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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終結者 #5:「成功靠得是先知、遠見、策略、實力…」

September 11th, 2011

每次翻開「成功企業家」傳記,裡面總是不斷歌頌這些「偉人」們的先知灼見、雄謀遠略,總是再三強調他們如何洞燭先機、提前布局、鴨子滑水,最後成功找到新「藍海」,開創一番偉大的事業。在這些接近童話的故事裡,「成功企業家」似乎都不是人類,大略是高我們一等的動物還是外星人之流,天生具有神奇超能力,他們的成功好像都只是時間的問題。所以各位小朋友,「開創新局」這種事情叔叔有練過,你們在家裡千萬不要輕易嘗試哦!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世界上最成功的創業家莫過是 Bill Gates,他 20 歲創辦微軟,29 歲公司就成功上市,40 歲成為世界首富,並霸占該排行榜長達 8 年之久。從 1975 到 2000,短短的 25 年間,蓋茲帶領微軟創造了 6,000 億美元的市值,相當於台灣 2000 年總體 GDP 的 1.4 倍。從任何角度去看,這都是超人的成績,超人的行為。所以比爾先生一定是個神人,微軟才能夠如此的成功,對吧?其實故事根本不是這樣。

話說從 1975 年創立到 1980 年之間,微軟也只不過是西雅圖一間小小的工具軟體公司,主要賣的是 BASIC 程式語言相關產品。而就在 1980 年的秋天,發生了一件可以說是科技史上最重大的事件。那時,個人電腦正在興起,而大型主機的領導廠商 IBM,正準備要進入這個市場,也就是後來大家耳熟能詳的 IBM PC。

由唐‧艾斯崔 (Don Estridge) 帶領的 IBM PC 設計團隊,當時的其中一個任務就是選一個好的作業系統 (Operating System) 軟體來搭載在他們的新個人電腦上,好讓用戶可以獲得更好的操作體驗。他們首先考慮了自家設計的 OS,但是這支軟體的開發進度似乎有些緩慢,為了不要拖延到產品上市的進度,他們決定向外找尋。

經過一番功夫,IBM 找上了當初個人電腦作業系統的領導廠商 Digital Research 公司進行合作。但眼看強強之間的完美聯手就要展開,一起追求美好的未來的節骨眼,雙方卻因為合約裡的一些條款無法談攏,最後居然破局。情急之下,IBM 團隊才找上了他們的二號選擇 — 微軟。

而也不知道為什麼,大鯨魚 IBM 和小蝦米微軟合作,卻居然只是向 Bill Gates 要了 MS-DOS 作業系統的使用「授權」,卻沒有要求任何「獨家」或「買斷」條款。至於後來發生的事情,就是大家熟知的歷史了。IBM PC 上市之後大受歡迎,於是許多廠商開始仿效。他們發現只要把電腦做到能夠執行 MS-DOS 作業系統,那使用者便可以在上面使用所有相同的軟體,於是出現了「IBM 相容」電腦這個全球熱銷的產品種類,也造就了微軟的帝國霸業。

而微軟的故事,並非特例。從 Yahoo 把搜尋引擎外包給 Google,微軟自己把 Apple 從瀕死邊緣救活,一直到 Myspace 賣給新聞集團後停止創新,拱手把社群龍頭寶座讓給 Facebook,同樣的情節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

這些故事告訴我們什麼?那就創業成功,除了自己的努力,還要靠「大傢伙」的失誤。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創業失敗的機率如此之高,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恐龍是真的很笨,還是只看起來很笨。如果是這樣,那所有的事後諸葛、超人事蹟,根本不值得參考。重點你就是要不斷嘗試,因為對手總有一天會犯錯。

最後祝大家月餅節快樂,記住,柚子吃太多拉肚子哦!

還有,第四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熱烈徵求團隊中。

(這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1 年 9 月號的《30 雜誌》上,image via kwc, CC license)

揭密:Mr.Jamie 網誌的流量與營收秘辛

August 27th, 2011

距離上次分享數據剛好一年了,這 12 個月裡面 Mr. Jamie 網誌 的社群屬性有不少重要的發展,今天就來陪大家分析討論一下。

FB 統治世界,G+ 迅速竄起

首先在訪客來源方面,一年前 Facebook 才剛小幅超越 Google Search (Organic),到現在人家已經足足是 Google 的 2.5 倍,占據 mrjamie.cc 的近 1/3 流量來源。這再次證明了經營社群媒體日益增加的重要性,你們絕對不能輕忽。而且這遊戲也還沒結束,因為 Google+ 已經緊追在後。

Chrome > Firefox + IE

另一個讓我比較驚訝的,是 Chrome 居然已經超越 Firefox 和 IE 的總合。Mr. Jamie 網誌上的社群的確應該是科技的先期採用者,但是 Chrome 能夠在短短的一年內就拉開這麼大幅的差距,還是讓我非常意外。所以如果你的網站要吸引早期採用者,那 Chrome 支援一定要做到最好。

iPhone, Android & iPad

在行動裝置方面,佔總體訪客量已經成長到 8.75%,並且維持每月 20%-40% 的速度在成長,是必須要重視的使用者區塊。我大約半年前開始積極幫 Mr. Jamie 網誌安裝 WPTouch 行動裝置最佳化套件,應該也對這個成長有正面的幫助。

BloggerAds, AdSense & CPA

在行銷測試方面 (這些收入將全數捐出),BloggerAds 的表現還是比 AdSense 好很多 — 純粹網站上的收益,BA 大約是 AS 的 3.5 倍左右。不過 AS 有提供 RSS 廣告功能,所以另外帶來了 US$13 的營收。可以注意到的是 AS 在 RSS 廣告上無論是 CTR (點擊率) 或是 CPC (每點擊收入) 都比網站上的表現好很多,所以 RSS 裡面千萬要放 AdSense。

BloggerAds

AdSense

另外,7/30 我寫了一篇文章推薦《科技CEO的創新╳創業學》這本書,近一個月下來,幫網路書店產生了 36,933 元的營收,也就是說將可以分得 1,580 元左右 (4%) 的「業績獎金」,表現還是比上面兩個「被動營收」管道好很多。所以如何利用 CPA 獲取主動營收,是你們都必須要想清楚的策略。

以上,就是過去一個月來,在 Mr. Jamie 網誌上我觀察到的一些重要數據和發展,簡單和你們分享。沒寫到的方面,如果有你們想知道的,歡迎留言詢問。

有興趣和我們一起研究、實踐網路創業的各種策略、模式,歡迎申請第四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

Apple 的死敵是 Google?

August 4th, 2011

跟據 Apple 最新一季的財報,該公司最賺錢的生意就是 iPhone 和 iPad 了。在短短的三個月時間內,這兩個系列產品分別帶進了 133 億和 60 億的營收,佔 Q3FY11 總營收 286 億的 47% 和 21% (相對的 MacBook 只貢獻了 35 億)。也就是說,iOS 佔了蘋果至少三分之二的生意,是這間公司最核心、也最重要的產品線。

既然是的核心,如果有任何人威脅到 iOS 的市場地位,那他們就是 Apple 的敵人。所以,死 Google 的搞什麼爛 Android,這些人就是眼中釘、肉中刺,除之而後快。難怪好幾次由大統領 Steve Jobs 帶頭,Apple 都在公開場合嚴打 Android,因為競爭就是如此,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是贏,就是輸,所以我們一定要把敵人趕盡殺絕… 真的是這樣嗎?

幾天前 Cult of Mac 的 Mike Elgan 幾天前寫了一篇文章,裡頭說得很好:

Apple 主要靠著販售整合軟體和硬體的產品賺錢,同時收取 App Store/iTunes 下載的「過路費」,他們也賣一些軟體,但幾乎沒什麼廣告營收。

相對的,Google 的營收有 97% 來自廣告。他們從硬體來的收入幾乎是零,Android Market 的貢獻也趨近於零,Google 的軟體也幾乎都是免費奉送。

簡單來說,Apple 是一家消費者電子公司,Google 則是一家廣告公司。

在大家眼中,iOS 是「封閉」的 — 請讀為「整合」如果你像 Prof. Mike 一樣是「果粉」的話。Android 則是「分裂」的 — 讀為「開放」如果你跟我一樣。所以當 Steve Jobs 和 Eric Schmidt 一來一往在那邊說自己的模式比較優越,聽起是很有趣,但是最終這個辯論是沒有意義的。這個世界永遠都會有「整合」平台,也永遠都會有其他「開放」的選擇,各自有它的優缺點,也各自有它的粉絲和厭惡者。

得了腦充血的粉絲們把各自支持的平台和精神劃上等號,好像沒有了 Google,這世界就少了開放;或是沒有了 Apple,這世界就沒有了整合。簡單來說,目前 Apple 統治了整合世界,而 Google 則是開放的冠軍。

問題是總是會有人統治整合,也總會有人是開放冠軍。如果沒有了 Apple,總會有另一家公司佔領整合 (Apple 之前是 Sony)。如果 Google 消失了,絕對會有另一家公司主導開放 (Google 之前是 Sun)。

Apple 本來就不想當「大眾」產品,他們想要佔據的是高階、高毛利的區塊,至於低階、不賺錢的生意,他們很高興讓給別人去做。

相對的,Android 的開放模式會把硬體和軟體的毛利趨向於零 (你看誰賣 Linux Servers 賺到錢了),但 Google 卻可以坐收廣告利潤。硬體的毛利越低,Google 越開心,因為會賣得越好,Google 可以賣的廣告看板就越多。

當然,Google 和 Apple 間並不是全無競爭,只是這兩個圓之間的重疊比大家想像中的都還要小很多。更重要的是,Google 對於 iOS 生態圈的貢獻超大,這是大家常常忘記的。想想 iOS 上最受歡迎的 Apps (和服務),有多少來自 Google —  Maps, Gmail, Google Search, Google+, Google Earth, Google Voice, Google Places, Google Translate… 多到數不清。

而更多時候這兩家公司根本就是一個鼻孔出氣的「矽谷幫」,共同對抗其他地區的敵人。舉例來說,之前行動平台的「整合 – 開放」組合是 RIM (做黑梅機的公司) 和 Nokia,然後你看這兩家隔著大西洋的公司被 Apple – Google 這兩個總部只差幾十公里的搭檔整得有多慘。除此之外,矽谷幫的共同敵人還有「西雅圖幫」的 Microsoft 和 Amazon,和「亞洲幫」的三星、阿里巴巴等。

所以,或許他們會在新聞上刻意激起對立,讓各自的粉絲們更熱情擁抱「開放」或是「整合」,但實際上,Google 之於 Apple,常常更像朋友,而不是敵人。

這就是我之前在「競爭與進步」中所說的,其實在商業的世界,根本沒有真正的敵人,越是競爭對手,越是你必須要學會合作的對象,要一起把餅做大,一起對抗實體通路,也要一起為你們的產業跟政府爭取更合理的法規。如果連 Apple 和 Google 都在合作,你怎麼能夠傻傻的把其他創業團隊都當成死敵,不跟對方說話呢?

而這,也就是我們創造 appWorks 的最重要原因,創業團隊們如果能夠互相溝通、互相合作、互相學習,一起把餅做大,大家都是最後的受益者。所以,我在這裡宣布,第四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從今天開始正式開放申請,如果你受夠了孤零零的自己創業,那就來加入這個已經超過 50 個團隊的創業社群吧!期待看到你們的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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