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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S實戰聖經 — 來自雲端神人的武功秘笈

April 6th, 2011

其實很多人不知道,北美 2006 年以來網路業的大復興,Amazon 適時推出雲端伺服器服務 Amazon Web Services (簡稱 AWS) 居功厥偉。他讓任何只懂得如何開發網路應用 (Web Apps) 的團隊,用非常合理的價格,就能夠享受世界級的運營系統,彷彿像是一個擁有頂級機房和專業的系統工程師的 Top 10 網站一般 — 相信我,開發應用和管理運營需要非常不同的知識和技能。

所以,當我搬回到台灣,發現大家對於雲端運算和 AWS 的理解非常薄弱,甚至到了誤解的程度時,我決定要做些什麼改變它。如果能在台灣建一組 AWS,那當然是最好的,但是這條路太遠,要太多資源。於是,本著「精實創業」的精神,我決定先從最簡單的 MVP 著手,不能把 AWS 整座搬過來,至少可以把它的文件中文化吧?

於是,我鼓勵我的好朋友、研究 AWS 有 5 年的神人 — Hank Lin 開一個 AWS 網誌,然後再把他介紹給異塵行者,看看電腦人可不可以出一本 AWS 的專書,讓全台灣的開發者都可以有一本完整的手冊可以參考。於是,幾個月後,他們兩個沒日沒夜的努力之下,催生出了這本《AWS雲端企業實戰聖經》。

非常高興能夠為這本意義重大的書寫序,也期待它能夠幫助台灣的創業人、網路人更了解如何運用 AWS、雲端運算,來提升自己的 Time-to-Market 和競爭力,希望你們會喜歡這本書

來自雲端神人的武功秘笈

我常常宣稱 Hank 是全台灣第一個開始玩 AWS 的工程師,這樣說當然有點誇張,但跟事實可能也相差不遠。那是 2006 年的夏天,我和兩個朋友在紐約開始創業,Amazon 也剛好宣布他們的 EC2 雲端伺服器 (Elastic Computing Cloud) 和 S3 雲端儲存服務 (Simple Storage Service),開始進入封測。雖然我們的旅遊社群網站還在開發,但我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便填了表格向亞馬遜要求加入測試。這東西當初可熱門,一票難求,申請書送出去了,好幾個月都沒消沒息。

本來想反正雲端伺服器是一個還未經驗證的概念,拿不到入場券就算了,我們可以走傳統的主機代管。想不到等我們產品做得差不多了,Amazon 的入會邀請也寄來了。趕緊把帳號給 Hank,請他好好研究一下,然後就看他認真的鑽研了一個多月,等到我們產品正式對外發表,他已經成功的把 AWS 給的這些積木,組合出一個非常符合我們初期使用的系統架構。

後來發生的事情更有趣,從一開始我們一直認為 AWS 的功能過於陽春,所以暗暗打算著總有一天得要搬走。巧得是每當我們的網站成長,需要系統面的功能支援時,Amazon 也會剛好開出相應的東西 — 當我們需要把處理照片縮圖的工作獨立出來,Amazon 剛好推出可以專門負責的大型虛擬主機;我們需要播放影片,AWS 開出 CloudFront CDN 服務 (內容傳遞網路);我們要服務台灣的使用者,Amazon 適時增加新加坡的伺服器區域。結果從頭到尾,我們都沒離開亞馬遜的懷抱,而 Hank 也因為一路跟著需求不斷把 AWS 的新功能納入我們的架構,最後成為一個對這套雲端架構研究得出神入化的大師級人物。

很高興看到他終於把四年多來的心得寫成了一本書,讓所有有興趣研究 AWS 的後輩有機會吸收 Hank 身上累積的日月精華。我想這裡面有很多會是創業人,因為對於一個要從 10 萬使用者成長到 100 萬、1,000 萬、甚至是 1 億人的網路服務,Amazon 雲端平台提供的種種服務,有著數不盡的好處和超強的本益比優勢。很多人或許不知道,但如果要我說美國 2006 以來的網路產業復興,最重要的關鍵是什麼,我會說 AWS 居功厥偉。如果不是 EC2、S3 等服務把系統管理的複雜度大大降低,很多創業團隊可能到現在還是卡在規模化的種種問題當中,根本不可能做出這麼多可以支持上千萬、上億人使用的網站。

另外,我也希望 Hank 的這本書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讓台灣的資訊產業更了解一個一流的雲端平台到底是長什麼樣子。AWS 五年來累積了這麼多功能,但沒有一個不是從使用者的需求出發的。所以 PaaS/IaaS (Platform/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 的重點不是 Platform/Infrastructure,而是 Service,不是把幾台機器塞到幾個貨櫃裡面,而是去滿足創業者、網站開發者的種種需要。也就是因為如此重視服務,Amazon 才能夠在北美雲端平台達到 96% 的超高市佔率。這點,我真心的希望還在用製造業思維看雲端運算的台廠,能夠早日有所覺悟。

簡單開場到此,重點還是書的內容,所以,請你們好好享用 Hank 為你們精心準備的這本少林武功秘笈,希望你們都能從中練得一身騰雲駕霧的好功夫,套一句絕地武士的說法:「願原力與你同在。」

(由於 Taaze 價格比較便宜,所以文中都是附上該站連結,如果偏好在博客來購買,連結在此。 — Update: 博客來在 4/7 也跟進降價了,現在兩邊是一樣的價錢。 )

PS. CloudTW Meetup 10 今天 (4/6) 7:00pm 將在 appWorks 舉行,Hank 大神將親臨現場幫大家介紹 AWS、簽書,歡迎加入我們

《紐約時報》搭起付費牆,有什麼 UDN 可以參考的?

March 18th, 2011

某種程度上《紐約時報》和《聯合報》還蠻像的,都是各自市場的老字號報社,今年的營業情況都有好轉,也都是區域同業裡面數位化、網路化做得最早、最成功的 — 在北美,NYTimes.com 在 Alexa 排行第 23 名,流量是第二名WSJ.com (華爾街日報) 的兩倍;在台灣,UDN.com 排行第 17,到訪數也是 ChinaTimes.com (中時電子報) 的兩倍。

其實早從 Web 1.0 時代開始,紐約時報就是報業數位化的先驅。當初第一次創業時,就已經在書上讀到他們嘗試 Freemium (免費/付費雙等級制) 商業模式的案例,但後來 NYT 也是最早宣告這個模式無效的。到了 2005 年 — Web 2.0 時代,他們又再度嘗試了 TimeSelect 模式 — 某些新聞免費給你看,某些新聞必須要付費才能看。到了 2007,NYTimes 又再度放棄這個模式。

事隔四年,紐時又來了,這次決定採用《金融時報》 (FT.com) 從 2002 年開始實施,逐漸發揚光大的「碼表付費牆」 (Metered Paywall) 模式,什麼意思呢?每個月,你可以免費到 NYTimes.com 看 20 則新聞,超過之後,就會看到上面的畫面,請你加入付費會員。不想付錢?請下個月再來。

這個模式聽起來很簡單,其實執行起來很複雜 — 有太多方式可以規避,例如:使用另一種裝置 (iPad) 或另一個瀏覽器。所以 FT.com 在去年初,改為每個人都必須要先註冊成會員,才可以閱讀當月的免費新聞。不過這個手法也很白癡,因為如果會開另一個瀏覽器規避的網路重度使用者,就會懂得用另一個電子郵件帳號註冊會員,所以反而是大大降低了一般消費者的轉換率。所以他們又另外開了一個洞給搜尋引擎和社群媒體來的流量,讓從這些管道來的消費者可以直接看到新聞。也就是說如果有一篇新聞你想看看不到,去 Google 一下再連過去就看到了。

好啦,所以這次 NYTimes 採用什麼不同於 FT.com 的策略呢?答案是暫時不採用會員制,也就是說他們否則就要像之前的 FT.com 一樣,不斷的和重度使用者的拉鋸,否則就是放棄跟重度使用者收費這件事情 (我猜是後者)。除此之外,這個 model 有什麼可取之處呢?

  1. 它讓極輕度使用者 — 偶爾因為搜尋引擎或是朋友的推薦來訪的,不會一來就看到一個付費訊息,因而對網站留下不好的印象,也可以因為這些流量多賣一些廣告。
  2. 它等於是跟中產階級收費,讓看新聞量很多,卻對科技不是那麼在行的人,付一個方便費。
  3. 它讓數位版有一個價位,再送給讓紙本訂戶,讓他們覺得獲得了更多價值,或者少了被坑的感覺,可以延緩紙本衰退的速度。

至於 NYTimes 這次模式的缺點,我認為是:

  1. 太貴:一個月要收費 $15 ~ $35,比起 The Daily 每個月 $4 貴了將近 10 倍,和實體版的每個月 $23-$46 也相差無幾,基本上又是一個用數位哄抬紙本的案例。
  2. 沒有提供 iPad-only 的選項:越來越多人會只靠 iPad 讀新聞,但是 NYTimes 在 iPad 上就是賣最貴的 $35 一個月,這和 The Daily 相比一點競爭力也沒有。
  3. 還是在賣內容:我說了很多次,在網路時代,內容本身很難收費,只有廣告、服務和電子商務可以賣錢 (The Daily 的每周 $.99 是一種服務費,而不是內容的價值)。

所以我認為以目前的狀況,NYTimes 的付費牆大概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值得觀察,但沒什麼 UDN 可以參考的地方。至於媒體的未來,我認為大家要往和電子商務綑綁的方向去思考,昨天詹宏志先生大膽預測 2015 年 EC 產值將突破 1 兆 5 千億,我想就算不中也不會太遠,那這才是真正商業模式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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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Boing Boing)

邦喬飛:賈伯斯殺了音樂產業

March 17th, 2011

先說我是一個邦喬飛 (Bon Jovi) 迷,至少長大的過程中是。他們之前的專輯我都有買,都聽了很多次,雖然剛好都沒有去過他們的演唱會,但是如果有機會他們再開,我還是會去。連昨天我走在路上,嘴巴都還在哼著:I guess I’m not that good anymore, but baby that’s just me…

所以當昨天 Jon (Bon Jovi 的主唱) 跳出來罵賈伯斯 (Steve Jobs) 的時候,我嚇了一跳。他說:

現在的小孩錯過了一些很棒的事情,他們沒辦法享受把音量調到最大聲,閉上眼睛,扶著耳機,然後任自己迷失在一整張專輯中。他們沒辦法拿著零用錢,在唱片行靠著封面、照片,去想像這張專輯聽起來是什麼樣子。天啊,那是多麼神奇的時光啊。我真的不想聽起來像個老人,但是我是,而且你記住我的話:有一天,我們的下一代會問發生什麼事了?賈伯斯,是賈伯斯殺了音樂產業。

唉,他的態度點出了我們面臨的狀況 — 整個世界在往一個方向,音樂產業卻死命的想要往另一個方向。他們以為是某個人、某個產品、還是某個標準造成了世界的轉變,並不是,這是人們的選擇。如果當初不是賈伯,也會有另一個公司出來主導 MP3 的銷售。如果當初不是 MP3,也會有另一個數位音樂標準出來打擊傳統音樂的銷售。跟出版業面臨的情況一模一樣,數位化、網路化是市場的選擇,這是人們的選擇,你只能擁抱它,然後想辦法透過它,來給人們另一種很棒的體驗,想辦法用別的商業模式來獲利。

中國人說勢不可擋,順勢而為。這點,不知道藝術家性格的唱片公司、音樂人,什麼時候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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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rockandracehorses@flickr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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