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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台灣網路產業最佳行銷案例

July 16th, 2012

若要問我 2011 年台灣網路產業的最佳行銷案例,那我會說非「Lativ」與「神來也」兩個品牌莫屬。當然這裡所謂的「行銷案例」,會與大家期望聽到的非常不一樣。

根據報導,在 2011 年,Lativ 的年營業額從 25 億跳升至 40 億,也就是高達 1.6 倍的誇張成長。但這個同時,他們的「店數」卻維持在「1」(個網站),也沒有增加任何特別的產品線,所以整個躍進,可以說完全歸功於「行銷」。但問題是,他們靠的是怎樣的「行銷」– 記得嗎?在 2011 年,我們幾乎沒看到 Lativ 在廣告策略的更新上有太多著墨。

Lativ 的行銷,說起來很簡單,套句網路業的術語叫做「回購行銷」,也就是靠著不斷讓新客人「一試成主顧」,來累積業績的成長。回購行銷說起來簡單,但做起來其實非常難,因為它的背後,必須要有對產品的品質高度堅持的團隊,因為唯有用得滿意,消費者才有可能不斷回來購買。也就是說,Lativ 示範了在網路上,行銷要回到它的根源,那就是從 4 個 P 的第一個「Product」開始。

在 2011 年下半年,原先已有 1,000 萬會員的「神來也」系列遊戲,也出現使用者數量幾乎翻倍成長的情況。和 Lativ 一樣,神來也也沒有嘗試任何傳統廣告,或是新增產品線。在這段期間,神來也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把他們在網路上已經很受歡迎的遊戲,一個個的搬到「行動」,也就是智慧手機上。這讓他們打中了許多本來無法接觸的 TA (Target Audience),於是帶來了驚人的成長。沒錯,這是行銷 4P 中的第二個「Place」。

或者說,傳統的「行銷案例」分析,其實往往只圍繞在「Promotion」上面,因為那是廣告代理商唯一能夠改變的元素。但來到網路時代,4P 中的每一個 P,其實都該是被檢視、討論、改善的目標,並且很多時候,其他 P 的調整,更有徹底扭轉一個企業行銷投報率的能力。因此我提出 Lativ 與神也來的故事,希望能夠給所有行銷人一些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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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講到 Lativ,一定會有人要開罵「MIT」事件。首先,這是在講「2011」年的行銷案例,當時這個事件還沒有發生。再來,如果大家仔細去了解,Lativ 對台灣工廠的下單這些年來只有增加沒有減少,但這不可能永久,他們勢必有一天要找其他的來源。當你的營業額已經到達 40 億的程度,就算沒有代工廠眼紅違約跑出來跟你競爭,把所有生產線放在同一個國家,也有相當程度的風險。我想這個事件 Lativ 唯一做錯的是對公關危機的處理方式,和給消費者留下的不好印象。但品牌就像朋友一樣,不可能永遠不會犯錯,只要經營者能夠持續為顧客帶來價值,把他們的心贏回來,只是時間的問題。觀察 Google 的統計資料,似乎也顯示同一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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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後刊於 2012 年 6 月《廣告》雜誌)

第二次還會買,才是一門生意

July 10th, 2012

appWorks,我們的幾位顧問、合夥人都有提供「辦公室時間」給團隊們預約,好面對面討論,協助解決他們的各種創業的疑難雜症。我自己每個禮拜大約分配 5-8 小時在 Office Hours 上面,而當你每週一打一打的這樣談下來,其實很多 Pattern 就跑出來了。

例如很多創業者會來找我討論「行銷策略」,但他們提出的往往是辦活動、特價、上媒體、曝光、衝流量、衝會員等等的手法。這些東西充其量可以稱為「推廣戰術」,但離真正的「行銷策略」還有一段距離。還不明白「戰術」與「策略」間差異的人,戰術是短期的,用來在一次性的任務中提升成果。策略則是長期的,講的是企業要前往的目標。

而「推廣」與「行銷」也有很大的不同,推廣是把「新客人」拉進來的方法,「行銷」則是一個企業如何長期的提供給客人價值,用以換取合理利潤的整體體系。你不可能一輩子都靠辦活動、特價、上媒體來拉客人,所以這些只是短期的推廣戰術。長期來說,你的行銷策略必須要形成一個完整的正向循環,才能讓每個活動的時間、金錢成本,最終產生良好的投資報酬率 — 你沒看錯,真正的行銷是投資,不是費用。

或者說得更簡單一點,行銷的重點在於「第二次購買」。這個道理很簡單,無論你的推廣招式有多厲害,如果每個客人只買了一次之後就再也不回來,那你的生意終究有一天要關門大吉。相反的,如果你的客人通通一試成主顧,那無論你的推廣功力再差,這門生意做起來也只是時間的問題。因此,在行銷上,贏得第二次的購買,其意義遠大過吸引第一次的嘗試,也是你真正該專注的點。

再來,如果一個東西你買了之後還會買第二次,那它也往往就是你會向朋友推薦的產品。所以,專注在「第二次」,除了能夠讓你「留下」客人之外,還會讓你贏得「推薦」。「推薦」與「病毒」在這個社群媒體為主的平行行銷時代有多重要,我想我已經不用再多說。

至於如何才能贏得第二次,那不外乎是最棒的使用者體驗、物超所值、貼心的服務和不斷進步的產品。以創業者來說,這些,才是你真正應該花心思思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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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zooboing, CC License)

行銷的七原罪

June 14th, 2012

行銷大師 Seth Godin 日前在他的網誌貼出了一則「Seven Marketing Sins」,簡短卻招招命中要害,今天就讓我們借用他的七原罪,來聊聊這些行銷人最常犯的錯誤。

沒耐心

行銷的重點是背後的整個策略,而不是表面的幾個招數。這些年來,我們不知道看過多少新網站、新遊戲,花了一大堆錢辦大型記者會、打電視廣告,但最後卻一點成績也沒做出來。深究其原因,其實就是躁進。或者換用「TAP FURRR」的模型來解釋,當一個產品沒有好的「留下率」(Retention) 與「推薦率」(Referrals),那你無論花再多的錢去做「推廣」(Promotion),也只是白搭。所以行銷的第一步,應該是先確定你的產品有好的留下與推薦能力,而不是買廣告。

自私

每個「買我、買我、我最便宜、規格最好、還有 USB!」的行銷訊息背後,其實都夾雜著行銷人的自私心態。他們不願意多花時間去站在客戶的角度,深入了解他們渴望的產品是什麼,能夠打動他們的故事又是什麼。眼睜睜看著 iPad 賣得嚇嚇叫,他們卻只會說我的擴充槽比較多,還有鍵盤,接著開始怨嘆消費者盲目。其實,消費者不是盲目,他們只是感性的動物。

自我中心

為什麼 Gmail 那麼成功,但 Yahoo! Mail 卻逐漸遭人們遺棄?原因很簡單,Google 從 2005 年左右開始,就要求員工全部改用 Gmail,但 Yahoo! 的員工,到現在都還在用 Outlook。如果你把自己放在跟客戶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失去他們的第一步。

睜眼說瞎話

20 世紀以來的大眾媒體洗腦工業,讓行銷人養成了說謊也不臉紅的超級厚臉皮。明明就使用合成牛肉、人造怪物雞肉的速食連鎖店,卻敢大膽的在電視上吹噓自己的新鮮與健康。明明用了還是會老的日霜夜霜,也敢保證七天之內就讓你回復青春少女般的膚質。這在以前資訊不發達的社會或許很有用,但來到社群媒體時代,只有被一個個踢爆的份。

訊息不一致

我們常常看到同一個企業,同一個品牌,卻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行銷訊息,甚至連使用的 Logo 都長得不一樣。有些或許是有策略上的用意,但更常發生的根本只是行銷人員異動,或是更換了配合的公關公司。混淆消費者對品牌一點好處都沒有,而訊息不一致往往是罪魁禍首。

憤怒

我們常常聽到行銷人抱怨消費者不了解,甚至動不動就叫人家是「奧客」。如果你的產品、你的價格、你的服務、你的故事無法打動人,或許你該想想是不是你自己的問題。

忌妒

「那個東西明明就比我們的爛很多,憑什麼賣得比我們好那麼多?」因為他們的價值訴求更精準的對到市場的需要,因為他們的通路策略比你還完整,因為他們的價格區間更符合消費者的預算,因為他們講了一個很棒的故事。忌妒沒有用,重點是去了解自己該如何變得更好。

所以以上,就是行銷人最常犯的七原罪,與你們分享,也希望我們在有生之年,都不要再重複這些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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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jurvetson,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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