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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資訊龍頭 Zillow 成功 IPO,它的商業模式是…?

September 18th, 2011

Zillow 這個名字對於亞洲這邊的朋友或許有些陌生,但你可別因為它聽起來像是發音不好的 Zero,就把人家小看了。

首先,Zillow 這個名字其實大有來頭,它可是 Zillion 和 Pillow 的組合。Zillion 是數不盡、無限多的意思,而 Pillow 則是枕頭。所以,Zillow 從 2005 年設立開始,目標就是要幫消費者整理、分析所有的「枕頭」資訊,也就是所有人都關心的「住」的問題。

肩負著這個簡單卻又不簡單的任務,過去六年來 Zillow 團隊不斷的突破、創新,最後終於成功坐上北美買屋資訊龍頭的寶座,並在月前完成 Nasdaq IPO 的任務。所以今天,就讓我們來一起研究看看 Zillow 的商業模式,和他們的成功背後,有什麼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

打開 Zillow 的網站,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們提供了消費者兩個最主要的服務 — 房價資訊和貸款搜尋。如果想搜尋房價資訊,只要輸入郵遞區號,Zillow 就會幫你把該區域的待售、成交房屋資訊,全部都清楚標明在一張地圖上,讓你非常輕鬆的就可以一覽整個區域的房價情況。如果你想搜尋的是房貸資訊,也很容易,只要選擇所在的州,Zillow 就會幫你列出該地區提供貸款的業者,方便你比較,選擇。

也就是因為提供了這兩項方便又好用的服務,Zillow 非常受到買屋/賣屋者的喜愛。現在,每個月有 2,200 萬人在 Zillow 上瀏覽超過 1 億筆的房屋資訊,這個數字在過去的一年內成長了 100%。除此之外,Zillow 的 Mobile Apps 也非常受歡迎,每個月被四處看屋消費者使用超過 880 萬次。

重點是消費者使用這麼多好用的買賣屋資訊工具,Zillow 是不收任何費用的。因為 Zillow 看準了有更多廠商想要透過他們的平台,跟消費者有進一步的接觸。攤開 Zillow 的 S-1 上市說明書,你會發現它最核心的商業模式,是所謂「Premier Agent」服務。透過這個管道,需要拓展業務的房仲人員,只要每月付 300 ~ 700 美金不等的會費,就可以成為特定區域的推薦業務員,大大提升了和有興趣買屋的消費者接觸的機會。而現在全美就有超過 10,000 名房仲人員,是 Zillow 的付費會員,這個數字在過去一年中,成長高達了 212%。

除了 Premier Agent 業務,Zillow 也像房貸業者收取貸款仲介業務。這兩部分的營收,合稱「Marketplace Revenues」 在 2011 年總共為 688 萬美金,佔 Zillow 總營收的 61%。而另外的 438 萬美金,佔 39% 的營收,則是來自於 Zillow 網站上的 Banner Ads,或稱「Display Revenues」。

很明顯得可以看到 Zillow 的廣告營收在過去一年內成長僅 26%,但市集業務成長卻高達 271%。也就是說一個房地產資訊網站,或是任何資訊網站,最有效率的營利模式還是來自於促進買家和賣家間的交易。如果能夠達成這樣的使命,那能夠產生的獲利絕對遠超過被動的廣告

第四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熱情徵求創業團隊中。

本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1 年 9 月號的《創新發現誌

關於「新聞業未來」的五個謊言

April 13th, 2011

從開始寫這個網誌以來,「新聞業的未來」就是我們最常討論的話題之一。為什麼我這麼的關心這個議題?因為新聞業背後代表的是訊息、知識的傳遞,如果它能夠更有效率的存在,那人們也就能夠更有效率的取得訊息和知識,這對於一個社會的進步和轉型更知識密集的產業發展 (網路業就是其中一個),扮演著非常重要的關鍵角色。

目前為止,這個的未來到底在哪裡,大家還講不準。我認為它將和數位化、網路化、電子商務息息相關,但是也有許多人持不同的看法。但無論如何,有許多似是而非的理論,和新聞業的未來是沒關連的。Washington Post (華盛頓郵報) 上週刊登了一篇「Five myths about the future of journalism」的流言終結者文章,我認為非常值得大家參考。按照慣例,我鼓勵你去讀讀原文,下面是我用我的話去解釋:

老牌媒體正在失去觀眾

沒錯,2010 年開始,網路的確已經正式取代報紙,成為美國的讀者最主要的新聞來源。台灣雖然沒有類似的統計,但我猜相去不遠。但是說「傳統媒體」因此已經打輸這場戰爭的人,卻是大錯特錯。北美最大的 25 個新聞網站,只有 2 個不是傳統媒體經營。台灣名列 Top 100 的聯合新聞網、蘋果日報、中時電子報、NOWnews、自由電子報,也都是「老牌」。當然傳統品牌經營的數位媒體是有成本優勢還是劣勢,這是另一個話題。但是人們絕對是習慣的動物,當他們改變閱讀平台,第一個還是找他們最習慣的那些媒體品牌。

等到廣告預算都移到線上,媒體就會得救

2010 除了是數位閱讀取代紙本的一年,也是線上廣告超越印刷的一年,這點無論是北美還是台灣,都是一樣。但是線上媒體並沒有因此而獲得救贖,因為他們大多還是卡在 CPM (橫幅廣告) 模式,但是移到網路的廣告預算,卻往往會去尋找更有效率的 CPC、CPA 等模式。在北美,Google 的關鍵字廣告就吃掉了整體線上廣告的一半,在台灣,奇摩、Google、Facebook 等的 CPC 廣告加起來應該也有 1/3 以上。所以從舊媒體變身為一個新媒體,如果你沒辦法同時更新你的商業模式,那即使再多的廣告量移至線上, 你也只能眼巴巴的望著。

內容才是王道

「做出人們想要看的內容」是 20 世紀的媒體哲學,到了新時代,不好意思,它已經不適用。第一、內容不一定要是自家的;第二、它只是聚眾的管道。所以更重要的,你必須要去了解閱讀這些內容的人們 — 也就是你的社群,他們的行為、喜好、購買計畫,這樣你才有可能獲利。Google 就是最好的例子,它的內容都是別人家的,卻能夠從使用行為中挖掘消費者的購買慾望,適時提供相關廣告,因此才能夠這麼有效的獲利。如果說媒體的未來無法和電子商務脫離關係,那你唯有知道誰會想要買什麼,才有可能勝出。至於付費牆,事實證明它只會殺了你忠實的社群

全球報業都在下滑

事實上不然,過去五年,全球報紙的發行量是上揚 5% 的。當然台灣這邊的確是下滑大約 5-10%,日本也有 8%,但是一年 1-2% 的衰退其實也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那麼糟,2010 台灣報紙的整體廣告量甚至還是逆勢成長的趨勢 — 擺脫 08/09 的金融海嘯。不過如果你是一個傳統媒體,也不能因此就鬆懈,無論如何它還是一個面臨強烈挑戰的行業,趕快趁現在手頭比較鬆,投資未來,讓自己有機會成功的轉型,是絕對必要的。

你應該要專移注意力到小範圍地方新聞

過去 5 年,大家把「小範圍地方新聞」 (Hyperlocal News) 喻為媒體的未來,說因為科技的發達,我們終於可以實現各鄉鎮市都有自己媒體的烏托邦。理論上聽起來很合理,但實務上事情卻沒有這麼簡單 — 第一、超小地方的讀者自然也是超小眾;第二、製作超小地方新聞的成本並無法有效壓低。所以怎麼算這都是一盤賠錢生意,當然有很多人想到把工作外包給使用者,但是當每個人都已經被資訊爆炸埋沒時,過濾雜訊還是一個問題。所以或許有一天我們真的能擁有這個東西 (當人工智慧可以自己發掘、報新聞時),但是這個未來絕對不是最近。

以上,就是今天的五個新聞業流言終結者。而如果你創業的主題是數位媒體、社群媒體,那與其看這些鐵達尼號如何掙扎著轉彎,我會建議你多研究 Huffington Post 和 TechCrunch 是怎麼成功的。

PS. 下星期五 (4/22) 6:30pm,2011 #4 appWorks Startup Mixer 將在 BCDog Cafe 舉行,請圈起你的行事曆,Facebook 活動頁明天就公布。

(Image via 37244380@flickr under CC license)

Google AdSense vs BloggerAds vs 酷比 — 廣告聯播平台表現大評比

April 9th, 2011

雖然我常常說身為一個網站經營者,「放廣告」是最沒辦法的辦法,在那之前,你應該要想的是如何做出使用者會喜歡,喜歡到願意付錢的產品。但是總有某些時候,你會需要廣告,因為它可以讓你立即開始有些收入 (不過現金要 1-3 個月後才會收到),要放置也往往不需要花太多力氣 (除非你要自己養業務團隊)。

而如果你自己不想養業務團隊,那就必須要挑選一個好的廣告聯播平台。所以最近這幾個月來,我開始把 mrjamie.cc 放上各種聯播網的廣告,除了我自己想要了解這些平台差異和表現,也想取一些數據和大家分享。所以以下,就是三月份三個平台 — Google AdSense, BloggerAds, 酷比 — 的表現。

(點圖放大)

要比較這些數字的不同,大家必須要先了解這些廣告擺放的位置,大家可以看到我把 AdSense 擺在每篇文章的下方,BloggerAds 和酷比則是放在右方邊欄的最後 (酷比本在 BloggerAds 下方,現已移除)。所以對於大多數的讀者來說,他們應該都是先看完文章,才會注意到廣告 (或者是根本忽略)。AdSense 在本文和留言的中間,所以或許被注意到的機率會高一點,但它沒有擺放在首頁,所以也比別人少將近 20% 的瀏覽量。由於以上這些因素,這個比較並不是完美的,你們實際會得到的數據還會跟你們的社群有關係,不過至少希望能給大家一些參考。

我們可以看到 BloggerAds 的表現明顯的比其它兩個平台好,eCPM 是 AdSense 的 5 倍,酷比則是完全被打趴在地上 (再次提醒,這只是本網誌的情況,不代表整體市場)。分析為什麼,是因為 BloggerAds 是一個 CPM + CPC 雙重付費的系統,所以當 Mr. Jamie 社群的人很不愛點廣告的情況下 — AdSense 都只有 0.05% CTR 大概比平均少了一半,BloggerAds 的 CPM 成份讓它還是可以有很好的表現。

所以,比較的結果是如果你的社群是一般消費者,比較會點廣告,那你可以考慮選擇 AdSense,因為無論是 CTR (廣告品質) 和 CPC (廣告價值),它都比酷比好上許多 (再次提醒,這只是本網誌的情況,不代表整體市場)。相反的,如果他們比較是科技人,不愛點廣告,那你可以考慮從 BloggerAds 開始,因為它的 CPM 元素可以在沒有點擊的情況下還是幫你帶來一些營收。

以上,就是目前為止的比較心得。另外值得一提的是,3 月份我寫了兩篇文章推薦書,總共幫書店賣出了 198 本,產生了 NT$ 51,072 的營收,也就是可以分得 NT$ 2,043 的分紅 (將全數捐出),又比上面的廣告聯播收益好上許多。所以,我還是堅持 CPA > CPC/CPM 這個理論。網路業的未來,絕對是電子商務,不是廣告。

4/12 更新: 為了公平起見,我在文章加入了一些說明,解釋這只是本網誌觀察到的數據,不能全然代表各產品的優劣。

(Image via modenadude@flickr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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