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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是文字工作者

March 27th, 2012

身為創業者,你會發現你花在「寫字」的時間,常常甚至比在「寫程式」上的還多。除了程式本身就要有好的 Comments 與 Documentation 之外,每天從早到晚,你還需要產出很多很多的「字」 — 從網誌、粉絲頁、留言、簡報、合約、DM、新聞稿,一路到永遠回不完的 Emails,在這個時代,似乎我們每個人都是「文字工作者」。

我在過年期間,花了整整 9 天的時間,一口氣把 7 萬字的《流行銷》寫完。本來覺得就只是利用假期時間,完成了一件我一直很想做的事情,但後來跟一些其他作者聊天,才發現其實那樣的速度還蠻快的。幸好書上市之後,大家的評語也還不錯,並沒有因為速度而犧牲掉了品質。

我本來在想,或許是我每天日起有功,讀文章、寫網誌累積下來的一些底子。但事情也好像沒有這麼簡單,畢竟有時在寫邀稿、專欄時,我卻是花了三、四個小時的時間,也擠不出 1,500 字來。直到今天早上,我讀到 Rachel Aaron 的這篇「How I Went From Writing 2,000 Words a Day to 10,000 Words a Day」,才恍然把這整件事情連結起來。

Rachel 說,根據她自己的經驗,要能夠寫得快 (又好),最重要的有三個關鍵:Knowledge, Time & Enthusiasm。

Knowledge (Know what you’re writing before you write it.) — 你必須事先就想好、想通、想透你要寫的東西,很多時候,你需要把「要點」、「順序」和「邏輯」先寫下來,然後再從那邊放大出整個內容。我自己的經驗是「想透」這件事往往是需要時間的,很多時候我會在前一晚睡前,就決定第二天要寫的題目,好讓我的潛意識有機會工作,這樣寫出的文章,常常會是我自己比較滿意的。

Time — 寫作的時間當然很重要,尤其要在沒有人會打擾的小時和環境。對我來說,每天早上 5-8 點,就是我的網誌時間,家人都還在睡覺,我可以專心的發揮我的想像力。而每天 6-8pm,則是我的分享、Email 時間,當所有的會議都開完了,剩我自己一個人在辦公室,最適合好好的處理溝通相關的文字。

Enthusiasm — 最後,你不能把這些文字工作當作惱人的業務,而必須學會用熱情去擁抱它們。當我被 Emails 壓到喘不過氣,我會去想這些溝通、這些遠端會議,將能夠帶我去的地方。因為我很喜歡跟全世界分享、溝通我的想法,所以每天早上,我等不及要起床寫我的網誌。因為我想要讓更多人了解網路產業,所以不收版稅,我花了整個假期在《流行銷》上面。

我想,既然短時間內,我們都無法避免要繼續透過文字來溝通、表達,滿足各種人與人、公司與公司間的交流目的,那每個人就必須要學會如何做一個更好的文字工作者。以上,就是一些小小的心得,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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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funkyah, CC License)

創業者的成份分析

March 26th, 2012

我常常在想,如果你把一個「成功」的創業者丟到 @deduce成份分析器裡面,會跑出什麼東西來。上面這個圖,大概是我想像中最可能出現的結果。

一個成功的創業者,勢必需要是一個商人。而且他的商人 DNA,可能需要大過所有其他成份。創業畢竟是做生意,如果公司沒辦法有營收、獲利、最後規模化,那這門生意終究必須關門大吉。所以一個成功創業者的商人 DNA,必須要有相對的優勢。

但從另一方面來說,他的商人 DNA 卻不能有絕對的優勢。創業,尤其是網路創業,畢竟是在找那個尚未存在的商業模式,如果你太執著於眼前的利益,那從定義上來說,就不可能找到任何未知的東西。所以我把商人放在 40%,但除了商人,我認為一個創業者還必須要有 60% 其他的特質。

首先是工程師的特質。Engineers 是很理性的動物,我們的專長是發掘問題,解決問題。工程師尤其是容易溝通的,只要是情符合邏輯與科學的原理,通常就能夠說服我們。但工程師的缺點,就是想法太一致。如果把一樣的問題、一樣的客觀條件丟給一群工程師,你大概很難得到不一樣的答案。所以工程師的執行力是創業者必備的,但只有商人和工程師加起來卻也還是不夠。

你必須還要有藝術家的 DNA。相對於工程師的理性,藝術家擁有的是感性。相對於工程師的按部就班,藝術家往往是偏執、理想、充滿熱情的。他能夠在所有 (已知) 條件都不利於他時堅持下去,也有勇氣去站著與全世界作對。而就像無數個成功故事中提到的一樣,這似乎是每個創業者必須經歷的道路,必須具備的能力。

我不確定工程師與藝術家該如何分配剩下的 60%,但我知道哪一個太多都不是很好,而且它們都不能超過商人的 40%,所以唯一合理的分配,就是 30% & 30%。因此,我產生出了理想中的創業者成份組成。

不過那只是最終的結果,達到奈許平衡時的分布狀態,但如果你對初創業者進行成份分析,大概會是這樣的結果。

他們的藝術家成份往往佔絕大多數,畢竟用工程師的角度去思考,出來創業不一定是解決問題最佳的方法。而用商人的價值觀去判斷,創業的獲利期望值更是遠遠低過去 Google 上班。但他們還是出來創業了,所以背後肯定有很大藝術家偏執、忠於自我的 DNA 在驅動。

但創業畢竟是在經營市場,所以從那邊,他們必須要慢慢學會如何當一個商人,同時不要失掉工程師的善與藝術家的美。這個成份轉換當然不是一瞬間的,像好酒一樣,它往往需要 2-3 年,甚至是 5-10 年的醞釀,過程中還需要很多的失敗、挫折來當酵素。

從這個角度去看,創業之路更是一個必須,也絕對是急不得的過程。幫助創業者越久,越發現重點不是「加速」,不是在多少個月內做出成績,重點更是陪著他們蛻變,和他們一起堅持到成功的那一刻,無論那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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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革命:無關「載體」,是「轉速」換了

March 23rd, 2012

在實體的世界,由於成本、空間等種種限制,幾十、幾百、幾千年下來,我們給了很多事情適當的週期。遠方的親人,每年在過年的時候見一次面。流行的服飾,每三個月當季節轉換時推出新的款式。水電瓦斯各種費用,每月月底時收取一次。商業雜誌,每個星期出刊一本。報紙新聞,每天早上印出一份。

久而久之,我們以為這些韻律是固定的東西。所以當數位革命來臨,成本、空間的限制被一一打破,我們卻忘了把週期也一起改變 — 雜誌電子化了,卻還是每月推出一刊;新聞放上網路,卻只每天上稿兩次。剛開始大家都沒弄清楚狀況,所以這麼做看起來也還好。但不久之後,我們開始發現事情很不對勁。有些人以為是消費者變了,開始責難、放棄市場。有些人則領悟到那是更深層的東西,強迫自己開始適應的新世界的韻律。

他們開始以每天、每小時,甚至是每分鐘為單位運轉,產品、服務的推出頻率也跟著加快腳步。從近幾年來大成功的「新媒體」– Huffington Post、TechCrunch、Mashable,到勢如破竹的新服飾品牌 — Zara、H&M、Lativ,都是最好的例子。

從 2007 年推出以來,蘋果賣出 iPhone 的速度,遠遠超過史上任何科技產品被市場接受的速度。從 2010 年開始,蘋果賣出 iPad 的速度又遠遠快過 iPhone。當世界的變化如此的快,你的反應速度也必須更快。一年一次的計畫、一季一次的業績、一月一次的結算、一週一次的會議,很有可能通通要被淘汰、換檔、升級。

數位革命不是載體的改變,不「只」是載體的改變,她更是生活節奏的改變,而且永遠不會回頭。你必須要適應這個超快轉速,而且是從根本的組織行為和工作方法開始。唯有如此,你才有任何機會追上這個新世界、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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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andycpics, CC License; Graph via Asym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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