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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搞 Fat Startup

October 19th, 2012

創業 = 大公司的相反 –Jamie Lin

從大公司跳出來創業的人,最容易有的毛病就是直覺的用大公司的那套做事方法創業,也就是我們所謂的「Fat Startup」。

大公司資源豐富,人力充沛,但最怕就是出了事情沒人負責。所以任何專案一定要詳細計畫,接著按部就班執行,務必讓每個部門都參與其中。所以他們往往採用所謂「瀑布式」(Waterfall) 的開發流程,也就是從縝密的市場調研開始,接著讓行銷部門與業務部門共同定義需求,然後再由產品經理與系統分析師詳細的計畫規格,最後再分給 5-10 人的工程團隊去開發。

產品開發完後,還要經過嚴密的測試、品質控管,才能夠推出給消費者使用,因為我們怕砸了敝公司的招牌。好不容易產品上線了,趕快辦記者會、重金砸下好幾千萬廣告預算,務必讓產品得到大量的曝光,吸引來大量的消費者。這前前後後往往需要花 6-18 個月的時間,動員好幾十個人月,花費上千萬的預算,最後一翻兩瞪眼,到底成功還是失敗要在瀑布一路流下到打中石床之後,才能夠知道。

如果成功了當然很好,如果失敗了,那也沒關係,反正大公司動輒十億、百億的現金,同時在進行的產品線一堆,10 個新產品裡面失敗了 8 個,只要有 2 個全壘打就可以把所有的投資通通賺回來。

問題是你身為一個新創小公司,有幾個千萬、幾個 6-18 個月給你這樣玩?

當然沒有。所以你不可能用大公司的那一套 Fat Startup 搞創業,你必須用大公司的相反,也就是 Lean Startup 來創業。Lean Startup 講求的是在「最小的資源損耗」下,儘快得到市場的反饋,如果這個東西是市場不要的,那我就趕快把它殺掉,不要等到投資了 6-18 個月,好幾千萬下去,才發現它根本不是市場要的東西。

所以你要做的不是 Finished Product,你要做的是 MVP = Minimum Viable Product,最低可行性的產品,也就是在最少資源與時間花費下,能夠幫助你儘快了解市場需求的產品 — 有些人用的是一個 Working Prototype,有些人用的是 Demo 影片,有些人用的是一個「Landing Page」,有些人甚至是用 Google AdWords 來當 MVP。

做好 MVP 之後你要趕快推向市場,只要能有幾十、幾百個人使用,他們的回饋就能告訴你這個產品的成功機率。很多人說,推這麼破爛的產品,難道不會砸了我新公司的招牌 — 嗯,其實,你的新公司根本沒人認識,哪裡來的招牌。如果你捨不得好不容易註冊的好名字與網域,頂多用一個不同的網域推出得了 (或是另一個開發者帳號,如果你的 MVP 是一個 App)。

有些人說,這樣的方法也不能完全確定使用者到底有沒有喜歡啊?當然沒錯,但是如果你只有幾百萬的資金,1-2 年的時間可以找到一些成功,那比起兩年後幾百萬都花完了,走到了瀑布的尾端才一翻兩瞪眼,Lean Startup 可以讓你更早有機會調整方向,提高兩年下來你的整體期望值。

當然什麼樣的創業方法都有成功的機率,但以資源少的小公司來說,你真的搞不起大公司的那套 Fat Start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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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denube, CC License)

見鬼說鬼話

October 18th, 2012

Seth Godin 幾天前的一篇「The curious imperative」(好奇的重要),寫出了我的心聲:

當資訊如此普及,你的責任也跟著變了 –「不知道」現在是「不 Okay」的事情。

如果你不知道一個字的意思,那就上網去查。

如果你要與某個人開會,那就先了解一下他們最近在幹嘛再去。

如果某個故事聽起來有點誇張,那就先 Google 一下再轉貼出去。

如果你不知道該問醫生什麼問題,那就先找出這些問題再去看他。

如果這件事情很重要,那就先做好你的功課

我承認我常常感到非常訝異,當我碰到非常勤奮、聰明的人,但對於自己產業、自己使用的工具實際是如何運作卻超級的狀況外。

漠不關心從來不是一種值得驕傲的態度,況且我們已經在一個新的時代。請你 Google 了再上!

我真的常常碰到「活在自己的世界」的創業者,幻想著靠一套演算法就可以顛覆這個世界,可是當你問他客戶是誰、有沒有查證過他們需要這樣的產品、痛點在哪裡、會不會付錢給你時,答案往往是否定的。

當然,這個問題很容易修正,你只要願意多花點時間去研究,在這資訊發達的世界,每個人很容易就可以成為某個產業的專家。但更難的是後面,你如何說服產業的人跟你合作,如何說服這個產業裡的客戶採用你的產品。

關於 Hack 一個產業,我最愛講的就是 EZTABLE 的故事。如果你問每一個想要做「餐廳訂位」的創業者,他們一定會告訴你創業的第一事,就是趕快開始寫程式,把一個訂位系統做出來。但 EZTABLE 不是,一開始創業,對餐飲完全是外行的四個人,為了多了解這個產業,居然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不是寫程式,而是每天從早到晚泡在餐廳裡面。

他們仔細觀察餐廳如何 Run 生意 — 如何接訂位電話、如何跟客人打招呼、如何帶位、如何靈活安排餐桌、點菜、服務、結帳等等實際運作的情況。然後他們跟餐廳的經理攀談,深入了解這些運作方式背後的想法 — 沒錯,從事件、規律、結構,一路進到心智模型、價值觀。到最後,他們把自己變成了餐飲行業的人,不但完全了解餐廳運作的方式,而且因為有比較,他們甚至比每一家個別餐廳經理都還了解如何把每個細節做到更好。最重要的是,他們開始講起了餐廳的語言,這讓餐廳經理完全不覺得他們是一群來賣電腦系統的人,他們開始讓餐飲行業的人覺得 EZTABLE 是他們的同類。

這是非常非常 Powerful 的事情,就好像收音機跟電台對上了頻道一樣,因為他們不但知道如何做出一個餐廳會用的系統,還知道如何有效率的說服餐廳經理為什麼他們該用這個系統,因為他們用的是餐廳的語言。有一次,EZTABLE 創辦人 Alex 跟我說有某個五星級飯店一直攻不下來,剛好我認識這家飯店的決策者,於是安排了一個午飯讓雙方認識一下。想不到的是,在餐桌上,雙方才剛坐下來,不到 15 分鐘的時間,菜都還沒上來,Alex 已經把合作案敲定了。

不,Alex 使用的不是任何神奇的「銷售術」,Alex 只是把對方的痛點,用餐廳的語言說出來,然後告訴對方 EZTABLE 可以如何幫忙,一樣用餐廳的語言。也就是說,EZTABLE 能夠在短短三年攻下近 500 家全台灣最高級、需要訂位才吃得到的餐廳,背後的祕密,根本不是神奇的演算法,而是他們懂餐廳,並且還會說對方的語言。

就像一個好產品需要好的使用者介面一樣,一個好的商業模式也需要好的「合作夥伴介面」。好的使用者介面用的是使用者容易了解的語言,所以好的合作夥伴介面,也就是好的業務人員,用的當然也是合作夥伴容易了解的語言,對方產業的語言。

然後還記得嗎?你面對的是兩個市場,所以在抱怨投資人不了解你之前,或許,你也該試著了解對方的產業,對方的語言。事實上,如果你跟最成功的創業家聊天,你會發現,他們最厲害的能力,其實就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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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jdhancock, CC License)

流言終結者 #18 –「抄襲是可恥的行為…」

October 17th, 2012

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Pablo Picasso (or Steve Jobs)

在一次訪問中被問到他的視窗介面有向全錄實驗室「借鏡」的嫌疑時,蘋果創辦人賈伯斯非常巧妙的用藝術大師畢卡索的名言來回答,他說:「好的藝術家抄襲,偉大的藝術家偷竊。」畢卡索是不是真的有說過這句話已經不可考,但這短短的幾個字,倒是點破了許多世俗觀念的盲點。

首先,大師用「偷竊」來描述偉大藝術家的行為,而不是我們常用的「原創」或是「發明」。為什麼?其實你仔細想想,這世上本來就沒有「原創」這種東西。每個神來一筆,每個突發奇想,背後往往是受到了周遭事物的啟發,甚或是嘗試過程中意外的結果。因此偉大藝術家厲害的不是「發明」,而是透過敏銳的觀察力,從生活中找到靈感,再觸類旁通、舉一反三,把這些靈感化為己用,融入到他們的作品中。

這種能力,簡而言之叫做「偷竊」。

至於「抄襲」的人,在大師的眼中,不但不是可恥的藝術家,相反的,雖然還稱不上偉大,但至少可以給予「好」的評價,這也與世俗的標準有很大的差異。講到抄襲,我們往往把它與「剽竊」與「搶劫」畫上等號,好像這個行為侵犯了原作者的珍貴資產一樣。但如果你仔細想想,這樣的邏輯在很多面相上其實都值得我們重新檢視。

首先,我們所謂的原作者,事實上也不是真正的原作者。既然這世上所有的創意,終究是層層「偷竊」而來,那追溯根源,真正配稱上原作者的,應該只有大自然而已。在大自然之下,人類的所有創作,本來就都是效法天工,再互相激盪而來。既然如此,實在沒有人有資格宣稱擁有任何無形「創意」的產權。

當然,如果有人把「創意」化為了「商品」,由於那不僅要在過程中投入大量的機會成本,結果也有可能為人類帶來巨大的價值,我們的社會應該要保護這樣勇於冒險的行為,那是沒有疑問的。但純粹、經由偷竊、意外得來的創意,我們或許可以讚揚「發現者」高人一等的聯想能力,但實在不該過度把這些創意視為他個人的資產。

再來,抄襲的人不一定是想要「剽竊」的。事實上,當每個人學習一件新事物時,往往都是從臨摹開始的。無論是跟著父母牙牙學語,或是模仿偶像帥氣的動作,這些過程讓我們親身體會到前人的智慧,再從那個基礎上逐漸找出屬於自己的風格。也就是說,在變成一個偉大的偷竊高手之前,我們得先成為一個還不錯的抄襲能人。

而大師這句名言的反面,其實還隱藏了另一層的含意,那就是如果你不會偷竊,又不懂得抄襲,或許連「好」藝術家都稱不上。這種人或許是「理想主義」,但更有可能在「閉門造車」。前人既然已經累積了那麼多智慧,你不好好研究一番,想辦法化為己用,只妄想能憑自己的「實力」一步登天,想法如此不切實際,下場也往往也就不會太好。

而這裡,就是最多初創業者迷失的地方。我常常聽到他們跟我說,這個東西從來沒人想到過,我的產品沒有競爭對手,甚至是我將創造出全新的需求等等說法。這些話說得鏗鏘,聽起來其實讓人十分擔心。因為這往往代表你對前人的作品沒有尊敬,更別說要仔細研究,從中間偷取重要的精華。所以這種人看似自信,但背後很有可能只是「無知的樂觀」作祟,最後總要被殘酷的現實所打敗。

而更有趣的是,當有一個「好」創業者從臨摹出發,以抄襲國外成功的作品作為創業起點時,他反而會招來非常嚴厲的批判,彷彿這是罪大惡極的行徑一般。問題是,如果沒有經歷這個啟蒙的階段,他如何能逐漸成為一個「偉大」的創業者?

當然最高的境界是偷竊,是從別的領域找到靈感,那是所有偉大藝術家和創業者所共同擁有的超能力。但在你到達那個境界之前,臨摹絕對是必經的過程。重點是臨摹的目的絕不是剽竊人家的創意,更不是搶食人家的午餐。臨摹的目的是向前人學習,是得到一個經驗,一個把自己帶到更高境界的跳板。如果能夠用這樣的態度去學習,那無論如何都遠比閉門造車好得太多。

所以,抄襲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不知道自己在抄什麼。相反地,過分強調「原創」反而令人擔憂,因為那往往只是與現實脫節的空中樓閣。

記住:臨摹與偷竊,這兩者才是每個創業者必經的「偉大」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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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正在接受申請,歡迎來跟我們一起學習,如何成為一個向這個世界「偷」靈感偉大創業家。

(本文編輯後刊登在 2012 年 10 月號《30 雜誌》; Photo via mariancall,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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