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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進入門檻極低,成功門檻極高

March 2nd, 2012

網路是一個近乎「無限」的世界 — Facebook 有 8.5 億個用戶、Google 每個月要處理 300 億次搜尋、Twitter 更是每天送出 2.5 億則訊息。很多實體的限制在這裡等於不存在,不管是原物料的供給速度、成本、國界、庫存、櫃位,都不是網路業者每天頭痛的問題。但也因為這些基本物理特性的不同,「網路產業」的規矩跟實體有很大的差異。

其中讓新進者最最不能適應的,就是網路產業奇高無比的「成功門檻」。在實體的世界,用心開一家新店、推一個新商品的成功機率,雖然不到一半,但也大概還有 20% 上下。但這世界上有上億個網站,真的有在賺錢的可能不到 2%。App Store 裡面有超過 50 萬個 Apps,能夠獲利的也不會超過 5%。

造成這 10 倍成功門檻的因素有很多,包括:

  1. 進入門檻低 — 只要你願意,幾乎每個人都可以開網站、做 Apps
  2. 邊際 (複製) 成本為零 — 所以很多人願意免費給人家使用
  3. 全球性競爭 — 每個網站、每個 App,幾乎都在跟全世界類似的產品競爭
  4. 隱藏通路成本高 — 網路雖然貌似直銷,但實際上有 Search、News、Social、Mobile 和 Viral 等五大通路,都必須要經營
  5. 市場變化極快 — 新平台常常在一、兩年內爆起,像是 Facebook、iPhone/Android

而由於這些是物理特性造成的常態因素,再加上看似簡單,所以不斷有更多人投入,讓這個產業的成功門檻事實上還越墊越高。也因此,它常常讓新進者不解,尤其是那些從實體行業跨過來的朋友 — 「我們明明做了一個這麼棒的 App,為什麼都沒有人要下載?」幾乎是我最常聽到的問題

事實上,要經營一門「網路生意」,你必須要先徹底忘掉實體那一套。實體產品必須要一次到位,但網路產品求的是越做越好,不好還可以快速 Pivot 。實體是產銷分離、先產後銷,網路則常常是先銷後產、產即是銷。實體你做很多市場、問卷調查,網路你則是直接用產品 (所謂的 MVP) 來取得這些關鍵資訊。實體客戶有限所以你不能得罪任何一個人,網路有海量客戶所以你專心在討好一小群人。實體你講求準備好再出手,網路則更講求先發射後瞄準。

要認清這些不同說起來很容易,但實作上其實很難,畢竟我們從小呼吸的都是大眾產品、大眾行銷那一套。也因此,又讓網路的成功門檻拉得更高。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網路公司往往都需要 2、3 年,才能逐漸找到突破,因為從實體的世界移民過來,你就是需要那麼久的時間,才能忘掉陸上的一切,適應海底的生活。但這也正是網路迷人的地方,她讓不是真的有心想要長住的人,灰頭土臉、知難而退,但同時也讓那些真的有耐心融入這個社會的人,得到最後的獎賞。從這個角度去觀察,網路這個看似斷喉的極度競爭世界,卻又顯得非常人性,也非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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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nathaninsandiego, CC License)

Dropbox 是一個功能,一個產品,還是一家公司?

February 29th, 2012

Benchmark Capital 的 Bill Gurley 幾天前的一篇「Why Dropbox Is A Major Disruption」,引來了一陣討論。其中 Pandodaily 的 Farhad Manjoo 最為激烈,直接引用賈伯的話大批「Steve Jobs was right: Dropbox is a feature, not a product」。

關於一個創業想法到底是一個功能 (Feature),一個產品 (Product),還是一家公司 (Company),是一個創業/創投圈子常有的討論──例如 Mark Suster 寫的 FNAC)。基本上的假設是這樣子的:一家公司不能只有一個產品,因為單一產品公司的風險太高──消費者總有一天會吃膩蛋塔;而一個產品往往也不能只有一個很棒的功能──你的超強 Email 排序演算法必須要搭配其他的 Email 基本功能才能使用。所以,結論就是一個公司最終必須要有完整的產品線,而每個產品也要有完整的功能。

問題就出在「最終」這兩個字,因為很多人把它和「最初」搞混了。當然,在完美的世界,我們都希望我們的小公司一出閘就有一個產品組合,每個產品也有完整的功能組合。但很可惜的是,我們並不活在完美的世界。每個創業團隊的資源有限,人手、時間、金錢,你必須要花在投資報酬率最高的地方。

當然也是有團隊一出發就以「完整」為目標,事實上,我的觀察是雖然大多數人不會一出手就做三個產品,但至少有 1/3 的團隊會從一開始就幫第一個產品規劃詳細的功能,然後一投入就是 6-12 個月在開發。不是說這種方法有錯,只是它的風險比「沒有完整的產品」還來得高許多。首先,現在的市場跑得越來越快,Facebook 在短短的 2 個月就在台灣從 5 萬人長到 500 萬人,Apple 在 3 個月內更賣出了 3,700 萬支 iPhone 。在這種變化激烈的環境,太過卡死在一個路線上有很高的環境風險。

再來,對於大多數的新創團隊來說,你對「完整」的定義可能跟消費者的有很大的差異。當你花了六個月的時間去做一個心目中「完整」的產品,才來發現市場沒有這樣的需求,這對於士氣是非常傷的。最後,雖然「全體」消費者加起來需要一個「完整」的產品,但是個別消費者很有可能只需要其中的兩、三個功能。事實上,這會是一個常態分佈,中間的 80% 消費者,很有可能只需要 20% 的功能。問題是當你做了一個 5 倍複雜度的產品,這很有可能讓他們很難上手,也讓你自己很難推廣。

也因此,綜合以上的原因,我們才會推薦創業團隊從「簡單」的產品開始,先找到一群愛你的消費者,然後再「慢慢」的往完整的產品、完整的產品線前進。這也就是「精實創業」的精髓──不,精實不是摳門的意思,Lean Startup 的 Lean 是從 Toyota 的「Lean Manufacturing」的 Lean 來的,其實是「Just in time」的意思,也就是只有在確定使用者需要某個功能時,才動手建造它。

而講到這裡,我們終於能夠回答一開始的問題:Dropbox 原本是個功能,正在慢慢變成一個產品,而最終很有可能會是一家非常成功的公司。當然沒有人能夠保證,但基於他們創業 4 年多來的表現,如果要我賭,我不會壓他們的另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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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 Year:10 天吸引 28 萬人加入的關鍵

January 10th, 2012

上禮拜五,我寫了一篇「從今天起,開始學寫程式吧,每個人」。那篇文章除了因為 Tai (戴季全) 在 WIRED 台灣發表會上分享的誠品小故事而寫,其實還有另外一個重要的靈感來源,那就是看到 Code Year 這個一週一堂程式課的服務。除了從概念上就是一個非常吸引人的服務之外,從產品去看,Code Year 簡直也是 Lean Startup 中的 Lean Startup、MVP 中的 MVP。事實證明這個 MVP 還瘋狂的成功,因此,今天我想跟大家一起研究一下這個案例。

Code Year 的 Landing Page 是個名副其實的 MVP (Minimum Viable Product),除了因為它只花了一個小時設計,而且這整個「Product」的重點就是在確認「到底有沒有人想要一個星期上一堂程式課」這一個關鍵的問題。假設都沒有人願意留下 emails,那後面一整年的課程也不必做了。假設真的有人願意加入,那你收集到了 emails 之後再趕快去製作教材也不遲。這個作法跟傳統先製作課程再推廣方式最大的不同,就是你不必先忙了 6 個月,再來發現這個產品到底有沒有人要用。

而這個 MVP 最後也達到了 (某種程度的) PMF (Product-Market Fit),在短短 10 天中居然吸引了 28 萬人來加入。首先,它的 idea 簡單易懂 ─ 給我你的 email,然後就請乖乖坐在家裡等課程上門。這個概念非常容易理解,消費者也很容易做決定。我不知道這個 Landing Page 的轉換率有多高,但我相信肯留下 emails 的,都是非常有興趣的潛在客戶。

再來,就像 Fred Wilson 說的一樣,這個服務上線的時間點剛剛好,恰好在剛過完年,人們準備好許下新年新願望的時間。但它沒有選在 1/1 或 1/2 大家剛 party 完的冷門時間上線,而是在 1/3,等人們收了心,準備好要面向 2012 的節骨眼出現,剛好抓住了大家想要積極進取的心理。

最後,Code Year 巧妙的運用了社群媒體,讓加入的人可以輕鬆的把有效的訊息發布到牆上,號召更多的使用者來加入。也因此,這個服務最後就像病毒一樣,快速的擴散開來。

說穿了,精實創業的技巧其實都沒什麼了不起,但你會發現真的懂得如何有效運用的人,少之又少。希望 Code Year 的案例,能夠給你們帶來一些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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