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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狀告 HTC 智慧手機大戰白熱化 (3/3 更新)

March 3rd, 2010


今天賈伯司 (Steve Jobs) 又在北美科技圈投下超級震撼彈,可惜不是大家期待已久的四代 iPhone 發表會,而是一場非常有指標意義的世紀官司 — 他所領軍的蘋果電腦,今天正式在達拉威 (Delaware) 法庭以長達 700 頁的狀書,正式控告 HTC (宏達電) 旗下智慧手機產品侵權,且根據癮科技分析的結果,這一狀根本就是衝著 Android 來

關於這個事件和後續的發展,我的觀察和想法如下。

何不告 Google?

Apple 這場訴訟所提及的 20 個專利,幾乎全都是軟體和使用介面方面相關的。但反觀 HTC 旗下的這些 Android 手機,可以說 95% 以上的軟體,都是直接延用由 Google 開發的作業系統 (除了部分手機使用 HTC 開發的 Sense UI 外掛之外)。而訴狀中提及的 Nexus One 和 Dream/G1,更是 100% 原汁原味的 Android 手機,還不論 Nexus One 是 HTC 和 Google 聯名 (co-brand) 銷售的。

因此,理論上 Apple 應該要衝著 Google 來的,但是他卻去告宏達電,這中間除了挑軟柿子吃之外,也有商業的考量。原來,iPhone 光靠內建 Google 搜尋,每年可以從 Google 處分得一億美金以上的營收,所以 Apple 當然不願和 Google 撕破臉。

領導受到威脅的反射動作

所以這場官司的背後,其實是 Apple 企圖打壓 Android 陣營的舉動,伸張專利權,說穿了只是藉口罷了。類似的訴訟,在科技圈其實也相當頻繁,而且往往是由受到威脅的領先者發動,對後起之秀進行攻擊。有趣的是市佔率節節下滑的 Nokia,前陣子才對 Apple 發動侵權官司,而 Apple 也立即以反告 Nokia 來回應。

觀察在觸碰手機市場領先的蘋果,近來的確是飽受 Android 威脅。除了 Gartner 先前大膽預言 2012 年,Android 將會首度超越 iPhone 之外。最新出爐的 Android 銷售數字,更是一口氣把 Apple 領先差距縮小到只剩 1/3 (見我看 HTC Desire 一文結論)。因此,賈伯和蘋果的憂心,其實不難想像。而這樣大動作的反應,其實也不難理解。

HTC 的籌碼

就像 Nokia 狀告 Apple,Apple 馬上興訟反擊一樣,我們可以期待的,是 HTC 很快就會發動另一個官司,藉以逼和蘋果。而宏達也的確有他的籌碼,HTC 在智慧手機領域耕耘的 13 年之間,已經默默累積了高達 200 多個專利 (HTC Innovate 果然不是亂喊的)。所以接下來觀察的重點,是看 HTC 如何小蝦米戰大鯨魚,回頭給 Apple 一點顏色瞧瞧。

Google 的角色

另外一邊要看的,是 Apple 跑來欺負小弟,後面身為老大的 Google 會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這件事情可不只是義氣兩個字而已 (趕搭艋舺列車),HTC 說起來是 Android 最重要的伙伴,如果被蘋果弄垮了,那 Google 爭奪行動霸主的春秋大夢,大概也破了一半。但另一廂,Google 也得靠 iPhone 和 iPad 來導搜尋流量,因此不可能全面和 Apple 宣戰。所以,舒密 (Google CEO) 如何巧妙的在中間找到平衡,也是很有趣的觀戰重點。

(3/3 更新:Google 今天透過科技網誌 TechCrunch 發言,說明挺夥伴到底的立場。)

結論

如果在網誌圈,模仿是對前輩最高的恭維,那在科技圈,興訟就是對後進最大的肯定。領先的 Apple 在這個節骨眼控告 HTC,等於間接認定了 Android 陣營的正當性。所以,對於手機應用的創業團隊來說,這意味著兩大平台,都是必須要佈署,要經營的

另外,非常巧合的,今天也傳出了 Android 平台上,已經有應用突破相當年營收 10 萬美金的關卡。當然這和 iPhone 平台上 Plants vs. Zombies 九天 100 萬美金的驚人記錄還有些差距,但多少還是顯示了 Android 應用市場,已經慢慢隨著手機的普及,漸漸形成氣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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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應用的 10 個黃金定律

February 26th, 2010

我在紐約的創投朋友,佛萊德‧威爾遜 (Fred Wilson) 前幾天在邁阿密為「網路應用的未來 (Future of Web Apps)」研討會,給了一場名為「網路應用的 10 個黃金定律 (The Ten Golden Principles for Successful Web Apps)」的演講,內容簡單且扼要,把未來幾年的 Web 3.0 時代,網路應用應該要具備的特色,非常精確且完整的描述出來。英文還不錯的人,我建議你們直接到上面的連結去閱讀,懶得看英文的人,我在下面簡單翻譯、解釋並加上我個人的註解。有什麼覺得不清楚的地方,歡迎你們提出來討論。

速度 (Speed)

速度是所有“功能”裡面最重要的一項。重度使用者 (Power User) 或許可以稍為體諒你的網站反應稍慢,但是如果你能夠把速度提升到連阿媽都可以忍受,那不是皆大歡喜?試著用 Pingdom (一個不錯的網站監測工具) 去監視和改善網站的速度,Firebug 裡面的 Network Monitor 也很有用。

立即見效 (Instant Utility)

如果你的服務需要花一個小時去安裝、設定,沒有人會用。Facebook App 最厲害的地方就是只要點一下,就可以開始用。多利用 Facebook Connect 等工具來匯入使用者資料,讓他們越快上手越好。

性格 (Voice)

賦予你的網站一個性格,這是建立品牌的一個部分。雖然大家很討厭看到“痞客狐頭殼壞去了”的畫面,但是至少他讓使用者覺得痞客有特色。

簡單為上策 (Less is More)

尤其是剛開始的時候,專注在一個簡單的問題上面,然後再慢慢加功能。一開始就弄得太複雜,只會累了自己,也撐壞了使用者的胃口。

平台化 (Programmable)

開放 API,讓其他人可以加入開發的行列,你的服務會進步的更快,也變得更好用。

個人化 (Personal)

讓你的使用者可以把產品變成客制化,上傳內容,漸漸的變成他們生活的一部份。讓他們擁有一個次網域 (sub-domain) 或一個個人網址,擁有自己的網頁,提供給他們統計分析的資料 (這點 foursquare 做得很好) 等等。

特殊網址 (Unique URL)

每一個頁面、每一個物件,都給他們一個特殊的網址。網址是網路上最重要的識別證,有了網址才可以搜尋、分享、加書籤、寫相關網誌等等,沒有了網址,你就等於把自己置身在網路的共榮圈之外。

搜尋引擎和社群媒體最佳化 (SEO / SMO)

Google 和 Facebook 是目前網路上最夯的流量來源,所以讓你的網站符合他們的需求,你就會有免費的午餐可以吃。如果使用者喜歡分享內容到 FB 上,那就提供給他們 FB 按鈕吧!

乾淨 (Clean)

太多的選項只會讓人不知道要選什麼,學學蘋果的 80/20 設計哲學,按鈕越少越好,讓使用者可以專注在內容上面。

好玩 (Playful)

用像支援行動裝置、匯入朋友清單、得分、升級、排名等等方法,來讓你的服務更有趣,使用者就會越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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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zdnet)

Buzz 與 Google 嗡嗡作響的大頭症

February 23rd, 2010

這幾天很多人問我,為什麼遲遲沒有寫 Google Buzz?(Buzz 是 Google 的新微網誌服務,請參考 InsideMMDays 的報導。)

因為我總覺得他離一個“完整的服務”還相當遙遠,不但支援的“匯入 (import/sync)”功能非常有限,使用經驗也相當的粗糙,就連微網誌最重要的目的 — 用來分享連結,都要用 hack 的 (WordPress 上已經有人開發出 Buzz Button plugin,但是背後還是得透過 Google Reader 來分享,又不是每個人都有用Reader)。所以以完成度來看,我認為他應該歸類在 Gmail Labs,等到成熟一點再放出來。

不過到了昨天,Google 跑出來說已經有上千萬人加入 Buzz,短短的幾天內,也已經發出了 900 萬則的內容,輕輕鬆鬆的就變成全球第二大微網誌,我想,有一些觀察還是要跟大家分享。

Google 變成微軟

Buzz 為什麼會起飛這麼快,當然不是因為產品好。說穿了,唯一的原因就是跟 1.8 億用戶的 Gmail 綑綁在一起的結果。這跟當初微軟靠著“預載 IE”打敗 Netscape,是一樣的道理。這點是讓我擔心的,因為 Google 的服務,向來是走整合但不綑綁的策略,例如 Youtube 可以把頻道更新訊息寄到你的 Gmail,但是不會強迫你使用 Gmail。或者當你加入 Gmail 時,他也不會叫你順便開一個 Youtube 帳號。

但是這樣的政策到了 Buzz 轉變了,我認為主要是因為社群媒體興起,給 Google 帶來的強大壓力。當網站主紛紛開始領悟到 Facebook 和 Twitter 來的流量,比從 Google 來的更大、品質也更好的時候,Google 緊張了 。所以一口氣把 300 噸的重量,全部都壓到 Buzz 上面,想當然耳整個網路圈也因而震撼。

然而這樣走捷徑的舉動,短期好像有成效,但長期卻是組織的毒瘤 (為求成效從此產品發表都用綑綁的、反正什麼爛產品用綑綁的都可以撈到幾百萬用戶),這點看微軟過去 10 年或是 Yahoo 過去 5 年的表現就可以得知。而我擔心的,就是 Google 這個不斷在產品和服務上創新,不斷提供給使用者價值的好公司,會不會到這個地方,走到了一個頂點,從此步上先人的後塵。

網路媒體的盲從

另一個讓 Buzz 持續上揚的因素,是包括 TechCrunch 和 Mashable 在內的各大網誌,前仆後繼的掛起了 Buzz 的旗幟,深怕錯過了這個潮流,讓競爭對手搶走了流量 (其中以上圖 Mashable 最誇張,光一個首頁就有三個 Buzz 的按鈕)。從正面的角度去看,在這個網誌成為了主流媒體的時代,身為創業人,如果你的服務可以導流量給他們,那不怕沒有人報導,沒有人整合。有人報導就會有新的會員加入,然後再帶更多流量給他們,變成一個正向循環,生生不息,源源不絕。

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去看,當這些媒體吹捧的目的,在於他們本身的收穫,而不在於產品能提供給使用者的好處,而創業團隊如果也隨著媒體起舞,變成了大頭病,那對於產品長期的發展,絕對不是正面的。你看 (上圖) Buzz 都已經有達到 Twitter 十分之一的分享力了,Google 到現在還沒解決分享必須要透過 Reader 的這個基本大問題。

重點還是價值

當然,Google 之所以為 Google,在於他們往往能夠不斷檢討,不斷改進,不斷創新。雖然 Buzz 目前的使用經驗不是很好,不代表 Google 不會讓他進步。但是我想要指出的,是他們這樣的一個策略執行,所帶來的流量和會員數,是非常的空虛的。當產品不能提供好的經驗和價值,再多的流量,也只會船過水無痕。當綑綁只是為了搶市,不能帶來 1 + 1 > 2 的優勢,那就無法吸引使用者的長期目光。這些有安裝 Buzz 的朋友應該會有感覺,每次登入 Gmail,看到的未讀訊息數量是越來越少,而不是越來越多。而光從這一點,就可以證明 Buzz 這個服務,還不到位。

也就是說,我認為 Google Buzz 目前是一個失敗的產品,雖然他靠著 Gmail 和網誌圈的支持,硬是拉出了一根小紅,但如果 Google 不能趕快讓產品跟上,那這個服務到最後還會失敗收場。當然結果會怎樣,我們可以慢慢觀察。而寫這篇網誌,更重要的目的是點出這中間,其實已經有很多值得創業團隊參考的課題了。

PS. 第一屆 appWorks Ventures 育成計畫 已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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