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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希望:2 x Resolution

January 2nd, 2012

Resolution (res·o·lu·tion) 名詞:1. 決心,e.g. New Year’s Resolutions 新年計劃;2. 解析度,e.g. Screen Resolution 螢幕解析度

新年快樂!2012 終於來了,希望大家都在家人、朋友的陪伴中,渡過了一個難得的跨年週末。新的一年,有什麼計劃呢?我的 2012 目標很簡單,就是 Hack More Things製造更多意外,然後喝更多咖啡

或許你會問,為什麼我沒有一個「真正」的目標,像是把 appWorks 帶到中國,還是培育出更多個 EZTABLE 之類之類的?因為我認為那些目標根本沒有意義。

首先,能不能達到這些終點,有很大的成分是控制在別人的手上 — 外在環境的因素、時間點的因素、其他人的選擇等等。所以把這些固定的點當成目標,2012 年才剛開張,什麼都還沒做,你就已經把自己變成「不幸的人」,還自廢 Pivot 的能力。再來,大多數人訂新年目標的原因,說穿了只是為了要驅使自己更努力。那既然是這樣,為什麼不直接專注在更努力上面就好了。

所以,我說我們應該放棄對準「既定的終點」,把心思放在提升你的 Resolution,也就是你的決心、你的解析度上面。與其領完年終再出來創業,不如今天就開始動手測試你的 MVP。與其把新版本「做出來」,不如每個月都 Double 你的轉換率。累積 100 萬次下載,還不如動手提升 100 倍付費比率。與其導來 1,000 萬次流量,你應該讓 1,000 個人愛上你的產品,並且讓他們去跟朋友說。

成功需要的是日起有功、是累積、是進步、是學習、是不斷的修正。只要你能夠下定決心,今年的 366 個日子裡面,你沒有一刻會鬆懈,絕對比去年更努力 2 倍。我相信到了最後,你會非常滿意一年下來的收穫。

新年快樂,各位,預祝你們有一個非常棒的 2012!

(Photo via jliba, CC License)

那些沒打過棒球的人…

December 28th, 2011

一開始,他們當作你不存在。接著,他們嘲笑你。然後,他們攻訐你。但最後,你會獲得勝利。 –甘地

我永遠記得小時候,有一天妹妹問我:「哥,棒球的全壘打,是不是打得越遠越高分,飛出了球場外就是四分啊?」雖然你覺得好笑,但也不能怪她,畢竟,她從來沒有打過棒球。講到創業,其實也是一樣的道理。它的邏輯,沒有真正下過場、揮過棒、三過振、上過壘的人,很難體會。

從外面看,創業好像很有趣,一群人很開心的在做一個產品,實踐一個美好的 idea,一個打出場外的全壘打。

天知道,當你真正在裡面,別說全壘打了,你根本連一壘在哪裡都還不知道。好不容易花了三個月把第一個產品做了出來,才發現根本沒有人要來用。接下來怎麼辦?你開始找媒體來報導、參加各種活動,接著你把一堆有的沒有的功能往裡面加,到處去談合作、想盡辦法衝流量、騙會員。就這樣努力了半年、一年、有些人甚至是三年之後,才發現完全行不通。

錢早就燒完了,每個人身上還背了一堆卡債、人情債,耗盡熱情、磨光感情的同伴開始一個個離開,你才領悟到創業不只是做產品而已。你必須做出一個市場想要的產品,而且還要找到一個可以規模化的商業模式。你開始用比較好的方法做這件事,從測試、確認市場的需求出發,反過來生出一個產品。你必須要快速的做決定、靈活的變形,所謂精實創業。你還要時時確認團隊是在同一個方向上,大家也有足夠的動力,大吵一架之後還要懂得排解。

沒錯,結果創業根本不是大公司的縮小版,創業根本是大公司的相反,所以做事的方法也必須是相反。如果是這樣,那沒有打過棒球的人,怎麼能夠理解?所以當你在 Hack Everything 時,你就會碰到身邊的人用異樣的眼光看你,他們甚至會嘲笑你,因為你在做的事情是他們完全無法理解的。

可是沒有關係,你只需要專注在你的客戶/使用者上,只要你能夠讓他們愛上你的東西,而且願意跟他們的朋友講,那總有一天,你會蠶食鯨吞這個世界 — 天才如 Google、Facebook 創辦人們都花了 6、7 年,你花個 10 年也不為過。事實上,根據 Fred Wilson 的觀察,越多人嘲笑的產品,很有可能是越大的成功,從 Twitter、Tumblr 到 Kickstarter,都是最好的例子。

至於那些沒有打過棒球的人,他們的話你就當耳邊風吧!

PS. 明天 (12/29) 晚上 6:30,歡迎到 Juliana 來跟我們一起 Year-End Party: TechOrange + appWorks Startup Mixer,到時候見!

(Photo via thomashawk, CC License)

團隊,不是 Idea

December 22nd, 2011

常常有人問我:Jamie,你都怎麼評估一個 idea 可不可行?

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我不評估一個 idea 可不可行,我只評估這個團隊能不能把他們的 idea 做出來。很多人以為創業的重點是「想」出好的 ideas,其實根本相反,創業的重點是永遠都在「做」出一個更好的 idea — Facebook 已經有 8.5 億使用者,人家還是兩天一小改、三天一大改。所以不能做出,不能持續改進東西的人,那去報名划船隊比較快,別來創業了。

只要團隊對了,你根本不需要評估 idea 可不可行。他們會把 idea 做出來,推向市場,然後由市場來告訴他們這個 idea 很爛 — 事實上,每個初創團隊來提的 idea,我通通聽過不下幾十次了。但是沒關係,當你把它做出來 (最好是一個花很少資源的 MVP),拿到市場裡去,你就會開始得到各種真實的反饋。從那裡,你會開始 Pivot,然後好的團隊,就會慢慢把 idea/product 越改越好,越改越好,直到有一天變成我從來沒聽過的 idea,直到有一天找到 Product-Market Fit,長出 Business Model,一步步邁向成功。

所以重點是團隊,我們只看團隊,也只投資團隊。這也就是為什麼 appWorks 育成計畫是圍繞在培育明日的創業家,而不是做出今天的好產品。科技會不斷變化,市場也會不斷變化,只有能夠跟著不斷進步的創業者,才能一直找到下一個突破,一直找到下一個成功。

所以當我的異父異母雙胞胎哥哥 Mark Suster 前幾天寫到,你應該在簡報的時候先介紹團隊,而且讓團隊每個介紹他們自己時,我再同意也不過。

重點在團隊,也只有團隊是重點。

(Photo via spacelion,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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