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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網站該開放平台嗎?你又該如何選擇開放的程度?

May 4th, 2010

開放還是封閉,是科技圈近來常常爭辯的話題。最常聽到的討論就是 Android 的“開放”,和 iPhone OS 的“封閉”,例如去年中 TechCrunch 主筆麥可‧阿靈頓大喊受夠了封閉的 iPhone,毅然轉用 Android 事件。而不滿常常成為箭靶的蘋果 CEO 賈伯斯 (Steve Jobs),也在上周的文章中反稱 Adobe Flash 才是不折不扣的私有發開平台來反駁。

不過每每讀到這些文章,就覺得少了一個客觀的、有系統的分析方式。斷章取義,隨便抓一塊出來講,當然每個平台都少不了封閉的部分。

而這個缺少的模型,上周末終於讓我在克里斯‧迪克森 (Chris Dixon,Hunch.com 的創辦人) 的網誌上找到了。 克里斯的這篇“開放與封閉的優劣”,首先引述了哈佛大學 (Harvard) 教授湯姆‧艾森門 (Tom Eisenmann) 的一篇長達 29 頁,關於開放式平台的研究報告 (名為:Opening Platforms: How, When and Why?) 中,最關鍵的一個圖表:

根據艾教授 (愛叫獸?好,我知道很難笑…) 的模型,他把一個平台的開放或封閉,分成四個層級來分析,例如:Linux 就是完全的開放,從消費者、開發者、平台硬體和平台軟體,都是非常自由的。而 iPhone 則是在另一個極端,除了消費者端,其他都是封閉的。(不過他也承認在北美市場,iPhone 連消費者端都是半封閉的,因為你只能選擇 AT&T 一個電信商。)

我覺得這是一個相當不錯的模型,因為他把一個“平台生態系”的四個主要角色,所受限制的程度,分開來分析,然後再來斷定這個平台的開放程度。如果用這樣的模型來分析,那 Flash 平台應該是有兩個開放 (消費端、硬體端),和兩個封閉 (開發端、軟體端)。也就是說 Adobe 罵 iPhone OS 是個封閉系統,的確是像賈伯說的那樣,有點五十步笑百步的感覺。

至於開放與封閉的好處和壞處,克里斯則提議應該從公司、產業和社會等三個面相去分析。不過和創業團隊最相關的,是來自下面的這段論述:

…a company should close their core assets and open/commoditize complementary assets. Google’s search engine is their core asset and therefore Google should want to keep it closed, whereas the operating system is a complement that they should commoditize… Facebook’s social graph is their core asset so it’s optimal to close it and not interoperate with other graphs, whereas marking up web pages to be more social-network friendly (open graph protocol) is complementary hence optimal for FB to open…

大略可以翻譯成:

一個公司應該要保護他們的核心價值,然後開放周邊的產品。以 Google 為例,搜尋引擎是他們的核心,所以應該要封閉。相對的,作業系統和瀏覽器可以幫助人們使用搜尋引擎,所以應該要開放,甚至免費的提供。再以 Facebook 為例,人們的人際關係和喜好是他的核心,所以當然要保護起來,至於可以增加和 Facebook 互動的 Open Graph,則要鼓勵其他網站多多使用…

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直覺,卻非常有道理的判斷角度。而從這樣的邏輯去思考,就不難發現為什麼 Google 要讓 Android 如此開放,而 Twitter 又為什麼要推出官方版的手機應用

所以,當你的團隊下次面臨要選擇開放網站上哪些功能和內容,才能夠吸引人家來幫你開發應用,刺激更多的成長,而卻又不想讓平台因此失去競爭力時,我認為上面的分析模型和邏輯,相當值得你參考。加油!

(Pic via sharman@flickr under CC license)

為什麼 Jobs 永遠不會讓 Flash 上 iPhone?

April 30th, 2010

還記得兩個禮拜前為大家整理的“為什麼 Apple 永遠不會讓 Adobe 和 Flash 上 iPhone”一文嗎?當時有鑑於蘋果似乎要開始全力防堵使用 CS5 和 Flash 等跨平台工具來開發 iPhone 應用,覺得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這個趨勢,並思考是否選擇使用其他的開發工具,於是有了該篇文章。不過當時,對於蘋果是否真的有這樣的策略,包括引述的約翰‧古柏 (John Gruber) 在內,所有的觀察家都還是處於推測的狀態。

直到今天北美時間一早,蘋果為什麼不會讓 Flash 上 iPhone 這件事情,終於突然完全明朗。為什麼?因為賈伯斯 (Steve Jobs, 蘋果 CEO) 居然在蘋果的網站上刊出了一個落落長,理由多達六點的文章,正式對外說明他為什麼堅決反對這件事情 (懶得讀英文的人可以看 T 客邦上的翻譯)。

結果說了老半天,賈伯自己也點出其中有一個理由最重要,也就是最後一個理由,因此他也花了最多的篇幅解釋 (多達四段),不過其中又可以摘錄出如下的重點:

We know from painful experience that letting a third party layer of software come between the platform and the developer ultimately results in sub-standard apps and hinders the enhancement and progress of the platform…. We cannot be at the mercy of a third party deciding if and when they will make our enhancements available to our developers.

This becomes even worse if the third party is supplying a cross platform development tool… we cannot accept an outcome where developers are blocked from using our innovations and enhancements because they are not available on our competitor’s platforms…

…Adobe has been painfully slow to adopt enhancements to Apple’s platforms. For example, although Mac OS X has been shipping for almost 10 years now, Adobe just adopted it fully (Cocoa) two weeks ago when they shipped CS5. Adobe was the last major third party developer to fully adopt Mac OS X.

我簡單翻譯如下:

讓第三方中間軟體夾在平台和應用之間,會造成應用品質降低,也會延緩平台的進步,這我們有太多痛苦的經驗了… 我們不能讓第三方軟體商擋在蘋果和開發商中間,任由他們來決定蘋果平台的新功能,什麼時候才會抵達應用開發商的手上。

況且,若這個中間軟體是跨平台的軟體,那情況還會更糟… 他會讓開發人員無法使用我們平台的特殊功能,只因為其他平台無法支援這些功能…

一直以來,Adobe 對於支援 Apple 平台上的新功能,都是極端緩慢的。舉例來說,Mac OS X 推出至今已經十年了,但 Adobe 兩個星期前剛剛才完成對 OS X 的完全支援。Adobe 是所有重大軟體商裡面,最後一個完全支援 OS X 的。

我認為光以上這些文字,就足以讓你了解賈伯永遠不會讓 Flash 和 CS5 上 iPhone 的最重要原因:他需要完全的控制,也厭惡 Adobe 先前在 Apple 最脆弱的時候,現實的把他們遺棄。

至於前面 5 個關於技術面的辯證,其實都沒什麼意義,因為這些問題,如果 Apple 和 Adobe 願意合作,其實都是可以獲得減輕甚至解決的。甚至,這段時間吵下來,這其中的每個問題成不成立,也都還沒有人能夠提出能夠完全說服人的證據。最好的例子就是今天早上賈伯才剛講完,下午 Adobe 的執行長山塔奴‧那拉顏 (Shantanu Narayen) 馬上就接受華爾街日報專訪,用力的駁斥這些技術問題。但是關於第六點,他卻一點辦法也沒有。

不過,無論如何,經過賈伯今天的發言,我們已經可以確認,蘋果這次是認真的,也會用所有資源把 CS5 和 Flash 擋在 iPhone OS 的門外。所以,還是要再提醒一次要開發 iPhone 應用的創業團隊,請改採蘋果建議的 Xcode、Objective-C 和 WebKit 等工具,才是最保險的選擇

(Pic via tsevis@flickr under CC license)

蘋果神秘感行銷再告失效 iPhone 4G 慘遭完全揭露

April 20th, 2010

上次 iPad 發表會前後,眼看著蘋果因為堅持“神秘感行銷”而引來包括期望管理等種種麻煩,特別寫了一篇“從 iPad 看蘋果的行銷手法 出了什麼問題?”文章,和大家分享一些心得,順便提醒大家在網路日益發達,資訊越來越公開的今日,蘋果這樣的行銷手法將漸漸不可行。

果不其然,不到半年的時間,Apple 就完全破功。這次,發生問題的是好幾個月之後才要上市的四代 iPhone (iPhone 4G)。蘋果前幾天才剛暗示兩個月後 (6/22) 要幫 iPhone 4G 辦場大型發表會,今天 (4/19),北美科技網誌 Gizmodo 這邊馬上就已經“透過管道”取得原型機,並且把影片、照片、規格通通大方的揭露出來,搞得 Apple 直跳腳。

姑且不論 Gizmodo 的取得管道是否合法,或是這樣炒新聞的手法是否符合商業道德,但我認為這就是網路時代、媒體下放,企業將沒辦法再像以前一樣操作新聞和資訊的流動,最好的證明。相反的,你越不想要人家知道的秘密,越容易因為眾多網誌爭著引起觀眾的注目,而遭到挖掘和洩漏。之前寫過的 Twitter 機密檔案事件,也是很好的例子。

所以,看著 Apple 的慘案,我想再次提醒大家,在這個網誌逐漸成為主流媒體的時代,面對行銷和公關等工作,創業團隊應該有以下的幾個新思維:

公開為上策

這件事情必須要從團隊內部開始,每個人都要對公司目前的發展和未來的走向瞭若指掌。小團隊、小公司或許比較不會引起媒體的注目,但在網路時代,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新聞管道。所以與其防範,還不如面對然後化為助力。正在開發新功能嗎?何不先在網誌、Facebook 上與使用者們分享,聽聽他們的意見。

每個員工都是代言人

就像上面說的,在新媒體時代,每個人都是新聞管道。所以與其禁止員工發言,還不如訓練每個人都成為代言人。鼓勵員工寫網誌、參與 FB 上的討論,都是很好的開始。

重點是網路效應

每次創業人跟我說怕山寨,怕人家直接抄襲,我的回答都是要創造網路效應。什麼意思?現在叫你山寨一個 Facebook,有很難嗎?當然沒有,幾乎所有的功能 FB 都有公布文件。但是你寫完之後,我保證沒有使用者會來用,也沒有應用商會來開發。為什麼?因為你可以複製他們的功能,卻沒辦法複製上面的網路效應。所以,重點是要讓你的網站、你的應用上面,也能出現無法取代的網路效應,這才是你對抗抄襲最好的辦法。

同場加映:iPhone 4G 小評

  • 新的工業設計讓 iPhone 4G 和 iPad 看起來像是子母機
  • 960 x 640 的螢幕讓人非常期待
  • 終於加上了閃光燈和前方自拍/影像電話用攝影機
  • 電池多了 16% 的容量看來會大大提升續航力
  • 耳機旁多了減噪麥克風應該會提升通話品質

所以,大家開始存錢吧!

(Pic via Gizmod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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