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010的文章

技術 技術 多少罪惡假汝之名

August 4th, 2010

昨天一股在 ZDNet 上發表了一篇頗有觀點的文章,標題為「網站衝會員數,平台與內容哪個重要?」,主要在討論一個網站應該要先有平台,還是先有內容,才能夠得到使用者的廣泛採用,這個看似「雞蛋」的問題。

不過倒是她文章中的一句話:

…身為工程師,往往看不起或是忽略了這些真正有價的資訊, 常常只關注在:「我開發一個平台,就會有這些內容了!」…

點破了創業最常碰到的問題 (之一),而這個問題源自工程師常有的通病,我稱作是「藝術家性格」。

技術真的不是重點

我很能了解是因為我「上輩子」也是一個工程師,那時候我的朋友都是技術人,所以我根本不在乎那些「麻瓜」會不會用我寫的程式,我只在乎其他工程師覺得我的東西屌不屌。我們追求的是用最少行的程式,用最屌的方法,把這個功能寫出來。至於功能本身能不能幫別人解決問題,我一點也不在乎,因為那是產品經理和網站企劃的責任。使用者介面不好用,也跟我沒關係,最好不要用這種事情來煩我。我的大腦要用在更有意義的地方,像是去研究更新、更屌的技術。

問題是,這樣的執行態度,剛好確保了一個軟體產品,尤其是網站,在市場上絕對會失敗。大多數的使用者,根本不知道技術是什麼,對他們來說這個東西也一點都不重要。舉例來說,網路上的服務,大概沒有比 Google 的搜尋技術更高深的了,問題是使用者根本不在乎你的索引方式有多麼的神奇,他們只在乎 Google 能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幫他們找到他們要的東西。

重點是解決問題的產品

所以,當一股在文章的後段,舉出這樣的比喻時:

…我不敢說,應該先有內容,再有平台;或是應該先有平台、 再找內容。這就好比該先把生產線設備都準備好,再接訂單; 還是先接到訂單,再來搞定這些設備。每種作法都有可行之道, 但成功的事業,沒有人會輕忽設備、或先不管有沒有訂單…

我認為答案是很簡單的。沒有一個公司,會在不知道自己要生產什麼產品前,就大興土木蓋工廠。也沒有一個客戶,會在不知道你葫蘆裡面賣的是什麼膏藥前,就把寶貴的訂單下給你。所以,重點是先找到那個能夠幫客戶解決問題的產品,而且最好是很痛的問題,那麼訂單和生產線,都只是時間的問題罷了。

殺手應用先行

也就是說,平台還是要在殺手應用之後。要不是能夠解決哈佛 (Harvard) 沒有同學名冊 (Yearbook) 這個迫切的問題,Facebook 也不會從大學校園內竄紅。要不是能夠在行動上網和使用者經驗上有所突破,第一代 iPhone 也不會在市場上熱賣。而平台化,都是那之後的事情。

所以,平台大夢雖然美好,但是沒有殺手應用帶來的第一批使用者,講再多也是白搭。所謂技術雖難搞,應用價更高,吾等創業者不可不切記,切記。

(今天不知道為什麼,很想要民國初年一下。)

(Pic via levoodoo@flickr under CC license)

為什麼你只需要注意 Android 和 iPhone?

August 3rd, 2010

自從 2008 年 10 月 Google 推出 Android 以來,很多人 (包括我) 就一直在猜這個陣營的開放策略,是不是有一天會把通路、平台都封閉的 iPhone 拉下馬來。不過這樣的巨大改變當然不可能一夜發生,所以就連預測常常很激進的 Gartner,也都說要到 2012 年才會出現

市佔率

而事實證明 Gartner 又錯了 (依照慣例),不過難得他們這次不是大膽,而是太太保守。今天 (8/3) 凌晨,市調公司尼爾森 (The Nielen Company) 公布最新的北美智慧型手機市佔率報告,結果 Android 在一年內成長了將近 9 倍,來到 27%,竟然已經一舉超越 iPhone 的 23%,正式奪下「超級手機 (Superphones) 一哥」的寶座。

使用者滿意度

而雖然 RIM 的黑莓機 (Blackberry),還是「智慧手機」市佔率第一,但是這個寶座恐怕坐不久。根據同一份報告顯示,只有不到一半 (42%) 的「莓主」,下次還會再買  (這些大概都是手機被鎖死,根本不能買 apps 的企業用戶)。而有高達 3 成的人,下次將改投 iPhone 陣營的懷抱,另外也有 2 成會換用 Android。

應用市集規模

如果你把尼爾斯調查的結果,參照 Distimo 最新的智慧手機平台的 apps 數量比較,你就知道為什麼大多數手機應用開發商,都只針對 iPhone 和 Android 這兩個平台了。尤其是 Android Market,由於手機熱銷的結果,近來更是呈現一天 1,000 個應用的驚人成長。照這個速度推估,Google 於 7/16 時宣布突破 7 萬個應用,那現在應該已經要逼近 9 萬了。

Android First, World Later

所以,基於以上種種因素,我建議創業團隊在短期之內,只需要關注 Android 和 iPhone 兩個平台。其中又以沒有審核機制、優質應用數量還較少的 Android,最適合當作第一步的試金石。等到確認了消費者的喜好,再把應用拿到 iPhone 上去產生更多的營收,加油。

(Pics via engadget.com, gigaom.com, Distimo)

需要宣傳你的 iPhone 應用嗎?蘋果推出 iAd for Developers

August 2nd, 2010

無論是新 iPhone 應用上架,或是希望更廣泛推廣,我們往往會需要投放一些廣告,來替使用者量「播個種」(seeding the user base)。

過去這兩年多來,剛被 Google 以 7.5 億美金高價買去的 AdMob,一直是這樣一個需求最好的解決方案。不過,這件事情在上周出現了重大的改變,蘋果宣布延伸他們自己的行動廣告平台 iAd,推出 iAd for Developers 來搶佔這個重要的戰略地位。

定價

有別於 AdMob 的競標式 CPC (Cost per Click) 或 CPA (Cost per Acquisition) 等方式,iAd 採固定價格策略。使用者每點擊一次你的廣告,蘋果將會收取 $0.25 的費用。雖然聽起來不便宜,不過比起 iAd for Advertisers 的每次顯示 $0.01,每次點擊 $2,是低了許多。

轉換率很重要

既然 iAd 的價格是固定的,那優化你的轉換率就非常的重要。假設每 10 個點擊廣告的人,才有一個會下載你的應用,那你的使用者購買成本就高達 $2.5,除非你賣的是 $4 左右的 app,否則扣除蘋果的 30% 抽成,你將會是賠本的。(當然如果有 In-App Purchase,那又另當別論。)

iAd 的好處

除了固定價格之外,這個由莊家蘋果自己設置的 iAd 和其他廣告服務相比,還有一些其他好處。

  • 更好的分析、追蹤:你將可以知道哪些應用的使用者,有較高轉換率 (但是似乎還無法指定投放的應用)
  • 背景下載:新購買的應用將在背景下載,不會影響使用者目前的工作。
  • 排除競爭對手:置放 iAd 的應用將可以排除競爭對手的廣告 (或者趁他們還沒發現你的時候趕快投放)

Mobile Ad 的未來

競爭總是帶來進步,有了 iAd 挾著東家的力量加入戰局,我相信會刺激目前的領先者 AdMob 更努力的創新。目前看來,這兩個解決方案也都還離市場的需要有點距離。所以可以確定的是,我們還會在這個領域看到許多的進步。

如果是現在馬上就有需要投廣告的開發者,我建議兩邊比較看看。而我們其他人,就等著看這場從手機平台延燒到廣告的 Apple vs. Google 大戰,會打出甚麼火花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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