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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 CEO:CEO 該不該關注產品的細節?

April 8th, 2013

Jack Dorsey at Square just before launch

歡迎來到「創業 CEO」系列,在這個系列中,我們討論一個創業者如何教會自己成為一位偉大的 CEO,因為歷史上最偉大的創業公司,往往都是由這樣的人在領導

非常成功的行動支付新創公司 Square 創辦人 Jack Dorsey 兩年前拜訪 Stanford,在 Entrepreneurial Thought Leaders Lecture 系列中給了一場很有啟發性的演講

在演講中他形容自己在 Square 掛的職稱是 CEO,但在他眼中 CEO 是「Chief Editing Officer」的意思 ,主要負責 Edit 三種事情:團隊、溝通與財務。

他認為「團隊」必須是能協同往目標邁進的系統,因此 CEO 的工作是新增適合的人,並且編修掉不適合的人。「溝通」分為內部與外部,內部溝通是讓團隊中每一個人明確的知道長、中、短期的目標,所以他的工作是編修目標並且編修溝通的內容。外部溝通,也就是與顧客間的溝通,則是透過「產品」,所以 Jack 編修產品,並且確認產品能讓客戶了解 Square 想要說的故事。最後是「財務」,也就是銀行裡的存款,CEO 應該負責新增足夠的資金,無論是從創投,或是從推動營業額 (毛利) 成長而來 — 雖然 Jack 沒有提到,但我認為這裡也隱含了 CEO 應該要積極編修掉表現差的支出項目。

Jack 的結論:

There’s only one thing you have to do —  you have to make every single detail perfect, and you have to limit the number of details.

也就是說,如果公司是一個系統,則系統當中必定有少數幾個流程,對整個系統的健康有著巨大的影響 — 想像公司是一個人體,則飲食、運動、社交、吸收知識等,就是這些關鍵流程。所以身為 CEO 的工作就是關注這些極少數的流程,並且確認這些流程的每一個細節都是完美的。

了解了這個概念,接下來我們還要看看 Steven Sinofsky,微軟前任 Windows 總監,近期寫的這篇 Being a leader, not a micromanaging editor: 3 patterns to avoid.

Steven 說:

編修同仁的產出會損害授權,負責任態度以及自動自發… 在產品開發的複雜過程中,總是有很多的「前因後果」。現實上每件事情都比較像一座冰山,大多的事情沉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所以當產品被包裝後呈現給管理者,那很多複雜度與現實考量看不見了。

也就是說 Steven 認為管理者應該要給予回饋,但不可以直接編修同仁的工作,尤其是公司研發中的產品。這似乎與 Jack 的理論相當衝突,值得我們探討。

我認為這兩個人的學派會如此不同,首先 Jack 領導的是一家新創公司,而 Steven 當初領導的是在一個大企業中的產品開發團隊,也就是接近內部創業的結構。Square 是 Jack 的寶貝,從開發的第一天他就身在其中,所以每一個前因後果,每一個細節,他都非常的清楚。Windows 不是 Steven 的發明,他從 2009 年才接下這個部門,所以不但他必須要尊重下面更資深的同仁的知識,也要要求 Steve Ballmer,Microsoft 的 CEO 尊重 Windows 部門的許多決策。

無論如何,沒有人會反對「做產品」,尤其是「做市場歡迎的產品」,是一個科技公司最最關鍵的工作。只是在不同的前因後果下,必須要有不同的最佳工作方法。當然對於大多創業者來說,你往往在從產品的一開始就參與了細節。如果是那樣,則在你慢慢學習成為一個 CEO 的同時,我比較認同 Jack 的觀念,你應該持續關注產品的細節,並且確認每個重要的細節都是完美的。

以上,就是我今天想跟大家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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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edyson, CC License)

Hotmail 的創業故事

October 1st, 2012

若干年前,幾乎每個人都有一個 Hotmail,或許你還在使用,或許你早已轉投 Gmail 懷抱,但無論如何,身為一個網路創業者,你必須要了解 Hotmail 的創業故事 — 不,Hotmail 是微軟買來的,不是他們創造的。

某種程度來說,Hotmail 的兩位創辦人 Sabeer Bhatia 與 Jack Smith 可以說是 Web-based Email 這類型網路服務的「創始」者。當然從宏觀的角度看,Webmail 的發生是必然的,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但以實際的歷史來說,Sabeer 與 Jack 的 Hotmail 的確是第一個把這樣的服務搬到網路的企業。

但在 1995 年,當 Sabeer 與 Jack 這兩位前蘋果工程師一開始聚在一起時,他們想做的根本不是 Webmail。當時網路剛剛興起,瀏覽器逐漸普及,所以兩個工程師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可以透過 Web 來遠端管理資料庫 — 沒錯,雲端根本不是什麼新概念。

兩個人一開始先利用週末與下班的時間研發這個名為「JavaSoft」的網頁資料庫管理軟件,但他們發現了一件事情,就是在公司的防火牆後面,他們的 Email 軟體根本無法連結到外面的伺服器去發送與下載私人郵件,這讓他們之間的檔案交換十分困難,常常要把磁片傳來傳去,才能夠讓對方收到自己寫好的程式碼,或是把資料列印出來,才能交給對方。

這樣的情況維持了一陣子,直到有一天他們突然靈機一動,何不用瀏覽器來收發郵件,用網頁做一個 Email 系統,就不會被防火牆阻擋了。如果他們做出了這樣的系統,不但可以解決自己的問題,這世界上應該有千千萬萬人人也有類似的問題。

他們知道自己發現了一個驚人的點子,於是他們開始去向創投募資。但他們不想跟創投說 Webmail 這個主意,因為他們害怕驚動當時最大的網路公司 Netscape,一旦 Netscape 也做起 Webmail,那 Sabeer 與 Jack 這兩隻小蝦米就沒戲唱了。

所以他們拿著 JavaSoft 網頁資料庫的這個主意到處向創投募資,他們的手法是如果創投聽了這個很平凡的計畫,沒有馬上掉頭走人,還願意聽下去,他們才肯把 Webmail 這個更「殺」的主意與這個 VC 分享。

北美知名創投 DFJ 通過了這個測驗,於是 Sabeer 與 Jack 便與 DFJ 的頭號合夥人 Tim Draper 分享了他們的 Hotmail 計畫,Tim 一聽驚為天人,認定這是一個巨大的機會,立刻答應投資 30 萬美金讓 Sabeer 與 Jack 試著把這個產品開發出來。

但雙方終究在稀釋比率與估值上起了爭執,Tim 想要用 30 萬美元買下 30% 的新公司股權,也就是認定公司有 100 萬美金的 Post-Money 估值。但 Sabeer 與 Jack 認為那樣的估值太低,因此稀釋的股權比率過高。雙方你來我往,最後以 15% 成交,也就是 200 萬美元的 Post-Money。

但 Sabeer 與 Jack 不知道的是,雖然他們在第一輪的增資中爭取到「有利」的條件,但這卻讓 Tim Draper 鐵了心,一定要在日後第二輪、第三輪的增資中奪回他應得的利益。 所以接下來,雖然 Sabeer 與 Jack 曾經試著去向其他的創投募資,但每當新創投與 DFJ 聯繫,想要瞭解 Hotmail 的營運情況時 (這個行為叫做 Due Diligence,簡稱 DD),只想獨佔 Hotmail 的 Tim Draper 想當然耳會告訴新的創投 Hotmail 的狀況並不好,勸他們不要投資。所以終究 Hotmail 成為了 DFJ 的俘虜,後來的每輪融資只能任由 DFJ 決定他們的命運。

關於募資,拿錯投資人的錢比拿不到錢還慘。–May Kao, 優仕網創辦人

當然 DFJ 也不全然是邪惡的創投,雖然在增資與估值上佔盡便宜,但在實際幫助 Hotmail 上 DFJ 卻又非常積極,像是把他們投資的另一家 Email 公司,專門讓使用者分享郵件地址的 Rocketmail 介紹給了 Hotmail,互補的雙方並立刻展開了密切的合作。

不過這個合作後來也出了問題,由於所有的 Hotmail 新使用者,都需要向 Rocketmail 註冊他們的郵件地址,這讓 Rocketmail 發現了 Hotmail 有多麼的受使用者歡迎,眼紅之下,幾個月之後,Rocketmail  居然推出了自己的 Webmail 服務,轉眼間親密的戰友立刻就變成了敵人,而 DFJ 也成了夾在兩家投資組合中間,兩面不是人的創投。

就在這個同時,微軟找上門來了,他們很驚訝 Hotmail 居然能夠在短短一年內吸引並乘載 700 萬使用者,而微軟自己卻連 MSN  Mail 的 250 萬人都吃不消。微軟起初提議把 MSN Mail 委託給 Hotmail 代為運營,然而高層又擔心未來的關係問題,最後終於在幾次往返後,微軟終於用 4 億美金買下來 Hotmail。DFJ、Sabeer 與 Jack,都從這個交易中獲得了豐碩的報酬,而剩下的,就像他們常說的一樣,都是大家熟知的歷史了。

所以要說創業者與創投間的關係,其實是相當複雜的,雖然互為股東與被投資企業,大多時候要互相幫助,但在少數時候,兩者間也會有利益的糾葛。但就像 Y-Combinator 的創辦人,也是我很敬重的投資人 Paul Graham 說的一樣,你的投資人再怎麼嚴格、自私,至少他在你最需要資金的時候,拿出錢來投資了你,那已經強過了絕大多數剩下見死不救的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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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終結者 #5:「成功靠得是先知、遠見、策略、實力…」

September 11th, 2011

每次翻開「成功企業家」傳記,裡面總是不斷歌頌這些「偉人」們的先知灼見、雄謀遠略,總是再三強調他們如何洞燭先機、提前布局、鴨子滑水,最後成功找到新「藍海」,開創一番偉大的事業。在這些接近童話的故事裡,「成功企業家」似乎都不是人類,大略是高我們一等的動物還是外星人之流,天生具有神奇超能力,他們的成功好像都只是時間的問題。所以各位小朋友,「開創新局」這種事情叔叔有練過,你們在家裡千萬不要輕易嘗試哦!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世界上最成功的創業家莫過是 Bill Gates,他 20 歲創辦微軟,29 歲公司就成功上市,40 歲成為世界首富,並霸占該排行榜長達 8 年之久。從 1975 到 2000,短短的 25 年間,蓋茲帶領微軟創造了 6,000 億美元的市值,相當於台灣 2000 年總體 GDP 的 1.4 倍。從任何角度去看,這都是超人的成績,超人的行為。所以比爾先生一定是個神人,微軟才能夠如此的成功,對吧?其實故事根本不是這樣。

話說從 1975 年創立到 1980 年之間,微軟也只不過是西雅圖一間小小的工具軟體公司,主要賣的是 BASIC 程式語言相關產品。而就在 1980 年的秋天,發生了一件可以說是科技史上最重大的事件。那時,個人電腦正在興起,而大型主機的領導廠商 IBM,正準備要進入這個市場,也就是後來大家耳熟能詳的 IBM PC。

由唐‧艾斯崔 (Don Estridge) 帶領的 IBM PC 設計團隊,當時的其中一個任務就是選一個好的作業系統 (Operating System) 軟體來搭載在他們的新個人電腦上,好讓用戶可以獲得更好的操作體驗。他們首先考慮了自家設計的 OS,但是這支軟體的開發進度似乎有些緩慢,為了不要拖延到產品上市的進度,他們決定向外找尋。

經過一番功夫,IBM 找上了當初個人電腦作業系統的領導廠商 Digital Research 公司進行合作。但眼看強強之間的完美聯手就要展開,一起追求美好的未來的節骨眼,雙方卻因為合約裡的一些條款無法談攏,最後居然破局。情急之下,IBM 團隊才找上了他們的二號選擇 — 微軟。

而也不知道為什麼,大鯨魚 IBM 和小蝦米微軟合作,卻居然只是向 Bill Gates 要了 MS-DOS 作業系統的使用「授權」,卻沒有要求任何「獨家」或「買斷」條款。至於後來發生的事情,就是大家熟知的歷史了。IBM PC 上市之後大受歡迎,於是許多廠商開始仿效。他們發現只要把電腦做到能夠執行 MS-DOS 作業系統,那使用者便可以在上面使用所有相同的軟體,於是出現了「IBM 相容」電腦這個全球熱銷的產品種類,也造就了微軟的帝國霸業。

而微軟的故事,並非特例。從 Yahoo 把搜尋引擎外包給 Google,微軟自己把 Apple 從瀕死邊緣救活,一直到 Myspace 賣給新聞集團後停止創新,拱手把社群龍頭寶座讓給 Facebook,同樣的情節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

這些故事告訴我們什麼?那就創業成功,除了自己的努力,還要靠「大傢伙」的失誤。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創業失敗的機率如此之高,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恐龍是真的很笨,還是只看起來很笨。如果是這樣,那所有的事後諸葛、超人事蹟,根本不值得參考。重點你就是要不斷嘗試,因為對手總有一天會犯錯。

最後祝大家月餅節快樂,記住,柚子吃太多拉肚子哦!

還有,第四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熱烈徵求團隊中。

(這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1 年 9 月號的《30 雜誌》上,image via kwc,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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