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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作一個「有價值」的網路公司

May 26th, 2011

2011 果然是網路股 IPO 重生之年,年還沒過一半,我們就看到重量級公司紛紛成功掛牌。首先是商務社交網 LinkedIn 打頭陣,上市第一天市值就達到美金 90 億,當場擠身全美 500 大企業。下一棒上場打擊的俄羅斯搜尋引擎 Yandex 更厲害,直接衝破 110 億美金,成為全球第 9 大網路公司。接下來社群遊戲霸主 Zynga 也很快就會登板,依它估計一年 20-30 億美金的營收去算,市值肯定又要比前面兩棒還高出許多。

寫到這裡你在問,請問這些市值怎麼來的?很簡單,把一間公司的「總發行股票」X「股價」,就是它的市值。接著你又會問,請問為什麼有些人市值高,有些人市值低?這個問題就很複雜,首先,既然發行的股票數量是已知數,一個公司的價值,基本上就是看它股價的高低。

什麼樣公司的股票,投資人願意用更高的價錢去買?當然是一間「有價值」的公司。所謂「價值」,傳統上不少人會以「獲利能力」作為狹義的定義,於是有了用 EPS 去計算 P/E 值這樣的方式。但是身為一個網路公司,有沒有價值很多時候不是一個簡單的 EPS 可以解釋清楚的。

而怎樣是一個有價值的網路公司,剛被評為全球前四創投的 Benchmark Capital,其中的合夥人 Bill Gurley (比爾‧葛利) 昨天寫了一篇很棒的分析。他認為,一個「有價值」的網路公司必須具備 10 個特色,以下,是我用自己的方式解釋:

  1. 可維持的競爭優勢 — 台灣的奇摩最大的競爭優勢,就是有一群消費者把它設為首頁,這個使用習慣短時間內很難改變,所以成為奇摩最重要的價值來源。
  2. 網路效應 — 誰都可以複製 Facebook 的功能,但是你複製不了它的社交圖譜,這就是 FB 的價值。
  3. 可預測、預見的營收 — 你不知道要怎麼投資一部電影,因為它的票房誰也說不定。但是你比較容易投資一個已經演了半年的電視節目,因為它的營收比較容易推測。
  4. 高轉換成本 — 誰都討厭搬家,所以房子的轉換成本很高。Facebook 的轉換成本也很高,因為你離不開朋友。人力銀行為什麼要推出「履歷表匯入」功能,就是要讓對手的轉換成本大幅降低。
  5. 毛利 — 產品的進貨成本往往很接近,所以同樣賣類似的東西,能夠產生較高毛利的人,表示能夠創造更多的價值。況且有利潤空間,通路、行銷方式的選擇才能有彈性、多元,也更能應付市場的波動。
  6. 邊際利潤遞增 — 光有高毛利不夠,如果你生意越做越大,但是錢卻沒有越賺越多,那很危險,表示你很快就會到頂。邊際利潤遞增背後的含意,就是「可規模化」或是具有「規模經濟」的特色,那才讓未來有高度擴充的希望。
  7. 無「大客戶」— 很多人做生意都想要找一個大客戶,每個月跟你下 1,000 萬的訂單,專心服務他就一切搞定。但你可能沒想到這對你的公司本身是極大的風險,萬一這個客戶出了什麼問題,連你也會一起被拖垮。所以客戶不需要雜,但是一定的多元、平均性,很重要。
  8. 不過度依賴合作夥伴 — Zynga 的最大問題,就是超過 60% 的使用者都從 Facebook 來,FB 每次一改政策,Mark Pincus (Zynga CEO) 就得跳腳。 這是很大的風險,公司的前景也多了很多未知數。
  9. 病毒成長無需購買客戶 — 好的產品是病毒化的,自己行銷自己的。有些公司必須要花錢買客戶,或許已經達到 LTV > CPA,但是如果這個 LTV 需要很多年才會實現,那風險也很高。
  10. 有價值的成長 — 會員數就是沒價值的成長,一個帳號值幾個錢?註冊了之後不再回來的會員,一點價值也沒有。流量常常也是沒價值的成長,如果不能轉換成訂單的話。想清楚你的 KCI,把它養大,那才是有價值的東西。

以上,就一個有價值網路公司的特色。而說穿了,這 10 點也就是偉大網路企業的共同指標。希望你們能作為努力的參考方向,加油!

(Image via gdsdigital, CC lisense)

競爭與進步

May 25th, 2011

上次提到我在史騰商學院 (NYU Stern) 時,有幸拜在當代「競合關係」(Co-opetition) 大師 Adam Brandenburger (亞當‧布蘭登柏格) 先生名下學習 Game Theory (賽局理論) 和商業競爭。從此之後讓我對競爭「對手」的態度大為轉變,尤其是如何面對亦敵亦友的關係,和如何把競爭當作一種進步的動力。

關於這個主題,前陣子我的紐約創投朋友 Fred Wilson 寫了一篇不錯的文章,他說:

當你與一個很強的對手競爭時,你的業務團隊恨死了這個情況,因為他們常常會輸掉客戶。但是你的行銷人員則愛死了這個狀況,因為對手會花很多錢行銷,回過頭來你們也會受益。

這一句話真的是道盡了競合的本質 — 要把餅做大時,大家其實是在合作。但是要分餅吃時,又要殺個你死我活。

而對於創業 CEO 來說「競爭管理」則更為重要,因為剛開始你或許只是在做自己的東西,一旦你找到 PMF (Product/Market Fit), 相信我,競爭對手馬上就來了。好不容易和他們拉開一些差距,你會發現團隊開始慢慢失去危機意識,甚至連效率都受到影響。這時候一個不注意,人家可能一下就從背後被超越過去。

而關於在以上這些「治世 」和「亂世」,一個 CEO 領導方式的差異,大家可以參考矽谷創投 Ben Horowitz 寫的這篇文章,我把重點摘錄如下:

  • 治世 CEO 知道要打勝仗也要遵守一定的規範;亂世 CEO 打破規矩來獲勝
  • 治世 CEO 只看大方向,把決定權下放;亂世 CEO 連再小的細節都不放過,如果它違背了公司的走向
  • 治世 CEO 花時間建立文化;亂世 CEO 讓戰爭來定義文化
  • 治世 CEO 有很多備案;亂世 CEO 知道很多事情你沒辦法控制
  • 治世 CEO 利用領先優勢;亂世 CEO 就算領先也是恐懼萬分
  • 治世 CEO 努力當個正人君子;亂世 CEO 有時候故意當個小人
  • 治世 CEO 盡量減少衝突;亂世 CEO 有時故意製造對立
  • 治世 CEO 力求團隊的支持;亂世 CEO 不刻意尋求共識,也不容忍反對意見
  • 治世 CEO 設立光榮的願景;亂世 CEO 忙著打戰,根本沒時間讀那些沒創過業的管理顧問寫的書
  • 治世 CEO 培訓員工讓他們滿意於工作、發展生涯;亂世 CEO 培訓員工好讓他們在戰場上不會被痛宰
  • 治世 CEO 說我們要做第一或是第二,否則就出場;亂世 CEO 根本沒有任何東西是第一、第二,所以也沒空理這種規矩

如果你想想近年來最有名的治世 CEO — Google 的 Eric Schmidt — 和亂世 CEO — Apple 的 Steve Jobs,以上的這些描述跟事實其實是很接近的。而大多數的時候創業團隊大概都是處於亂世,所以這大概也是為什麼大家都叫你學賈伯的最重要原因。

(Image via tonythemisfit, CC license)

關於 50/50…

May 12th, 2011

前陣子在新創公司如何分配股權一文中,我說:

絕對不能有 50-50 的情況 — 至少要是 49.9%-50.1%,無論你們是幾個人分配。你們絕對會吵架,意見不合,必須要有一個繼續前進的方式,卡死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創業決策「慢」比「不正確」還糟糕,所以這也要反應在股權結構上。

結果事實證明 Mark Suster (馬克‧薩斯特) 真的是我的雙胞胎哥哥,過沒幾天他馬上寫了一篇文章來支持我的論點。關於兩個共同創辦人間 50/50 結構的壞處,他說 (習慣簡體的讀者可以看 36 氪的版本):

  • 當你會覺得 50-50 是合理分配時,你通常是一個技術人員,找了一個非技術的夥伴,或者相反 — 大家都跟你說雖然你失去了一半,但是 1+1 > 2,所以你還是贏家
  • 大家都忽略了共同創辦人間可能會出現各種狀況,尤其當你們認識不久就決定一起創業 — 尤其是像 Hackathon 這種活動,幾個原本不認識的人聚在一起,不小心贏了比賽,然後就決定一起創業
  • 基本上你根本不可能預測另一個人 2 年後、4 年後或是 8 年後還會不會是一個很棒的夥伴
  • 即使你「認為」你跟他很熟,記住,人是會改變的 — 同苦很容易,相信我,同甘真的真的很難
  • 因此 50-50 的關係讓公司的架構非常的不穩固

所以,Mark 認為 70-30 也好,60-40 也好,要讓另一個人認定他是共同創辦人,但千萬不要是 50-50 的平均分配。

結果我的另一個 VC 朋友 Fred Wilson跳出來說話了,他說:

I’ve started two venture capital firms… Both were 50/50 partnerships. Both have been fantastic experiences… a 50/50 partnership, like a marriage, forces the two founders to come together on all the key decisions and can lead to better decision making.

翻成中文就是:

我創辦了兩間創投公司,兩間都是 50/50 合夥關係,兩間都了給我非常好的經驗。50/50 合夥關係像是一場婚姻一樣,它強迫兩個共同創辦人必須要一起做出所有的重大決定。

Fred 還另外舉了求職網站 Indeed 等等他投資的公司當例子,說他們也是 50/50 合夥關係的最佳表率。

所以結論是怎麼樣呢?我想應該說 50/50 結構是給「非常成熟」的兩位共同創辦人使用的,如果真的能夠擔起這個極端平衡的架構,那會創造出一個一個非常理性、非常全面的公司。但如果你沒有這個信心,或者是第一次創業,我奉勸不要輕易嘗試,還是選擇 50.1%-49.9% 好一點,至少當兩個人關係變化,無法達成共識時,公司能夠繼續前進。

PS. 5/20 (五) 1:00pm,我們將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appWorks Demo Day #2」,參與第二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 12 個團隊,將在那裡向全世界介紹他們六個月來辛苦創業的成果,請先圈好你們的行事曆,更多資訊過幾天會公布。

(Image via feastoffools,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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