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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 應用限制太多 Apple 踩到地雷

August 3rd, 2009

上周 (7/31) 美國科技圈掀起了一波反 iPhone 浪潮,連長期支持 Apple 的知名科技網誌 TechCrunch 主編麥可‧阿靈頓 (Michael Arrington) 也登高大呼: 我受夠了!

這主要的起因是 Apple 莫名其妙的拒絕了兩個 Google 為 iPhone 所開發的應用 (App) ,其中一個是大家非常期待的 Google Voice。Google Voice 的主要功能是讓使用者可以透過 Google 申請一個終身號碼,然後再透過設定將該號碼轉接到任何實體號碼上。透過該服務,使用者也可以享受廉價國際電話費率,如: 美國打台灣市話一分鐘只要美金兩分 (合台幣 0.7 元)。

而 Google Voice 的 iPhone 應用,則可以讓使用者撥打電話時,不必透過虛擬總機轉接,直接讓他的終身號碼顯示為來電號碼,還可以透過終身號碼發送簡訊。這樣一個能夠為使用者帶來種種方便的好程式,居然被 Apple 沒有理由擋在門外,想當然爾 iPhone 的使用者必群起抗議。而 Apple 的這樣不顧使用者權益的行為,當然也是非常不值得鼓勵的經營方式.

而美國時間今天 (8/3) 早上,更爆出長期在 Apple 兼任董事的 Google 執行長艾瑞克‧舒密 (Eric Schmidt),在美國公交會 (FTC/Fair Trade Comission) 的要求下辭去該董事一職,原因在於兩公司間董事重疊度太高,有妨礙自由市場競爭之嫌。而 Apple 因為隨便拒絕 iPhone 應用惹來的麻煩還不只如此,除了 FTC 外,聯邦通訊委員會 (FCC/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 上周 (7/31) 也宣布開始調查 Apple 與 AT&T 對於 iPhone 應用開發商的種種不公平對待以及妨礙競爭的商業手法.

綜觀這些事件,Jamie 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好像 Apple 當年第一代麥金塔 (Macintosh) 創下銷售佳績後,自已為是導致最後輸掉大片個人電腦江山的大頭病,好像又要開始復發。大家不妨仔細觀察當今科技市場上成功的平台,從 Facebook,Firefox,一路到 Linux,Twitter,Android,共同的原因都在於兩個字: 開放 (openness)。開放可以吸引好的工程團隊幫你開發應用發揮集體的力量來幫你的平台加值。開放也可以讓使用者不必擔心自己的資料被綁死,而放心的使用你的平台。開放更可以加速口耳相傳 (word-of-mouth) 的擴散效應,讓你的平台快速達到關鍵使用者數量.

換句話說,開放可以說是當今的王道。而 Apple 如果持續這樣反其道而行,結果恐怕也不會太樂觀。希望各位創業家們好好擁抱開放,利用開放,才是上策.

(Image by brankomaster)

Facebook 的網路盟主稱霸 4 部曲,Google 能夠招架嗎?

June 25th, 2009

2004 年才創立的 Facebook, 經過短短 5 年的突飛猛進,幾乎是以空降之姿殺入全美網路十強 (目前北美四大主要排行榜的名次分別為 — comScore: 8,Compete。com: 3,Quantcast: 5,Alexa: 4)。

美國知名網路雜誌Wired,本期特別點明 Facebook 自始至終,目光其實都放在爭奪網路盟主,挑戰 Google 的地位上,根本從沒把 Myspace 這些社群同業放在眼裡。

Wired 並點出 Facebook 訂下的四個階段性策略如下:

1. 突破關鍵數量 (Build Critical Mass)

Facebook 已有 2 億註冊會員,每個月上傳 40 億筆內容,8.5  億張照片,8 百萬個影片,儼然已成為一個獨立的小宇宙,網際網路中的一個網際網路。

2. 重新定義網路搜尋 (Redefine Search)

Facebook認為藉由朋友分享的內容來發掘新資訊,將是取網路搜尋而代之。一旦 Facebook 內建的搜尋引擎可以讓使用者輕鬆找到朋友張貼的分享,搜索的結果將比 Google 無差別式的索引更個人化,也更可以依賴。

3. 建立殖民網站 (Colonize the Web)

透過 Facebook 的兩個重要聯外功能: Facebook Connect 以及 Open Stream,現在已有一萬個其他網站,在內容供應鏈上,成為 Facebook 的下游,也形同其藩屬。

4. 成為個人化廣告的代言詞 (Sell Targeted AdsEverywhere)

Facebook 的終極目標是有朝一日,能夠成為網路最大的個人化廣告平台,大量吸引廠商後,再將廣告轉發至所有下游網站。 因為個人化廣告勢必比關鍵字廣告有效,藉此,Facebook 也將完成逐鹿中原大業,取代 Google 成為網路廣告盟主。

我認為,Facebook 以挑戰 Google 為目標,眼光絕對是個夠遠夠大,創業的精神就是要 想很大 (think big)。但是想很大,也要從小地方開始 (start small),配合策略跟執行力,才能到達目標。 在這方面,Facebook 的四部曲的邏輯也相當清楚。觀察 Facebook 近期的發展,也可以得知他們已經完成了前三階段的能量累積,現在處於第四階段開端,考驗能否將數量化做價值的轉捩點。

Facebook 未來的三到五年內,是否能夠成功執行個人化廣告策略,挑戰 Google,還是春秋大夢一場,以下的三點是觀察的關鍵:

1. 個人化廣告的不規模性 (Unscalable Social/Targeted Ads)

既然名為個人化,這些”廣告”本身是不太能回收再利用的,畢竟世界上少有興趣完全相投的兩個人,即使有,也不一定在同時間點,想要購買一樣的產品。更重要的是成本問題,類似 Google 搜尋結果中的文字廣告,或許還可以透過簡單的程式,達到客製化又不傷錢包的效果。但是要在社群網站達到效果,廣告必須化身搞笑短片甚至是互動遊戲,不但製作成本大大提升,時程也得拉長,回收的能力勢必需要達到關鍵字廣告的千百倍,才能讓業主不會入不敷出。即使個人化廣告的效果比”齊頭式”廣告佳是不爭的事實,能不能好上幾千倍卻是有待觀察。

2. 非搜尋行為欠缺購買意圖 (Social User’s Lack of Purchase Intent)

當使用者在瀏覽社群網站的時候,往往心中並沒有購物的打算的。相對的,在做 Google 搜尋時,有一定的比例是在做購買前的研究。這點對 Facebook 所謂個人化的廣告效果,也會有很大的影響,雖然 Facebook 宣稱將強化搜索引擎,但是能否讓使用者改用 Facebook 做產品搜索,也是一個難題。

3. 個人資料的保密性 (Privacy Concerns)

從 News Feed 到 Beacon,Facebook 至今已經多次在個人資料保密上惹惱使用者,但是建立一個跨網站個人化廣告平台的關鍵,在於個人資料的共享,Facebook 能否研究出一個可行又不會得罪顧客的方案,也是成功路上的未知數。

以上是我個人的淺見,如果你有更好的想法,歡迎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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