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Startup Myths’

流言終結者 #16 –「天下的創投都是一樣的…」

August 15th, 2012

某次在一場創業座談會上,有位與談的教授在抱怨他的創業經驗裡面,有被創投「用完即丟」慘痛結局,好不容易帶著團隊把產品開發出來,這位教授卻被董事會強硬的排擠出管理團隊。過了一會,麥克風傳到北一女、台大電機畢業後,在加州柏克萊取得博士學位,而後任教於史丹佛,接著創辦了 Atheros Communications,並且帶領該公司在 2004 年成功上市的孟懷縈女士,她一開口卻是說:

在我的創業生涯裡面,創投是我最好的朋友。

如果你好奇為什麼這兩位創業者的創投經驗會有這麼明顯的對比,答案其實非常簡單,因為他們的創投,不是同一家創投。事實上,每一家創投,都不是一樣的創投。

孟教授接著講了她的募資故事,她說在 Atheros 團隊決定要創業之後,他們前前後後見了超過 30 家創投。每個會議一坐下來,她劈頭就說,我的公司五年內不可能賺錢,如果你們在找的是很快就有報酬的投資機會,那我可以馬上離開,不用浪費大家的時間。一定要確認了對方可以接受這樣的時程後,她接著才要開始介紹 Atheros 團隊想要做的事情,然後讓創投問她問題。而更重要的,在這些會議當中,除了創投問她問題,她也在問創投問題,因為 Atheors 團隊知道,他們在找的不是資金,不只是資金,他們在找的是真正能夠幫助他們的投資人。

而這件事情,其實就是大多初次募資者,最容易犯錯的地方。他們往往誤以為創投跟銀行提款機差不多,基本上只要能夠最快拿到錢,跟誰拿都一樣。但事實上,跟誰拿的錢,其實才是最大的不同,因為當你跟某家創投拿了錢的那天開始,這家創投從此就成了你的股東。在大多數的國家,股東才是公司的實際「擁有者」,而經營團隊只是受股東委託的「經理人」。所以對於公司的未來,團隊有對股東負起最大責任的義務,而股東也有要求團隊做得更好的最大權力,這個權力永遠有效,直到他們不再是這家公司股東的那天,才會停止。

也就是說,當你跟某家創投拿錢的那天開始,雙方的人生從此就綁在一起,少則幾年,長則數十年,在這個過程中,你必須要對這位股東的權益負起全部的責任。聽起來跟另外一件事情很像?沒錯,這其實就是一場「婚姻」。

如果你要娶一個老婆,然後你的態度是誰能夠最快給我 3,000 萬嫁妝,我就娶她,試問,這場婚姻有多大的可能會幸福?當然是微乎其微。選創投其實也是一樣的道理,在談到創業計畫、投資金額等啦哩啦砸的細節之前,你必須要先確定的第一件事情,其實是「我喜不喜歡這個人」、「他有沒有贏得我的尊敬」,甚至是「我能不能跟他一起工作」等,這些人跟人之間最最基本的問題。

所以你必須要跟很多很多創投聊,而且要聊很多很多次 — 相信我,這絕對不是浪費時間,因為好的投資人能夠帶來無限大的貢獻,而爛的投資人會把你的公司帶到地獄火坑裡面。接著,你會開始發現其中有一些投資人是你比較喜歡的,這時候,在步入禮堂前,你要進一步從其他的角度了解他們。好消息是創投採的是多夫多妻制,所以要多了解一個投資人,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去跟他們過去投資過的團隊們聊聊。

從那邊,你將可以篩選出幾個最值得邀請成為股東的創投,這時候,才是你使出渾身解數,想辦法把這些人綁進你股東名單的時候。

就像每個創業團隊都是獨一無二的一樣,每個創投的投資哲學、能力、關係、基金規模、處在的階段,也都不一樣。你必須及早把這件事情當做娶老婆一樣的終身大事去處理,在還沒急著要結婚之前,就開始多與創投交往,才能順利的在適婚年齡時,幫公司找到那些真正能夠幫夫的老婆們。

就像孟女士說的一樣,好創投,將會是你創業路上,最棒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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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同學會好擠好熱,但是我聊的好開心,謝謝所有專程來參與的人,希望大家都很有收穫。這個活動未來將固定每個月舉辦一次,相關訊息也會在 Facebook 公布,歡迎追蹤

(本文編輯後刊登在 2012 年 8 月號《30 雜誌》; Photo via krossbow, CC License)

流言終結者 #15 — 「創業是大公司的縮小版…」

July 6th, 2012

從大公司跳出來創業的人常有的通病,就是直覺的以為「創業 = 大公司的縮小版」。所以兩、三個人湊了幾百萬,公司才剛開張就從程式、美術、企劃、產品經理一路到行銷、會計、總機,通通請來了。

但是如果你仔細想想,像這樣用正規軍的編製作戰,其實只會讓創業者居於劣勢。大公司可以這麼做,是因為他們資源豐厚、軍強馬壯,往往一開就是 8 個、10 個新產品專案。這麼多的新產品裡面,最後只要能有一、兩個獲得市場的青睞,那就可以賺回所有的研發成本和利潤。相對的,小團隊沒有那個規模,每次多半只能嘗試一個產品,而就算每個產品的成功機率與大公司相當,如果真的用正規軍的方式去搞,往往在還沒有贏得市場歡心之前,就已經自己先把糧草給耗盡了。

所以你要改變策略,人家打正規戰,你就打游擊戰。

非常受歡迎的雲端儲存服務 Dropbox,目前為止已經在全球累積了 5,000 萬用戶,員工人數也達到近 400 人的規模。但 5 年前當 Drew Houston 剛創辦 Dropbox 時,其實用的就是最經典的游擊戰術。大家應該不難想像,一個雲端儲存服務的開發必定要花費很多的時間與人力,而當 Drew 在創辦 Dropbox 時,市面上更是早已充斥著其他的線上檔案備份服務。但 Drew 覺得這些產品都非常難用,並沒有真正解決使用者的問題。Drew 認為雲端備份應該要很簡單,完全不需要額外的設定,就像使用隨身碟那麼簡單。

但怎麼樣是很簡單,這是一個超級大哉問。換作典型的創業者,或許先花 6 到 12 個月把產品做出來,推向市場,然後再從那裡去調整方向。但 Drew 不想等到 6 個月之後,才來發現自己開發的方向是錯誤的。所以他做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產品開發才進行到一半,Drew 就先用電腦螢幕,自己配音,錄製了一支模擬的 Demo 影片。短短 4 分半裡面,Drew 示範了 Dropbox 的操作介面,和一些他想要提供的進階功能。

接著,他把這支影片丟到了像是 Digg、Reddit 與 Slashdot 等網路科技社群,看看使用者會有什麼反應。而出人意料的,是這個 Demo 獲得了極大的迴響,不僅一夜之間累積了近 1 萬個「Diggs」,Dropbox 的「Beta 測試預約名單」更是一下子從 5,000 人變成了 75,000 人。這給了 Drew 很大的信心,繼續照著影片中的方向把產品做完,而事實也證明 Dropbox 真的就是市場需要的產品,因為它真的把雲端備份這件事情,弄得像隨身碟那麼簡單

當然如果當初影片上傳後不受歡迎,甚至招來使用者的批評,那對 Drew 而言也不是壞事,因為他可以及早改變方向,不用浪費時間把一個市場不要的產品做完。而這正是身為創業團隊的優勢,因為你可以非常靈活的變形,不會被組織內的官僚體系所牽制。你也不像大公司一樣有非常值錢的商譽需要維護,就算這樣一支影片惹來人家的反感,頂多最差就是換個名字再上。你大概也沒有什麼保密的問題,因為即使影片再受歡迎,在你的產品真正做出成績之前,事實上不會有人想要山寨你 — 換作是你,你也不會去抄襲一個只有概念的產品。

而這些,就是小公司的優勢。大公司不得已一定要採正規軍作戰,因此身為創業者,你更應該選擇使用游擊戰法。假設每個嘗試大家的成功機率都相當,既然你手中的資源只有大公司的 10%,那就必須把每個嘗試的時間與成本也壓到 10%。既然成功的機率都差不多,那就反過來從成本面打敗他們。而除了像 Dropbox 這樣提早得到問題的答案,你還可以在開發、通路、行銷等等各種環節找到節省時間與成本的方法。

記住,創業不是大公司的縮小版,創業,是大公司的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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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後刊登在 2012 年 7 月號《30 雜誌》, Photo via heathbar, CC License)

流言終結者 #14 –「只要把這個做出來,我就成功了…」

June 7th, 2012

初創業者最常犯的錯誤,就是以為這世上的每個人都想要他正在弄的產品,好像人山人海已經擠在外面排隊等待,只要他把這個產品蓋好,大門推開,就可以看客人開始瘋狂湧入,白花花的鈔票從天上大把大把灑下來。

問題是,99.99% 的創業故事,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其實這些所謂「成功」的創業團隊,成功的通常都不是他們第一個產品。大家最喜歡講「Angry Birds」有多麼受歡迎,在全球超越了 10 億次下載。但很少人願意去了解的是,Angry Birds 早已是 Rovio 的第六十幾款產品。在那之前,Rovio 已經創業 6 年,在寒冷的北歐度過了數千個無人問津的日子。

前陣子很紅,超過 3,500 萬人在玩的「Draw Something」,又是另一個例子。這個 App 其實是 OMGPOP 的第三十多款遊戲,在那之前,OMGPOP 也早已存在了 6 年。事實上,他們自己也承認,在 Draw Something 「爆紅」之前,OMGPOP 就只差這麼一點點,便要關門大吉收工回家。當然現在他們成功的以 2 億美金的天價賣給 Zynga,大家也方便的忘記了他們是多麼痛苦掙扎了 6 年,才有今天的成果。

在二月突破單月 1 億人次到訪,被認為有可能挑戰 Facebook 霸權地位的當紅「興趣社群」Pinterest,也是一個好例子。他們從去年底開始竄起,短短幾個月內衝上全球 50 大網站的排行榜地位,讓創投都搶著「給錢他們」。但當大家津津樂道這個「爆紅」故事的同時,其實很少人注意到 Pinterest 團隊早從 2009 年就開始創業,Pinterest 網站剛上線的前 9 個月,會員人數連 1 萬個都突破不了。為了突破困境,創辦人 Ben Silbermann 只能每天寫信給這些使用者,約他們喝咖啡,看看網站到底哪裡有問題。

像這樣的故事我還可以舉出好幾打,因為每個成功的網路公司,背後都有這段不為人知的過去。當然這個時間有長有短,對有些人是一、二年,對有些人則長達六年、八年,但你幾乎找不出有任何新創團隊,在產品推出的第一天,就出現瘋狂搶購的情況。

歸咎原因,其實「市場」並沒有那麼容易。每天醒來,早已有太多的媒體、產品、訊息在等著競爭消費者的注意力和荷包,要一個新產品在上市的第一天就能夠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中出線,那當然是一個不切實際期望。

「可是這個東西市場上沒有啊!」第一次創業的人會說。

其實沒人做的東西往往不是因為其他人沒想到,而是因為根本沒有人需要。創業者在腦中想像了一個完美的使用者,然後自以為全世界人都跟他有一樣的想法,需要這個不存在的東西。因此當他第一次把產品「完成」、推出市場之後,當然只會大失所望,因為除了來友情贊助的朋友之外,這世界上的人,並不需要這個東西。

但那並沒有關係,因為這是創業必經的磨練。從天上掉到凡間後,有一些團隊會適應不良,不久之後就放棄創業。但也有一些團隊,他們會把自己歸零,重新去學習所有在「市場」中的生存之道 — 如何設計一個符合人們需要的產品、如何聆聽使用者的回饋,篩選其中值得參考的意見來改善產品、如何透過搜尋引擎與社群媒體進行推廣、如何與記者朋友保持好關係、如何和通路建立起合作、如何簽下客戶、如何訂價等等等等數十、數百個創業者必須要會的事情。

這個過程當然少說要個兩、三年,接著如果他們還沒有餓死,這個團隊才會有機會開始慢慢找到一些成功。但這樣的成功是很踏實的,因為你完全知道你做對了什麼,做錯了什麼。

至於剩下那 0.01% 第一天就「爆紅」的,相信我,你不希望當他們,這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上去的,而當「市場」離他們遠去時,他們也不會知道自己是怎麼下來的。

所以,各位第一次創業者,別急著成功,因為成功前的所有磨練,都是一個未來領袖必經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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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後刊登在 2012 年 5 月號《30 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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