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的文章

蘋果與自由

March 16th, 2010

我一直很努力的想要愛上 Apple 的產品,從第一代 iPod Mini 開始,到現在的 Touch,我前前後後用過 5 台 iPod,家裡也有一支 Mrs. Jamie 用的 iPhone 3G。理論上越升級,隨著軟硬體的進步,我應該要越喜歡這些產品。但相反的,我卻越覺得 Apple 的設計理念和我漸行漸遠。

其實說穿了,這些不滿意,常常都只是一些小東西,例如:突然發現 iPod 從 Touch 開始沒辦法當隨身碟使用,或是 iPhone 沒辦法讓 MSN Messenger 常駐在背景。而且我通常對科技產品的容忍度是很高的 — 連問題一堆的 Android G1 我可以忍受他一年多,但是,我就是沒辦法忍受蘋果對產品功能設下的諸多限制,也說不上來原因。

直到今天我讀到提姆‧布雷 (Tim Bray,XML 發明人之一) 網誌上,關於他為何加入 Android 團隊的文章,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我是沒辦法忍受不自由!

布雷兄說:

The iPhone vision of the mobile Internet’s future omits controversy, sex, and freedom, but includes strict limits on who can know what and who can say what. It’s a sterile Disney-fied walled garden surrounded by sharp-toothed lawyers. The people who create the apps serve at the landlord’s pleasure and fear his anger.

I hate it.

I hate it even though the iPhone hardware and software are great, because freedom’s not just another word for anything, nor is it an optional ingredient…

The big thing about the Web isn’t the technology, it’s that it’s the first-ever platform without a vendor (credit for first pointing this out goes to Dave Winer). From that follows almost everything that matters, and it matters a lot now, to a huge number of people. It’s the only kind of platform I want to help build.

Apple apparently thinks you can have the benefits of the Internet while at the same time controlling what programs can be run and what parts of the stack can be accessed and what developers can say to each other.

I think they’re wrong and see this job as a chance to help prove it.

翻成中文,大概是這個意思:

iPhone 版的“未來行動通訊”,排除了爭論、情色和自由,但加入了諸多對於知的權力和言論自由的限制。他是一個像迪士尼樂園一樣的世界 — 先消毒殺菌然後與世隔絕,最後再派一群尖牙厲嘴的律師當保鑣。開發應用的人變成像佃農一樣,要隨著地主的心情起舞,深怕惹他生氣。

我厭惡這樣的狀況。

雖然蘋果的硬體和軟體都非常出色,但是我就是厭惡。因為自由不是一個口號,更不是一個選擇性的功能。

網路最重要的革命,是他去除了中間人 (大衛‧魏能是第一個指出這件事情的人)。而在這樣重要的基礎架構上,我們衍生出了許多非常重要的應用,而這些成果,早已變成你我生命中的一部份。像這樣的平台,是我想要幫忙建立的。

蘋果大概認為他們可以享受網路的好,但卻控制你可以使用什麼程式,也不讓應用之間互通有無。

我覺得他們錯了,而我去 Android 就是要幫忙證明這一點。

布雷說得太好了,我就是沒辦法忍受這樣被綑綁、扭曲、隨著統治者高興的世界,所以,我沒辦法愛上蘋果

跟孔子學個人品牌

March 15th, 2010

前幾天寫的經營你的個人品牌一文,在 FB 頁上掀起了熱烈的討論。有一些讚同的聲音,也有不少反對的立場。反省了一下,或許是我寫得太急,又解釋的不夠完整,才會這麼多爭議。所以今天讓我們再試一次,看我能不能把這個觀念講得更清楚,讓大家更了解什麼是個人品牌,還有身為一個網路創業人,該怎麼去經營。而且,其實這件事情孔子就有教了…

跟孔子有什麼關係

把至聖先師給抬出來,最主要是想讓你了解,個人品牌,可不是什麼 2010 年才剛發明出來的新玩意兒。這個東西,從有人類以來就存在了。而「孔子」就是最好的例子,因為他是中國史上最成功的 personal brand。多少歷代皇帝,都要跟夫子借這塊金字招牌,來招攬民心,撫平大眾。而除了孔子身處的百家爭鳴春秋戰國之外,群雄爭霸的三國時代,也是個人品牌的好例子。無論是神機妙算的諸葛孔明,亂世的梟雄曹操,還是才高八斗的曹植,甚至是扶不起的阿斗,都是至今為人津津樂道的個人特色。

所以,千萬不要以為個人品牌是一個新概念,相反的,他本來就在我們的生活周遭,而且有他實質的功效。

你早就在做了

而經營個人品牌,其實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你和我早就已經在做了,只是你沒注意到而已。每個人每天日常生活的各種舉止中,其實都在默默的塑造自己的形象。爸媽跟你說要做一個有信用的人,為什麼?個人品牌。和長輩、朋友相處的時候注意禮節?個人品牌。出門要穿著整齊、上班不要遲到、吃飯不要說話、和長官打好關係、照顧下屬、和朋友研究單眼相機、討論政治時事… 等等等等。不要懷疑,這一切,背後都隱含著影響你在別人心中的形象,這個用意。而品牌,不就是人們心中印象的一種投射?

權威、信任、好感

再看看我們希望在別人心中留下的印象,不外乎是我們對某些事情很有研究 (權威),做事很可靠 (信任),以及讓人喜歡我們為人 (好感)。這些,跟市面上的品牌希望在消費者心中留下的印象,其實並沒有什麼差別。所以,叫你經營個人品牌,只是要你更用心,更有計畫的去提升你的這些形象,不是叫你去譁眾取寵,也沒有叫你以變成社交名媛為目的。

只是要你搬到網路上

況且,隨著社群媒體的普及,個人品牌的提升,其實已經變得很有效率,也更有投資報酬率。而他的重點,其實跟孔子當年成名的過程,沒什麼兩樣。你只要抓住下面三個重點,每天花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我保證你有很大的收穫。

重點一:孔子有論語,你有網誌

論語是孔子的中心思想,也是許多人對孔子認識的開始。而在網路時代,你的論語就是網誌。網誌的好處跟折凳一樣數也數不清,他可以促進你溝通的技巧、讓你的思緒更精準、幫助你建立聽眾、測試你的 idea、取得回饋等等。每天花半小時發表一篇網誌,無論是跟創業、技術、市場、行銷、財務相關,或是個人興趣、運動、正妹等等,從這個過程中,我保證你會對創業有很多領悟,也會對網路的發展有更好的掌握。

重點二:孔子周遊列國,你上網參與討論

周遊列國,是當初孔子唯一可以宣傳思想的方式,也因此讓他有機會與其他學者交流。雖然他的哲學在當時並沒有馬上被接受,但這樣的趴趴走卻為他打出了知名度,也奠定了日後成為顯學的基礎。而你比孔子更幸福,可以坐在家裡面吹冷氣上網,就可以達到上述的目的。況且上網這件事情,你本來就每天就在做,所以你只是需要更有選擇的投資你的時間,踴躍發言,和大家分享交流,並不需要額外投資你的時間。

重點三:孔子有三千弟子,你有三千好友

「孔子牌」的最後一個高招,是收了很多徒弟。有了這麼多代言人幫忙熱心宣傳,讓孔學透過病毒行銷,由下而上成為社會的中心思想,讓政府也不得不跟隨。而這樣的策略,在社群媒體時代,更是容易執行。只要你有心經營,要在 Facebook 上找到三五百個好友,並不是難事。加上 Twitter、Plurk 等其他服務,要累積三千個聽眾也只是時間的問題。所以除了網誌,每天再花 5-10 分鐘時間,和他們分享一些重要的科技新知、專業評論,順便互動討論,找一群支持你的麻吉,其實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結論

所以,個人品牌的經營,不是難事,也不費時,還有很高的報酬率,他也是創業家精神的最好測試和實踐。因此,我鼓勵所有的網路創業人,好好思考自己的個人品牌策略,用心的去執行,加油。

Update (3/16):重點一從“孔子寫論語”改成“孔子有論語”:顯然孔子沒有親自“寫”論語,不過這個比喻的重點是「立言」的重要,不是在描述歷史,就請大家不要拘泥於文字表面的意義了。

Update 2 (3/16): 無獨有偶的,魚夫先生上周末也寫了一篇相當不錯的經營部落格攻略

PS. appWorks 求才板本周新增一個工作機會

(photo via rob_web@flickr under CC license)

經營你的個人品牌

March 12th, 2010

這次的 appWorks 育成計畫申請書,我特別要求每個創業團隊要提供成員的網誌 URL,以及 Facebook、Twitter 和 Plurk 等帳號。經過一輪初審後,我發現了令人意外的結果。在 26 個團隊 (後來又多了 2 個),多達 50 幾個網路人中,居然能夠提供 Facebook 只有 20 個,這還包括了給我 email 帳號,而不是網址的 (我又不是想加你當好友),還有給我一些亂碼 URL 的,像是 http://www.facebook.com/abcdedfd?ref=search&sid=12382103.23981293 。更不要提其他三種社群工具的使用情形了,根本是少得可憐的個位數。

這讓我感到非常非常的驚訝,我想請問大家是不知道身為網路創業人,你必須要經營個人品牌,還是不知道個人品牌要如何經營?

這幾天很多人都來恭喜我 appWorks 辦得很成功,也都很驚訝為什麼我可以吸引到這麼多的團隊來申請,難道你們沒有發現,這就是我這半年多來苦心經營 Mr. Jamie 這個個人品牌的結果嗎?你們以為我開網誌是因為我很喜歡寫作嗎?我以前作文可是全班倒數的,考大學的時候如果再多個幾分說不定就上台大電機了。我開 FB 粉絲頁難道是因為我喜歡當名人嗎?我網誌右上角的那幾個分享按鈕只是用來導流量的嗎?當然不是!我會做這些事情,都是所以大家會注意到我,注意到我說的話,注意到 appWorks 要做的事情,這樣你們知道了嗎?

好,雖然我又氣又急,但是也不能完全怪你們,畢竟我之前的確沒提過這件事情。所以從今天開始,我會多多關注這個主題,希望能夠幫你們盡快在這方面趕上進度。

今天一開場,就讓我先來解釋經營個人品牌,對創業家的幾個明顯的好處。

出外靠朋友

從小爸媽就跟你說,出去外面做生意,靠得是朋友。而經營個人品牌,就是一個交朋友的好方法。你看我長期在這個網誌上發表個人專業的意見,讀著讀著你們也都對我的想法有了深入的了解。而在 Facebook、Twitter 和 Plurk  (以下簡稱 FTP) 上貼的各種短文,更是讓你們看到了我輕鬆的一面。所以到最後,我就變成了你們的朋友,有了交情,一切就好辦事了,不是嗎?

回饋機制

無論是網誌,還是社群媒體 FTP,另一個重點就是都有很好的回饋機制。所以從你們點讚、留言、轉推、分享的過程中,我也對你們興趣有越來越多的了解,更知道你們想要什麼樣的內容、什麼樣的服務。從這樣互動過程中所創造出來的產品,當然比關起門來瞎猜來得厲害多了。

先期使用者

而就因為你們這些人是我的麻吉,當我把產品做出來,只要在網誌和 FTP 上登高一呼,你們這些朋友也會義不容辭的幫我試用、抓蟲、建議、批評、推廣、宣傳,這樣熱心的測試團隊,可是打著燈籠都找不到的。

媒體關係

而你寫的網誌文章,也不是只有潛在客戶看得到,相關的媒體記者,也會在找資料的時候發現,然後變成你的讀者。等到有一天他們需要專業的意見,就會想到你,這時候你又幫公司找到了免費的曝光機會,而且是用專家的角度,這種報導可是花錢都買不來的。

你還在等什麼?

所以,各位創業人,你還在等什麼?請你現在馬上就開始經營你的個人品牌!尤其是已經申請 appWorks 的團隊成員,下禮拜面談的時候我會問你有什麼進度,如果你還答不出來你的 Facebook ID 是什麼,我… 我會很生氣。

PS. 明天又到了發 appWorks 創業求才版 職缺文的時間,有需要的公司/創業團隊趕快去填寫吧!

(Picture via tsevis@flickr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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