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business model’

音樂的出路

July 25th, 2011

上星期五的「盜版殺了音樂產業」一文果然引起不小的迴響,連資深音樂人深白色也跑來加入討論 — 雖然無法確定是三位中的哪一位,但還是很高興能有真正身處音樂圈的人來和我們一起來探討「音樂的未來」這個重要課題。除了文章下面的留言,Google+ 上的討論也很精彩,千萬別錯過。(當然這位深白色也有可能是冒名頂替的高中生,雖然這麼多年,高中生應該也變成社會人士了。)

最多人抱怨的是我說了那麼多現況、窘境,卻沒有對所謂「未來的商業模式」有更多描述。沒問題,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在這個網路新時帶,音樂,有什麼的出路。

消費習慣的改變

首先,我們必須要先接受一個現實,那就是消費者的習慣已經大幅改變了。在這個網路時代,消費者會越來越趨向「我要我想要的,現在馬上!」這樣的偏好。所以,只要有機會打破傳統束縛 —  一張 CD 只能裝 74 分鐘、一次出門最多背個 30 張、廣播電台只有 50 台,他們絕不會客氣。

通路革命 → 個人品牌

另一方面,網路背後代表的是通路的革命。以往,少數的唱片公司把持著音樂人到消費者之間的通道。所以,你除了「把歌做好」和「跟唱片公司、製作人保持良好關係」,沒有太多其他的選擇。但是網路和社群媒體的出現改變了一切,現在,除了產品 (音樂),你還可以擁有自己的通路,一班直達消費者的列車。所以,你必須要經營你的個人品牌,你非得擁有自己的個人品牌,因為這個東西,才是真正改變整個音樂產業權力分配的關鍵。不,你將不會是第一個人,小賈斯汀Jonathan Coulton 早就已經為你們證明這是可行的。

「下載」的問題

而網路之所以讓音樂人害怕,是「盜版」的問題。在音樂人的眼中,盜版是一個三頭六臂的魔王,辛辛苦苦做出來的音樂,只要一不小心被魔王抓去,就只有被吞蝕殆盡的命運。但真實的情況並非如此,如果你有嘗試過「下載」音樂,你就知道這其實是一個非常繁瑣的過程。運氣好你可能在 30 分鐘後可以聽到你想聽的,運氣不好三天後你都還沒等到。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 iTunes 推出幾年之後,北美的非法下載就已經降到 30%,而合法購買則大幅提升至 70%。而月租型音樂服務 Spotify 最近在北美推出才一周,更已經快速累積了 7 萬名付費用戶 — 消費者要的是「NOW」,可以省下來時間精力,付個 1 塊美金方便費或是 5 塊美金月租費,對他們來說非常合理。

所以,當我們清楚了網路帶來的這些趨勢,身為音樂人,除了建立起自己的通路、個人品牌、網誌、粉絲頁,到底有什麼商業模式是你可以嘗試的?

賣單曲

或許你會覺得很悲觀,那麼多人在非法下載了,我的單曲怎麼可能賣得出去。說真的,你不試怎麼知道?全球已經有超過好幾億的 iTunes 用戶,但可惜的是大多數中文歌根本沒有上架。你不給消費者機會買你的音樂,怎麼知道他們買不買,今天就把你的歌放上去吧?除此之外,別忘了 Amazon MP3 Store 上也有好幾億的消費者有可能會買你的單曲。

出租音樂

除此之外,別忘了月租式的音樂服務,它們大多提供還算合理的使用權利金。據我所知,KKBOX 是有提供單曲上架服務的。此外,也別忘了 ezPeer 和國外的 PandoraLast.fmSpotify 等等。

現場活動

而無論網路再怎麼發達,我認為它無法取代現場活動的體驗。所以無論是 Live Band、各種演唱會、發表會、商演等等,都還會是重要的收入來源。

周邊商品

既然成為了一個品牌,那除了音樂,你當然也能賣周邊商品。T-Shirt、馬克杯、滑鼠墊、手機套只是最基本的,再屌一點就像馬念先一樣把自己化身為一個 App 吧!

代言

有了通路 (網誌、粉絲),有了影響力,除了賣自己的商品,你當然可以幫別人賣商品。不,在網路的時代,其實你不需要品牌的許可,就可以賣他們的東西

也就是換句話說,你要把自己從一個音樂人,轉變成一個媒體、一個通路。我知道你只想單純的做音樂,但這個世界已經變了,連農夫都必須要學產銷,做創投都必須要經營部落格,為了生存下去,我想沒有人可以繼續躲在洞穴裡。況且,這次,你終於不需要被唱片公司統治,終於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未來,這麼棒的轉變,你難道不會覺得興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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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jdhancock, CC license)

14 組成功創業的 DNA

May 30th, 2011

我常常說「創業成功」是一個機率問題,因為有太多東西你沒辦法預測、控制,像是使用者的偏好時間點大環境的變遷大傢伙的失誤等等。既然是機率問題,你要專注的就是提升「期望值」。這有兩種方法:第一,選一個大或是快速成長的市場。這樣你就好像是去一個少棒的球場挑戰王建民一樣,即使打擊率再低,一不小心也是有可能被你贓到一支全壘打。

除此之外,當然也可以精進你的打擊技巧。這裡面有很多方法,我之前也寫了不少。不過前兩天,矽谷的一個創業加速機構 (有點像是吃了類固醇的育成中心),發表了一個驚人的研究報告。在精實創業之父,Stanford 大學教授 Steve Blank (史提夫‧布蘭克) 的指導之下,他們對 650 家新創網路公司進行了深入的「基因解剖」。然後赫然發現這裡面比較成功的創業團隊,居然是有 14 組共同 DNA 的!

按照慣例,我鼓勵你們去讀讀原文,以下是我的整理 (習慣簡體字的朋友也可以讀 36 氪版):

  1. 注重「學習」的創業者有 3.5 – 7 倍的成功機率 — 幫自己找到一群好的「導師」(mentors)、有效的追蹤數據、用功的向大師們學習的新創團隊,往往可以有 3.5 倍的使用者成長、7 倍的募資成果。
  2. 懂得 Pivot 的創業者有 2.5 – 3.6 倍的成功機率 — 根據學習的結果 Pivot 一到兩次的創業團隊,往往可以有 3.6 倍的用戶成長、募得 2.5 倍的資金和少了 52% 「過早規模化」(還沒找到 Product Market Fit 就盲目擴充團隊或是花大錢在行銷上面) 的機率。
  3. 只有一個非技術人員的團隊成功機率低非常多 — 這點其實不用說明,有趣的是他們發現投資人往往把太多錢 (2-3 倍) 給了這種「團隊」,或是根本沒找到 PMF (Product Market Fit) 的小公司。
  4. 熱心幫忙的「投資人」對創業成功沒有影響 — 很多 VC 會說我幫你管帳、處理財務、找 CFO、建 SOP… 等等,這些,抱歉事實證明,對創業成功機率一點都沒有影響。相對的,就像第一點說的,找到好的「導師」才是關鍵。(投資人唯一有影響的是「退場」價位,有些 VC 可以讓大公司願意付多一點錢買你的團隊。)
  5. 兩個人以上的團隊有 2.3 – 3.6 倍的成功機率 — 單打獨鬥的人往往需要 3.6 倍的時間才能達到規模化,而且多人團隊有 2.3 倍的機率執行 pivot。
  6. 專注在商業模式上的團隊有 6.2 倍的成功機率 — 和只專注在產品上的團隊相比 — 這非常明顯,不用解釋了吧?
  7. 開發不需要網路效應的產品有 3.3 倍的成功機率 — 需要網路效應的產品前期非常難累積用戶 — 如果都沒有人在用傳真機,請問你怎麼說服消費者買? (但是這點在這兩年出現了 Open Graph/Mobile Social 之後可能會有改變,參考 Instagram, Kik 等案例)
  8. 技術和商務並重的團隊有 2.9 倍的成功機率 — 像是有一個技術創辦人和一個商務創辦人的團隊,和全部都是技術,或是全部都是商務的團隊相比,平衡的團隊往往有 2.9 倍的使用者成長,可以多募得 30% 的資金,也少了 19% 過早規模化的毛病。
  9. 以「改變這個世界」為目標的創業家往往是最成功的 — 和只是有經驗或是有錢的創業團隊相比。
  10. (還沒找到 PMF 前) 專利跟成功機率關係很低 — 而且團隊往往把專利的重要性高估了 225%。
  11. 達到 PMF 往往比預期的還多出 2-3 倍的時間 — 哇,我只能說 Mike Jiang 實在太厲害了。不過更重要的是這往往會讓很多人過早規模化 — 錯認已經達到 PMF,然後就花大錢去雇用團隊或是行銷。
  12. 沒有募資過的團隊對市場規模的錯估往往高達 100 倍 — 而且常常以為自己在創造一個新的市場,或是完全沒有競爭對手。
  13. 過早規模化往往是失敗最重要的原因 — 正確的規模化是一種「投資」,你非常清楚何時可以回收。過早的規模化才叫作「燒錢」,當然會有燒完的一天
  14. B2C vs. B2B 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 研究結果發現,成功的創業團隊有「自動化」、「社交行為改造」、「整合化」和「挑戰者」等四種。

以上,希望你能夠好好檢視自己在做的事情,看有沒有落實以上的 DNA,才能確保最高的創業成功機率。

加油加油!

    (Image via jef_safi, CC license)

    關於創業的 10 個不同點 — Paul Graham、Joel Spolsky 和 Jamie Lin

    May 18th, 2011

    36 氪的 @truant 昨天寫了一篇很棒的文章 — Paul Graham 與 Joel Spolsky 的 10 個不同點,詳細比較了關於「創業」,Paul Graham (保羅‧葛蘭) 和 Joel Spolsky (喬‧史波斯基) 這兩個目前北美最受推崇的「名家學派」,各自不同的看法。讀完了之後我也有很多想法,所以決定跟大家分享一下。

    我知道把自己跟他們兩位神人比較完全是臉上貼金行為,不過重點是關於創業的經驗和心法,請大家就別拘泥於形式。更重要的是這裡面的每一個建議,其實都只是從我們自身微小的經驗和極少的採樣、觀察中萃取出來的,所以沒有一定的對錯,尤其是時空背景可能已經改變,所以你們要自己學會判斷,然後選擇合適的策略。

    1. 開始
      • PG:  找到可以支持3個月開銷的種子資金,啟動項目。
      • JS: 支持不了2年?先來我的公司吧,我這裡工作環境很酷。
      • JL: 自己先存一點錢,確定半年一年不會餓死,就開始做吧!
    2. 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
      • PG: 需要時從天使或創投那裡拿更多的資金。
      • JS: 創投?想都別想,他們都是低能兒。
      • JL: 錢反而是次要,你需要的是找能幫助你的人,然後用投資把他們綁進來。
    3. 神奇公式
      • PG: 開始一家創業公司,努力工作4年,然後賣給某個人,解決錢的問題。
      • JS: 一點一點建立偉大的公司。
      • JL: 重點是這家公司的價值、成長潛力,如果你建了一個好公司,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4. 微軟
      • PG: 微軟邪惡。
      • JS: 微軟很好。
      • JL: 微軟的伺服器軟體很爛,但是 Excel 還是很棒。我之前把 SharePoint + Excel 拿來 Hack 成 Issue Tracking System,其實還蠻好用的。
    5. 基本原則
      • PG: 與聯合創始人工作在租來的公寓裡是最有生產力的階段。
      • JS: 建立公司,公司是偉大的工作地點。
      • JL: 一開始的階段是最有開創力的,找到 PMF/Business Model (商業模式) 後,就必須建立制度,其實是一門更難的工作。
    6. 規範
      • PG: 儘早做出原型,然後不斷的完善,不需要規範。
      • JS: 實施之前製定規範。
      • JL: 找到 PMF 前,可以開始想規範的事情,但是不必急著實施。
    7. 步驟
      • PG: 不要提步驟,只要發布你的產品。
      • JS: 儘早確立步驟– 更好程式管理的12步。
      • JL: 過程中不斷的去優化開發、原始碼管理的流程。
    8. 計劃
      • PG: 當事情發生時,偉大的黑客計劃自己,沒有必要為事情做計劃。
      • JS: 為每件事做計劃– 你未來可能會遇到的困難時期,早期bug追踪等。
      • JL: 腦海中永遠都要有 B 方向和 C 方向,但是不用有想得很仔細,那就浪費了時間。
    9. 以微軟為核心
      • PG: 創業公司創始人用微軟的東西為核心建立公司注定會失敗(偉大的黑客自覺的不用微軟的東西)。
      • JS: 如果你支付的起錢給微軟的話,用一切跟微軟相關的東西。
      • JL: 微軟有很多東西是免費給創業團隊用的,請多多利用。至於伺服器,千萬別選 Windows Server。
    10. 歡迎大家補充。

    以上,就是關於創業的一些想法,我和兩位大師的一些不同意見,希望能給你們一些想法和啟發。

    PS. 本周五 (5/20) 1:00pm,appWorks 將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appWorks Demo Day #2」,參與第二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 12 個團隊,將在那裡向全世界展示他們六個月來辛苦創業的成果,歡迎關心我們的朋友,一起來見證這個台灣網路創業史上的另一個里程碑

    (Image via scobleiz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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