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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內容的 1/9/90 定律

August 8th, 2013

Taking Picture

90% 的網路社群參與者只觀賞內容,9% 會進一步加入討論,而只有 1% 會積極創作新內容。– 1% Rule

2007、2008 年,當我在經營旅遊社群網站 Sosauce 時,觀察到了這個有趣的現象 ── 每個月到訪的數十萬使用者中,只有幾百人會積極的寫遊記、貼照片,幾千人會參與評分與討論,而剩下的絕大多數人,都只是來瀏覽內容的。現在經營的 MR JAMIE 網誌也有類似的情況,每天的 5,000-10,000 名訪客裡面,大約只有 500-1,000 人會按讚、分享, 不到 50 人會留言發表評論 (即使是把 Facebook Story 的留言也算進去)。

2006 年使用者經驗研究者 Jakob Nielsen 第一次發表文章闡述了這個現象,將它稱為「Participation Inequality (參與不均)」,並且以這樣一個 90/9/1 的金字塔作為模型: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pyramid by Jakob Nielsen

文章中敘述的多個案例,事實上並不完全是 90/9/1 的分佈情況 ── Wikipedia 甚至是誇張的 99.8/0.2/0.003。但或許是「Participation Inequality」太嚴肅也太學究,從此之後,大家就漸漸習慣了用「90/9/1 定律」甚或是「1% 法則」去稱呼這個現象。

所以對於一個網路創業者而言,這個模型的重點不是「90/9/1」這三個數字,而是它可以幫助你記得「只有極少數使用者會經常創作內容」這個常態,然後因應它來設計你的產品。也就是說,你必須把你的內容型網路服務的 TA,分為三個族群:

重度創作者

每個領域的重度創作者數量都非常少,因此很有可能是你必須主動、積極拉攏的  ── 就我所知,多年前痞客邦為了讓酪梨壽司從無名搬家過去,私底下花了非常大的力氣。你甚至需要為他們量身訂做一些重度使用者專用的工具 (在不打擾其他使用者的前提下),並且讓他們感受到在社群裡崇高的地位 ── Facebook 的「粉絲數」、Flickr 的「Pro Account」、Yelp 的「Elite Squad」與無名小站當年的「白金會員」,都有類似的意思。最後,你還必須想辦法讓他們創作的內容得到讀者的好回響,以鼓勵他們源源不絕的分享。

而當你的服務達到了某種早期的大數 (例如:10 萬、100 萬月活躍用戶),如果重度創作者的比例能夠維持在 1% 以上,甚至到達 2%、3%,那就表示你在他們身上的經營,得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反之,則你可能要更積極的去服務這些人。

休閒創作者

比起重度創作者,休閒創作者的數量就多很多,因此服務這群人跟服務「大眾」比較類似。訣竅是讓內容的產生「越簡單越好」,並且開發出一些像是濾鏡、主題、版型等的工具讓休閒創作者很容易就能產出很棒的內容 ── 請參考 InstagramPinterest、Tumblr、Apple Keynote。另外,除了內容分享之外,如果能增加「人與人之間溝通」的元素 ── 聊天、簡訊、傳遞檔案等等,也能讓休閒者更願意上來留下珍貴的足跡。

讀者

比起前兩種 TA,讀者又是更大數的大數,但卻也是很多網路內容服務忽略照顧的一群 ── 從有網路以來,各種 UGC 平台就蓬勃發展,但一直到 2007 年才由 Facebook 發明了「News Feed」這樣專注於服務讀者的功能可見一斑。既然你無法改變 90% 的人都只是來看內容的這個事實,那順應這樣的民意,用心的給讀者們一個舒適、流暢、相關性高的內容閱覽體驗便是最務實的作法。這也是為什麼近期像是 Flickr、Foursquare、Twitter 這些本來著重「創作」的社群都相繼把注意力轉向讀者,而像是  Flipboard、Feedly、Pulse 等內容閱讀器更是直接從讀者出發,再漸漸反攻回創作者的原因。

以上,就是網路存在的 1/9/90 消費者文化,希望有幫助到你思考你的內容產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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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pired by Andrew Chen; Photo via thomasleuthard, CC License; NN/g)

不,創業和你想的不一樣 — 不信你自己看《科技CEO的創新╳創業學》

July 30th, 2011

2006 年,當我們在紐約開始創立旅遊網站 Sosauce 時,我的共同創辦人 Sean 推薦了《Founders at Work》給我看 — 一本由 Y-Combinator 共同創辦人 Jessica Livingston (現在是 Paul Graham 的夫人) 寫的創業書,裡面收錄了 32 個網路公司的創業故事。

雖然當時我已經在網路圈 7 年,參與了好幾家公司的創立,但這本書還是大大震驚了我。倒不是因為書裡面有什麼劃時代的神奇發現,而是我才知道原來無論是在台北還是在矽谷,大家的創業故事這麼的接近。原來,根本沒有一個團隊是照著學校老師教的那一套,一步步從計畫、研發、推廣、行銷,然後找到成功的。原來,所有人的故事都是意外。原來,一切都是瞎貓碰上死耗子

因此,當我知道悅知文化要把這本書翻成中文版時,當然一定要毛遂自薦替它寫一篇推薦序:

不,創業和你想的不一樣

不知道為什麼,台灣人對於創業的概念一直停留在 2000 年 — 想出一個偉大的主意,找到一個「完整」的團隊,寫一份 60 頁的商業計劃書,最好再申請幾個專利,接著去跟創投募資,等拿到了錢,再花一年的時間埋頭苦幹把這個偉大的產品做出來,最後再想辦法行銷給全世界。

也不是說這樣的方法沒有成功的機會,只是它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那就是市場變動的速度。看看現在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東西:社交網路 (Facebook)、智慧型手機 (iPhone / Android) 和正在到來的平板電腦 (iPad),這些大大改變消費行為的「平台」,它們席捲全台也不過是近 2 ~ 3 年的事情。所以就算你想到再好的主意,當你經歷過上面那個 2 年標準「創業程序」,好不容易把產品做出來時,市場往往早就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

而《科技CEO的創新╳創業學》裡的 32 個「成功」創業案例,就是在告訴妳,創業,往往不是那麼一回事。一而再,再而三,書中的這些創業者,在完全不知道這會帶他們到哪裡去的情況下,跳過「計畫」,直接開始「做」創業。也一而再,在而三,在開始執行不久之後,他們才發現市場的需求和喜好,跟他們當初想的完全不一樣。有些人因此從一個平台,跳到了另一個平台 — PayPal 本來是要做一個 Palm Pilot 掌上電腦付費系統,最後卻因為更多人用網路使用 PayPal,轉而專注在網路版的服務。有人因此做了一個跟當初想做的相差十萬八千里的產品 — Ludicrop 本來是想要做一個萬人連線遊戲,卻因為發現很多人用他們的聊天室來分享照片,因此產出了 Flickr 這個全世界最受歡迎的照片分享社群。更有人因此幫公司開出了另一個截然不同的產品線 — Gmail 本來只是 Google 內部的一個不經意嘗試。

其實,從 2006 年我第一次讀到英文版的《科技CEO的創新╳創業學》 (Founders at Work) 之後,它就成為了我最喜歡的一本創業書籍,不僅它的實體書經常被我放在床邊,它的電子書版我也每天帶在身邊,好在捷運、高鐵、旅遊時,常常回顧裡面的教訓。在很多演講場合中,我和大家分享故事,也有不少來自這本書裡面。

所以,當我知道《科技CEO的創新╳創業學》即將被翻譯成中文,實在興奮不已,因為這 32 個故事,會讓很多很多正在創業、想要創業的年輕人,得到許多非常珍貴的啟發。非常高興能夠在這裡向大家推薦這本書,也希望你們會像我一樣喜歡它。

有興趣的人,這本書已經可以在博客來讀冊生活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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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終結者 #3:「我們要避免失敗…」

July 9th, 2011

中式的教育比較威權,所以架構往往是說一動、做一動。老師教的公式,不要問為什麼,趕快背起來。背得熟,就是 100 分,記不好、用不對,那就是 0 分。十多年這樣的體制下來,年輕人也被訓練成了盲目追求「答對」的機器,似乎這個世界除了那一個「正確」的答案,其他選項都沒有任何意義。

除此之外,幾千年下來的科舉制度,對這件事也沒有幫助。小孩子往往被父母警告,你必須要考上好高中,否則就沒有好大學,然後就沒有好工作,彷彿只要一次失敗,就足以宣告一個失敗的人生一樣。

所以當年輕人有些創業的念頭,跑來找我,往往第一個問題就是:「Jamie, 請問我們要怎麼避免失敗?」在他們眼中,創業「成功」似乎就跟考試一樣,只有一個正確的答案,而萬一不幸答錯,那就得遭受一輩子的恥辱。

每次碰到這個問題,我的答案其實都很簡單,那就是不要出來創業。倒不是因為我不想負責,而是因為創業,幾乎保證一定會失敗。事實上,我沒有聽過任何一個創業者,是在沒有經歷過某種形式的失敗之後, 才找到一些成功的,這點在其他產業成立,在競爭激烈的網路業更是明顯。Google 當初想把搜尋引擎用美金 100 萬賣給 Yahoo,想不到連這麼便宜的價格人家也不買單。在創辦 Facebook 之前,Mark Zuckerberg 做了一個校園美女評比網站,被哈佛校刊罵到臭頭。2000 達康股災後,Amazon 股價從 106 塊跌到 6 塊,創辦人 Jeff Bazos 被評為網路史上最大的騙子。像這樣的例子,我還可以舉出好幾百個。

但更重要的是,很多網路公司最後的成功,其實根本是從失敗中學習之下的結果。現在是全世界最受歡迎網誌平台,有 6,000 多萬人在上面發表文章的 Blogger,當初創辦的原因根本不是想要做部落格。1999 年,Evan Williams 和他的兩位夥伴創立 Pyra Labs,目標其實是想做出全世界最棒的「線上專案管理」軟體。可惜辛苦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把 Pyra 的軟體推出去後,卻發現並沒有受到市場的歡迎。一邊努力改進產品,一邊想著要怎麼辦的三個人,有一天突然靈機一動,把內部用來寫會議紀錄的軟體丟出去,想不到大受歡迎,最後才生出了 Blogger。

全世界最受歡迎的照片分享網站 Flickr,也是意外之下的產物。2002 年,當 Caterina Fake 和他的老公創辦 Ludicorp 時,本來是想做一個萬人連線角色扮演遊戲的。想不到遊戲還沒做出來,卻發現使用者非常愛用 Ludicorp 的聊天室來分享照片。心裡雖然掙扎,最後他們還是決定把這個功能抽出來,最後演變成了今天的 Flickr。

這些故事告訴我們,創業能不能成功、如何成功,其實是沒有標準答案的。而說穿了原因也很簡單,因為市場這麼大,裡面當然有非常多的機會,只是等待你去發掘。但是這些機會你坐在家裡面想破頭也想不到的,唯有當你自己跳到海中間,才能夠體會到哪裡暗潮洶湧,哪裡魚群聚集。所以,創業其實根本不用害怕失敗,每一次的失敗,都會教你很多事情,讓你跟成功越來越接近。既然如此,我們何不乾脆抱著多多失敗用力失敗的精神去面對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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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1 年 7 月號的《30 雜誌》上。

(photo via kwc,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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