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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失去魔力了嗎?

December 23rd, 2010

說到北美的「雲端服務」開發者,保羅‧巴凱特 (Paul Buchheit) 又是另一位傳奇人物。他是 Google 的第 23 位員工,也是第一個提出 Google 應以「勿為惡」 (Don’t be evil) 為信仰的人。就是他,利用 Google 著名的 20% 時間,開發出現在受到上億人歡迎的 Gmail,也是他,把 AdWords 和 Gmail 結合,創造出今天受到上百萬網站使用,每年產生美金 80 億營收的 Google AdSense。

離開 Google 後,他也沒閒著。2007 年,他和幾位夥伴推出了頗受歡迎的 FriendFeed — 一個社群動態入口,幫助大家集結、管理 Web 2.0 時代眾多的社群網站帳號,方便瀏覽朋友的動態。FriendFeed 後來 (2009) 被 Facebook 買下,所以布挈特又在 FB 工作了一年,直到最近才加入了 Y-Combinator,正式成為一位超級天使

大膽預測 ChromeOS 的未來

也正因為布挈特在網路開發者心中的地位,當前幾天他突然跳出來說,Chrome OS 計畫明年將會被終止,或是與 Android 合併,北美網路圈當然一片嘩然。

大家開始解讀他的話,到最後整個大論戰甚至又回到了那個問題:「Google 失去了它的魔力嗎?」

Google 還有什麼

所以,布挈特只好又再次出來發言,提出四點他認為 Google 還是很讚的理由,我覺得相當認同:

1. Google 還是很敢大冒險

Wave 常常被用來當作 Google 失去魔力的例子,其實正好相反,它是 Google 沒有忘記像一個新創公司一樣勇於冒險嘗試,勇於 Pivot 的最好象徵。當然大嘗試不可能通通成功,但是如果沒有通通失敗,那就能夠開創新局,大受市場歡迎的 Chrome 瀏覽器和 Android 作業系統,就是最好的例子。

2. Google 還是願意嘗試似乎完全不相干的產品

當布挈特的團隊在 Google 開發 Gmail 時,外界質疑這和他們的核心 — 搜尋 — 有什麼關聯,但是 Google 還是非常支持他們,最後開花結果成為一個超成功的產品。而近來,又有人質疑 Google 為何要開發「自動駕駛汽車」,你說呢?

3. Google 還是用很正面的態度競爭

很多科技公司都在用「消滅價值」的方式競爭,例如:興訟關門放狗。但 Google 則往往是擁抱開放,然後讓消費者去選擇。一個這麼大上市的公司,還能夠把使用者的需要放在這麼前面,是很難得的。

4. Google 可以接受嚴厲的批評

網路上一天到晚有人用最嚴厲、最尖酸的話語批評 Google,但他們似乎很少因此動怒,封鎖使用者的帳號,還是把這個 App  下架。這是很難得文化,布挈特也說在他工作的這麼多公司裡面,只有在 Google 他覺得可以任意的說出心裡的話,不會造成麻煩。

Google 發揚光大的魔力

除此之外,我認為 Google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魔力,是布挈特漏掉的,那就是它把一個外面的小團隊買進來,然後發揚光大的能力。2006 買進來的 Youtube 在 Google 的手上變成了網路影片分享的霸主,2005 買進來的 Android 則成為了市佔率最高的行動作業平台。2003 買進來的 Blogger 不但是最大的網誌平台,而且在 Google 一流工程師們的努力下,居然達到了 100% up time 的驚人成績。而我認為這就是 Google 最厲害的魔力。

所以,就算團隊再厲害,要開發出一個受使用者歡迎的網路服務,本來就很難有 100% 的事情。但是我尊敬 Google 擁抱使用者、勇於嘗試、勇於冒險的精神,我希望所有的創業人可以向他們學習,有朝一日變成下一個 Google,加油!

(Pic via bradleypjohnson@flickr under CC license, pingdom.com)

Groupon 為什麼不賣?

December 21st, 2010

Google 開價美金 25 億要買 Groupon… Google 把價碼提高到美金 60 億… Groupon 加開臨時董事會討論此併購案… 破天荒!Groupon 正式拒絕 Google 的併購…

身為網路業的龍頭,Google 大概從來沒有這麼悶過。從 Youtube、DoubleClick 到 Admob,以往,大家是前仆後繼的加入 Google 家族,但是近來,無論是買 Yelp、買 Twitter 還是 Groupon,Google 終究都是吃閉門羹。

追究為什麼 Google 的 60 億美金,買不到 Groupon,我認為有以下的理由:

Groupon 不需要 Google

Groupon 的主要客戶是地區性的小商家、小餐廳,它的商業模式是幫他們在網路上作賣試用券,然後分取 50% 的銷售金額當作酬勞。雖然這門生意和 Google AdWords 的客戶群有重疊,但是 Google 需要 Groupon,遠比 Groupon 需要 Google 來得多。因為對於這些小店家的主人來說,Groupon 的概念容易了解,因此也容易決定是否要使用。相對的,相信我,要這些甚至還不會上網的店主人們學會怎麼用「關鍵字廣告」,那比登天還難。更重要的是,他們如果本來就沒有網站,那買了 AdWords 之後要點去哪裡?

Grouon 已經很有錢了

Groupon 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快達到年營收 10 億美金的公司,這是非常、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我不是說 10 億美金本身了不起,而是當你想到賣 Groupon 這樣「高度不規模化」(Highly Unscalable) 的服務 — 必須要有業務團隊 24 小時不停的和客戶連絡,好不容易談定了,跑一檔 Groupon,頂多也只產生 2~ 3 萬美金的營收,你想想看要多少人、多少店家、多少城市、多少會員,才有辦法達到 10 億美金。問題是,Groupon 在短短的 2 年內做到了,這是多麼誇張的一件事情。而且這才是剛開始而以,從他們擴張、成長的速度,你就可以看出來。

Groupon 已經贏了

這點從 Groupon 的崛起對於其他服務「地方店家」的網站的影響,就可以看出來。以往,除了 AdWords,店家們可以靠著 Yellow Pages、Craigslist、Yelp 來「上網」,也就是讓網路的使用者找到他們。黃頁這種東西已經存在 50 年了,而 YellowPages.com 也是從 Web 1.0 時代就存在的產物,近年來遭受 Yelp、Craigslist 這些後進者的挑戰,在 2009 年中逐漸失去領導的地位,取而代之的是以「在地分類廣告」為主的 Craigslist。

問題是這個狀況在今年的 11 月開始發生變化,沒錯,Groupon 的興起就像黑洞一樣,把這三大服務的使用者全都往他們那裡吸。速度之快,Yelp 和 Yellow Pages 已經失守,再過不久 Craigslist 的龍頭地位也會被取代。

也就是說,Google 之所以想買 Groupon,比較類似先前 Yahoo 之所以想買 Facebook,是一種出於領先者不願看著自己既有的商業模式,被後進者整碗打壞,所採取的行動。因此 Google 這次嘗試唯一的功用,就是證實了 Groupon 的到來。幾乎可以肯定的是,來勢洶洶的後進者當然不願如此被收編,善罷甘休。

又一次,我們正在目睹網路世界出現大型的破壞性創新,但和實體店家間的結合,我認為還不只這樣而已。大家可以往三贏、長期服務、行動去想。除了 Groupon 以外,我認為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PS. 再兩天,12/23 (四) 6:30 PM,聖誕節特別版 Startup Mixer 將出現在 BCDog。這次請來即將邁向第 200 期的《數位時代》聯合主辦,數位時代的社長、總編輯長都將蒞臨現場,跟我們分享 10 多年來身為台灣科技雜誌領導品牌的感想和心得, 趕快去報名,我們到時候見!

Nexus S 出現,Google 同時正式推出 Android 2.3 Gingerbread

December 7th, 2010

今天一早起來,Google 執行長艾瑞克‧舒密 (Eric Schmidt) 非常幽默的在 Twitter 丟出了這樣的訊息:

沒錯,Google 正式宣布 Nexus S, 同時也釋出 Android 2.3 Gingerbread (薑餅) 的 SDK 開發套件。

Nexus S 顯然是衝著開發者來的,因為 Google 知道要等手機廠更新至 2.3,那大家有半年都沒辦法測試軟體。而且 Gingerbread 有一些新功能,像是要做行動付費用的 NFC (Near Field Communication 近程通訊),需要新的晶片支援。所以,Google 選擇和 Samsung 合作,推出了 Nexus S 來把第一線的 Android 軟硬體標準再往上拉高。

Nexus S + Gingerbread 用起來如何?請大家看看這段 Google 精心拍攝的影片:

至於 Android 2.3 的新功能,重點整理如下,更詳細的資訊請參考 Android 網站

  • 新的 UI 設計 (黑/綠色系)
  • 支援 SIP 網路電話
  • 支援 NFC / 行動付費
  • 大幅改進的輸入法
  • 更棒的剪貼功能
  • 更新的電池管理 (主動關閉背景程式)
  • 更新的應用程式管理
  • 支援多個照相機
  • 新增 WebM/AAC/AMR 影片支援

所以看來今年的聖誕,智慧手機的戰局會非常有趣,就讓我們接著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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