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011的文章

HP TouchPad 出爐 — 我再說一次,後 PC 時代來了

February 10th, 2011

昨天晚上,當大家忙著準備去巴塞隆納的 World Mobile Congress 一較高下,HP Palm 這邊則搶先在矽谷宣布了 webOS 的後繼機種,包括兩支新手機,和一台平板電腦,也就上面照片裡的 HP TouchPad。就像當初 Palm Pre 的發表會一樣,這台平板立刻獲得了媒體界的大量報導,幾乎是一致好評,認為將會是 iPad 的重要對手,也會讓 Android Pads 陷入苦戰。

癮科技上有大量的照片,HP 自己的 Demo 影片也可以參考一下:

所以,在接下來的半年內,這個世界變化的速度,將會是你無法想像的:

  • 二月底,摩托羅拉會推出 XOOM Tablet (Android 3.0)
  • 接著四月,iPad 2 將會出現
  • 緊接著五月底,Android Pads 大軍壓境,包括 HTC、Samgsung、Acer、ASUS 通通不會缺席
  • 然後就是 HP TouchPad 上市 (預計是夏天)
  • 接著秋天說不定會還有 iPad 3 (根據 Daring Fireball)

另一方面,也就在昨天,最新的市場數據出爐,沒錯,在第一支 iPhone 上市後的三年,智慧型手機的銷售已經超過電腦。而如果你再想想 iPad 在上市內的一年,銷售就已經超過 MacBook。這也就是說,當所有的電腦、手機大廠都投入平板市場,PC 被 Tablet 超越很有可能又是一、兩年內的事情。

這一切代表什麼?沒錯,後 PC 時代真的來了,而且比你我想像中的都快。從現在開始的兩年之後,大多數的人、大多數的時間將不會是用 PC 來上網。取而代之的,他們將會用智慧手機、用平板電腦,透過 Apps、透過 Mobile Web 來使用網路服務。

這是一個全新的世界、沒有強權霸占的世界,在這裡,你有全新的可能、無限的機會,而我和 appWorks,就是要在這裡幫助你們抓住這個幾十年才有一次的大轉變。再過幾天,第三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將要開始收件,我將會在這裡同步宣布,就請大家屏息以待了。

PS. 你看,居然連比爾‧蓋茲 (Bill Gates) 都大賣了 9,000 萬股微軟的股票…

內容的價值

February 9th, 2011

這個定價表,是我過年前從《天下》的網站上抓下來的 (現在顯然已稍有更動,不過基本的精神是一樣的)。我當初看到這樣的標價方式,自己感覺有些不可思議,但也好奇其他人會是什麼樣的反應,於是就把它轉到了我的 Facebook 社群上,請大家給我點 feedback,結果討論也還蠻熱烈的,有 22 個留言

大多數人都會選擇「紙本+iPad/Zinio」的選項,畢竟怎麼看都比較划算 — 但這其中也有好幾個人,說會把紙本轉賣掉,這樣等於便宜買到 iPad 版 (沒辦法,我經營的是創業社群,大家都很會 hack)。不過也有好幾個人點出了我心中的害怕,例如:GameApe 的創辦人 Luke:

我跟《天下》的人很熟,從我還沒搬回台灣他們就常轉載我的文章appWorks 開始之後他們也很支持,甚至用非常珍貴的封面故事,來報導我們在做的事情。所以這篇文章並沒有任何要點名或是攻擊的意思,我大概可以猜到他們這樣的定價策略,應該只是還在試水溫。不過我更想探討的問題是,內容的價值。

到底有沒有價值

剛好今天早上我在紐約的創投朋友佛萊德‧威爾遜 (Fred Wilson) 也寫了一篇「一個盜版者的自我剖析」(Anatomy of A Pirate),講他每年花將近 2,000 美金買數位音樂,不過前幾天因為買不到某個 (他很想要的) 專輯的 Mp3,最後被迫要去下載。

不過文章本身不是重點,而是下面的討論串。你就看到由安迪‧史旺 (Andy Swan, 一位天使投資人) 領軍的「舊媒體派」和麥可‧阿靈頓 (Michael Arrington, TechCrunch 主編) 與摩根‧瓦絲勒 (Morgan Warstler, 一個媒體創業人) 領軍的「新媒體派」,在下面大打筆戰。舊媒體派把數位世界「複製」和現實生活中的「偷竊」劃上等號,認為當你盜版的時候,你就好像從作者的家裡偷了東西一樣。新媒體派則不斷闡述數位內容的商業模式,不是在賣內容本身,而是社群帶來的商機。

其實仔細想想,兩邊都沒有錯。內容本身絕對有價值,因為它是消費者「想要」,甚至是「需要」的東西。既然有人要,它當然有價值,有時候甚至是很有價值。不過問題的重點在於,有價值的東西,一定要賣錢嗎?

複製的成本

你問大多數的「出版」人,他都會告訴你當然要,因為如果不賣錢,作者就會餓死,以後就沒有好內容了。問題是早在網路出現之前的幾十年,電視就已經打破了這樣的迷思,尤其是無線電視台。這些節目的製作成本極高,但是消費者收看卻不用花一毛錢,為什麼?因為靠著其他的商業模式 (廣告、贊助、置入行銷、電視購物),電視台和節目製作單位,就已經可以賺取非常好的利潤了。

所以為什麼製作成本較低的「實體書」要賣錢,但是較高的「電視節目」卻不用賣錢呢?結果很大的原因是在「複製」的成本。當複製的成本為零時,既然已經花了錢製作,你當然希望越多的人看到越好,才能驅動背後的商業模式。當複製的成本很高時,你當然就會需要賣錢,否則多送一本,你就多虧一本,而且虧的錢是其他商業模式無法彌補的。

價值 vs. 價格

這就讓我們回到了《天下》的這個案例,根據這樣的定價策略,天下等於是宣告他們的數位版價值是 NT$ 2,980,而紙本雜誌的價值則是零元。這樣的策略和上面的邏輯是完全相反的,這也是我覺得不可思議的原因。其實,就像電視一樣,網路內容價格會趨近於零,這是必然的事情。而比電視更厲害的地方,是網路的內容有更多更好的商業模式,像是電子商務、CPA 等,這是傳統媒體所無法觸及的。

所以,內容的價值是無庸置疑的。問題是在新媒體時代,你必須懂得內容的價值是用來換取社群的。要獲利,你必須靠著其他的商業模式。因為如果你不這麼做,你立刻會被隔壁的內容供應者取代。比起實體,在網路時代,消費者面對的是內容供給的爆炸,是取之不盡的資訊。

所以,我不是說內容沒有價值,但不代表你必須要賣它 (極少數的例子除外),是吧?

(Image via cw.com.tw)

廣告超級盃,Groupon 贏了

February 8th, 2011

啊,「超級盃」(Super Bowl),NFL 的總冠軍戰,美式足球迷的年度盛事,每年有一億人準時打開電視收看。也正因為如此,它的廣告時段被稱為「最後的大眾媒體」,不但是兵家必爭之地,價格年年上漲 — 今年已經來到誇張的 30 秒美金三百萬 (~台幣 9 千萬元)。而且你光有錢還不夠,如果不能拿出高人一等的廣告內容,這麼多品牌出現,觀眾根本不可能對你留下任何印象。

而自從 2000 年 17 家網路公司勇敢嘗試,甚至有人一夕花掉一半資本額,成為引發「達康股災」的最後一根稻草以來,超級盃一直是 dotcom 的傷心地。2004 之後慢慢開始看到一些有賺到錢的網路公司,像是 Monster.com/Careerbuilder.com (求職)、GoDaddy.com (網址註冊) 和 ETrade.com (證券) 「錢來」挑戰,但是跟以往的盛況總是差很多,直到今年…

沒錯,網路業終於回來了,經過了 11 年的辛苦扎根,他們不再是當年那群初出茅廬,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夥子。今年有 12 家網路公司購買了 16 支超級廣告,個個都是響噹噹、有紮紮實實商業模式、上千名員工的企業。而當這麼多 .com 搶著要讓使用者留下的印象,讓他們下次還會記得你的時候,比的就是本事、就是創意了。

我得說,看完了這一批廣告,我覺得大家都非常幽默,GoDaddy 尤其是讓人噴飯 (美國的明星真的很能夠自娛娛人):

不過當你把第二天上千篇的媒體網誌報導這種超大反應加進去,Groupon 的西藏篇一片,才是今年 3 百萬花得最值得的:

恩築‧梅森 (Andrew Mason, Groupon CEO) 真的是百年難得一見的行銷鬼才,他故意拿出這支影片來讓衛道人士群起而攻之,但又搭配了另外兩支同一個梗的廣告來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然後最後再補上一個活動網站,附上大大按鈕讓大家捐贈給這三種被幽默的人道議題,當場讓攻擊的人無話可說。

創業,最怕的就是做出沒人在乎的東西,不管是產品也好,或是行銷訊息也好。與其讓他們忘記你,還不如讓他們討厭你,然後再讓他們慢慢發現你的好。這點,Groupon 做到了,而且硬是把同樣想在超級盃出奇致勝的 Living Social,完完全全的打趴在地上。

新年新氣象,又是一個值得我們收藏的好案例,祝你們開工愉快。

Update (10:44AM): 果不其然,梅森在「事發」的當天晚上,寫了一篇文情並茂的網誌,把 Groupon 這次的目的,以及 Groupon 前身 The Point 和人道主義的連結,好好的解釋了一番。讀讀下面的留言,就知道大家的反應。左看右看,都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公關策略執行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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