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的文章

先質,後量

September 20th, 2012

最近有三個 appWorks 團隊不約而同的在進行第二輪的增資,他們募資的原因也都一樣,就是 Product-Market Fit 已經找到,LTV > CPA 已經確認,接下來需要一筆錢招兵買馬,擴大行銷,把他們的商業模式放大、規模化。

那是讓創投非常容易決定的情境,因為這些團隊其實不缺錢,即使沒有新的資金進來,公司還是能夠以原本的速度繼續成長下去。但如果募了新的資金,就能夠用來擴增團隊,投資在行銷上面,讓公司的成長大幅加速。這是創投的資金對創業者最有幫助的時候,也是創業者最容易說服創投投資的時候 — 當然上市前的增資也很容易,不過我不認為投 Pre-IPO 可以稱作「創業」投資。

也就是說,在創業初期,其實你要求得是「質」而不是「量」,因為有了質,你可以輕易的跟創投募資,然後用取得的資金來放量。這或許跟一般認為的網路創業公式有很大的不同,那是因為在 99 年的那一波「達康泡沫」時,網路公司的價值是用會員數、流量來估計的,因為以前認為網路是新媒體,最後要靠賣廣告賺錢,所以每多一雙眼球,公司的價值就上升了一點。

但很快的,大家發現網路不只是新媒體,根本是新通路。事實上,在 2011 年,美國的網路零售總營業額高達 1,615 億美金,而線上廣告相對的卻只有 310 億,不到 EC 的 1/5。台灣更誇張,2011 年線上零售營業額高達 2,500 億台幣,然而線上廣告卻是可憐的 102 億,相差高達 24 倍。

所以現代的網路公司,看的不是眼球,而是轉換率、LTV (Life-Time Value 終身貢獻值)、ARPU (Average Revenue Per User 平均每用戶營收)、CPA (Cost per Acquisition 每用戶取得成本)、留下率、回購率、客單價、病毒乘數等等這些跟產生營業額、毛利息息相關的指標。也就是說,會員數一開始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證明你的產品、你的網站、你的 App,確實有轉換出利潤的能力。

一旦品質確定了,那要放量反而是簡單的事情。所以一個網站的一開始,重點不是衝流量,而是衝轉換率、衝 LTV。一個 App 一開始,重點也不是衝下載量,而是衝 Pay Rate、衝 ARPU。等到把每個使用者的貢獻值優化到了極限,確定它比平均用戶取得成本還高時,這時候,你就可以大膽的放量,因為你知道花錢「買」來的這些使用者,幾個月之後就會幫你把購買成本賺回來,之後所有的貢獻都是你多出來的利潤。

所以在 appWorks,我們的方法論是在達到 PMF 之前 (也就是達到 LTV > CPA 之前),全力的透過育成計畫去幫助創業者優化他們的產品,提昇這些產品創造價值的能力。一旦達到了 PMF,我們再透過 appWorks 管理的 3.2 億本善基金去投資創業者,支持他們大膽把商業模式的規模化。我們認為這是最務實的創業步驟,也是成功機率較高的創業方法。

所以 appWorks 六個月育成的重點就是協助初創業者建立品質,找到 PMF,而不要盲目的衝流量。如果那是你認同的創業步驟,第六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正在接受申請,我們誠摯的歡迎你的加入。

(Photo via gigi62, CC License)

創業者,你是黑天鵝,還是鈴木一朗?

September 19th, 2012

黑天鵝理論 (the black swan theory) 描述一個令觀察者震驚的事件,在事件發生後,人們卻往往用不恰當的方式把它合理化解釋。

Y-Combinator 創辦人 Paul Graham 幾天前的一篇「Black Swan Farming」在北美創投圈掀起了一波小小的論戰。PG 的這篇文章主要在說,根據 YC 自己的經驗,他們 7 年來投資的近 400 家公司,目前為止所有人的總沽值已經達到 100 億美金。這聽起來很大,但其中光是 DropboxAirbnb 兩家就貢獻了 75 億。

所以 PG 認為創投與其說是在投資好公司,不如說是在沙堆中找那幾粒稀有的鑽石。而這些真的能變成全壘打的公司,往往一開始是「聽起來有點笨的主意」,但事實證明是「好主意」的主意。這種題目表面上看起來很不起眼,或者成功機率其低,所以沒有太多人想跟你競爭。但一旦你真的成功,由於缺乏對手,你將可以獨霸整個市場。從 Google、Facebook、Dropbox 到 Airbnb 的成功故事,其實都是類似的概念。

所以 PG 認為 YC 應該要更有意識的冒風險,去吸收一些想做「聽起來像是爛 idea」的團隊,才能給自己機會抓到幾隻黑天鵝。(中文全文可以參考 Inside)

PG 這樣的說法馬上引起了另一個超級天使,500 Startups 的創辦人 Dave McClure 的大反彈,寫了一篇「Screw the Black Swans: Ichiro is our role model, not Barry Bonds.」(去他的黑天鵝:鈴木一朗才是我們的偶像,而不是貝瑞·邦茲。)

Dave 的文章中寫到,YC 是洋基隊,專門找 Barry Bonds 和 A-Rod 這種大棒子,然後叫他們用力的打出全壘打。相反的,500 則是採用運動家隊的魔球哲學,找的是像鈴木一朗這種高上壘率,無論是安打或是四壞,想盡辦法就是要擠上一壘的球員。

Dave 還進一步比較了 YC 與 500 的不同,他認為 YC 找的往往是技術高超的 Hackers (工程師) 團隊,而 500 則偏好拼命三郎、無論如何都要達陣的 Hustlers (行動家) 團隊。YC 大多數的公司的都來自矽谷或美國本土,而 Dave 則往往跑遍世界各地,積極的尋找下一個 Steve Nash 與 Ichiro。

當然 YC 的哲學目前為止算是成功,而 500 才剛開始 2 年,所以他們所謂的新概念到底只是在閃避 YC 霸佔的領域,還是真的能夠創造更好的成績,可能要 3-5 年後才看得出來。不過更重要的問題是與他們相比,appWorks 的哲學又是什麼呢?

如果你問我,我會說我們在找的是「想要變成行動家的工程師」。什麼意思呢?既然是網路創業,團隊當然要有一定的技術底子。但是在台灣這個市場相對小,創投又不活躍的環境,你必須要比矽谷的團隊還要更靈活、更有行動力才行。因為你必須一邊攻打市場,一邊想盡辦法從前後左右拉到足夠的補給,才能夠支持你一步步拓展版圖,直到站穩的一天。

當然行動力不會是一天造成的,所以你必須要學習如何成為一個 Hustler,而那就是整個 appWorks 育成計畫裡面最重要的一環。經過了兩年的累積,我們已經非常懂得如何教導一個習慣躲在電腦後面,看著 Spec 寫程式的工程師,逐漸的變成一個能夠走出大樓,走進人群,想辦法去說服消費者、說服投資人加入他的行動家。(相對的,要教會一個 Hustler 寫程式就難多了。)

另外,我們更喜歡已經轉變為行動家的前工程師,或者我們稱為「創業老鳥」的這群人。appWorks 經營兩年以來,我們在產業界累積了非常多一流的合作夥伴,包括我們的投資人國泰金控的一千萬客戶、包括聯合報集團旗下的繁中第一媒體網站 UDN.com 等等。而我們發現最能夠有效開採這些礦產的,就是這些行動力超強的「創業老鳥」。

所以,今天要在這裡高興的宣布,第六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從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無論你是想要學習如何成為行動家的 Hackers,或是已經創業多年的老鳥,我們都非常歡迎你的申請,並且將用我們所有的力氣幫助你成功、更成功。

需要更多說明的人,你可以在 appWorks 的網站找到。已經準備好的人,歡迎直接開始申請

Good luck! 我期待看到你們的申請,讀到你們的創業故事。

(Photo via OlympianX, CC License)

關於「賺錢」

September 18th, 2012

今天在 New York Times 讀到了科技作者 Nick Bilton 寫的一篇 Disruptions: Let Silicon Valley Eat … Ramen Noodles? 這是一篇關於「創業與賺錢」的文章,內容在討論為什麼矽谷的創業者每個人都說不愛錢,可是一旦公司被買掉、上市,賺到了錢之後,卻又變得非常的揮霍。

他舉例 Yammer 的創辦人 David Sachs 把公司用 12 億美元的高價賣給微軟後,轉頭馬上就花了美金 140 萬幫自己開了場生日派對,還請到知名的饒舌歌手 Snoop Dogg 來炒熱場子。Facebook 上市以後,持有最多公司股票的員工馬上組成了「新貴 250」俱樂部 (TNR 250 = The Nouveau Riche 250),常常秘密聚會討論該買哪條船、哪架飛機、哪座島來讓犒賞自己。

最後,Nick 為這整件事情下了一個這樣的結論。

這裡的人們假裝他們不愛錢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他們裡面最成功的一些人真的不愛錢。

蘋果的共同創辦人 Steve Jobs 從來不是受了錢的驅使而做任何事情從,Facebook 的創辦人 Mark Zuckerberg 也非常公開、誠懇的表現出他專注的點是建造一個偉大的公司,而不是一個停了六台車子和一堆玩具的車庫。

Elevation Partners 的創辦人 Roger McNamee 說:「Steve Jobs 講得很清楚:『改變世界,然後世界就會好好的回報你。』然後像 Mark Zuckerberg 等人也的確追隨著 Jobs 的路線,但我想每 10 到 100 個創業者,才會有一個真的是那樣。每有一個 Mark Zuckerberg,背後就有 10 個創業者只是在假裝他們是 Zuckerberg。」

矽谷其實不需要假裝它不愛錢,負責任的花費是好事,專注在讓好的新創公司成長當然更好。我們已經有夠多的人假裝他們是「太陽王」了。

閱讀 Nick 的文章,你會發現他的邏輯有些奇怪,他指控矽谷的創業者其實偷偷在愛錢,只是表面上不說出來,但舉出來的例子卻又無法呼應他自己的說法 — 如果愛錢的話應該把錢死守在銀行裡,可是例子中的矽谷創業者卻拼命的在想辦法把錢花掉。解釋起來其實很簡單,因為 Nick 把「錢」和「財富」搞混了。

再說一次,財富不是錢,財富是我們「想要」的東西,裡面許多是錢買得到的,也有不少是錢買不到的。而每個人的財富,當然也與其他人的不同 — 每個人想要的東西,本來就與其他人想要的東西不同。

Steve Jobs 與 Mark Zuckerberg 的財富,他們想要的東西,是在地球上留下他們長長的足跡。因此錢不重要,因為錢或許能買到一個腳印,但絕對買不到那條足跡。但他們身邊的人的財富,他們身邊的人想要的東西,可能與 Jobs 和 Zuckerberg 有些差別。他們身邊的人想要的是豪宅、是私人飛機、是遊艇、是擁有一個島嶼,所以如果公司能夠賺大錢,幫他們得到他們要的財富,那他們會繼續協助 Zuckerberg 得到他的足跡。如果公司不能賺大錢,不能幫助這些人得到他們的財富,那他們可能就會跳槽去別的地方,別的讓他們可以得到他們的財富的地方。

而這些財富,這些人們想要的東西,其實都沒有「對」與「錯」的差別。只要不是傷害別人,只要不是靠搶奪偷竊,賺到錢的人本來就有資格決定他想要買的東西,他們想要過的生活,那是他的人生,他的自由。

當你想通了這些事情,那麼所謂每 100  個創業者才有 1 個 Zuckerberg 的說法就變得平淡無奇,這世界上本來就很少人有相同的興趣組合。而當你是一個硬派的創業者,你或許是以「改變世界」為畢生的志業,但千萬別忘了,你還是要照顧到海賊船上每個人的需求。

所以最終,公司還是要幫員工與股東賺到一定的錢,他們才會繼續支持你得到你的財富,否則他們隨時可以跳去支持別的可以幫他們得到財富的另一個船長。

從這個角度看過去,關於創業、賺錢與財富,一切就都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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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 9/22 (六) 應該會在矽谷辦個小聚會,有興趣一起來聊創業的朋友,歡迎寫信到 mr.jamie.blog [at] gmail.com

(Photo via jdhancock,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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