

當然全球的情況沒有那麼悲觀,PC 全體上升了 2.3%,而且在聯想與華碩的帶頭之下,前五強也是上升的局面。不過我想北美市場應該是世界的領先指標,所以上面的戰況蔓延到下面,很有可能只是時間的問題,而這裡的時間,很有可能也只是 2-3 年。另外,從蘋果自己公布的數據來看,2012Q1 他們賣了 4 百萬台 Macs,較去年同期上升了 6.4%,也比整體 PC 市場來的好很多。

光從「電腦」的市場去看,雖然 Mac 在緩緩成長,PC 則是小小掙扎,不過情況好像也沒那麼糟。但其實那只是事實的一半,因為同樣在 2012Q1,Apple 除了賣出 400 萬台 Macs,他們還賣出了 1,180 萬台 iPads。沒錯,兩者加起來,足以讓 Apple 超越 HP,成為全球第一名的電腦製造商。這是有史以來的第一次,而且應該是一個死亡交叉。

所以,大家都在用 iPads,那不是只在科技圈才有的現象。平板電腦快速取代人們對 PC 的需求,那是在全世界都正在發生的事情,也就是所謂「後 PC 時代」的來臨。

「這干我什麼事?」你問。

干你很多事。以往,製造一台 PC,台灣的供應鏈可以賺到美金 30-50 元。現在,製造一台 iPad,台灣的供應鏈只能賺到美金 2 元。沒錯,我們 PC 製造業,我們整個社會賴以生存的經濟火車頭,已經開到了懸崖旁邊。當蘋果 2012Q1 獲利較去年成長兩倍的同時,Acer 卻要靠著變賣祖產才能轉虧為盈。這就是真實世界的情況。

歡迎來到後 PC 時代,親愛的台灣同胞,現在,請你開始換顆腦袋。

(Photo via wafer, CC License)

後「股東權益最大化」時代

May 9th, 2012

我永遠記得我在 Stern 上的第一堂企業財務課,有多麼的震驚。我當時選的是 Ashworth Damodaran 教授的課,Damodaran 是北美非常知名的財管權威,他寫的財務課本更是被 CFA (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 考試列為指定參考書。

開宗明義第一堂課,他站上台就說:

企業存在的目的,在於最大化「股東得到的價值」。

因為股東才是企業的真正擁有者,所以企業存在的目的,必須最大化它的持有者能夠獲得的利益。另外,Damodaran 也堅持企業不應該分心於環保、公益、社會責任,應該把利益分配給股東後,讓股東自己決定要捐獻到哪裡。

我當時其實是被他說服的,因為他說的話邏輯上非常合理。事實上,大多數 MBA (企管碩士) 學生都被灌輸這樣的觀念,當然畢業後到了職場,不一定每個人都會真的去實行 (他們可能忙於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但如果你問他們企業存在的目的,90% 都會回答你「Maximize Shareholder Value」。

但是這些年來,我開始有了不同的領悟。你看,所謂的股東才是企業的真正擁有者,那是非常「資本密集」的概念。在製造業的時代,蓋一條生產線要 10 億、100 億,整個公司的價值幾乎都是由「資本」去形成的,所以要說股東是企業的擁有者,那是正確的論述。

但我們已經要從「資本」密集的社會,漸漸走向「知識」密集的社會。在一個網路公司,當每天晚上下班,同仁通通回家的時候,公司的價值也等於都跑光了。因為「人」才是知識的載體,而他們只需要非常小的資本,就可以維持運作 (你知道 LCD 產業一年賠掉的錢,夠養多少網路公司嗎?)。在這樣的世界,我認為出「資本」的「股東」才是公司至高擁有者這樣的概念,應該要被推翻。

事實上,在一個知識密集的公司裡面,每個員工的貢獻可能都比當初出資的股東還高。在 LCD 產業,每個 100 億買到的生產線都差不了多少 (否則大家也不會這麼賠錢),但是在網路的世界,Google 花幾十億「買」來的 Google+ 和 Facebook 股東也花幾十億「買」來的 Facebook.com,那可是有天壤之別。而這中間的差距,就是員工的貢獻。

所以員工是知識密集企業更重要的價值產生者,因此現代化的公司應該要彰顯他們的權益。最簡單的方式當然就是讓每個人都成為股東,透過技術股、選擇權,讓他們用產生的「價值」去換取公司的「擁有權」。這件事情很多公司本來就有在做,但在普及度與比例上我認為還要更反映現實 — 也就是每個人都應該要擁有股票,不是只有管理階層。而團隊合起來持有的比率,應該也要遠遠高過「出資」股東的比率,就像 Google、Facebook 這些成功的網路公司一樣。

過去 200 年的工業革命過程,我們累積了很多在「資本密集」世界非常合理、非常有用的觀念。但在進到「知識密集」時代的今日,這些觀念裡面有很多都必須被推翻。尤其身為創業者,我們更不能因循常規,我們應該要去思考,每個方法背後的邏輯,和在新的時空背景下是否有別的可能。

以企業存在的目的來說,我認為我們已經走入「Post Maximize-Stockholder-Value」時代,必須更重視員工、客戶等所有「Stakeholders」得到的價值。

*篇幅的關係我們先不聊企業責任的那個部分

(Photo via bikoy,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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