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的文章

《Jamie 流行銷》文摘系列 — 洗腦世代

March 5th, 2012

自瀏覽器問世,網路開始普及的十多年來,人們的線上活動也從廠商對消費者單向廣播資訊的「Web 1.0」,漸漸走到使用者也是內容生產者的所謂「Web 2.0」時代。從 2008 年開始,由 Facebook 帶來的「實名制」和「真實人際」運動、智慧手機帶來的「行動上網 (Mobile Internet) 」和「App Internet」,以及社群媒體帶來的行銷革命,更是將網路帶進了我口中所謂的「Web 3.0」時代。

網路的進步是如此迅速,也帶來了諸多投資報酬率奇高、消費影響力強大的行銷管道。然而,正當 Facebook 不費一兵一卒攻下台灣,Dropbox 靠著朋友拉朋友飛速積累至 5,000 萬用戶的同時,許多本土企業的媒體策略卻還是停留在遠古時代──每天仍舊依賴著大眾媒體單方向放送「買我、買我、買我」,卻發現會被這樣訊息融化的消費者,像南極冰山一樣不斷在減少中。

深究原因,是因為這些企業的高層主管,都是根深柢固的「洗腦世代」。

二次大戰結束後,台灣正值光復初期,經濟開始起飛的時候。戰後嬰兒潮的孩子,從很小開始的娛樂,就是在晚餐時捧著飯碗,爭先恐後地奔向里長家,在窗戶邊佔一個好位子,邊看電視邊吃飯。

登陸月球、威廉波特、瓊瑤、群星會是這個團塊世代人們的共同回憶,他們生長在大眾媒體的高峰期,資訊統一的透過電視、廣播、報紙等有限的管道強力播送到消費者手上。特別是電視,不但成為了家家戶戶必備的電器,更大大改變了人類的生活習慣。

還沒有電視、廣播、大眾媒體之前,下班後、閒暇時,人們拉著椅子,公園、大樹下泡茶聊天。當時,人與人之間是資訊最重要的散播管道。我們不但交換資訊,還懂得辯論、堅持,擁有自己的意見。

然而,自從這些會講話、會動的小盒子滲透到每個家庭後,人們的生活出現了大幅度的變化。從那之後,大家開始養成下班匆匆回家,急忙打開電視,深怕錯過精彩節目的習慣。久而久之,我們漸漸停止了思考,進入被動接受資訊的模式。

這對於廠商而言是天大的好消息,因為當你透過絢麗的電視廣告,對這些切換至接受模式的消費者進行洗腦,行銷訊息當場就像是吃了威而鋼一樣的有力。所以從 50、60 年代開始,我們看到精通這套「大眾行銷」的消費品牌瘋狂成長。這些廠商今天賺了錢,明天再買更多廣告,後天就能再賺更多錢。久而久之,廣告和行銷,似乎劃上了等號。

搭著大眾行銷風潮,原本來自小鎮的家庭公司開始成長為區域性、然後是國家性、跨國性的企業。由於全球消費者都在看電視,所以同一套模式拿到哪裡都適用。這讓糖水公司、連鎖速食等行業得以成為世界級的無敵巨獸,創造出來的品牌價值更是長期高居排行榜。

而這群 1945-1965 間出生的戰後嬰兒,就是生長在這樣的年代。一個全球大洗腦、世界文化大一統,每個人都在吃漢堡、喝可樂、穿運動鞋、開日本車的世代,一個「洗腦世代」。

不,這在百萬年的人類史上從未發生過,也極有可能是最後一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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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Do It」不夠,你要「Just Ship It」

March 5th, 2012

This product is shit. –Steve Jobs

「我最近在做一個產品,可是它還沒有好,等到完成度比較高的時候,我再拿來給你看…」這幾乎是我最常聽到的一句話,問題它也是一句非常不合邏輯的話。如果你拿產品來給我看,是想聽我的意見,那與其等到快做完了,才發現其中有一些設計是我認為不合理的,不是應該早一點知道比較好?同樣的道理,如果你的產品是想給某個 TA (Target Audience) 使用的,那你也不必等到它快完成了,再來發現 TA 根本不需要這樣的東西吧?

大家都喜歡講 Steve Jobs 批評 Apple 同事的作品是「Shit」的故事,但很多人沒有注意到的是,他也常常讓這些「Shit」被拿去「Ship」。MobileMe 就是最好的例子,這個服務 2008 年從「.Mac」衍生出來,Jobs 還公開在台上推薦它,但私底下卻把整個開發團隊罵到臭頭。AppleTV/iTV 又是另一個例子,Jobs 顯然對這個產品一點都不滿意,每次上台都直說「AppleTV is just a hobby」。

為什麼?因為如果不「Ship」,你就得不到最珍貴的市場反饋,那產品也永遠無法「真正的進步」。不,你自己在家裡加的 800 個功能不算進步,很多時候還讓你的產品與市場越來越遠。對於新產品,人們往往喜歡簡單的東西,而不是複雜的瑞士刀。

至於工程師為什麼不敢 Ship 產品,我有兩個理論。第一,他們怕失敗。因為從小耳濡目染的「大眾市場」邏輯教我們,如果一個知名品牌丟了臉,那對於商譽的毀損無法衡量,客人可能永遠不再回來,公司甚至從此關門大吉。問題是,你的小品牌其實沒有很「知名」,說穿了丟臉就丟臉,也不必擔心有人記得,最差最差大不了換個網址再上不就得了。至於那小貓兩三隻的客人,我不是說他們不重要,但事實上你遲早會得罪某些人的 — 即使你把產品「做完」再上市,誰又能保證所有人就會一試成主顧呢?更重要的是你要認清你無法討好每一個人,所以實在沒什麼好怕的。

而更有趣的理由,是身為一個優秀的產品人員,根據定義,你對自己的產品往往永遠不會滿意。Andrew Chen 前幾天說了一個故事,他去 Pixar 拜訪一個朋友,Pixar 做了這麼多超棒的動畫,大概是大多數人心中最棒的 3D 卡通電影公司,結果當 Andrew 問他朋友:「你最喜歡你們家哪一部電影?」他的朋友居然答不出來,苦笑著說:

這實在是一個很難的問題,因為所有的電影都很不錯。但於此同時,我其實不忍看任何一部我參與過的影片,因為我花了無數個小時在其中,完全清楚所有我的小決擇、所有的小捷徑、所有其實可以更大膽的地方,但最後我沒有做,因為我害怕無法在排定的時間內完成。所以當我看這些電影時,我眼裡看到的,是這些種種的缺陷,而直到我把目光轉向家人、朋友們臉上,我才有辦法忘記它們。

沒錯,大多時候,你跟你的產品已經相處太久,早已到了無法用客觀角度去判斷它好壞的程度,甚至你還有可能會越鑽越深,永遠沒辦法滿意 (等等,這些 bugs 要修掉才能推出!)。但很多時候,你的產品早已遠遠超越市場的期待,你再繼續做下去,額外的邊際效益極低 (有多少機率消費者會碰到那個 bug?),甚至還有可能是負的 (首頁每多出更多功能,你的跳出率就會更高)。

所以,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很簡單,就是跟 Pixar 一樣,有不能修改的 Deadline。在做一個產品之前,明訂一個「Shipping Day」– 最好是一、二週以後,最長也不要超過一個月。然後所有人,無論如何,到那天,就是要「Ship It」,沒有任何理由,沒有任何討論的空間,無論完成度如何– Just Ship It!

接著,你的產品開發就會起很有趣的化學變化,因為當大難臨頭,大家根本沒有時間在那邊務求完美,只會專注在最最核心的功能上面。沒錯,這就是用外力來達到 MVP (Minimum Viable Product) 的方法,也就是為什麼 appWorks 每個禮拜、每個月、期中、期末,一天到晚在 Demo 的原因。既然優秀的產品人員,沒辦法主動的做出 MVP,那我們就必須用別的方法,強迫 MVP 被做出來。因為從市場的角度看過去,「Just Do It」一點意義也沒有,只有在你「Ship It」的時候,你的產品才能真正和使用者互動,也才能真正開始找到方向。

有興趣參加我們的「創業新兵訓練營」?第五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歡迎你的加入。

(Photo from mikebeard, CC License)

《Jamie 流行銷》文摘系列 — 推薦序:媒體和通路的下一個新典範移轉: Mobile Internet

March 4th, 2012

媒體和通路的下一個新典範移轉: Mobile Internet

李信宜 前華碩Eee家族事業部經理/鑫承智慧科技創辦人兼總經理

認識 Jamie 一年多來,是少數除了我老婆外,讓我覺得”相見恨晚”的好友、夥伴兼天使。他是一位連續創業家,曾創辦過四家公司,現在是 appWorks 創投的創辦人兼知名部落客。他和一般的創投很不一樣,每天一篇文章,像是教練一樣激勵你的創業潛能; 又像心靈導師一樣鍛練你的創業性格; 又像好友一樣傾聽你的創業壓力; 又像天使一樣,在創業的冰冷大海中,引導你向成功邁進。

這是 Jamie 出的第二本書了,拿到書稿後,我只花了二個晚上,就欲罷不能的看完了。他獨創的 『TAP FURRR』正是在這個他口中 “Web 3.0” 所需要的最重要的 Mobile Internet 新觀念和知識,並且收集了很多有用的”數據”,可以讓創業家和高階主管們,有 Best Practice (最佳實務)可以學習,並當成 Benchmark & KPI 來自我要求,他還舉了很多成功在 Mobile Internet 上作行銷的例子,不但理論和實務並重,更像『六脈神劍』的武功祕笈一樣,打通了我的任督二脈,對於即將是下一個『典範移轉』(Paradigm Shift) 的行動網路(Mobile Internet),幫大家指出了,新的行動網路不只是媒體革命,更是另一波的通路革命。

若只是指出未來的趨勢,只是一般的好書。但 『Jamie 流行銷』不但指出新的趨勢,更苦口婆心的把”行動方案”一一列出來,只要好好的依 Jamie 獨創的 [TAP FURRR]模式,找出目標顧客 (TA),好好進行推廣 (Promotion),讓顧客追蹤 (Follow)、使用 (Usage) 後,將產生營收 (Revenue),但後面的留下 (Retention) 和是否願意幫忙推薦 (Referrals),更是顧客終生價值 (Life Time Value) 是否能擴大和延續的觀念。

更有趣的是,在 Jamie 眼中,Internet 已是『傳統』的媒體和通路,雖然前半部還是怕大多人都還不了解『傳統』的 Internet Marketing 該如何規劃和執行,努力的儘快讓大家進入狀況 ( 大學),但本書的重點和最精華的地方,則是俗稱 App 行銷的 Mobile Internet Marketing (研究所)。

這次的『典範移轉』,將把大家才剛剛接觸的 SEO、CPM、會員數極大化…等『傳統』的 Internet 術語,提升到了已經開始在發生的 Mobile Internet 術語 (留下、推薦、O2O、LBS、App排名的重要…)。把戰場從固定在書房、辦公室的『傳統』Internet 拉到人人隨身擁有的 Mobile Internet,即將(或是已經)形成一個龐大的Mobile App 產業、經濟體。這已經不是在雲端、軟體業的改變而已,連飲料公司 (可口可樂)、車廠 (BMW)、租車公司 (Zipcar)、鑽石公司 (Tiffany)、運動鞋 (Nike)、童書 (iSpark 電子童書城)、便利商店 (7 net)等”傳統”產業都已經大力的擁抱 App 經濟,你說你還能置身事外嗎? 而這本書將是在 Mobile Internet 的興起中,最值得推薦的一本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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