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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遠比 LED 節能,「發光植物」來了

April 26th, 2013

Glowing Plant

歡迎來到每週一次的「品味」專欄,在這裡,我分享我所看到的種種美好。

為了夜間照明,人類因此每年產生的碳足跡 (CO2 量) 與汽車相當。當然近年來很多人意識到這樣的生活型態無法永續,所以我們開始想辦法改善,把原來的照明設備換成 LED、省電燈泡,來減少能源的使用,也藉由延長燈具的使用壽命來減少製造的碳排放。

但一個在舊金山的團隊認為這樣還不夠,這個問題事實上可以被徹底的解決,路上有那麼多樹,我們只要讓其中的一些植物夜間發光,不但不需要耗費電力或瓦斯,還可以創造美妙的自然景觀 — 沒錯,歡迎來到 Avatar 的世界。讓我們來欣賞 Glowing Plan Project 的介紹影片:

簡單來說,Antony Evans 與他的夥伴,把自然界中螢火蟲等的發光基因萃取出來,接著想辦法插入植物的基因裡面。結果當然就是一株株會發光的植物,也等於是沒有任何碳足跡的照明設備 (理論上)。

更有趣的是,Antony 的團隊只有三個人,但卻有辦法挑戰發明 Glowing Plant 這樣複雜的 DNA 工程。他們的工作之所以可能,是因為「DNA 讀寫技術」在近 20 年來快速普及,前後有高達 1 萬倍的成本下降。也因此讓 Antony 這樣的團隊可以使用簡單的軟體,就可以上網下單請 Cambrian Genomics 等這類「代工」實驗室組合 DNA 序列,再透過貨運寄送到 Antony 團隊的實驗室。

Cost of DNA Read & Write

這是一個很大的底層 Paradigm Shift,會觸發非常多上層的基因工程活動,因此 Glowing Plant 應該只是第一波,未來我們將會陸續看到更多的重組 DNA 的產物。聽起來有些恐怖,似乎蜘蛛人就在眼前,但我也相信就像任何人類歷史上的科技一般,我們應該有能力把它用在對世界最有意義的地方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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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Kickstarter)

創造「雙給」的談判結果

April 25th, 2013

negotiation

談判是一時的,關係是長期的

身為創業者,常常需要與各種合作夥伴談條件 — 共同創辦人間有薪資、股權分配要確認,與投資人要談稀釋比率、投資條件,與員工談酬勞、獎金、選擇權,還要和供應商、通路談保底、抽傭、付款條件等等。

稍微有些經驗的創業者就會知道,這些談判都不是一次性的活動,太過追求小地方的條件最大化,反而會傷了長期的合作關係,最後更得不到你想要的東西。所以厲害的人會想辦法追求「雙贏」的結構,讓雙方的利益長期綑綁在一起。一起協力追求事業上的成功。

但談判畢竟是談判,條件來來往往,就算使用的語言再客氣,一不小心總不免留下苦苦澀澀的「後味」。我一直在想,有沒有什麼好的方法,可以讓雙方更容易達到雙贏,但免去中間可能傷害信任關係的來往。

今天讀到避險基金經理人 Brooke Allen 在 Quartz 上的一篇「The secret to a higher salary is to ask for nothing at all」,似乎提供了一些線索。

他說:

…(上次換工作時) 我們從底薪開始談起。我寫下我能夠接受的最低薪資,並且請新雇主寫下他們願意付給「完美人選」的最高薪資 — 那個人不需要是我。接著我們交換紙條,如果我的數字比他們的數字高,那大家可以原地解散不用浪費時間…

這個方法非常有趣,與一般的談判方式完全相反。通常,買方會先出一個比他願意出的底價還要低的價錢,而賣方也會先出一個比他願意賣的高點還要高的價錢,接著雙方試圖在中間碰頭,看能不能落入雙方都願意接受的區間。這種方式有一個問題,當你一開始開一個低價,那通常遠遠低過你的願付價格,因為你需要預留空間,好讓最終的成交價有機會接近你的願付價格。

但對於賣方來講,那往往是一個很大的侮辱。舉例來說,你想要雇用一個很棒的人才且願意付他每個月 8 萬的薪水,但為了在 8 萬附近成交,你一開始必須要先開出 6 萬,這個 6 萬的數字對他而言很有可能是一種侮辱。同樣的道理,這個人才也想要拿 8 萬的薪水,但為了跟你在 8 萬碰頭,他回頭開出了 10 萬,這個 10 萬很有可能遠高過業界標準,那也會讓人覺得他貪得無饜。

但換成 Allen 這個方法,整個邏輯就倒反過來了。因為雙方都知道,如果賣方開出來的價格比買方高,像剛剛 10 萬 vs. 6 萬的狀況,那談判就會直接破局。所以買方不會從想成交的價格往下扣,而賣方也不會從想得到的價格往上加。更有可能的,是買方會往上加,而賣方會往下減。也就是說,如果你是雇主,希望在 8 萬左右成交,你可能會開出 9 萬,甚至是 10 萬。如果你是員工,想要拿到 8 萬的薪水,為了不要丟失這個非常棒工作機會,你可能會寫出 7 萬,甚至 6 萬。

當雙方的底牌一掀開,員工非常開心未來雇主給他這麼高的評價,而雇主非常開心這個人才願意用這麼合理的薪水加入公司,雙方最後在中點碰頭,一樣是 8 萬成交。但過程中留下的不是苦苦澀澀的滋味,而是雙方都感受到對方的誠意與信任。

得到的結論是類似的,但重新設計了遊戲規則,就能讓參與的雙方從中得到全然不同的關係基礎。這就是 Brooke Allen 所謂的 give-give「雙給」談判,比傳統的 win-win「雙贏」還要更符合人性的一種設計,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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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mait, CC License)

Twitter 的影響力:道瓊狂洩 127 點,只因為一則推文

April 24th, 2013

DJIA 4/23/2013

昨天台北時間凌晨 1:09,也就是紐約時間下午 1:09 左右,道瓊工業指數突然瞬間狂洩了 127 點,也就是將近 0.9%。但這次不是實體的恐怖攻擊事件,而是虛擬的恐怖攻擊事件 — 惡意 / 惡作劇人士破解了 Associated Press (類似台灣的中央社) 的 Twitter 帳號,在下午 1:07 發出了一則這樣的推文:

AP Twitter Hacked

這則 Tweet 瞬間被轉推上千次,華爾街投資人開始恐慌,道瓊指數跟著無量下跌 127 點。但這個恐慌並沒有持續多久,下午 1:13,AP 自己發現帳號被盜,立刻用另一個帳號發文澄清,下午 1:27,白宮發言人  Jay Carney 也趕緊召開記者會闢謠。前後 20 分鐘不到,道瓊已經回到原來的位置。

AP bogus

這個事件給了我們什麼啟示?我認為首先是資訊傳播的速度。AP 帳號被盜後的一則推文,可以在兩分鐘內穿透整個華爾街,讓市場交易幾乎停頓,股價無量下滑。接著大家又在 20 分鐘內發現這個資訊完全不正確,整個市場又回復到正常運作。這是很驚人的速度,當你想到整個華爾街有數十萬營業員同時在交易,訊息卻能如此快速在他們之間散播,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再來,Twitter 在北美的影響力可見一斑,一則誤導的 Tweet,千人轉推之後,居然讓大盤大跌近 1%。另一則澄清的 Tweet,再經由 300 多人轉發,大盤又立刻開始回升。這證明了在北美,社群媒體的影響力媲美任何傳統媒體。當然在台灣,我們雖然有高達 1,100 萬人使用 Facebook,但它的影響力似乎遠不及北美。但如果考慮到北美 Social Media 約比台灣早 2-3 年普及,那再給台灣幾年,我相信 Social 的影響力絕對有機會挑戰傳統紙本、電視等媒體。

最後,是社群媒體時代,資訊供給覆蓋更廣泛、更大量、且更快速。有些人抱怨網路資訊不全然正確,但我主張網路的 Signal vs. Noise 比率與傳統的電視或報紙相比,其實一點也沒有遜色。更重要的是在網路上,只要你願意繼續挖掘,往往可以找到更多、正確性更高的資訊可供參考。

所以老話一句,在社群媒體時代,大家要養成大量閱讀吸收、獨立思考判斷的習慣,才能在這個日趨複雜的世界中,找出一條條清澈的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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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s via W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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