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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你要創業?

May 20th, 2010

我第一次創業是在 99 年,升大四的暑假。那時全球正處在一片瘋狂的網路熱當中,我和一群台大的朋友,懷著要就要站上世界的舞台,要就要和歐美最頂尖團隊競爭的夢想,成立了哈酷網,立志要成為亞洲的戴爾電腦 (Dell)。

當然從現在的角度看過去,當初真是一股傻勁。對管理、對商務、對電腦業,根本都沒什麼了解,居然就這樣出來開公司。而更有趣的,是居然還有投資人敢把錢交給我們,公司開張不到幾個月,我們就募得了好幾千萬的創投資金。

半年之後,我們自己寫的線上電腦零售網站開張,公司也開始有營收。但營業不久,便發現所謂戴爾模式 (當時) 在台灣很難成功,因為民眾根本還沒有在網路大筆消費的信心,而台灣也太接近零組件產地,電腦和周邊的毛利因此被過度競爭壓得奇低 (大約只有 3% 左右),如果衝不出量,根本無法獲利。

不過由於我們的軟體開發能力不錯,於是在投資人的鼓勵之下,決定轉型成為企業軟體公司,也就是現在的碩網資訊。一開始,先專注於幫想在網路上經營商店的企業開發 B2C 平台。可惜先後接了幾個案子之後,便碰到達康股災,所有企業也瞬間暫停網路平台的投資。

於是我們又再度被迫轉型,一群台大資工的高材生,在 MIT 博士執行長的領導之下,獨立開發出中文搜尋引擎和文字採礦 (text-mining) 等相關技術,包裝成知識管理、智財管理等相關軟體,接著獲得台積電、聯電、廣達等重要客戶的採用,這才殺出一條血路。

而在攻占了台灣的電子、金融業等市場後,接著必須要向海外拓展,於是我又帶著兩位同事,搬到上海。之後兩年,我們跑遍大江南北,把碩網的中文知識管理軟體,介紹給了無數的中國企業客戶。

於是在所有人的努力之下,碩網終於在 2003 年時轉虧為盈。完成了階段性任務,我也決定該是時候出國深造,04 年終於離開碩網,赴紐約大學攻讀 MBA (企管碩士) 學位。

講了這麼多,我的重點是什麼?就是你應該要嘗試創業。為什麼?

創業給你視野

如果當初我不是創業,而是去某大電子公司上班,四年之後,頂多是一個產品經理。能看到的,大概就是某個產品的規格、有什麼其他代工廠競爭、要用什麼價格去競爭等等。這些經驗或許也不錯,但是還是相當狹窄,很難比得上我創業四年所看到的高度。或許碩網沒有像我們原先設定一樣變得超級成功,但是所有創業夥伴們從中得來的經驗,卻是你花錢也買不到的。

創業給你廣度

更重要的是,創業可以讓你看到一個公司營運的所有必要元素。除了產品和技術,一個企業要能夠運作,你必須還要有行銷、業務、財務、人事、會計、福利委員會等等組織。這樣多元的歷練,你大概不可能在大企業取得。大概只有創業,才能讓你有這樣的廣度。

顛覆既有市場的能力

創業的重點就是破壞現狀,用創意來提出更有效率、更好的產品,以解決人們的問題。這樣的活動在大企業是很難推動的,因為大公司往往綁手綁腳,無法快速活動 (看看近兩年的 Microsoft、Yahoo 甚至是 Google 就知道)。而且官僚組織更是容易演變成團體責任機構,讓個人很難在其中推動創新。以上的問題,在創業環境中當然不會存在。且更重要的是,你可以有機會用自己的方式,去打破既有的秩序,創造全新的市場,改變人們的生活。這樣的影響力,絕對是在追隨國際標準運作的電子業,很難達到的。

從失敗中復活的機會

最後,如果我能保證你什麼,那就是創業的過程中你將會面對無數的失敗。然而,當你回頭看歷史上最成功的創業家,也都是每每能從瀕死經驗中復活,不斷讓自己變得更強大,不死鳥一輝形的人物。比爾‧蓋茲 (Bill Gates) 的辦公軟體當初差點因為沒有好的作業系統,被 IBM 拒於門外,迫使他去生出一套 MS-DOS,從此踏上作業系統霸主之路。 Google 當初本想以 1 百萬美金價格賣給 Yahoo,誰知道楊致遠不買帳,才迫使他們走上獨立,創出一個千億美金價值的公司。

你的人生應該要精彩

當然,我知道以上的這些事情,聽起來都有點刺激,或許太過刺激。但換個角度想想,你的人生,不是也只有一次,難道你就只想這樣平平凡凡的混過去嗎?

(Pic via wili@flickr under CC license)

你的網站該開放平台嗎?你又該如何選擇開放的程度?

May 4th, 2010

開放還是封閉,是科技圈近來常常爭辯的話題。最常聽到的討論就是 Android 的“開放”,和 iPhone OS 的“封閉”,例如去年中 TechCrunch 主筆麥可‧阿靈頓大喊受夠了封閉的 iPhone,毅然轉用 Android 事件。而不滿常常成為箭靶的蘋果 CEO 賈伯斯 (Steve Jobs),也在上周的文章中反稱 Adobe Flash 才是不折不扣的私有發開平台來反駁。

不過每每讀到這些文章,就覺得少了一個客觀的、有系統的分析方式。斷章取義,隨便抓一塊出來講,當然每個平台都少不了封閉的部分。

而這個缺少的模型,上周末終於讓我在克里斯‧迪克森 (Chris Dixon,Hunch.com 的創辦人) 的網誌上找到了。 克里斯的這篇“開放與封閉的優劣”,首先引述了哈佛大學 (Harvard) 教授湯姆‧艾森門 (Tom Eisenmann) 的一篇長達 29 頁,關於開放式平台的研究報告 (名為:Opening Platforms: How, When and Why?) 中,最關鍵的一個圖表:

根據艾教授 (愛叫獸?好,我知道很難笑…) 的模型,他把一個平台的開放或封閉,分成四個層級來分析,例如:Linux 就是完全的開放,從消費者、開發者、平台硬體和平台軟體,都是非常自由的。而 iPhone 則是在另一個極端,除了消費者端,其他都是封閉的。(不過他也承認在北美市場,iPhone 連消費者端都是半封閉的,因為你只能選擇 AT&T 一個電信商。)

我覺得這是一個相當不錯的模型,因為他把一個“平台生態系”的四個主要角色,所受限制的程度,分開來分析,然後再來斷定這個平台的開放程度。如果用這樣的模型來分析,那 Flash 平台應該是有兩個開放 (消費端、硬體端),和兩個封閉 (開發端、軟體端)。也就是說 Adobe 罵 iPhone OS 是個封閉系統,的確是像賈伯說的那樣,有點五十步笑百步的感覺。

至於開放與封閉的好處和壞處,克里斯則提議應該從公司、產業和社會等三個面相去分析。不過和創業團隊最相關的,是來自下面的這段論述:

…a company should close their core assets and open/commoditize complementary assets. Google’s search engine is their core asset and therefore Google should want to keep it closed, whereas the operating system is a complement that they should commoditize… Facebook’s social graph is their core asset so it’s optimal to close it and not interoperate with other graphs, whereas marking up web pages to be more social-network friendly (open graph protocol) is complementary hence optimal for FB to open…

大略可以翻譯成:

一個公司應該要保護他們的核心價值,然後開放周邊的產品。以 Google 為例,搜尋引擎是他們的核心,所以應該要封閉。相對的,作業系統和瀏覽器可以幫助人們使用搜尋引擎,所以應該要開放,甚至免費的提供。再以 Facebook 為例,人們的人際關係和喜好是他的核心,所以當然要保護起來,至於可以增加和 Facebook 互動的 Open Graph,則要鼓勵其他網站多多使用…

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直覺,卻非常有道理的判斷角度。而從這樣的邏輯去思考,就不難發現為什麼 Google 要讓 Android 如此開放,而 Twitter 又為什麼要推出官方版的手機應用

所以,當你的團隊下次面臨要選擇開放網站上哪些功能和內容,才能夠吸引人家來幫你開發應用,刺激更多的成長,而卻又不想讓平台因此失去競爭力時,我認為上面的分析模型和邏輯,相當值得你參考。加油!

(Pic via sharman@flickr under CC license)

Buzz 與 Google 嗡嗡作響的大頭症

February 23rd, 2010

這幾天很多人問我,為什麼遲遲沒有寫 Google Buzz?(Buzz 是 Google 的新微網誌服務,請參考 InsideMMDays 的報導。)

因為我總覺得他離一個“完整的服務”還相當遙遠,不但支援的“匯入 (import/sync)”功能非常有限,使用經驗也相當的粗糙,就連微網誌最重要的目的 — 用來分享連結,都要用 hack 的 (WordPress 上已經有人開發出 Buzz Button plugin,但是背後還是得透過 Google Reader 來分享,又不是每個人都有用Reader)。所以以完成度來看,我認為他應該歸類在 Gmail Labs,等到成熟一點再放出來。

不過到了昨天,Google 跑出來說已經有上千萬人加入 Buzz,短短的幾天內,也已經發出了 900 萬則的內容,輕輕鬆鬆的就變成全球第二大微網誌,我想,有一些觀察還是要跟大家分享。

Google 變成微軟

Buzz 為什麼會起飛這麼快,當然不是因為產品好。說穿了,唯一的原因就是跟 1.8 億用戶的 Gmail 綑綁在一起的結果。這跟當初微軟靠著“預載 IE”打敗 Netscape,是一樣的道理。這點是讓我擔心的,因為 Google 的服務,向來是走整合但不綑綁的策略,例如 Youtube 可以把頻道更新訊息寄到你的 Gmail,但是不會強迫你使用 Gmail。或者當你加入 Gmail 時,他也不會叫你順便開一個 Youtube 帳號。

但是這樣的政策到了 Buzz 轉變了,我認為主要是因為社群媒體興起,給 Google 帶來的強大壓力。當網站主紛紛開始領悟到 Facebook 和 Twitter 來的流量,比從 Google 來的更大、品質也更好的時候,Google 緊張了 。所以一口氣把 300 噸的重量,全部都壓到 Buzz 上面,想當然耳整個網路圈也因而震撼。

然而這樣走捷徑的舉動,短期好像有成效,但長期卻是組織的毒瘤 (為求成效從此產品發表都用綑綁的、反正什麼爛產品用綑綁的都可以撈到幾百萬用戶),這點看微軟過去 10 年或是 Yahoo 過去 5 年的表現就可以得知。而我擔心的,就是 Google 這個不斷在產品和服務上創新,不斷提供給使用者價值的好公司,會不會到這個地方,走到了一個頂點,從此步上先人的後塵。

網路媒體的盲從

另一個讓 Buzz 持續上揚的因素,是包括 TechCrunch 和 Mashable 在內的各大網誌,前仆後繼的掛起了 Buzz 的旗幟,深怕錯過了這個潮流,讓競爭對手搶走了流量 (其中以上圖 Mashable 最誇張,光一個首頁就有三個 Buzz 的按鈕)。從正面的角度去看,在這個網誌成為了主流媒體的時代,身為創業人,如果你的服務可以導流量給他們,那不怕沒有人報導,沒有人整合。有人報導就會有新的會員加入,然後再帶更多流量給他們,變成一個正向循環,生生不息,源源不絕。

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去看,當這些媒體吹捧的目的,在於他們本身的收穫,而不在於產品能提供給使用者的好處,而創業團隊如果也隨著媒體起舞,變成了大頭病,那對於產品長期的發展,絕對不是正面的。你看 (上圖) Buzz 都已經有達到 Twitter 十分之一的分享力了,Google 到現在還沒解決分享必須要透過 Reader 的這個基本大問題。

重點還是價值

當然,Google 之所以為 Google,在於他們往往能夠不斷檢討,不斷改進,不斷創新。雖然 Buzz 目前的使用經驗不是很好,不代表 Google 不會讓他進步。但是我想要指出的,是他們這樣的一個策略執行,所帶來的流量和會員數,是非常的空虛的。當產品不能提供好的經驗和價值,再多的流量,也只會船過水無痕。當綑綁只是為了搶市,不能帶來 1 + 1 > 2 的優勢,那就無法吸引使用者的長期目光。這些有安裝 Buzz 的朋友應該會有感覺,每次登入 Gmail,看到的未讀訊息數量是越來越少,而不是越來越多。而光從這一點,就可以證明 Buzz 這個服務,還不到位。

也就是說,我認為 Google Buzz 目前是一個失敗的產品,雖然他靠著 Gmail 和網誌圈的支持,硬是拉出了一根小紅,但如果 Google 不能趕快讓產品跟上,那這個服務到最後還會失敗收場。當然結果會怎樣,我們可以慢慢觀察。而寫這篇網誌,更重要的目的是點出這中間,其實已經有很多值得創業團隊參考的課題了。

PS. 第一屆 appWorks Ventures 育成計畫 已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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