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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f8: Timeline 和 Social Apps 背後的意義

September 23rd, 2011

Facebook 一年一度的 f8 開發者大會正在進行,Mark Zuckerberg 在開場的 keynote 宣布了兩個重大發展 — Timeline 和 Social Apps。今天會有很多人新聞報導這兩個大「新方向」的各種細節 (e.g.:TechOrange聯合新聞網),所以我在這裡就不再重覆介紹。

我今天想跟大家討論的,是這兩個發展背後的意義:

1. Timeline = 個人首頁 → Blog 化、開放化

我認為 Timeline 是 Facebook 從「牆後花園」(Walled Garden) 跨出到「開放網路」(Open Web) 非常重要的一步。他們看到 Blogger、Wordpress、Tumblr 等「網誌」、「輕網誌」,和 Flickr、Instagram 等「相片分享」服務,一直在幫助人們用「內容」去表達自己。即使在 FB 成為世界的中心之後,人們並沒有停止使用這些服務,反而有更多人透過 FB 發現到存在在 Blogger、Wordpress 等這些網站的有趣內容。

所以 Facebook 想要改變這件事情,它想要人們把這些本來要張貼在 Tumblr、Instagram 的文章、照片,改放到Facebook。他想要讓 Facebook Timeline 成為你的「個人首頁」,你表達自己的一個中心,所以你的朋友不用再從 Facebook 連到你的 Tumblr,去看你分享的東西。

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必須要開放,因為無論是 WordPress、Tumblr、Flickr,都是「開放網路」的一部份,所以想要在「內容分享」上與這些服務競爭,那 Facebook 就必須要更開放。(現在就想試試 Timeline 的人,TechOrange 上有教學)

2. 不只是「讚」→ FB 全面深入你做的每一件事

自從一年半前的 f8 宣告了 Open Graph 的到來之後,OG 的第一個重大功能:「讚」(Like Button) 徹底的改變許多人的使用習慣 — 現在看完文章如果沒有一個地方可以按讚,是不是有一點怪怪的。現在 Facebook 還要把這件事情再擴大,因為他們知道你看了 10 篇文章後,可能只有 1 篇會按讚,但另外這 9 個「閱讀」,對他們而言還是很重要的資料 — 沒錯,Facebook 想要徹底的了解你。

但如何做到,又不會讓使用者反彈,是最大的問題,也因此他們非常巧妙的設計了這個系統。首先,就像玩 Facebook 遊戲一樣,第一次使用這些 Social Apps 網站、應用程式時,它們會跟你要求一次授權,然後從此你就不會再被通知。接著,為了吸引開發者支援這樣的功能,他們把使用者的 News Feed 整個改過,除了中間的 Top News ,也在右上角加上了 Ticker (跑馬燈) 的功能。而這裡,就是所有的開發者可以用來 SPAM 宣傳他們的 Social Apps 的地方。

有了這個誘因,像是 Spotify 這樣的 Social Apps 將會錄下你在他們的服務中的一舉一動 — Jamie 聽了這首歌、Jamie 看了那張專輯封面、Jamie 製作了這個播放清單,然後一五一十的送到 Facebook Ticker 裡面,因為 Spotify 希望因此我的朋友會看到,然後被我影響而開始使用 Spotify,而 Facebook 呢?緊接著十分之一的「讚」之後,它現在連我聽過什麼歌、看過甚麼文章、欣賞過什麼電影,通通都知了。

3. FB 鐘擺 → 請立即服用

自從 Facebook 平台化以來,他們就不斷的在「讓開發者送更多訊息到 News Feed」和「讓 News Feed 更乾淨」兩個衝突的價值觀中搖擺,無法找到好的平衡點 — 如果不讓 Apps 送訊息到 News Feed,少了病毒效應,開發者的意願就會降低。如果讓太多 App SPAMs,使用者就會反彈,就會開始少用 Facebook。

而這次,顯然 Facebook 又再度搖擺到開發者那邊,要讓你們可以大量發送訊息,宣傳你們的產品、服務。我認為這將會造就一些新的勝利者,例如他們主推的 Spotify,就很有可能因此成為 Social Music 的第一名。但根據過往的經驗,這個窗口不會開太久,因為垃圾行銷勢力很快就會進駐,讓 Tickers 充滿 SPAMs,然後 Facebook 就又會開始搖擺它的政策。

所以如果你正在經營、開發跟內容、生活品味相關的 Apps,最好現在趕快支援 Social Apps,因為相信我,機會不會存在太久。

以上,就是這次 f8 我的一些感想,跟大家分享。篇幅關係還有很多點我沒有提到,歡迎留言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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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Google+ 看「網路觀察家的判決」

September 22nd, 2011

Google+ 終於在昨天開放給全世界了,不僅如此,還同時加入了G+ 搜尋手機 Hangout (多人視訊會議) 兩個重要功能,決心要和 Facebook 一較高下。而且 Google 很明顯怕你沒發現,居然在首頁加上了一個大箭頭,真是無所不用奇襲要讓你開始用 G+。(倒是我原本還真的沒發現,因為自從用了 Chrome 之後,再也看不到 Google 首頁了。)

台灣這邊不愧是 Google+ 大國,網誌、社群媒體圈一片歡聲讚好,也感覺到有很多使用者因此加入,開始嘗試圈人的樂趣 — 我昨天一天被圈的次數,大概比之前一個星期加起來還要多。

可是美國的情況就沒有那麼樂觀,不僅報導稀稀落落,甚至還有部落客酸 Google+「比死城還要死城」。但也因此,Seesmic 和 Le Web 的創辦人 Loic Le Meur 跳出來寫了一篇很棒的評論:The Influencers Verdict: the Google+ example

他說一般而言,產品上線後,你會經歷以下的過程:

  1. 蜜月期 — 產品剛上線時,運氣好的話,你會收到一些部落客的評論。Google+ 是件大事,所以當初每個人都寫了很多文章討論。
  2. 冷卻期 — 大部分的評論家開始忘記你,直到你有一些強而有力的數據來證明你自己為止。可能會有一兩個「名人」繼續大量使用你的服務 (Google+ 有范范、許茹芸),然和有一些忠實的粉絲留了下來。
  3. 死亡之谷 — 接下來,你會開始經歷一段非常長、非常長 (至少感覺起來) 的低成長時期,有時候甚至是負成長。這是真正考驗你的決心的時候,因為你會開始收到「觀察家的判決」– 那些一開始吹捧你的專家,現在突然又跟全世界宣判你的死刑,像那篇說 Google+ 比死城還死的文章。你和團隊的士氣會非常低落,似乎所有人都在和你作對,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一樣。
  4. 走出低谷 (或是真的死亡) — 就在這個同時,你的產品也正在從「早期使用者」的圈圈,往「主流消費者」區塊移動。早期使用者因此開始感到無聊,也才會批判你的產品。但這不代表這東西不會被大眾所接受,事實上,消費者要的東西往往比你想得還要簡單。但一個團隊能不能撐過這個時期,尤其是一個「小時了了」(一出發就受到很多關注) 的團隊,是創業過程最大的考驗。只有時間能證明你的產品會不會被市場接受,或是你能不能根據主流市場的回饋,修改出更符合他們需要的東西。但大多失敗的團隊,就是在這個時候放棄了創業這件事。

也就是說,「網路觀察家」的話一點也不重要,你必須要專注的是收集真正「目標消費者」的回饋,正確的分析這些數據,然後從那邊 pivot 出他們最想要的產品。而創業,不過就是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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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geoliv, cc license)

台灣需要下一個 Facebook… 嗎?

September 20th, 2011

回台灣之後,我經常受邀參加各種官方、半官方的座談會、研討會,除了最新流行的「我們如何成為亞太 Apps 研發中心?」之外,常常討論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如何培養出下一個 Facebook?」。

他們的邏輯通常很簡單:其實我們有很多創業者在做下一個 Facebook,只可惜欠缺好的「行銷」– 這些人通常搞不懂行銷跟推銷的差異,所以我們只要辦很多活動,然後帶他們去美國參加 DEMO Show,這樣就有機會可以養出下一個 Facebook。

美國 DEMO Show 的問題

殊不知,Facebook 從來沒參加過 DEMO Show。事實上,99% 矽谷成功的創業公司,都沒有參加過 DEMO Show。沒參加過活動,那他們是如何成功的?靠做出使用者想要的好產品,再加上網路上效率最高的病毒CPA 兩種行銷管道。

「巷子內」的網路創業就是這麼一回事,台灣的 Lativ 在 5 年內突破 10 億營收、神來也在 2 年內突破數億營業額,靠的都是同一套。但可惜這些想要「引導」網路業的人,往往卻是不懂網路業的外行人,所以才會以為到處參加比賽、上電視新聞、買奇摩首頁廣告、導流量或是辦大型活動是有用的。那些,從網路創業者的角度看,都是「轉換率」極低,投資報酬率往往為負的行銷通路。

下一個 Facebook

不過更重要的問題是,「台灣到底有沒有資格養出下一個 Facebook?」答案當然是沒有,小島天生就沒資格做「平台」,因為你的人口基數小,沒能力影響其他國家的文化。再說大多台灣人的視野也不夠國際,沒能力了解其他社會的喜好。

那,這表示我們的網路產業沒有希望了嗎?當然不是,其實要擁有一個好的網路產業,你根本不需要做出下一個平台。事實上,這個道理在大多的產業都行得通。台灣以前並沒有擁有全世界的 3C 通路,但卻能做出賣到全世界的電腦、周邊。蘋果也沒有擁有全世界的電信公司,但它的 iPhone 還是賣到全世界。所以發展殺手應用 (Killer Apps) 對台灣而言是對的策略,因為它符合我們需要的以小博大的特性。

殺手應用型產業

但發展殺手應用型產業比起發展平台,不是對經濟的貢獻度低很多?答案恰恰相反。最新的數據顯示,Facebook 應用經濟圈,2011 年總共將為美國創造約 235,000 個工作,以及 157 億美金的產值。相對的,Facebook 平台本身創造的工作量約為 4,000 個,2011 年的營收約為 35 億美金。也就是說,無論是創造工作或是創造產值的能力,應用經濟圈都將比平台來得大上許多 — 這點很合理,因為這些 Web 3.0 平台往往抽 30% 的稅,所以應用產生的產值當然比平台高很多。

而 Facebook 應用經濟圈,並沒有任何國家限定。所以如果根據使用者比率和消費水準保守估計,台灣光是發展 Facebook 應用經濟圈的年產值潛力,就高達 8.32 億美金,相當於 241 億台幣。因此將創造的工作數量,也超過 10,000 個。而這些數字,其實很多已經實現。更重要的是,這還是不計算出口潛力的情況。

所以發展「平台」,夢雖然很美,但其實殺手應用才是真正的產值、就業機會所在,也才是小國應該要專注的產業型態。因此,我雖然不贊同許多官方推動「App 經濟」的外行手法,但相較於「發展下一個 Facebook」的春秋大夢,衝刺「殺手應用生態圈」的確是比較務實,也比較令人期待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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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prospere,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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