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online advertising’

電視小心,Facebook 影音廣告來了

December 19th, 2013

Facebook Video Ads

昨天北美科技圈最值得關注的新聞,大概就是 Facebook 影音廣告將在週四正式開始試營運

就像其他的原生廣告一樣,這些影音廣告將會安插在你的 News Feed 裡面,並且在你滑過它時自動開始無聲播放。如果你點擊它一下,影片會展開成全螢幕,同時開始播放聲音。(原文中有 Demo 影片可以欣賞) 技術細節也有相當設計,例如:為了節省使用者的 3G/4G 頻寬,廣告只會在有 WiFi 連結時在背景下載,儲存在手機裡面等待被播放。

Facebook 把可以觸及全美 1.4 億 18 至 54 歲民眾的 Video Ads 產品定價在 200 萬美金,相較之下,電視上最昂貴的廣告產品是一年一度的 Super Bowl,大約可以觸及 1.1 億人,30 秒廣告要價約 380 萬美金。第二昂貴的是 Oscar 金像獎,大約觸及 4,000 萬人,要價 170 萬美金

也就是說,Facebook 透過這個 Video Ads 廣告產品,把自己提昇成真正的主流大眾媒體,準備要搶攻北美電視每年 660 億美金的廣告市場。這個市場比起每年 200 億的網路廣告市場,足足大了三倍。更重要的是,Super Bowl 與 Oscar 每年只舉辦一次,但 Facebook 可是天天都可以販售這樣的廣告。

另一方面,Facebook 此舉也會加速網路進入影音時代,很快的除了文字與圖像,網路公司也必須擁有影音的製作能力,才能在數位匯流大亂鬥中競逐消費者的眼球與注意力。

所以,雖然看似只是一個廣告功能上的小演進,Facebook 這個 Video Ads 將帶動的改變,我認為,會是非常非常巨大、值得大家關心的。

___

歡迎在 Facebook 追蹤我的分享

部落客,歡迎加入「較高效益」的 Tagtoo 部落格廣告

June 11th, 2013

Tagtoo Contextual Ads

在我的 MR JAMIE 網誌上,每個單篇文章結束後,都有一個所謂「本文特價商品」的廣告單元 (例如)。這是一個由 Tagtoo 提供的部落格廣告,它的特色是會根據「文章內容」以及「使用者點擊狀況」,從 Tagtoo 合作的數十萬件 EC 商品資料庫中,自動選取適合該篇文章的「推薦商品」,因而產生較高的「點擊率」以及「部落客收益」。

大約在一年多前,Tagtoo 挖掘到一個網路廣告多年來的「痛點」。大家都知道,最有效的廣告,是跟根據「該篇文章內容」以及「該名讀者偏好」所綜合篩選出來的廣告內容。但這件事情過去很難實現,因為即使廣告系統知道「該篇文章內容」在講什麼,也知道「該名讀者的偏好」是什麼,但廣告系統裡面不一定就會有匹配這樣的內容與偏好的「廣告庫存」(Ad Inventory) 可以播放。

另一方面,經營電子商務的客戶每天都在煩惱的,是我的幾千、幾萬件商品裡面,哪一些商品最適合拿來當廣告素材,吸引到他們想要的 TA (Target Audience 目標客戶)。Tagtoo 靈機一動,他們可以把這兩個需求串在一起,自動化的拿商品去搭配最合適的文章內容,如此「內容主」(在廣告產業也稱為「出版商」) 有機會因為更高的廣告關連性而得到更好的點擊率與收益,「廣告主」也有機會因為高關連性的廣告內容而贏得優質的 TA 。

Tagtoo 於是把這樣新型態的廣告命名為「準買家廣告」,並且開始在市場上推行。一年多來,他們獲得了 ETToday、Nownews 在內不少大型媒體的採用,也贏得了台哥大 Myfone 購物、東京著衣、ERH 等電子商務公司的廣告預算。

也由於 appWorks 與 Tagtoo 團隊有育成與投資的關係,我的網誌在過去一年內也放上了這個新型態的廣告聯播方式作為試驗。分析這段時間下來的數據,以「內容主」最在意的「廣告收益」指標「每千次曝光收益」,也就是 RPM (Revenue Per Mille) 來說,Tagtoo 準買家廣告真的相當有競爭力。

在這段時間,Google AdSense 轉換出的 RPM 約為 NT$ 7.8-13.8,相對的,Tagtoo 所創造出來的 RPM 則落在 NT$ 11.1-15.9。其中尤其當文章內容與「商品」有關係時,Tagtoo 產生的 RPM 表現明顯會優於 AdSense。

所有從這些廣告實驗得到的收入,我貢獻給家扶基金會。

經過這些時間的實驗,Tagtoo 現在也準備好,把這個有機會產生較高收益的聯播網,開放給所有部落客加入。因此,在這裡謹代表 Tagtoo,熱情邀請所有的部落客夥伴,一起來嘗試「Tagtoo 部落格廣告」,看看它能不能會你的網站,產生出更高的零用錢。

___

第七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申請,倒數 6 天

廣告 = 通路

November 2nd, 2012

在 2011 年,美國的整體廣告市場總預算大約是 US$ 154 Billion,其中線上廣告約佔 US$ 31 Billion,也就是 20%。在整體線上廣告中,搜尋相關廣告,也就是所謂「關鍵字廣告」,大約佔據 US$ 14.4 Billion,也就是 46%。在所有搜尋廣告中,Google AdWords 的市佔率是 70% 左右,也就是 US$ 10 Billion,這個數字相較於 2010 年,成長了 14%。

反推回去,Google AdWords 佔據整體線上廣告市場的市佔率,是驚人的 32.5%,佔據全美廣告市場的市佔率,也有高達 6.5%。以一個 Paid Media 來說,Google AdWords 大概是全世界最賺錢的一種廣告通路。

然後你再仔細去分析一下 Google 上面 Top 10 最大的廣告主

前 10 名當中,有 7 個是電子商務,也就是透過網路賣東西的商家或是通路。另外 3 名,是服務提供者的網站,他們透過網站收集名單 (Leads),然後再靠電話或是 Email 溝通、成交。沒錯,這裡面完全沒有你傳統想像中的可口可樂,或是 BMW 等傳統品牌。

因為這些來 Google 買 AdWords 廣告的客戶,要的不是品牌的「露出」,而是訂單的產生。對他們來說,計算的不是每花 100 塊打廣告所得到的品牌知名度,對他們來說,計算的是每花 100 塊在 Google 上面買廣告,能夠產生出多少訂單、多少毛利。只要這個投資報酬率是正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 LTV > CPA (Lifetime Value > Cost Per Acquisition),那這個 AdWords 廣告就能夠毫不手軟的用力給它買下去。

事實上,如果你比對 2010 的 Top 10 名單,StateFarm 花在 AdWords 的預算在一年內成長了 2.7 倍,Progressive 是 2.3 倍,而 2011 年第一名的 Lowe’s 在 2010 甚至還沒有進到 Top 10 排行榜,換句話說他們的 AdWords 廣告預算一年內至少提高了 4 倍。

在一般的市佔率這麼高的廣告媒體上,你基本上是不可能看到 Top 10 廣告主一年內還提高 2-4 倍預算的,因為花 2 倍的預算,你頂多買到 1.3-1.5 倍的曝光,根本是划不來的投資報酬,還不如把同一筆錢拿去買其他的媒體。但在 Google AdWords 上面,只要操作得宜,花 2 倍的預算,你買到的幾乎是接近 2 倍的訂單,只要確定 LTV > CPA,買得越多,公司就賺得越多。

這就是 AdWords 這類 Performance-based 廣告產品的特色,也是網路獨有的廣告即通路、行銷即銷售特性。無論你是要賣廣告還是買廣告,這是在網路世界你必須要了解的邏輯。

PS. 如果你是 EC 賣家,除了 AdWords 廣告之外,也可以考慮 Tagtoo 的「準買家廣告」。

___

11/7 (三) 1:00PM 歡迎到「appWorks Demo Day #5」,第五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團隊們,將在那裡分享他們的網路廣告商品與行銷策略。

(Image via x-ray_delta_one, CC License)

©2024 MR JAMIE.
網站由 Allen Hsu 設計 | Logo 動畫由 Wen Chen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