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015的文章

創業,別錯過 O2O 巨浪

April 22nd, 2015

iPhone, Online & Offline

O2O (Online To Offline) 模式,又稱離線商務模式,是指線上行銷和線上購買帶動線下經營和線下消費。O2O 通過促銷、打折、提供資訊、服務預訂等方式,把線下商店的訊息推播給網際網路用戶,從而將他們轉換為自己的線下客戶,這就特別適合必須到店消費的商品和服務,比如餐飲、健身、電影和演出、美容美髮、攝影及百貨商店等。

Wikipedia

跟很多運動一樣,O2O 並不是它所代表的 Paradigm Shift 最好的命名,但我想與其拘泥於名稱,我們更應該探討這運動背後,有什麼值得創業者注意的顛覆機會。

O2O = 服務的電子商務

如果我們把從 1995 (註一) 發展至今的主流電子商務,定義為「透過網路購買實體商品」,那麼所謂的 O2O,其實就是「透過網路購買服務」,如此的消費行為 ─ 因此我比較喜歡稱它為 Service EC (S-EC)。

透過網路購買之後,實體商品主要透過物流傳遞到消費者的手上。相對的,透過網路購買之後,服務往往沒辦法被遞送到消費者面前,因此通常要由她親自蒞臨該餐廳、髮廊、SPA、健身房、瑜伽教室,才可以享受到訂購的服務 ─ 也因此才會有 Online to Offline,也就是把消費者從線上帶到線下,之稱。

智慧手機 = 服務電商化的聖杯

這樣的消費方式其實從有網路以來就可以被提供,也一直有人試著提供,但礙於傳統電腦的限制,一直很難把體驗做到極致 ─ 消費者往往需要列印出單據,然後再去店裡使用,這樣的步驟不僅麻煩,也會大大降低轉換率。

而自從智慧手機普及以來,消費者不僅隨時隨地可以上網,也隨時隨地可以透過手機來提供身分認證,因此大大改善了環境的限制。

服務提供者的上網化

另一方面,如果網路平台本身不是最終的服務提供者,而必須要和所謂「本地店家」合作,那麼在過去整合上也非常困難。除了必須要求店家安裝電腦、網路連線,還必須教育每個店員使用店家端的軟體。現在,每個店員也都有智慧手機了,只要把店家端的 App 設計好,讓店員能夠透過網路與消費者溝通、現場認證,都變得容易許多。

13.3 兆的機會

如果說傳統商品電商顛覆的是實體零售業,那麼光在台灣這個市場,它的上檔機會是年 3.8 兆的總體零售年產值。以目前傳統 B2C 與 C2C 電商約 4,000 – 5,000 億的總年營業規模估計,目前的商品電商的穿透進度約 12%,也就是說未來還有 8 倍的成長空間。(註二)

另一方面,O2O 電商顛覆的服務業,光在台灣這個市場,它的上檔機會是高達 13.3 兆的泛服務業年產值。目前服務電商的總年營業額恐怕不到 1,000 億,因此穿透進度不到 1%,還有 100 倍以上的成長空間。

O2O 有哪些機會

所以所謂的泛服務業,到底有哪些子類別,可以供 O2O 創業者嘗試?我根據統計處的資料,整理出了這個表格。

O2O Verticals

如果根據年營業額排序,會是這樣的樣貌:

O2O Verticals, sorted by annual gross revenues

由表中可見,泛服務業中有相當多垂直,數位化程度都還很低,可以預見在未來的 5-10 年,都有機會被網路所顛覆。當然,這些產業許多非常傳統,因此要顛覆它們,不僅需要了解網路的技術,也要深入各行業的 Know-How。但不諱言的,我認為現在要創業的話,O2O 服務電商中,還有相當多的機會可以追逐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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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瀏覽器開始普及

註二:如果你相信在未來,我們消費實體商品的資訊流、金流,都將透過網路完成的話

(Photo via reinergirsch, CC License)

創業 CEO / 如何避免共同創辦人危機

April 21st, 2015

Walt Disney & Mickey Mouse

在「創業 CEO」系列,我們討論創業者如何教會自己,成為偉大的 CEO,因為歷史上最偉大的科技公司,往往都是由這樣的人在領導

我常說在一個新創企業中,共同創辦人是非常獨特的物種。除了對內、對外代表公司精神外,他們也往往是願意持續、無私為組織付出的少數人。

因此,一旦創辦團隊內部發生危機,有共同創辦人需要離開,無論對團隊中的其他人,乃至同仁、股東,甚至是合作夥伴,都會是非常大的撕裂傷。

以下列出常見的共同創辦人危機來源,以及建議的預防方法:

公司走向的歧見

在 0 到 1 的探索期,公司的走向往往是由共同創辦人間一起決定的。但進入 1 到 100 的擴張期,一個年輕企業通常會開始有董事會、重要的供應、通路夥伴,而一個積極的創業 CEO,也會開始幫自己找優秀的 CEO Mentor 來學習。久而久之,CEO 與共同創辦人間,漸漸會出現資訊、成長、觀念的落差,也因此,對於公司未來走向的看法,常常會越來越變得分歧。

可惜 CEO 不是不會犯錯,一旦他在新資訊、新觀念的影響下做出的決策,事後證明不是對的,有時就會成為共同創辦人間怨懟的因子 ─ 你看,當初聽我的就好了。

防範這個陷阱要從根源開始,每當 CEO 有了新的資訊、成長、學習、領悟,你應該積極的與共同創辦人分享,協助他們也得到跟你類似的成長。同時間,你應該把小範圍的決策授權出去,讓他們也能繼續主導公司某一部分的走向。最後,你應該積極管理大家對決策的期望值,新創公司必須在「快」與「好」間做出平衡,因此決策求的是多數對,而不是樣樣對。

無法適應制度

0 到 1 的新創團隊求快,因此不會有太多制度。到了 1-100 階段,公司勢必要開始建立一些管理系統,好在風險與發展中間取得平衡。有些習慣了說幹就幹的共同創辦人,在這個地方會產生嚴重的不適應,久而久之,甚至會覺得公司背叛了創辦的初衷。要解決這個問題,除了及早發現及早輔導外,請他們參與、主導制度的設計,也是協助共同創辦人跨到另一邊的方法。

公私不分

由於共同創辦人在精神上是一人之下、眾人之上,一不小心就會陷入私德陷阱。舉例來說,單身的男性共同創辦人可能因為地位關係,特別容易受到年輕女性同仁愛慕,把持不住就演變成多角戀愛。另外,如果夫妻同在公司,甚至創辦團隊中,那也有可能出現護航,甚至是因另一半挫折而起的報復行為。要避免步入這個危機,早早就該制定「創辦團隊憲法」,明定哪些行為是絕對不允許的。

越權管理

當公司開始有部門、部門主管,這個狀況經常容易發生。共同創辦人還是很習慣看不順眼就管,久而久之造成經理人的困擾。更有甚者,造成他們對於經理人的不信任,反而讓經理人沒有足夠的時間、空間去適應、學習。這個問題通常是慣性使然,重點就是要打破它。所以看到這樣的行為,趕快提醒夥伴們注意就是。

無法跟上公司成長的需要

在公司快速擴張期,一個 3 人產品團隊可能在一年內成長為 30 人,而兩者之間管理上的不同,常常會讓本來扮演技術、產品長,但從來沒有管理中大型團隊經驗的共同創辦人,沒有辦法跟上。回到擴張前,你應該早早他去找到好的 CTO Mentor,在擴張中,經常鼓勵他在管理知識與能力上精進。擴張後,如果他真的無法適應,也比較能夠接受去尋找更有經驗的 CTO,而自己推居部門二把手、三把手的角色。

利益分配

當公司越來越成功、越賺錢、離 IPO 越近,股權與利益的問題就會越容易產生。尤其當初的股權分配如果沒有彰顯每個共同創辦人的相對價值,那嫉妒的火苗就會漸漸開始燃燒。比較好的方法當然是早期就把這個問題解掉,因為到了後期,你的工具會越來越有限。但也不是沒有機會修正,如果有共同創辦人離開,你可以收回他的股權來重新分配。如果有 B、C、D 輪增資,你可以跟投資人要求「期權池」(ESOP),透過發放新的選擇權來平衡。最後,如果真的過於集中,負責任的創業 CEO,甚至會拿出自己的股權,分配給他的夥伴們。

以上。當然共同創辦人危機不只這些,但只要你堅持在徵兆發生時及早面對,多數問題都是有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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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chris alcoran, CC License)

從毒販、嘻哈歌手到 5 億身價實業家, Jay Z 再推音樂串流服務挑戰網路創業

April 16th, 2015

tidal

這兩天美國網路、娛樂圈大新聞,就是 Jay Z 聯合包括 Alicia Keys、Beyoncé、Kanye West、Madonna、Rihanna、Usher 等在內共 16 組美國 A-List 樂手,隆重推出了 TIDAL 高音質音樂串流服務。

TIDAL's 16 celeb owners

別的不說,光光是能把這麼多大咖聚在紐約,一起站上台舉行發表會,就已經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所以到底什麼是 TIDAL?

首先,TIDAL 是一個「月租吃到飽」的音樂串流服務 (就像咱們的 KKBOX)。月付 $9.99,你可以無限聆聽音樂,與 Spotify、蘋果旗下的 Beats Music,以及老牌的 Rhapsody 一樣。但與他們不同的,是 TIDAL 提供了另一個等級的吃到飽服務,月付 $19.99,你可以得到高音質 FLAC 無限音樂串流 。

問及為什麼推出 TIDAL,Jay Z 說因為人們不夠尊重音樂與樂手,雖然自來水免費,但大家都願意付錢買罐裝水,音樂是有價值的,人們卻只願意從免費串流服務聆聽。(註) 另一方面,他認為像 Spotify 這類網路公司,或是像 Beats Music 這類由科技公司主導的音樂服務,支付給藝人的權利金比例太低,讓樂手無法得到應有的報酬。因此,他聯合 16 組 A-List 樂手作為股東,一起推出 TIDAL,希望提供一個「由樂手、給樂手」的音樂平台,讓人們能更享受音樂,也讓樂手能得到更好的經濟支持。

這個說法對於樂手,尤其是暢銷樂手來說,的確是有吸引力的。畢竟若要說盜版,以及 Spotify 這類大鍋炒串流服務,對誰的唱片收入影響最大,那一定是本來就很暢銷的 A 咖藝人。但另一方面,對於那些本來沒有很紅,想要靠著網路散播力走紅,或是覺得自己也是 A 咖,卻被 Jay Z 排擠在 16 組人馬之外的人來說,TIDAL 的訴求就不見得那麼得寵。

反面意見

也因此,發表兩天以來,本來因為 Jay Z 的主張,看似大團結的音樂圈,也傳出了不少反對的聲浪

其中 Lily Allen 提出了一些相當值得思考的點:

  1. 為了吸引聽眾放棄其他服務轉向 TIDAL,Jay Z 勢必要求這些大咖給 TIDAL 獨家,但這樣的結構反而會讓不願意加入 TIDAL 的人們,更有動力去盜版
  2. 事實上在壓榨藝人的不只是串流服務,還有藝人本身的唱片公司,跟唱片公司爭取更好的分潤比率,也是解決歌手收入問題的重要工作
  3. 高音質音樂必須搭配高音質耳機,如果人們還在用手機附贈的爛耳機,那串流檔案的品質再高也沒有幫助

應該無法動搖 Jay Z

當然,Jay Z 布魯克林貧民窟出身,多年來當過街頭毒販、經歷過美國嘻哈界早期各種幫派戰爭、還投資過夜店,在這麼龍蛇雜處的環境考驗中,掙扎努力才成為今日身價 5 億美金實業家的歷練,我想,這些批評對他來講應該是小兒科。

事實上,回頭看看他 1997 第一首發表的單曲 In My Lifetime 歌詞,就知道他很早就看破了這邏輯:

While niggas are shootin’ stupid, I’m carefully plottin’

(當其他街頭混混都在胡搞,我非常小心的在計劃)

Ways to make it rotten, well-planned hits until you’re long forgotten

(那些可以搞出最屌東西的方法,精心設計、比作者還長壽的傑作)

Y’all niggas that utilize my style don’t hurt me

(你們這些模仿我的混混根本無法傷害我)

Cause on the low half of these rappin’ ass niggas wanna work for me

(因為在私底下,我知道你們這些饒舌屁孩根本只想為我工作)

Product-Market Fit 還是重點

但無論 Jay Z 與他的 A 咖股東們可以支持多久,TIDAL 這個網路創業嘗試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得看它獲得多少消費者青睞。

從發表會前後的排行狀況來看,目前為止情況似乎不慎樂觀。TIDAL 在 App Store 音樂類 App 排行榜,從 3/30 最高的第 4 名,已經很快跌到第 37 名。

TIDAL App Store Ranking

在 Google Play 的排行榜上,也是類似的狀況。

TIDAL Google Play Ranking

當然 TIDAL 團隊接下應該會繼續透過這些名人股東幫忙分享、加持,用力推廣這個服務。但最終能不能留下願意每月付費 $9.99 / $19.99 的用戶,還是得靠與時俱進的軟體體驗,以及平台上的音樂選擇。

所以,這案例告訴我們,有好股東的確可以提供網路公司重要的策略資源,但網路產品要成功,最後還是得靠 Product-Market Fit,而且得是比所有類似產品都還要更好的 Fit,這是無可取代的最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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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自來水、網路音樂串流服務都只能說是幾乎免費,但不是真的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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