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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 App 要如何被發現?

November 25th, 2011

接連兩個晚上主講《30雜誌》舉辦的「行銷3.0 — 上班族行動 App 完全行銷」活動,第一堂講「App 產品企劃」,先把所有壓箱寶的好案例全部拿出來分享。第二堂講「App 產品行銷」,也就是你做好的 App 要如何讓人發現。這其實是我從未講過的題目,剛好也趁這個機會把所有的資料整理了一遍,於是有了這組新的投影片

沒有機會來參加的人,除了欣賞我那些沒什麼字的投影片之外,下面特別幫你們整理了一些重點:

衝排行

在 iOS 上,衝 App Store 名次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不是因為下載量 (名次是下載數量的函數,別搞錯了因果),而是因為「主戰場」在那裡 — 不喜歡動大腦、衝動消費的族群,都是看排行榜下載的。所以要抓到這個 TA (Target Audience),那你非得想辦法衝到排行榜上。

廣告

廣告可簡單分為免費和付費兩種 (廢話)。免費廣告包括「母雞帶小雞」、自家網站、粉絲頁、交換版位等等。記住 Web-to-Mobile 的轉換率比想像中低很多,所以能夠用 Mobile-to-Mobile 的方式宣傳是最好的。付費廣告非常的貴,一個 CPC (Cost per Click) 大約要 NT$ 5-20,一般大約每 10 個點擊會有一個下載,所以換算成 CPA (Cost per Acquisition) 就是 NT$ 50-200。衝上排行榜前 5 名大約要 1,000 次下載左右,所以如果全部都用買的,就要高達 NT$ 5-20 萬一天,大多數情況是不敷成本的。

限時免費

iOS 上有一個特別的「限時免費」生態圈,當一個 App 本來要錢,突然變成免費,那就會有一群追蹤這個降價活動的網站、Apps 主動幫你宣傳,所以必要時候可以試試這個行銷工具。

病毒行銷

Mobile App 的病毒行銷其實非常有效,朋友見面的時候最喜歡討論的就是有什麼好玩的 Apps。所以記得名稱一定要好念好記,否則使用者想幫你宣傳都沒辦法。Facebook 邀請比起 Web 上面的力道大約只有 30%,反而通訊錄是更有效的邀請機制,但是必須要先確認使用者的電話號碼,會大大提升新用戶進入門檻。目前沒有最棒的解答,大家必須要視需求選用。

最後,記住大多數的 Apps 其實根本不是 Apps,而必須是你整體網路策略的其中一環。下載也只是開啟你跟消費者關係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留下、使用、拉朋友,才一個完整的循環。加油!

還有更多問題,今天 (11/25) 6:30pm 可以到 appWorks Startup Mixer #10 @ Marsala 來找我。

Steve Jobs 的貢獻

November 7th, 2011

由於彭教授的幾篇文章,近來網誌圈開始辯論起 Steve Jobs 對人類的貢獻,和他與 Bill Gates 的差別。我覺得這些辯論很好,無論是參與討論的人還是讀者,應該都會從過程中有些收穫。但也想提醒大家辯論要針對事情,我知道很多人是 Steve Jobs 的粉絲,所以無法接受偶像被批評。但這個世界上並沒有完美的人,更沒有神,所以我們應該要能夠討論每個人對這個社會的貢獻,也從他沒做好的事情中學習。

這個網誌的長期讀者都知道我不是 Steve Jobs 的粉絲,我很尊敬他做的一些事情,但也不能認同他的另外一些觀念。但今天我想要針對近來的辯論,提出一些大家遺漏的觀點。這不是要支持任何一方,只是要讓這個討論更加豐富,讓大家都能從中學習、進步。

Steve Jobs 打破了電信商的寡佔

不,Mobile Apps 並不是 Apple 的發明,但在還沒有 iPhone 以前,幫手機開發遊戲/軟體簡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務 — 不相信的人可以找 Tempo/Cjin 聊聊。你必須要幫某某電信測試 200 台手機,好不容易 QA 完成,軟體上架,還得讓他們抽 15-50% 不等的營收 (謝謝 Cjin 留言分享台灣的數字,美國據我所知大約是 50%)。

但 Steve Jobs 和他的 iPhone 穿透了這個寡佔市場 (還順便把 Android 也拉了過去)。現在,數以百萬計的軟體工程師可以靠開發 Mobile Apps 生活,創造價值。在台灣寫的 Apps,也可以賣到全世界。這是一場巨大的通路革命,對全體人類而言,是非常大的價值。

Steve Jobs 改革了音樂產業

在還沒有 iTunes & iPods 以前,人們沒有方便的管道可以購買數位音樂,所以許多人選擇非法下載。但在 Steve Jobs 成功的讓大多數唱片公司加入 iTunes 之後,情況開始大幅的改善 — 北美非法下載的比率,已經降到了 25%。而 iPhone/Android 的普及,更讓 Pandora、Spotify 等音樂服務,得以產生更多的營收,回饋給音樂產業。人們還是很愛聽音樂,還是很願意付費購買、訂閱好聽的音樂,他們只是需要一個方便的管道,而是 Steve Jobs 領導改變了這件事情。

Steve Jobs 讓更多人可以用電腦

我們聽到太多的故事,爺爺、奶奶本來無法使用電腦,但他們居然可以學會 iPad,因此可以方便的看到孫子的照片,和他們透過 Skype、Facetime 聊天。而也有越來越多的小孩子透過 iPad 學習、閱讀。也就是說,當 Steve Jobs 把 iPad 做成一台更容易的電腦,同時也讓更多人可以使用,大大縮小了這個社會的數位落差。

周邊效應

沒錯,我也不贊同蘋果的高毛利策略、壓榨勞工、對開發商過度嚴苛,和他們沒有「直接」對環境、其他人類創造的貢獻等等情事。但與此同時,我認為你也必須知道,Steve Jobs 和他的團隊,在過去的 15 年中,對於我們這些「小傢伙」,所造成的「間接」貢獻,事實上比你想得還要多非常多。

這世界總是一體兩面、非常複雜,黑白灰三色更是永遠重疊著。身為創業者,你必須要能夠看得更廣、更遠,更要養成獨立判斷的能力。Steve Jobs 不是神,可能也不是偉人,但他對這個世界的所有貢獻,值得大家深入研究,好好珍惜。

加油加油!

(Image via joi, CC License)

Apple 的死敵是 Google?

August 4th, 2011

跟據 Apple 最新一季的財報,該公司最賺錢的生意就是 iPhone 和 iPad 了。在短短的三個月時間內,這兩個系列產品分別帶進了 133 億和 60 億的營收,佔 Q3FY11 總營收 286 億的 47% 和 21% (相對的 MacBook 只貢獻了 35 億)。也就是說,iOS 佔了蘋果至少三分之二的生意,是這間公司最核心、也最重要的產品線。

既然是的核心,如果有任何人威脅到 iOS 的市場地位,那他們就是 Apple 的敵人。所以,死 Google 的搞什麼爛 Android,這些人就是眼中釘、肉中刺,除之而後快。難怪好幾次由大統領 Steve Jobs 帶頭,Apple 都在公開場合嚴打 Android,因為競爭就是如此,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是贏,就是輸,所以我們一定要把敵人趕盡殺絕… 真的是這樣嗎?

幾天前 Cult of Mac 的 Mike Elgan 幾天前寫了一篇文章,裡頭說得很好:

Apple 主要靠著販售整合軟體和硬體的產品賺錢,同時收取 App Store/iTunes 下載的「過路費」,他們也賣一些軟體,但幾乎沒什麼廣告營收。

相對的,Google 的營收有 97% 來自廣告。他們從硬體來的收入幾乎是零,Android Market 的貢獻也趨近於零,Google 的軟體也幾乎都是免費奉送。

簡單來說,Apple 是一家消費者電子公司,Google 則是一家廣告公司。

在大家眼中,iOS 是「封閉」的 — 請讀為「整合」如果你像 Prof. Mike 一樣是「果粉」的話。Android 則是「分裂」的 — 讀為「開放」如果你跟我一樣。所以當 Steve Jobs 和 Eric Schmidt 一來一往在那邊說自己的模式比較優越,聽起是很有趣,但是最終這個辯論是沒有意義的。這個世界永遠都會有「整合」平台,也永遠都會有其他「開放」的選擇,各自有它的優缺點,也各自有它的粉絲和厭惡者。

得了腦充血的粉絲們把各自支持的平台和精神劃上等號,好像沒有了 Google,這世界就少了開放;或是沒有了 Apple,這世界就沒有了整合。簡單來說,目前 Apple 統治了整合世界,而 Google 則是開放的冠軍。

問題是總是會有人統治整合,也總會有人是開放冠軍。如果沒有了 Apple,總會有另一家公司佔領整合 (Apple 之前是 Sony)。如果 Google 消失了,絕對會有另一家公司主導開放 (Google 之前是 Sun)。

Apple 本來就不想當「大眾」產品,他們想要佔據的是高階、高毛利的區塊,至於低階、不賺錢的生意,他們很高興讓給別人去做。

相對的,Android 的開放模式會把硬體和軟體的毛利趨向於零 (你看誰賣 Linux Servers 賺到錢了),但 Google 卻可以坐收廣告利潤。硬體的毛利越低,Google 越開心,因為會賣得越好,Google 可以賣的廣告看板就越多。

當然,Google 和 Apple 間並不是全無競爭,只是這兩個圓之間的重疊比大家想像中的都還要小很多。更重要的是,Google 對於 iOS 生態圈的貢獻超大,這是大家常常忘記的。想想 iOS 上最受歡迎的 Apps (和服務),有多少來自 Google —  Maps, Gmail, Google Search, Google+, Google Earth, Google Voice, Google Places, Google Translate… 多到數不清。

而更多時候這兩家公司根本就是一個鼻孔出氣的「矽谷幫」,共同對抗其他地區的敵人。舉例來說,之前行動平台的「整合 – 開放」組合是 RIM (做黑梅機的公司) 和 Nokia,然後你看這兩家隔著大西洋的公司被 Apple – Google 這兩個總部只差幾十公里的搭檔整得有多慘。除此之外,矽谷幫的共同敵人還有「西雅圖幫」的 Microsoft 和 Amazon,和「亞洲幫」的三星、阿里巴巴等。

所以,或許他們會在新聞上刻意激起對立,讓各自的粉絲們更熱情擁抱「開放」或是「整合」,但實際上,Google 之於 Apple,常常更像朋友,而不是敵人。

這就是我之前在「競爭與進步」中所說的,其實在商業的世界,根本沒有真正的敵人,越是競爭對手,越是你必須要學會合作的對象,要一起把餅做大,一起對抗實體通路,也要一起為你們的產業跟政府爭取更合理的法規。如果連 Apple 和 Google 都在合作,你怎麼能夠傻傻的把其他創業團隊都當成死敵,不跟對方說話呢?

而這,也就是我們創造 appWorks 的最重要原因,創業團隊們如果能夠互相溝通、互相合作、互相學習,一起把餅做大,大家都是最後的受益者。所以,我在這裡宣布,第四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從今天開始正式開放申請,如果你受夠了孤零零的自己創業,那就來加入這個已經超過 50 個團隊的創業社群吧!期待看到你們的申請書

(Image v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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