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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等了,《Jamie 流行銷》電子書

March 28th, 2012

自從 3 月初宣布Jamie 流行銷》以來,大家就一直在問會不會有電子書版、什麼時候會有電子書版。這點說起來還蠻丟臉的,一天到晚在喊數位革命的人,自己出書卻沒辦法同步有 eBook 版。不過中文電子書畢竟是一個很不成熟的市場,光「平台」的選擇就會讓人抓狂。我和出版社討論過很多方案,身為使用者,我最喜歡的 Kindle,但是它明顯不可行,因為 Kindle 並不支援中文 — Facebook 上讀者提醒現在已經支援,我會請出版社去研究看看。

再來就是直接做成 Apps,但這個方案也有問題,因為必須要針對 iPad、iPhone、Android Pad、Android Phone 分別開發,也無法支援 PC 與 Mac 的使用者。台灣有一些自己的電子書平台,但它們對 OS (Operating System) 與裝置的支援度還更差。就在我們抓破頭皮、苦無解答時,Zinio 出現了。

Zinio?那不是一個電子「雜誌」平台。沒錯,Zinio 的確不是以電子「書」聞名的。但是雜誌跟書,說穿了,又有什麼不同?或者說,雜誌也是一種書,甚至是在用色、排版上要求更多的一種書。既然一個平台可以放電子雜誌,那當然可以放電子書。

好,既然選定了平台,我們就開始跟 Zinio 談把《流行銷》放到上面。技術上沒什麼大問題,只是要把內容用他們可以接受的格式交過去就可以。但接著狀況來了,Zinio 的人說,他們通常建議電子雜誌最低就是賣實體的 8 折。8 折?我的實體書在博客來上市特價都直接 69 折了,電子書只打 8 折,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嗎?

我當然完全不依,跟出版社說如果這樣 eBook 就不要出了。「那多少錢你才要出?」他們問。「如果實體定價 NT$ 320,電子版最多賣 NT$ 99。」我說。而我那非常負責任的編輯 Katie,就這樣跑去跟 Zinio 協調,想不到 Zinio 也很爽快的答應了。

也因此,《Jamie 流行銷》Zinio 版,終於正式登場,只賣實體的 31 折,iPad、Android Pad、PC 和 Mac,通通可以看。並且只要買過一次,你就可以在所有這些裝置上下載、閱讀。

(當然,如果你還是比較習慣實體書的感覺,博客來金石堂目前也還有 79 折的活動。)

當然我還希望價錢可以更便宜,畢竟我並沒有收版稅,只希望書裡的內容可以幫到越多人越好。但我們也要考慮到出版社已經投資了不少成本,所以我想 NT$ 99 的價格是一個合理的平衡點,也希望這樣的定價策略能夠為市場接受,也為未來的電子書作一個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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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已經開始申請

內容的價值

February 9th, 2011

這個定價表,是我過年前從《天下》的網站上抓下來的 (現在顯然已稍有更動,不過基本的精神是一樣的)。我當初看到這樣的標價方式,自己感覺有些不可思議,但也好奇其他人會是什麼樣的反應,於是就把它轉到了我的 Facebook 社群上,請大家給我點 feedback,結果討論也還蠻熱烈的,有 22 個留言

大多數人都會選擇「紙本+iPad/Zinio」的選項,畢竟怎麼看都比較划算 — 但這其中也有好幾個人,說會把紙本轉賣掉,這樣等於便宜買到 iPad 版 (沒辦法,我經營的是創業社群,大家都很會 hack)。不過也有好幾個人點出了我心中的害怕,例如:GameApe 的創辦人 Luke:

我跟《天下》的人很熟,從我還沒搬回台灣他們就常轉載我的文章appWorks 開始之後他們也很支持,甚至用非常珍貴的封面故事,來報導我們在做的事情。所以這篇文章並沒有任何要點名或是攻擊的意思,我大概可以猜到他們這樣的定價策略,應該只是還在試水溫。不過我更想探討的問題是,內容的價值。

到底有沒有價值

剛好今天早上我在紐約的創投朋友佛萊德‧威爾遜 (Fred Wilson) 也寫了一篇「一個盜版者的自我剖析」(Anatomy of A Pirate),講他每年花將近 2,000 美金買數位音樂,不過前幾天因為買不到某個 (他很想要的) 專輯的 Mp3,最後被迫要去下載。

不過文章本身不是重點,而是下面的討論串。你就看到由安迪‧史旺 (Andy Swan, 一位天使投資人) 領軍的「舊媒體派」和麥可‧阿靈頓 (Michael Arrington, TechCrunch 主編) 與摩根‧瓦絲勒 (Morgan Warstler, 一個媒體創業人) 領軍的「新媒體派」,在下面大打筆戰。舊媒體派把數位世界「複製」和現實生活中的「偷竊」劃上等號,認為當你盜版的時候,你就好像從作者的家裡偷了東西一樣。新媒體派則不斷闡述數位內容的商業模式,不是在賣內容本身,而是社群帶來的商機。

其實仔細想想,兩邊都沒有錯。內容本身絕對有價值,因為它是消費者「想要」,甚至是「需要」的東西。既然有人要,它當然有價值,有時候甚至是很有價值。不過問題的重點在於,有價值的東西,一定要賣錢嗎?

複製的成本

你問大多數的「出版」人,他都會告訴你當然要,因為如果不賣錢,作者就會餓死,以後就沒有好內容了。問題是早在網路出現之前的幾十年,電視就已經打破了這樣的迷思,尤其是無線電視台。這些節目的製作成本極高,但是消費者收看卻不用花一毛錢,為什麼?因為靠著其他的商業模式 (廣告、贊助、置入行銷、電視購物),電視台和節目製作單位,就已經可以賺取非常好的利潤了。

所以為什麼製作成本較低的「實體書」要賣錢,但是較高的「電視節目」卻不用賣錢呢?結果很大的原因是在「複製」的成本。當複製的成本為零時,既然已經花了錢製作,你當然希望越多的人看到越好,才能驅動背後的商業模式。當複製的成本很高時,你當然就會需要賣錢,否則多送一本,你就多虧一本,而且虧的錢是其他商業模式無法彌補的。

價值 vs. 價格

這就讓我們回到了《天下》的這個案例,根據這樣的定價策略,天下等於是宣告他們的數位版價值是 NT$ 2,980,而紙本雜誌的價值則是零元。這樣的策略和上面的邏輯是完全相反的,這也是我覺得不可思議的原因。其實,就像電視一樣,網路內容價格會趨近於零,這是必然的事情。而比電視更厲害的地方,是網路的內容有更多更好的商業模式,像是電子商務、CPA 等,這是傳統媒體所無法觸及的。

所以,內容的價值是無庸置疑的。問題是在新媒體時代,你必須懂得內容的價值是用來換取社群的。要獲利,你必須靠著其他的商業模式。因為如果你不這麼做,你立刻會被隔壁的內容供應者取代。比起實體,在網路時代,消費者面對的是內容供給的爆炸,是取之不盡的資訊。

所以,我不是說內容沒有價值,但不代表你必須要賣它 (極少數的例子除外),是吧?

(Image via cw.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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