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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終結者 #6:「快點,你需要先進者優勢…」

October 11th, 2011

一直以來我對經濟學和管理學都非常有興趣,因為它們常常可以幫我們解釋一些社會現象發生的原因,例如:通貨膨脹、房地產泡沫等等,所以雖然我大學的主修是工程,但還多拿了一個經濟輔系,後來到紐約大學念的也是企管碩士 (MBA)。

不過當你同時也是一個受工程師訓練出身的科學家,那就常常會發現經濟學裡面,其實也存在著許多過度簡化的模型,和背後不合理的應用。創業者常常掛在嘴上的「先進者優勢」,就是其中最好的例子。

經濟學上所謂先進者優勢,指得是一個產業的先驅公司,相較於後進的競爭對手,「應該」存在著許多優勢,例如:可在對手未出現前先搶下大塊地盤,對市場定價的擁有主動權,以及在產業標準制定過程上的影響力等等。所以個別公司應該要試著洞燭機先,比對手們領先一步投資新領域,而創業者更是動作要快,而且重點在於想出創新產品,打開所謂的「新藍海」。

但事情真的是這樣嗎?其實不然。我在 Stern 的市場學老師 Peter N. Golder 的實務調研結果,證明了在真實世界,先進者優勢是不存在的。他和南加大的 Gerard J. Tellis 教授合作,長期追蹤了 66 個新創產品領域的發展,結果發現,十年後先進者還維持領先的,竟然只有 6 個。也就是說,在絕大多數 (91%) 的情況之下,後進者是能夠超越先進者的。

舉例來說,第一個推出網路搜尋的是 Excite,而 Google 則是比 Excite 晚了足足 4 年出現,結果呢?短短的 4 年內,Google 就成功取代了 Excite,成為網路搜尋的龍頭。另外,Audio Highway 早在 1996 年就搶先推出 MP3 隨身聽,而蘋果的 iPod 則是遲了 5 年才姍姍來到,但結果卻在短短兩年就成功奪下領先者寶座。

為什麼理論和現實有這麼大差距,其實就是過度簡化的關係。首先,「先進者優勢」假設所有人對於市場和消費者都是充分理解的,光這點就是非常非常大的假設。事實上,在新產品種類被創造的過程中,充分理解幾乎是不可能存在的狀況。在真實的創業過程中,你對市場的掌握往往是未知遠大過已知,只能靠不斷的嘗試、收集回饋,慢慢的撥開層層的迷霧。所以雖然先進者可以比後進者多嘗試幾次,但後進者也可以從先進者錯誤的嘗試中學習,節省許多寶貴的時間和資源。

另外,經濟學基本上假設所有人是「完全理性」的,但很可惜這點在創業者上卻常常不適用。創業者之所以會成為創業者,尤其是那些早期開發新品項的人,往往是對於創造這個東西充滿著熱情,非得做出心目中那個理想的產品不可。所以他們雖然是先進者,但卻常常因為過於執著於自己想做的東西,因而忽略了市場的反應,反而失去了應該有的優勢。這時,身為一個後進者,你只要仔細觀察,把他們失敗的東西做對,就能夠成功後來居上,奪取這個市場。

所以記住,創業別急,好好觀察前人犯了什麼錯,當一個聰明的後進者,才是真正的通往成功的道路。

而除了觀察跟自己類似的先進者,觀察其他網路創業團隊做對了什麼、做錯了什麼,也很有幫助。第四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歡迎你加入我們。

(這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1 年 9 月號的《30 雜誌》上;image via kwc, cc license)

個性,你的產品需要的是個性

September 30th, 2011

Seth Godin 說我們都成了時尚產業,Mona Hu 說你要吧讓他們哭、要吧讓他們笑。這背後的原理其實很簡單,因為我處在一個新的 P2P (person-to-person) 時代,社群媒體、口語傳播、病毒行銷的力量遠大過任何形式廣告的時代,所以重點不再是「如何影響一個消費者」,而變成了「如何讓這個消費者去影響他的朋友」。

關於社群媒體的觀念,我已經寫了很多很多。所以今天要聊不是 Social Media,而是如何成為一個「Remarkable」的產品 — 一個讓使用者用了之後,還想要「Make a remark about it」,跟朋友分享的產品。

個性

簡單來說,你的產品必須要有個性。還記得那個人很好,但是沒什麼個性的朋友吧?請問你會跟別人聊到他嗎?就算是有,你們都聊他些什麼呢?『哦,他人很好,真的很好… 嗯,世界上像他這麼好的人很少了…』沒錯,大概就是這樣罷了。而沒有個性的產品就跟沒有個性的朋友一樣,他並不會讓消費者想要分享,因為沒什麼好說的。

所以你必須要當一個有個性的產品,有什麼重點?今天早上在 AVC 有一篇很棒的客座文章,下面用我自己的話來重新論述。

個性比行銷還重要

當消費者選擇產品的時候,除了功能,他們往往還要「感覺」。但這世界上已經有很多規格齊全的產品了,所以你要做的是「有感覺」的產品,因為這才會讓他們想要分享。你想想,你一天到晚跟朋友分享的,難道是 iPhone 的多點觸碰嗎?當然不是,一定是有那個 App 好玩,照出來的照片有多漂亮,是吧?當每個人都對你的產品有「感覺」,而且跟大家講,在社群媒體時代,你就贏了。

當朋友,不要當「品牌」

當品牌犯了錯,消費者會生它的氣,而且非常生氣。但當朋友犯了錯,我們卻會原諒他,因為人非聖賢。所以,與其當品牌,何不當消費者的朋友?「方便的好鄰居」、「國民服飾」會成功,不是沒有道理。把自己當作消費者的朋友,嘗試、犯錯的空間自然就大了許多。

義氣和意義

只有功能的產品,沒有什麼意義。因為下一個功能更好的產品一出現,你馬上就被取代。但為什麼到今天都還有一群死忠的 PTT、funP 用戶?因為這兩個產品有意義、有義氣。當 HTTP/Web 成為主流,還在用 Telnet 的 PTT 儼然成為 Matrix 反叛軍的地下文化代表,沒有營收也要永遠免費讓你用,有義氣。而 funP 也是從第一天就膽敢叫你放屁,這就是個性。

怎樣才會有個性?

要當一個有個性的產品,其實沒有那麼難,首先,你先回答以下問題:

  1. 你要如何改變人們的生活?
  2. 你代表的價值觀是什麼?
  3. 你討厭的人是誰?

以「Mr. Jamie」為例,我透過 appWorks 育成計畫培養明日企業來改變人們的生活,我代表的價值觀是自由、多元、改革、解放,我討厭的人是剝削創業者的傳統媒體,和外行領導內行的官方單位。這就是我的個性,你可以喜歡或不喜歡,但你絕對不會覺得「Mr. Jamie」無聊。

你的產品也是一樣,無論是使用者介面、文案、網誌,從頭到尾請記住你代表的價值觀。你看 Kindle Fire 上市文案,多麼有個性啊:

路見不平,點火引爆

有個性的人是懦夫的相反,悶不吭聲的相反,所以當你看到不合理的事情,那就點火引爆它吧。看到問題一堆的產業,那就動手改革它吧。創業者,本來就都是有血有淚的義氣男女,那你做的產品,怎麼可以是讓人沒有感覺得無聊東西呢?

最近做了什麼有趣的東西嗎?今天 (9/30) 晚上來 BCDog 和大家分享吧

(image via emrank, cc license)

社群「媒體」,不是「社群」

July 6th, 2011

感謝 Peter Gu 提供本篇文章的題目,如果你錯過之前的「你想看什麼?」,現在還可以去提問、投票,讓你想看的主題更快被我寫成文章。

最近出席了幾次關於「社群媒體」(Social Media) 的研討會、座談會,一則以喜,一則以憂。高興的是大家似乎開始感覺到這個世界正在急速改變,難過的是與會的所謂「專家學者」,根本搞不懂「社群」、「媒體」和「社群媒體」之間的差異。

Media (媒體)

首先,我覺得大家從根本就誤會了「媒體」。媒體是介質、是通路、是資訊傳播的管道,就像是「街道」一樣。所以,媒體是中立的、是沒有色彩的。可惜大家在討論媒體時,往往把它和「新聞媒體」、「廣告媒體」、「印刷媒體」混為一談,接著把「新聞」、「廣告」、「印刷」這些東西的「性格」通通都加諸在「媒體」上面,最後當然是極度混淆、雞同鴨講。因此,要討論「社群媒體」之前,請大家先記住一件事情,「媒體」是一個簡單到不行的東西,它就是資訊流通的管道,如此而已。

Social

Social 是什麼?Social 就是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可能是家人、是朋友、是同學、是同事。或者說 Social 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連結,這些連結有強弱、有發生的頻率、有加速、有半衰期、有新增、有廢除。它是一個極度動態的世界,一個不斷更新的圖譜 — 所以才有 Social Graph (社群圖譜) 這個字。

Social + Media

所以當 Social 碰上了 Media,會發生什麼事情呢?當然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連結,成為了資訊傳播的管道。這不是廢話,人跟人之間本來就會講話。對,所以這不是重點。而是近幾年來網路的發展,讓這個行為出現了什麼轉變。

實名制 + 真實人際

首先,是 Facebook 的興起,讓人們開始大規模的在網路上使用真實身份,和真實生活中的朋友互動。剛說的,Social 之間有強弱之分,這就是「朋友」和「網友」之間最大的差別。「網友」跟你說這台相機很好,你可能要再多看幾篇評測才會買單。「朋友」跟你說這台相機好用,你頂多再多問兩個問題就可以決定,而這,就是「社群媒體」最厲害的時候。

經營媒體,不是經營社群

所以經營社群媒體,不是在經營社群。經營社群講的是「黏性」,要的是網友常常回來,多多逗留。但是經營社群媒體,追求的是不是回來,而是出去;不是黏性,而是傳播。所以社群媒體,是讓粉絲會主動向他們的「朋友」,推薦你的商品和服務。因為你講一百次,講破了嘴,都沒有他們講一次有用。這,就是社群媒體和社群最大的不同,也是可口可樂行銷長口中「擁抱表達」的真正意涵。

所以,大傢伙們可以不懂這件事情,他們可以繼續傻傻的把社群媒體外包給別人經營,但是身為創業團隊,你,一定要搞清楚這件事情,因為這就是你打敗他們最好的開始。

再說一次,社群媒體,是媒體,不是社群。Now go hack it and hack it h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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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nairoozdotcom,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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