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011的文章

流言終結者 #6:「快點,你需要先進者優勢…」

October 11th, 2011

一直以來我對經濟學和管理學都非常有興趣,因為它們常常可以幫我們解釋一些社會現象發生的原因,例如:通貨膨脹、房地產泡沫等等,所以雖然我大學的主修是工程,但還多拿了一個經濟輔系,後來到紐約大學念的也是企管碩士 (MBA)。

不過當你同時也是一個受工程師訓練出身的科學家,那就常常會發現經濟學裡面,其實也存在著許多過度簡化的模型,和背後不合理的應用。創業者常常掛在嘴上的「先進者優勢」,就是其中最好的例子。

經濟學上所謂先進者優勢,指得是一個產業的先驅公司,相較於後進的競爭對手,「應該」存在著許多優勢,例如:可在對手未出現前先搶下大塊地盤,對市場定價的擁有主動權,以及在產業標準制定過程上的影響力等等。所以個別公司應該要試著洞燭機先,比對手們領先一步投資新領域,而創業者更是動作要快,而且重點在於想出創新產品,打開所謂的「新藍海」。

但事情真的是這樣嗎?其實不然。我在 Stern 的市場學老師 Peter N. Golder 的實務調研結果,證明了在真實世界,先進者優勢是不存在的。他和南加大的 Gerard J. Tellis 教授合作,長期追蹤了 66 個新創產品領域的發展,結果發現,十年後先進者還維持領先的,竟然只有 6 個。也就是說,在絕大多數 (91%) 的情況之下,後進者是能夠超越先進者的。

舉例來說,第一個推出網路搜尋的是 Excite,而 Google 則是比 Excite 晚了足足 4 年出現,結果呢?短短的 4 年內,Google 就成功取代了 Excite,成為網路搜尋的龍頭。另外,Audio Highway 早在 1996 年就搶先推出 MP3 隨身聽,而蘋果的 iPod 則是遲了 5 年才姍姍來到,但結果卻在短短兩年就成功奪下領先者寶座。

為什麼理論和現實有這麼大差距,其實就是過度簡化的關係。首先,「先進者優勢」假設所有人對於市場和消費者都是充分理解的,光這點就是非常非常大的假設。事實上,在新產品種類被創造的過程中,充分理解幾乎是不可能存在的狀況。在真實的創業過程中,你對市場的掌握往往是未知遠大過已知,只能靠不斷的嘗試、收集回饋,慢慢的撥開層層的迷霧。所以雖然先進者可以比後進者多嘗試幾次,但後進者也可以從先進者錯誤的嘗試中學習,節省許多寶貴的時間和資源。

另外,經濟學基本上假設所有人是「完全理性」的,但很可惜這點在創業者上卻常常不適用。創業者之所以會成為創業者,尤其是那些早期開發新品項的人,往往是對於創造這個東西充滿著熱情,非得做出心目中那個理想的產品不可。所以他們雖然是先進者,但卻常常因為過於執著於自己想做的東西,因而忽略了市場的反應,反而失去了應該有的優勢。這時,身為一個後進者,你只要仔細觀察,把他們失敗的東西做對,就能夠成功後來居上,奪取這個市場。

所以記住,創業別急,好好觀察前人犯了什麼錯,當一個聰明的後進者,才是真正的通往成功的道路。

而除了觀察跟自己類似的先進者,觀察其他網路創業團隊做對了什麼、做錯了什麼,也很有幫助。第四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歡迎你加入我們。

(這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1 年 9 月號的《30 雜誌》上;image via kwc, cc license)

Steve Jobs 配音,蘋果 1997 年的「那些瘋子」廣告

October 8th, 2011

1997 年蘋果的廣告,由 Steve Jobs 親自配音的版本。

Here’s to the crazy one, the misfit, the rebel, the troublemaker, the round peg in the square hole, the one who saw things differently.

He’s not fond of rules. And he had no respect for the status quo.

You can quote him, disagree with him, glorify or vilify him.  About the only thing you can’t do is ignore him.  Because he changed things.  He pushed the human race forward.

And while some may have seen him as the crazy one, we saw genius.  Because the man who was crazy enough to think he could change the world, was the one who did.

這是送給那個「瘋子」、那個「不稱職」、那個「叛逆份子」、那個「麻煩製造者」、那個「在方洞裡的圓木」,那個用不一樣的角度看這個世界的人。

他不喜歡規矩,對現狀沒有任何尊敬。

你可以引述他、你可以反對他、把他視為大師或是把他視為小丑。但有一件事情你沒辦法做,那就是忽略他。因為他改變這個世界,他把人類向前推進。

或許有些人認為他是一個瘋子,我們認為他是一個天才。因為那些瘋狂到認為他可以改變這個世界的人,才是那些真正改變這個世界的人。

謹獻給我們這個時代的瘋子,那個真的改變這個世界的人 — Steve Jobs。

《Mr. Jamie 網路創業七堂課》

October 7th, 2011

前前後後,來來回回,編了超過一年的書終於在今天問市了。我應該要覺得很感動,畢竟我是一個從小作文不及格,一天到晚被國文老師評為無藥可救的孩子。想不到有一天居然能夠出書,不知道是出版業真的病了 (大誤),還是我的「文采」真的因為天天寫網誌而進步那麼多 (還是大誤)。

但從昨天早上開始,我的心情就一直很沉重。說來好笑,我一天到晚在網誌上批評蘋果的不自由,想不到當賈伯真的走了,我卻這樣的失落。就像工頭堅說的一樣

真得等到他走的時候,才能發現他在這世上的身形是何等巨大

真的等到他走的時候,才發現他在我心裡的身形是如此巨大。

回過頭來,雖然沒辦法慷慨激昂,心情平靜的還是要跟大家介紹一下這本書。我得先感謝異塵行者 (電腦玩物站長),沒有他一年來的堅持、驅策、強大的編輯能力,今天就不會有這本書。我也要謝謝我的 24 位推薦人 (人數眾多就請大家詳見書封),和 3 位特別抽空幫我寫序的朋友 — 群聯電子創辦人潘健成先生、Monday 興奇科技創辦人何英圻先生、以及 EZTABLE 創辦人 Alex Chen。有他們的背書、導讀,讓這本書變成了一個完整的產品。

「那到底為什麼要有這本書呢?Jamie 不是已經有網誌了嗎?」你一定會問。

確實,如果你已經把這個網誌的文章都讀熟,把裡面的創業觀念都化為己有,那你真的不需要這本書。不過萬一,就那麼小小的萬一,你需要一本循序漸進、由淺而深、從頭說來、一氣呵成的「網路創業入門書」,那我和異塵辛辛苦苦幫各位準備的這本《Mr. Jamie 網路創業七堂課》,正是為了那樣的需要誕生的。

而我們也嚴守我的「五分鐘精神」,刻意的把這本書的章節,切割得讓你非常容易用「吃零食」的方式閱讀。無論是搭捷運、等公車、下課時間、還是在廁所 (略) 的時候,你都可以很輕鬆的從上次讀到的地方撿起來,在 5-10 分鐘之內再推進一個段落。

就像 fOx 說的

書中的每一件事情,可能都為真,也可能是謬論,但最重要的是,擁有獨立思考與判斷,理解自己所需要的、要改變的,才是對自己最有幫助的。

我出書的目的不是為了要大賣,不是為了要當什麼狗屁大師,更不是為了要賺錢 — 事實上,我的版稅將全數捐給家扶基金會。我出書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對「網路創業精神」有興趣的人,有不同於網誌,另一個學習的管道。讓讀了這本書的人,能夠得到收穫,開始獨立思考。

所以,我跟異塵努力了一年多的《Mr. Jamie 網路創業七堂課》終於在今天上市了,在這邊和大家分享這個喜悅,希望你們會喜歡,也歡迎你們有什麼回饋,都可以留言讓我們知道。

要在網路上購買,你可以在以下地方找到:

如果你想先讀讀看,應該今天開始就可以在誠品和金石堂找到。

PS. 我還蠻好奇他們會把這本書擺在哪裡,如果你在書店看到了,歡迎拍張照片,貼在下面和我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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