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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 CEO / 全面黏網時代,企業如何加速提昇數位 DNA

September 8th, 2015

Dino DNA

呼叫擁有數位 DNA 的 i 人才,2015 夏季 AppWorks Ecosystem 聯合大徵才 熱烈進行中,97 家網路公司、620 個職缺在那裡等你

在「創業 CEO」系列,我們探討創業者如何教會自己,成為偉大的 CEO,因為歷史上最偉大的科技公司,往往都是由這樣的人在領導

隨著行動裝置日益普及,消費者的時間也越來越被網路佔據 ─ 不僅走路、開車時要邊滑手機,甚至在高級餐廳中,你也經常看到一家四口,沒人聊天,只是各自忙著他們眼前的手機、平板。

在這消費者全面「黏網」的新時代,企業如果無法有效透過網路與他們溝通、了解需求、進而提供適切且優質的線上消費體驗 、服務管道,很快將會被這個世界淘汰。

這個觀念大家都理解,但環顧四周,成功轉型的企業卻屈指可數。近來我與許多企業主聊天,發現他們共同的問題,都是卡在對外難以找到優秀的網路人才,對內又無法有效提昇同仁的數位 DNA。

在這個網路公司百花齊放、快速崛起,而傳統消費型企業如銀行、電信、媒體、通路積極轉型的時刻,我們的教育體系卻是僵固而沒有積極反應社會的需求,因此,優秀的數位、軟體人才「一票」難求,是必然的結果 ─ 事實上,人才供需的嚴重失調,是台灣社會現在最大的問題,也是未來十年要提昇國際競爭力最大的挑戰,需要各界一起來正視、解決。

但無論如何,網路人才供不應求的現象,短期無法被有效改善。也就是說,對多數企業而言,要提昇網路能力,仰賴外來的數位 DNA 將是杯水車薪,很難真的造成決定性的突變。

但在這新黏網時代要生存、要勝出,企業又必須在未來幾年大幅提升數位能力。因此,結論就是大家必須往內修身齊家,培養同仁們的網路競爭力,才有機會先立於不敗之地。

請業界專家來演講、舉行工作坊、教育訓練大家都在做,但成效非常有限,原因是師父領進門,修行還是得靠每個同仁。因此,必須設計一些長期、經常性的方案,去激發同仁們不斷精進。

其中,內部競賽通常是有效的方法,以下提供三個階段、由淺入深的規劃,供大家參考:

階段一:粉絲團經營大賽

Facebook Pages、Instagram、Twitter 帳號等等各種俗稱「粉絲團」的服務,是最容易上手的數位工具。它們麻雀雖小,卻是五臟都有,幾乎是大型網路服務的完美縮影。要把一個粉絲團經營好,你必須設定 TA (Target Audience)、篩選與他們高度相關的內容來分享 (所謂 Curation)、學習如何到 TA 流連其他粉絲團 (或網站) 去引導他們加入 (所謂 Inbound Marketing),以及以病毒性高的內容贏得粉絲們的再分享,取得更多粉絲 (所謂 Word-of-Mouth / Earned Media)。此外,為了追蹤成效,你必須學會分析數據,並且以數據為基礎,修正自己的工作方法。

因此,鼓勵同仁們去經營粉絲團,幾乎就已經覆蓋了最基本的數位能力。所以我建議組織內可以設計一個比賽,給每季增加最多活躍粉絲的同仁某種實質的獎勵。另外,實務上,如果真要讓他們有熱情,自由的選擇題目,不要求與公司業務相關,往往是比較好的設定,畢竟,主要目的是養成他們的數位能力,不是幫公司宣傳。

階段二:網誌經營大賽

如果說經營粉絲團是養隻小麻雀,那營運網誌就像照顧一隻大公雞。網誌的基本概念與粉絲團類似,但成功門檻卻要高上許多。當今的網誌,尤其以千字以上的長文為主流,因此光是內容製作就需要一定功力。但經營一個網誌,有更多元的訪客來源,透過 Google Analytics 等工具去追蹤,你可以得到更細緻的數據,也能夠對網路的「流行銷」概念,有更多的掌握。因此當同仁們透過經營粉絲團,已經擁有不錯的數位能力,則要更上一層樓,網誌經營大賽是一個相當好的選擇。

階段三:網路商店經營大賽

有了粉絲團與網誌的經驗,同仁們應該開始對數位媒體、導流、轉換等網路的基本邏輯有好的掌握。接著,我們可以進到商務的領域,學習透過網路提供消費者優質購物體驗。在這裡,實際去經營一家網路商店是最直接的方法。幸運的是,在今日,就像粉絲團一樣,企業的員工也可以非常低成本的在商店街等平台開始經營電子商務,更有甚者,如果想要進一步了解行動時代如何經營跨裝置網路商店,還有像是 91APP 這樣的多通路開店平台可以運用。當然,經營網路商店還牽扯到進貨、出貨,所以恐怕得把同仁分組,才能夠在 20% 時間內,確實去學習掌握這門知識,又不過分影響既有業務。

實務上,在組織內逐步走完這三個階段,我估計約需 18-24 個月 。但我幾乎可以跟你保證,屆時,你公司內部擁有的數位 DNA,將有大幅度的躍進,換言之,你擁有了一顆在這黏網時代,企業要持續演化,最棒的核心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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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後刊登於《30》Photo via mtowber, CC License)

創業 CEO:你就是公司 80% 的文化

April 21st, 2014

Flocking Behaviors

歡迎來到每週一刊出的「創業 CEO」系列,在這裡,我們討論創業者如何教會自己成為偉大的 CEO,因為歷史上最偉大的科技公司,往往是由這樣的人在領導

當創辦人說一句話,它就像石頭被丟進水塘將掀起漣漪一樣,會造成同仁們立刻開始重複這句話。在 Facebook,當 Mark Zuckerberg 說了些什麼,第二天這些話就會被刻在牆上。(變成內部奉行的圭臬的意思)

–Molly Graham, Culture and Employment Branding, Facebook (2008-2010)

2008 年到 2010 年在 Facebook 協助創辦人 Mark Zuckerberg 建立內部價值觀的「文化與雇主品牌」負責人 Molly Graham,近期在一場演講中分享了她所參與這段 FB 從 400 人快速成長為數千人,同時在過程中建立起 Hacker 等核心文化的經驗,以及從中學到的心得。那是一篇相當值得所有創業 CEO 投資 15 分鐘細讀的文章,以下是我讀完的一些心得。

階段一:建築在創辦人形象之上的文化

創辦人的一舉一動,都會像漣漪、鞭子一樣被放大,對組織文化造成巨大的影響。所以創業 CEO 必須要了解自己,有意識的散發價值觀,最後才能形塑一個長期、優質的企業文化。

Graham 提出了要了解自己,創辦人可以先問自己以下的問題:

  1. 我的優點是什麼?
  2. 我的強項是什麼?
  3. 是什麼讓我與眾不同?
  4. 關於身邊的人,我重視的是什麼?
  5. 當我想到我的朋友,他們有哪些共通的特質?
  6. 人們怎麼樣的特質會讓我抓狂?
  7. 我如何做最佳的決策?(想想最近做的一些有好結果的決策,它們是如何被決定的?)
  8. 我的弱點是什麼?

先有了自我的認知,接下來才能去檢討哪些東西要積極的讓它形成公司的 DNA,哪些缺點則要改善,避免它影響同仁的價值觀。我尤其喜歡 Graham 說的這句:「身為一個創辦人,讓你與眾不同的事情,會變成你公司的競爭優勢。」

階段二:把形容詞變成故事

當你希望灌輸給組織某個 DNA,用一堆老掉牙的形容詞是無法達成任務的。因此與其說我們要有效率的工作,不如說我們要動作快到弄壞東西也沒關係。與其說我們注重誠信,不如說我們開除任何無法嚴守誠信的人。與其說我們鼓勵創新,不如說我們給你 20% 的時間,去嘗試任何你認為有意義的發明。接著,當創業過程開始出現相關的案例,創辦人要確保這些故事被放大、流傳,則久而久之,DNA 才有機會開始有機的擴散。

階段三:把故事再變成對話

文化不是死的東西,隨著公司成長,價值觀也必須跟著調整。當員工、夥伴、客戶的數量變多,公司也必須變得穩重、讓人可以信賴。改變不會自己發生,尤其當組織已經形成了某種文化。因此這時創辦人必須再站出來,提出問題,展開對話,協助組織的 DNA 再升級。

結論就是,永無止盡的追求進步,是創業世界裡的天則,從產品到文化,都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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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ph via davegray, CC License)

你是哪一種 DNA?

August 22nd, 2013

Kids & Bubbles

你一定有在公園看過追泡泡的小孩,根據我的觀察,最成功的策略有兩種。一種是專心盯著一個泡泡,緊追著到天涯海角,直到殺死它為止。另一種是站在原地不動,有泡泡經過我眼前我就打,用力的打。而通常最失敗的,是那種一開始跟著 A 泡泡,飛來另一個 B 泡泡他馬上轉移目標,等下又改追 C 泡泡、D 泡泡,就這樣來回瞎忙,直到所有泡泡都落地了,他卻什麼也沒抓到。

而當你回頭看看在看抓市場機會的年輕創業者,其實也會看到類似的景象。

要解釋這背後的道理,我們得先來看看之前成功抓住泡泡,飛上天變成大人的那些小孩。分析一下,你會發現成功的商業模式大略就是四種:媒體、電子商務、遊戲與工具。

媒體

Google、Facebook、YouTube、Yahoo 這些都是媒體,他們絕大多數的營業額都來自廣告,所以工作就是把極大量的使用者黏住,讓他們常常回來使用我的服務,看我的內容,然後再把這些眼球與點擊賣給廣告主。媒體服務的 ARPU (Average Revenue Per User) 非常低,全球 11 億使用者每天用那麼多 Facebook,但它能從每個人身上每個月擠出的廣告費用只有美金 0.38 元,也就是 11 元台幣。因此媒體不可能花大錢去「買」使用者,所以無論是 Google、Facebook 或是 YouTube,他們當初的成長絕大多數都是靠著口耳相傳,用戶拉用戶的「病毒引擎」。

電子商務

Amazon、ZapposNetflix、Lativ 這些人是電子商務,他們絕大多數的營業額來自消費者的購買,所以工作是提供吸引人的商品 (含數位內容)、價格與服務, 讓新顧客願意買單,老顧客常常回購。電子商務的 ARPU 通常遠高過媒體,因此他們願意花大把廣告預算來購買客戶,如果把回購率也顧好,則營業額就會不斷墊高。也就是說電子商務必須先把 LTV (用戶終身價值) 拉起來,然後再靠著「付費引擎」成長。

遊戲

Clash of Clans、Puzzle and Dragon、Candy Crush 則是遊戲的代表,現在的遊戲主要都靠 IAP (In-App Purchase) 來賺錢,所以邏輯跟電子商務很像,任務就是讓遊戲刺激好玩,道具提供的超能力 (與平衡) 也吸引人,則很多新玩家會願意付錢購買,老玩家也會二度消費。遊戲的 ARPU 通常比電商低,但他的 AMPU (Average Margin Per User) 應該是所有模式中最高的,也因此賺錢的遊戲不但會在網路上投放廣告買玩家,甚至連公車、電視都不放過。也跟電子商務一樣,遊戲的重點也是先把 LTV 拉起來,然後主要靠著「付費引擎」成長。

工具

Dropbox、Evernote、PayPal、eBay、Airbnb 這些則是工具,工具主要是跟極少數 (通常是 1-5%) 使用者收取月費或是交易費,所以必須要有極大的用戶數量,需要收費的進階功能也必須是很有價值的。注意我把 PayPal 歸類為工具,因為你不會為了使用 PayPal 而使用 PayPal,你使用 PayPal 的目的是支付另一個交易 (通常是電子商務) 所產生的費用,而 PayPal 也只有在你真正交易時才能收許約 3% 的手續費。eBay 與 Airbnb 雖然看起來是電商,但其實也是工具,他們沒有自己的商品,只是一個讓賣家與買家媒合,並且抽取上架費與約 5% 的交易費的平台。工具類的 ARPPU (Average Revenue Per Paying User) 可能很高,但因為付費率極低,因此 ARPU 也極低,所以多半得靠「病毒引擎」成長,再靠巨量的使用者去轉出少量的付費用戶與交易量。(有極少數的工具可以直接靠「付費引擎」取得高 ARPPU 付費用戶,但那通常是很利基,缺乏競爭的產品。)

四種 DNA

從以上非常簡略的敘述希望你有感受到,這四種模式的成長路徑非常不同,也因此如果這些 Startups 是小孩的話,背後所需要的 DNA 也非常的不同。媒體的初期要創造內容、內容生產工具與粘性,接著衝量,電商初期要把供應商、產品、價格與服務顧好,遊戲必須要製作出好玩又讓人願意付費的玩法,或是挑選並且想辦法代理別人製作的好遊戲,而工具則是要好用又有強大的擴散力。媒體與工具接著靠著病毒引擎成長,而電商與遊戲則靠著付費引擎規模化。

當然當我們還是小孩時,總覺得 Anything is possible,但慢慢長大後,你就會發現成功者會選定一個方向,然後日復一日的往那裡推進。所以剛創業的時候可以多方嘗試,但到了某個時間點你必須做出抉擇。最怕的就是從頭到尾都在四種模式間搖擺,卻沒有去取得能在單一領域產生競爭優勢的 DNA。

當泡泡都落地時,如果什麼也沒有抓到,那就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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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pired by Boris Wertz, Photo via jldmplnktt,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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