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010的文章

你怎麼確定這是一個創業的好機會?

March 9th, 2010

今天的文章開始之前,首先要宣布一個好消息:上周末截止的第一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我們一共收到了 24 個團隊的報名,比我們預期中的還要多了一些。所以,我想先在這裡謝謝大家的支持,尤其是許多熱心幫我們把訊息傳遞出去的朋友,You guys rock (你們比五月天還搖滾)!

接下來,我們將進入緊鑼密鼓的初審過程,希望在本周四以前,可以開始寄出面談邀請給通過的團隊。審核的過程中,很重要的一環是要判斷大家的創業主題,是不是個好機會。好巧不巧的,在這方面,哈佛商業評論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在上週四,刊登了一篇相當好的文章

照慣例,英文好的,我鼓勵你們點過去閱讀。懶得看原文的,下面是我的版本,除了原文的重點外,還有一些我個人的意見,提供給正在考慮是否要創業,創什麼業的人一些參考。(暗示:申請 appWorks 育成的團隊們,這些也將是面談的主要內容。)

1. 你的新產品,可以解決別人的問題、困擾、痛苦、不愉快嗎?

當 iPhone 上市時,主打的並不是“觸碰式螢幕手機”,而是“真正的隨處上網”。因為 iPhone 之前的手機,按鍵都沒有問題,所以觸碰螢幕,並不能幫人解決任何問題。然而大家早就受夠了那些“笨蛋手機”的內建瀏覽器,所以當 iPhone 打出 real internet 時,剛好正中下懷,因此馬上獲得市場熱烈的反應。

2. 很多人有這樣的問題嗎?

決定了產品後,還必須了解市場的大小,這也往往是最難的確認的。不過,大部分時候,你可以找到“前一代”產品,或是英文市場的類似產品等等,來看出一些端倪。

3. 這些人有消費能力嗎?可以立刻買單嗎?

別忘了 Web 1.0 的教訓,眼珠不等於營收,所以,潛在客戶的口袋有沒有麥克麥克,很重要。這點可以參考我之前對於繁體中文、簡體中文、英文等各個市場,會員價值的分析

4. 你有什麼獨特的經驗和技能,可以把這個產品做得比別人好?

律師們都很聰明,但如果你的車壞掉了,大概不會找一個律師朋友幫你修理吧?但是,如果是一個愛重型機車成癡,每天在車庫摸車的律師朋友,或許你會考慮吧?另外,網路是個很競爭的產業,隨時都有許多團隊在做類似的事情,你必須要知道自己有什麼優勢,可以在這些人中勝出。

5. 你有什麼特殊的資源,是別人沒有的?

除了經驗和技能外,或許你有一些特殊的管道,例如:有個有錢的親戚、認識一個沒事開什麼免費育成中心的怪人、這個怪人還傳授你很多秘訣、最後他還投資你等等,這些可以幫助你贏過競爭對手的資源,也非常重要。

6. 你可以找到 2 個以上的合夥人加入你嗎?

網路歷史上成功的創業公司,都是有 2 個以上的核心成員的 — Google 有佩吉和布林,Yahoo 有楊志遠和費羅,Facebook 雖然是沙克博比較有名,但其實也有 4 個主要創辦人。合夥人有太多的好處,除了精神上的支持,常常也可以提供不同的觀點,所以你需要其他人的加入,即使不是全職也沒關係。

7. 他們的個性、經驗、技能跟你互補嗎?

這點大概不用解釋,不過有一點很重要的,找合夥人的時候,EQ 非常的重要,創業過程就像雲霄飛車,常常起起伏伏,最怕意氣用事和沒辦法承受壓力的夥伴,這些人不僅會害大家情緒低落,有時候還會讓創業迷失了方向。

8. 他們的價值觀跟你相近嗎?

如果一個人想攻大眾市場,一個人想攻金字塔尖端,那很難成事。一個人想要靠廣告賺錢,一個人想要用 Freemium 模式,那也很難。所以尤其在商業模式上,價值觀相近,相當重要。

9. 業界先進和相關的朋友們,覺得這是一個好機會嗎?

跟合夥人一樣,創業家也需要一些相關產業的先進和朋友,來給你關鍵的回饋。美國的創業團隊,往往都會給自己找一個顧問群 (advisory board),給他們一點點公司的股票,然後不斷的向他們請益。這點在台灣還不流行,我鼓勵大家可以多多學習。

10. 有沒有人覺得這是一個爛主意?

更重要的是,要了解為什麼他們覺得是個爛主意,然後要把這些建議,轉化成方向的修正,讓你的主意變得更完整、更實際。當然,如果他們只是出自於對新東西、新方法的不理解和害怕 (出版業 vs. 電子書),那反而是很好的肯定。

11. 這是一個你非常想要的產品嗎?

創業的過程非常辛苦,在背後支撐你的,往往是你對這個產品的熱情。而這股熱情,也常常是讓你更願意花時間去研究,花精神去把產品做得比別人更好的動力。

12. 為什麼相關的大公司短期內不會進入這個市場?

或許是成本,或許是市場規模,或許是速度,你必須要了解產業的大傢伙們,為什麼短期內不會來跟你搶飯碗,讓你可以有時間養足實力,跟他們一決勝負。

13. 你能找到幾個潛在客戶幫你測試嗎?

這點常常是非常重要的,幾個關鍵的測試用戶,對產品的最後走向,有很大的影響。找到對的人,想辦法讓他們參與,就是成功的一半。

14. 這個產品只需要花一點點錢就可以開發出來?

這點在 Web 3.0 時代,其實已經非常明顯。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一口氣就想做出 100 個功能,先從最重要的一個開始,先上線,再慢慢增加功能。

15. 產品上市後,公司的固定成本可以維持的很低?

如果你的服務每增加一個使用者,就必須要多買三台主機,那再好的產品,大概也很難獲利。所以在財務上,如果邊際成本是遞減的,也就是隨著使用者增加,每多一個人多出的成本會越來越少,那是最好的。

測驗結果

以上 15 個問題,如果有 12 題以上答是,那恭喜你,你手上的創業機會,相當不錯。但更重要的是,所有不到 15 的人,都要努力的修正、改善,把你的創業主題,變成滿分,那創業也就離成功不遠了。

加油!

(Picture via amirjina@flickr)

關於出版業與電子書的討論

March 5th, 2010

這兩天忙得不可開交,appWorks 育成計畫又陸續收到許多申請書,更多團隊在跟我 Q&A,加上天下雜誌又剛好跟我邀稿,雖然想寫一篇關於天使和創投的分析,實在沒有時間,只好延到下禮拜。

不過剛好這兩天在我的 FB 頁上,有一個關於出版業和電子書不錯的討論,在這邊跟大家分享,你們也可以在下面留言加入你們的見解。

話說我三天前貼了這一篇短文:

紐約時報 (NYTimes) 今天刊登了一則關於電子書與傳統出版的商業模式比較的文章,結論是電子書讓出版業和作者都獲利減少,所以沒有好處。並且引用某為“出版顧問”的話,說電子書應該要賣貴一點,免得害死大家。

Mr. Jamie 說:簡直就是謬論!1) 既然是電子書,為什麼還要”出版社”?為什麼還要讓出版社抽那麼多?2) 降低售價後,銷量會上升,最後作者的總收入還是會上升。3) 出版顧問,當然要護著出版業者。

然後在這個短文的下面,大家也如慣例相當踴躍的討論了起來 — 這是我喜歡你們的地方,我強烈認為只有在不斷的討論,深度的交換意見中,我們才能不斷的進步,不斷的成長。

而最後是 Shiongle 提出了一些跟我相當不同的見解,我非常欣賞:

創作不是開一條生產線,書本並非用紙張厚度計價。並不是把出版社、書店消滅,作者才得到應有的奉籌。最可悲的是第二點,降低售價會使銷量上升,我不知道這句話是根據哪?但是,我絕對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在出版界,那是短期效果,反而,會害作者….

出版商也會受傷。台灣的書賣得比日本、韓國、香港便宜,請問我國讀書人口比例有日本高嗎?前陣子,某週刊數據,本國人民平均購買新書比例連香港都不如(或許有人提出國民所得問題),但我只是強調,書便宜不代表有人會買

最後,我相信文章中的出版顧問,絕對是以專業的角度評估過整個出版產業,就如同Jamie評估網路產業,如果,有人認為網路信箱應回歸使用者付費,明明沒錯理論沒錯,但是,Jamie一定是跳出來反對…

而我給他的回答則是:

完全同意書本用紙張厚度計價是錯誤的,可惜市面上的書多少有這樣的傾向 (如果你拿售價和紙張厚度去做回歸,你會發現是高度正相關)。而這就是因為實體有印刷成本,使得書本的定價不能完全反應”內容”的水準,或是”作者”的價值。

而售價降低銷售量會提升,是經濟學需求曲線的基本原則。iTunes 和 Kindle E-Books 的快速起飛,就是最好的實證。這個模型是針對單一市場,香港、日本、台灣各有物價水準,不能混合比較。

我相信”出版顧問”,絕對是非常關心出版業的興衰,所以他提出的意見,對”出版業”一定是非常正面的。問題是身為”作者”和”讀者”,我們顧慮的是作者有沒有賺到更多錢,讓他們能夠持續創做。讀者能不能夠以更好的價錢,更有效率的方式,取得內容。這些需求,在過去或許得靠出版業來幫忙。但在數位時代,卻跟出版業的興衰,沒有多大的關係 — 網誌興起,成為主流文字內容來源,就是最好的例子。

所以,出版業者如果還一心只想繼續擋在作者和讀者間,收取買路財,我們強烈質疑為什麼我們還要關心他們的死活?

和大家分享,也期待更多人加入我們的討論,你們的參與就是讓我每天繼續努力的動力。

另外,appWorks 求才版這個星期還沒有新工作,我預計週六會發通知文,如果有職缺想要我幫忙宣傳的,記得在那之前把資料填上。

(Image via gestev@flickr)

Apple 狀告 HTC 智慧手機大戰白熱化 (3/3 更新)

March 3rd, 2010


今天賈伯司 (Steve Jobs) 又在北美科技圈投下超級震撼彈,可惜不是大家期待已久的四代 iPhone 發表會,而是一場非常有指標意義的世紀官司 — 他所領軍的蘋果電腦,今天正式在達拉威 (Delaware) 法庭以長達 700 頁的狀書,正式控告 HTC (宏達電) 旗下智慧手機產品侵權,且根據癮科技分析的結果,這一狀根本就是衝著 Android 來

關於這個事件和後續的發展,我的觀察和想法如下。

何不告 Google?

Apple 這場訴訟所提及的 20 個專利,幾乎全都是軟體和使用介面方面相關的。但反觀 HTC 旗下的這些 Android 手機,可以說 95% 以上的軟體,都是直接延用由 Google 開發的作業系統 (除了部分手機使用 HTC 開發的 Sense UI 外掛之外)。而訴狀中提及的 Nexus One 和 Dream/G1,更是 100% 原汁原味的 Android 手機,還不論 Nexus One 是 HTC 和 Google 聯名 (co-brand) 銷售的。

因此,理論上 Apple 應該要衝著 Google 來的,但是他卻去告宏達電,這中間除了挑軟柿子吃之外,也有商業的考量。原來,iPhone 光靠內建 Google 搜尋,每年可以從 Google 處分得一億美金以上的營收,所以 Apple 當然不願和 Google 撕破臉。

領導受到威脅的反射動作

所以這場官司的背後,其實是 Apple 企圖打壓 Android 陣營的舉動,伸張專利權,說穿了只是藉口罷了。類似的訴訟,在科技圈其實也相當頻繁,而且往往是由受到威脅的領先者發動,對後起之秀進行攻擊。有趣的是市佔率節節下滑的 Nokia,前陣子才對 Apple 發動侵權官司,而 Apple 也立即以反告 Nokia 來回應。

觀察在觸碰手機市場領先的蘋果,近來的確是飽受 Android 威脅。除了 Gartner 先前大膽預言 2012 年,Android 將會首度超越 iPhone 之外。最新出爐的 Android 銷售數字,更是一口氣把 Apple 領先差距縮小到只剩 1/3 (見我看 HTC Desire 一文結論)。因此,賈伯和蘋果的憂心,其實不難想像。而這樣大動作的反應,其實也不難理解。

HTC 的籌碼

就像 Nokia 狀告 Apple,Apple 馬上興訟反擊一樣,我們可以期待的,是 HTC 很快就會發動另一個官司,藉以逼和蘋果。而宏達也的確有他的籌碼,HTC 在智慧手機領域耕耘的 13 年之間,已經默默累積了高達 200 多個專利 (HTC Innovate 果然不是亂喊的)。所以接下來觀察的重點,是看 HTC 如何小蝦米戰大鯨魚,回頭給 Apple 一點顏色瞧瞧。

Google 的角色

另外一邊要看的,是 Apple 跑來欺負小弟,後面身為老大的 Google 會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這件事情可不只是義氣兩個字而已 (趕搭艋舺列車),HTC 說起來是 Android 最重要的伙伴,如果被蘋果弄垮了,那 Google 爭奪行動霸主的春秋大夢,大概也破了一半。但另一廂,Google 也得靠 iPhone 和 iPad 來導搜尋流量,因此不可能全面和 Apple 宣戰。所以,舒密 (Google CEO) 如何巧妙的在中間找到平衡,也是很有趣的觀戰重點。

(3/3 更新:Google 今天透過科技網誌 TechCrunch 發言,說明挺夥伴到底的立場。)

結論

如果在網誌圈,模仿是對前輩最高的恭維,那在科技圈,興訟就是對後進最大的肯定。領先的 Apple 在這個節骨眼控告 HTC,等於間接認定了 Android 陣營的正當性。所以,對於手機應用的創業團隊來說,這意味著兩大平台,都是必須要佈署,要經營的

另外,非常巧合的,今天也傳出了 Android 平台上,已經有應用突破相當年營收 10 萬美金的關卡。當然這和 iPhone 平台上 Plants vs. Zombies 九天 100 萬美金的驚人記錄還有些差距,但多少還是顯示了 Android 應用市場,已經慢慢隨著手機的普及,漸漸形成氣候。

最後是“無恥的自我宣傳” — 再過四天,appWorks 育成計畫就要截止收件了。如果你有興趣和我們一起激盪出更有趣、更有價值、更有市場魅力的手機程式,和其他 appWorks 團隊一起征服行動應用經濟圈,歡迎你們提出申請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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