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012的文章

垂直分工 → 垂直整合

November 6th, 2012

垂直分工是過去一百多年來工廠進行「量產化革命」必然的結果。由於需要不斷追求成本的降低,最好的方法就是讓生產線上的每個作業員,只專注在一件事情上面,當他每天重複只做這件事情,無論速度與精準度都會達到最高,因此整體的成本也就能夠壓到最低。

久而久之,企業的經營者誤以為一個公司的所有任務都應該這樣的被分工,所以業務部門、行銷部門、客服部門、RD、MIS,一個個被獨立出來。但這樣做的效果似乎比工廠差很多,部門間經常需要開會,但很多時候還是不知道對方在做什麼,最後甚至出現部門間角力的情況。理論上,行銷部門應該負責去了解客戶想要什麼,再交由 RD 部門去研發這個產品,最後由業務部門去販售,再由客服部門提供售後服務。

但實務上,RD 部門往往是公司裡最了不起的,因為他們掌握了「關鍵技術」與「創新」。RD 往往擅自作主研發出了產品,然後行銷才要被迫要去想辦法推廣這個東西,通常在老闆的壓力之下 — 沒辦法,老闆也是 RD 出身的。行銷想出種種的說帖,好不容易交給了業務,但等到他們去跟客戶推銷,才發現那根本不是客戶要的 — 沒辦法,行銷窩在家裡,接觸客戶的時間很少,往往也不知道客人在想什麼。業務回頭釘 RD,最後這兩個部門成為每個公司裡的死敵,因為業務往往拿客戶壓 RD,而 RD 則用技術壓業務。兩個人都不知道對方的領域,只能造成無止境的惡性循環。

這不是垂直分工的用意。這個系統的設計,生產線上的第一個作業員,並不需要知道第三個作業員在做什麼,兩個人只要分別專心的把自己的事情做好,這條生產線就會有最大的產出。但一個常常進行新產品開發的公司,業務、行銷、RD 與客服部門沒辦法用生產線的方式分工,他們不能不知道對方在做什麼,更不能悶著頭只做自己的事情。

所以垂直分工是「量產型」組織的好結構,但卻不是「知識型」組織的好結構。常常做新產品開發的組織,更適合的結構是「垂直整合」、「動態分工」。依據每一個任務的需要,去動態的組織任務小組,小組內集合行銷、設計、開發、業務等等人才,整合在一起,共同把任務完成。

這不是一個新的系統,也不是只能小規模的運作,事實上,Google 從 2000 年左右,就開始實驗這樣的組織,時至今日,他們已經有接近 2 萬名員工,還是在用這樣「垂直整合」的組織型態。同樣矽谷出身的科技巨人 Facebook,目前有近 4,000 名人員,也是師承 Google 這樣新型態的組織結構。

其實,這些就是一個個「內部創業」的團隊,他們運作的方式與外面的創業團隊非常類似,因為事實證明,在「開發有商業價值的新產品」這件事情上面,垂直整合的創業團隊比起垂直分工的工廠組織,來得有效率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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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三 (11/7) 1:00PM 歡迎到「appWorks Demo Day #5」來看看垂直整合的第五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創業團隊們,又發展出了什麼富商業價值的新產品。

(Photo via booleansplit, CC License)

解構商業模式 #6 — 資源、活動、夥伴與成本

November 5th, 2012

這是「解構商業模式」系列的最後一篇文章,在這個系列,我們深入 Business Model Canvas,解釋實務上如何「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一步步蓋起一個可規模化的商業模式。前面五篇,我們聊了前台的 Customer SegmentsValue PropositionsCustomer RelationshipsChannels 與 Revenue Streams。今天,讓我們來看看「後台」的四個區塊,也就是 Key Activities、Key Resources、Key Partners 與 Cost Structure。

關鍵活動 Key Activities

關鍵活動也就是身為一個創業團隊,你務必要完成的工作項目。如果你連產品都還沒有,那「開發產品」當然就是你的關鍵活動。但開發什麼產品?絕對不是你自己有興趣做的,更不是「這樣做不是很酷嗎」的產品。你要開發的產品,是基於前面研究了 Customer Segments 後得到的「內幕」,也就是目標客戶共同面臨的「問題」,因而決定提出的 Value Propositions,然後再根據你假設的 Customer Relationships 與 Channels,所得出來的一個產品。

所以 Key Activities 就是去實作這樣的一個產品。這裡面因為有太多假設,所以產品是否真的能夠解決上述客戶的問題,客戶是否真的有這些問題,往往必須要在產品與客戶接觸的那一瞬間,才有辦法驗證。而創業團隊的時間、金錢有限,所以大概沒辦法花半年、一年的時間做一個大產品,然後才在最後跟客戶一翻兩瞪眼。所以你需要做時間較短,大約 1-4 星期完成,很快可以驗證上述假設的 MVP (Minimum Viable Product)。因為產品要很快的開發完成,除了把不需要的功能刪掉之外,產品開發的流程也要變得更有效率,所以大多創業團隊會採用「敏捷式開發 (Agile Development)」與「Scrum」等工作方式。

而當產品開發完成,並且發現有 Product Market Fit 之後,則你的 Key Activities 也會開始變多。業務、客戶服務、商務發展、品質控管,只要會幫助整個公司進步的,都必須要放入 Business Model Canvas 裡面加以追蹤,並且想辦法不斷演化。

關鍵資源 Key Resources

相較於關鍵活動,關鍵資源指是根據前面所有的假設與定義,這個商業模式需要什麼資源。如果你是提供消費者線上餐廳訂位的 EZTABLE,那你的關鍵資源當然是「空桌」,而且不是一般的空桌,要是消費者想訂的空桌。因為少了這些「好空桌」,那無論你開發再完美的訂位系統也沒用 — 這也是過去十多年來無數個嘗試類似商業模式的團隊的共同問題,總是等到產品做好了,才發現根本沒有空桌可以賣。

同樣的道理,如果你是做精品生意的 LuxJoy,那關鍵資源就是這些一流國際名牌的包包、皮件。如果你是 5945,那就是「水電師傅」的時間與服務品質。

當然,千萬別忘了,創業團隊的成員,往往也是重要的關鍵資源,不過把其中幾個人寫在這邊,誰要寫、誰不寫,往往會影響到每個人的感受,所以與其寫,還不如想想什麼樣的 Key Activities,會讓這些成員願意長期與你一起奮鬥。最後,到了某個程度,資金也會是非常重要的關鍵資源,尤其當你想要加速成長的時候。當然對一個公司來說,資金可以分股與債,需要根據公司發展不同階段的需求去設計,不過那又是另一個超級大的題目了。

關鍵夥伴 Key Partners

知道了 Key Resources 之後,那 Key Partners 也就自然而然的產生了。Key Partners 就是提供你 Key Resources 的那些夥伴,注意以網路產業來說,Key Partners 有時候也是你的 Channels,不過為了讓事情比較清楚明白,我們通常不在 Key Partners 這邊重複 Channels 那邊的夥伴,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其中一個通路是 Facebook 粉絲頁,則 Facebook 計算在 Channels 裡面就可以,不需要在這裡重複。但如果你產品功能中的一個關鍵資源是社群資料,由 Facebook 的 Open Graph 提供,則在這裡的 Key Partners 就需要把 Facebook 列出。

成本結構 Cost Structures

當上述的區塊逐漸成形,這個商業模式的成本結構也就可以計算出來。當然成本可以分為固定與變動,但在網路產業,這個定義與製造業有很大的不同。對一個網路公司來說,產品開發人員的成本往往是固定成本,而用戶取得成本才是變動成本。因為即使短期內產品的毛利是負的,你不可能把產品部門裁撤,否則毛利將永無轉正的一天。相對的,當某個行銷通路的效率很低,產生出來極高的 CPA (Cost Per Acquisition),買來的客戶卻沒有相對應的營收貢獻值時,你往往不到幾天就會停止在這個通路採買廣告。

而最終的目標,當然是讓 Revenue Streams > Cost Structures,當一個商業模式做到了這件事情,並且有高度可規模化的 Channels、巨量的潛在客戶,而所有其他區塊也都能跟著規模化,則我們稱為這是一個 Scalable Business Model,也是所有初創業者追求的目標。

商業模式是一個系統

最後,千萬別忘了,商業模式是一個系統,所以它擁有所有系統應有的特質。商業模式系統的九大元件間是互相影響,而沒有絕對從屬關係。商業模式這個系統存在的目的是長期、可發展、可重複的價值產生,然而沒有一個元件是因為那樣的目的存在,所以元件間必須要巧妙、和諧的共事,才能夠達到系統的目的。也因此,只優化其中一個元件,往往無法達成系統的目的 — 所以你看到很多團隊很會做 Agile 開發、開發出一流的程式碼,但那對他們的商業模式卻一點幫助也沒有。

以上,就是關於 Business Model Canvas 的解析,希望這一系列文章有幫助你理解這個系統,更能夠用這個工具去不斷追蹤、計畫你的創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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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vfowler, CC License)

廣告 = 通路

November 2nd, 2012

在 2011 年,美國的整體廣告市場總預算大約是 US$ 154 Billion,其中線上廣告約佔 US$ 31 Billion,也就是 20%。在整體線上廣告中,搜尋相關廣告,也就是所謂「關鍵字廣告」,大約佔據 US$ 14.4 Billion,也就是 46%。在所有搜尋廣告中,Google AdWords 的市佔率是 70% 左右,也就是 US$ 10 Billion,這個數字相較於 2010 年,成長了 14%。

反推回去,Google AdWords 佔據整體線上廣告市場的市佔率,是驚人的 32.5%,佔據全美廣告市場的市佔率,也有高達 6.5%。以一個 Paid Media 來說,Google AdWords 大概是全世界最賺錢的一種廣告通路。

然後你再仔細去分析一下 Google 上面 Top 10 最大的廣告主

前 10 名當中,有 7 個是電子商務,也就是透過網路賣東西的商家或是通路。另外 3 名,是服務提供者的網站,他們透過網站收集名單 (Leads),然後再靠電話或是 Email 溝通、成交。沒錯,這裡面完全沒有你傳統想像中的可口可樂,或是 BMW 等傳統品牌。

因為這些來 Google 買 AdWords 廣告的客戶,要的不是品牌的「露出」,而是訂單的產生。對他們來說,計算的不是每花 100 塊打廣告所得到的品牌知名度,對他們來說,計算的是每花 100 塊在 Google 上面買廣告,能夠產生出多少訂單、多少毛利。只要這個投資報酬率是正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 LTV > CPA (Lifetime Value > Cost Per Acquisition),那這個 AdWords 廣告就能夠毫不手軟的用力給它買下去。

事實上,如果你比對 2010 的 Top 10 名單,StateFarm 花在 AdWords 的預算在一年內成長了 2.7 倍,Progressive 是 2.3 倍,而 2011 年第一名的 Lowe’s 在 2010 甚至還沒有進到 Top 10 排行榜,換句話說他們的 AdWords 廣告預算一年內至少提高了 4 倍。

在一般的市佔率這麼高的廣告媒體上,你基本上是不可能看到 Top 10 廣告主一年內還提高 2-4 倍預算的,因為花 2 倍的預算,你頂多買到 1.3-1.5 倍的曝光,根本是划不來的投資報酬,還不如把同一筆錢拿去買其他的媒體。但在 Google AdWords 上面,只要操作得宜,花 2 倍的預算,你買到的幾乎是接近 2 倍的訂單,只要確定 LTV > CPA,買得越多,公司就賺得越多。

這就是 AdWords 這類 Performance-based 廣告產品的特色,也是網路獨有的廣告即通路、行銷即銷售特性。無論你是要賣廣告還是買廣告,這是在網路世界你必須要了解的邏輯。

PS. 如果你是 EC 賣家,除了 AdWords 廣告之外,也可以考慮 Tagtoo 的「準買家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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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三) 1:00PM 歡迎到「appWorks Demo Day #5」,第五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團隊們,將在那裡分享他們的網路廣告商品與行銷策略。

(Image via x-ray_delta_one,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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