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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行銷什麼?

October 5th, 2012

行銷是一種商業行為,從挖掘未被滿足的需求與渴望開始,接著定義並且量測這些需求與渴望的強度,決定哪個目標市場我們可以服務的最好,發展適合的產品、價格、推廣策略與通路策略,來服務這個市場並且取得成功。– Wikipedia

無論我們講了多久,很多初創業者還是繼續把「行銷」與「推廣」搞混。

不過這也不能怪他們,當我們還是消費者時,由於無法接觸到行銷工作的核心,也就是「挖掘需求與渴望」、「量測強度」、「決定目標市場」、「發展產品」、「決定價格與通路」等等工作,所以很自然的以為「行銷」就是我們看到的「廣告」、「參展」、「正妹」、「活動」等等這些「推廣工具」。久而久之有些人甚至誤以為任何商品只要運用了好的推廣策略,都可以在市場上取得很棒的成績。

行銷 >> 推廣

但當你真正領悟了行銷的真諦,就會明白它其實遠遠大過推廣。一個商品在市場上能夠有多成功,往往在你找到「滿足渴望的商品」那一瞬間,就已經定了調。剩下的工作,其實只是放大這個成功而已 — 沒錯,又是一個 0-1-100 邏輯。如果沒有一個「滿足渴望的商品」,那無論你的價格定得再低、通路灑得再廣、推廣做得再勤奮,其實也只是事倍功半而已。

所以行銷必須要從了解消費者的渴望,並且滿足他們的渴望開始。

很可惜的是,消費者往往也不知道自己的渴望。所以你不能請他們來,然後讓他們告訴你他們想要什麼。

如果我問客戶的話,他們會說給我一匹跑得更快的馬。–Henry Ford (福特汽車創辦人)

這有點像是在搞清楚女友今天晚上要吃什麼一樣,你必須要從義大利麵開始、壽司、火鍋、牛排,一個一個問,直到你猜到她最想吃的那個東西為止。所以你不是在告訴她她該喜歡吃什麼,你是在挖掘他心中偷偷存在的那個渴望,然後再用力的放大、滿足它。

如果她心裡本來就沒有留給牛排一個位置,那無論你再怎麼說,牛排都不可能成為她最渴望的東西。如果你強力的說服,她或許願意陪著你去試一次,因為你保證牛排很好吃,但如果這次的體驗很差,那下次她幾乎不可能再給牛排一次機會。相反的,如果她的心裡本來就偷偷渴望壽司,只是自己還不明白,那往往當你壽司兩個字剛講完,這筆交易就已經完成。

注意這裡她對某種商品既有的感覺與印象非常重要,如果她本來就偷偷喜歡某個東西,無論她自己知不知道,你剩下的工作是事半功倍的。如果她本來就偷偷厭惡某個東西,那要扭轉這個印象就要花很大的力氣。其實不只女人是這樣,所有的消費者都是感性的。

行銷是一場心理戰 —蔣美蘭 (上海費睿網路創辦人)

所以你在行銷什麼?你不是在告訴她她該喜歡什麼,你是在找到她偷偷渴望的那個東西,然後再用她覺得「占到便宜」的價格賣給她,因為這個東西能夠滿足她渴望的 iPhone,價值遠遠超過她付出的 700 塊美金。這個商品不需要是完美的,但它一定要讓消費者「覺得」她的渴望會被滿足,「體會」她的渴望真的被滿足,然後下次「還要」這樣的滿足感。

所以你在行銷什麼?不是一個商品,也不是一個品牌。你在行銷的是一個「意念」,一個我的生活會因此更棒的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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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appWorks,我們教你用 Lean Startup 的方法找到渴望、確認渴望、滿足渴望,獲得在市場上的成功。第六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歡迎來跟我們一起學行銷

(Photo via aftab, CC License)

歡迎來到「內容行銷」時代

September 5th, 2012

若要論到近期品牌主最關心的兩個新媒體,那大概非「Facebook 粉絲團」與「手機 Apps」兩者莫屬。但如果你仔細想想,要經營這兩個媒體,你需要的不是廣告,而是內容,受到使用者歡迎的內容。也就是說,行銷的重點正在從廣告逐漸轉變到內容

這並不是網路的問題,而是消費者行為的改變。很久很久以前,電視只有三台,很多人家裡甚至連遙控器都沒有,因此那時的消費者被訓練了看 15 分鐘節目,搭配 5 分鐘廣告的收視習慣。但到了網路化的現代,年輕人從小活在 YouTube、PPStream、土豆、風行網的「隨選」世界,想看什麼就看什麼,當然很少人想花時間關注廣告。事實上,就算你強迫把閃爍霓虹燈放在他們眼前,其實只要滑鼠點個 X,他們還是可以輕鬆閃避。

所以這些「隨選時代」的消費者在找的是內容,不是廣告。既然如此,身為「廣告主」,與其付費買內容「旁邊」的版位,還不如自己成為內容本身,做自己的媒體。所以你要開始經營「部落格」、「粉絲團」、「YouTube 頻道」,還要開發自己「Apps」,這些,都是所謂的「Owned Media」。

建立了自有媒體之後,你必須要宣傳它們。以往,你靠著在 Yahoo/Google 上買廣告,或是「搜尋引擎最佳化」來讓人們知道你。而在 2008 年之後的「社群時代」,更好的方式是靠著 Social 的病毒擴散效應,讓粉絲們幫你影響他們的朋友,也就是所謂「Earned Media」。

所以,「內容行銷」已經不是做與不做的選擇,而是在這個時代每個企業都必須精通的策略。在網路上,內容為王不是拿來賣的。內容反而是拿來服務消費者,從中建立品牌形象,創造長期行銷效益的最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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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玩微博的人歡迎關注我

(本文編輯後刊於《廣告》雜誌; Photo via intersectionconsulting, CC License)

廣告可以是「費用」,但更可以是「投資」

September 3rd, 2012

我花在廣告上的錢有一半是浪費掉了,問題是我不知道是哪一半。– 19 世紀知名廣告人/零售業者 John Wanamaker

大眾媒體的投資報酬率幾乎是沒辦法追蹤的,無論你是投放在電視上、雜誌上還是公車上,廣告上刊之後,你大概只能求神保佑消費者會因此多買幾個你的產品。三個月之後如果你發現業績變好了,那就再用同樣的方法繼續打廣告。如果沒有變好,那就趕快做一個品牌知名度調查,說服自己至少人們記住了你。久而久之,「行銷」在企業裡變成了一種「花費」,好像不花,生意就會變差,花了,也不知道到底花到哪裡去了。

因為無法得知到底是「誰」在看我的廣告,看了之後,又有「誰」去買了我的產品,大眾媒體最後演化成了一種「流刺網」生態圈 — 媒體先無差別的衝收視率、衝發行量來「濫捕」,接著再把魚整包整包的賣給廣告主 — 無論是用 CPM (Cost per Mille) 或是 CPRP (Cost per Rating Point) 的方式計價,背後的意思就是每雙眼珠的價值都一樣,不管他的收入、興趣、購買計畫是如何。

而雖然企業需要的客戶,但既然魚群只有賣整包的,他們也只好跟著亂槍打鳥,以「曝光」為名,把自家的廣告到處張貼 –『這麼多魚裡面,總有幾條是我要的吧!』久而久之,「廣告」開始充斥著「不精準」的行銷訊息 — 或稱為「垃圾」,並且逐漸在消費者心目中留下了負面的印象,甚至讓大家避之惟恐不及。

但其實「廣告」可以不用這樣搞。事實上,在我熟習的網路產業,廣告不是這樣搞的。好的網路公司,從來不把廣告當作一門花費,好的網路公司,其實把廣告當作一門「投資」,因為與 John Wanamaker 所處的時代不同的是,在網路的世界,你永遠知道浪費的那一半,是哪一半。

好的網路公司老闆,每天會把正在投資的幾十、幾百個「廣告通道」攤開來檢視,仔細計算投資報酬率,看看產生的 LTV 是否大於 CPA。報酬率高的,他們毫不猶豫的加碼買進,報酬為負的,他們會先試著更換廣告素材,如果仍然沒有起色,那就馬上砍掉,前後可能不到兩天的時間。如此不斷重複的優化他們的行銷投資,永遠沒有停歇的一天。

這就是「大眾」與「網路」最大的差異,也是要進入網路業的創業者必須要學會的 know-how,無論你是要投資廣告,還是被投資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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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worldbank,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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