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branding’

行銷:「留下印象」不夠,「影響朋友」才是王道

November 24th, 2011

長期以來,我們的行銷 (其實是推銷) 都圍繞在如何讓消費者留下更多「印象」 — 所謂的 impressions。所以我們買收視率、買公車廣告、買發行量,只是為了要讓更多眼珠看到我的廣告,讓更多人有機會被我說服。

一開始,這件事情在傳統的大眾媒體上非常有效,因為電視本來沒有遙控器,又只有三台,所以任由小猴子怎麼翻,都逃不出如來佛的大掌。接著媒體開始解放、快速發展,「強迫行銷」的效果也慢慢變差,但還不至於到無效的程度,直到網路帶來了最後的致命一擊。和其他媒體不同,網路基本上是「無限」的,不只媒體版位無限,內容的選擇也是無限的。一下子小猴子拿到了筋斗雲,滑鼠一點就是十萬八千里,任你怎麼抓也抓不住他的注意力。

所以你必須要改變策略,用別的方式去影響他。你開始和他建立關係,開發會員系統、電子報、粉絲團,想辦法讓他跟你的接觸不再是一次性、用完即丟的。接著你給他有用,甚至是個人化的資訊,想辦法贏得他的信任。你還必須提供好的售前、售後服務,從那裡讓他願意長期、重複的購買你產品,成為你品牌的真正忠實粉絲。

最後,你提供給他各種武器 — 文字、照片、影片、折價券,讓他去說服他的朋友。因為無論你買再多的廣告,都比不上他跟朋友說一聲來得有效。無論你讓朋友留下多少印象,都不及他的一句話來得影響力。這,就是「表達」的力量,所謂的 expressions。

以前,每個人回家都掛在電視前面,所以廣告是他們重要的資訊來源,影響他們消費決策的重要管道。現在,每個人 24 小時都掛在 Facebook 上面,朋友才是他們最重要的資訊來源,影響他們消費決策的最有效管道。從留下印象到影響朋友,這條路不容易走,但卻是每個現代行銷人必須要能夠穿透的通道。

本周五 (11/25) 6:30pm,appWorks Startup Mixer #10 @ Marsala,歡迎來跟我聊真正的社群媒體行銷

PS. 昨天參與《30 雜誌》行銷 3.0 大商機 — 上班族行動 App 完全行銷術課程的學員,可以在這裡下載我的投影片

(Image via pinksherbet, CC License)

10 個一流 UX 開發者的必備能力

May 10th, 2011

上次聊到了為什麼「Art」做不出好 UI,大家的討論非常熱烈,很多回應都非常精彩,幫這個話題添加了不少可以思考的面向。今天我們就接著聊一個一流的前端 UX (User Experience/使用者體驗) 開發者,應該具備什麼樣的能力。注意到這次我用的是 UX 而不是 Art 或是 UI (User Interface),因為使用者體驗才是一個軟體產品最重要的價值,尤其當你是一個從顧客出發的精實創業公司。

不確定 UX 是什麼的人,可以參考一下維基百科的定義

UX 就是使用者對一個產品所產生的感覺,它著重在體驗、情感、有意義的和有價值的人機互動以及擁有感 (也就是當你光拿著一台 iPad 2 就覺得很屌時),但它也包括了使用者對於產品的功能、容易上手程度和效率所留下的印象。(不一定是事實,所以不要再罵蘋果迷了!)

User experience (UX) is about how a person feels about using a product, system or service. User experience highlights the experiential, affective, meaningful and valuable aspects of 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 and product ownership, but it also includes a person’s perceptions of the practical aspects such as utility, ease of use and efficiency of the system.

簡單的來說,UX 著重的是讓消費者愛上你的產品,愛到義無反顧,別人說什麼他都回答:「I don’t care!」,那你就成功了。要達到這種程度,當然非常的困難,但是那是每一個創業團隊必須要上下一心、群策群力、有志一同、齊心協力… 啊!反正就是共同努力的方向啦!

剛好昨天讀到一篇很棒的文章「10 Skills to Become a Frontend Developer worth Millions」(這不用翻成中文了吧?),大家有空可以去讀一讀,以下是我加入自己的經驗,幫你們整理的重點:

  1. 永遠在找新工具 — 不要懷疑,UX 還是一個非常年輕的領域,所以新的工具會一直不斷的跑出來。你的工作就是永遠都要對舊工具不滿,不停的找新工具來讓你的工作更有效率、產品更棒。最近出現的好物包括:KISSMetrics/Mixpanel (量測轉換率和 funnels), Usabilla (測試頁面設計) 等等 — 歡迎留言推薦!
  2. 建立流程才是重點 — 除了開發新的介面體驗,你還必須要守護前端程式碼、速度、注意規模化、品質等等,所以建立起一套循環流程 (Iteration Process),你才能事半功倍。
  3. 溝通、溝通、溝通 — 和使用者溝通、和後端開發者溝通,你必須要參與這些會議,因為你是品牌體驗的最終守護者。
  4. 了解工具和目的 — 你必須要非常清楚的知道這些工具是幹嘛的,要幫助你做到什麼。大多的時候我們追求的是轉換率 (conversion),但是到底要轉換什麼,你必須要清楚的了解,而不是別人說了就算。
  5. 美感 — 大多的 UX 開發者都是工程師出身,但是你必須要懂得一些美感,才能很快的製作出 A/B 測試用的各種版本頁面。
  6. 勇氣和說服力就像創業一樣,大多數的轉換率測試會是失敗收場,所以你必須要不斷的嘗試,還要能夠說服團隊裡面其他人,這些測試是有意義的。
  7. 以滿足使用者和提升轉換率為最高榮譽 — 要贏得使用者的愛是很難的,要提升轉換率常常也是一個長期抗戰,你必須要把這兩樣東西視為工作最重要的目標。
  8. 寫人看得懂的程式 — 每個人都會寫機器看得懂的程式,只有最厲害的開發者才能寫出別人都看得懂得 code,記住,不是只有你一個人需要使用這些程式碼。
  9. 速度是最重要的體驗 — 速度是一個網路應用最基本的功能,也是給使用者留下最深印象的體驗,無論如何,你都必須要不斷的優化。
  10. 很快的做出樣版 — 用 Balsamiq 這類的工具很快的做出一些樣板 (Mock-up),讓大家的討論可以更有效率。

以上,就是身為一個 UX 開發者的 10 個必備能力。千萬別忘了,使用者體驗是使用者留下的印象,所以除了轉換率的優化,常常和使用者聊天,確認他們對你的產品和品牌有好的體驗,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一直朝這個方向努力,不但會成為你最大的競爭優勢,有一天甚至可以像 Apple 一樣贏得一群死忠的粉絲,那才是真正拿不走的東西。

加油囉!

PS. 5/20 (五) 1:00pm,我們將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appWorks Demo Day #2」,參與第二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 12 個團隊,將在那裡向全世界介紹他們六個月來辛苦創業的成果,請先圈好你們的行事曆,更多資訊過幾天會公布。

(Image via pveugen, CC license)

當廣告變成喜好

April 21st, 2010

知名市場調查公司尼爾森經過了 6 個多月的研究,普查了 80 萬個 Facebook 用戶,以及他們對於 14 個品牌在 FB 上的行銷活動所產生的印象,於最近發表了一篇關於 Facebook 廣告效益的詳盡研究報告 (也可以參考 Inside 的中文介紹或是 AdAge 的英文解讀)。

這個報告最重要的結論就是這個圖表的最後右邊那一欄:

他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說,當一個品牌直接跟 Facebook 買廣告,大約會有 2% 的人因此會買他們的產品 (Homepage ad: 首頁右邊的廣告欄位; Purchase Intent: 購買意願)。2% 的虛實轉換算是不低的廣告效益,但是也沒有太了不起。

不過這張圖更重要的數字是右邊的那兩個,意思是說如果這些人不但看到廣告,還看到他們的朋友變成了一個品牌的粉絲,那他們的購買意願將會大大提升 4 倍,達到 8% (social advocacy/organic exposure: 朋友加入粉絲團的資訊)。相較於前面的 2%,這個 8% 就是非常非常的了不起的數字,這種程度的轉換率大概是在古今“媒體”裡是前所未見的。

更重要的是,如果前面的 2% 可以說是在 FB 打廣告的“基礎效益”,那也就是說假如一個品牌不在 FB 買廣告,光靠消費者看到朋友變成粉絲,他們就可以提升大約 6% 的購買意願。也就是說,朋友加入粉絲這件事情對於一個品牌的正面影響,高達直接打廣告的三倍左右。這就是“投其所好”的威力,也就是最近非常流行的名詞“贏來的媒體 (Earned Media)”厲害的地方。

至於這背後的原裡,說穿了其實也沒什麼了不起。消費者間自行發生的“口耳相傳 (Word-of-Mouth)”行銷活動,早就行之有年,而且早就被證明非常有效 (想想你上一台手機/相機/電腦,是不是朋友推薦下買的?)。只是傳統上,作為賣方,尤其是小公司,你沒有什麼方式影響這樣的活動,頂多就是把產品做好,然後買買廣告,希望消費者能因此對你留下好印象,然後告訴他們的朋友。

但是當 Facebook 和 Twitter 等社群媒體到來,這一切開始改變。突然之間,品牌可以變成人格,可以變成好友,可以跟你對話,可以讓人說讚。突然之間,“發覺朋友的品牌喜好”這件事,可以不需要透過交談,而是自動的由網站來告訴你。這些改變大大的提升了口耳相傳行銷的威力,而品牌行銷也因此變得更有效率。

但我認為,關於廣告的數位革命,現在才剛開始。以往,我們需要“廣泛告知”,因為“大眾媒體”並不知道我們的喜好。於是,電視、報章上充斥著你沒有興趣的行銷資訊,而大家也學會了轉台、忽略來因應。

然而隨著網路和資訊技術的進步,在不久的未來,我們將不再需要“廣告”,取而代之的,就是這些“喜好”。往後,網站將會根據你的興趣,提供給你有用的資訊,來幫助你做購買決策。而社群工具則會負責告訴你朋友最近買了什麼、喜歡什麼、討厭什麼、什麼其實並不好用,來讓你更知道該如何選擇。也就是說,當電腦知道了我們的喜好之後,我們也就不需要再浪費時間在無用的訊息之上,而“惱人的廣告”也將從此消失在這個世界上,這是多麼美好的景象啊!

當然,在到達那天之前,還會有許多創新和創造必須要發生,這裡面也將會有很多創業的機會。但是相信我,我們正看到廣告的衰敗,而喜好為王的時代,將會很快到來。

(Pic via stuckincustoms@flickr)

©2024 MR JAMIE.
網站由 Allen Hsu 設計 | Logo 動畫由 Wen Chen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