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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的七原罪

June 14th, 2012

行銷大師 Seth Godin 日前在他的網誌貼出了一則「Seven Marketing Sins」,簡短卻招招命中要害,今天就讓我們借用他的七原罪,來聊聊這些行銷人最常犯的錯誤。

沒耐心

行銷的重點是背後的整個策略,而不是表面的幾個招數。這些年來,我們不知道看過多少新網站、新遊戲,花了一大堆錢辦大型記者會、打電視廣告,但最後卻一點成績也沒做出來。深究其原因,其實就是躁進。或者換用「TAP FURRR」的模型來解釋,當一個產品沒有好的「留下率」(Retention) 與「推薦率」(Referrals),那你無論花再多的錢去做「推廣」(Promotion),也只是白搭。所以行銷的第一步,應該是先確定你的產品有好的留下與推薦能力,而不是買廣告。

自私

每個「買我、買我、我最便宜、規格最好、還有 USB!」的行銷訊息背後,其實都夾雜著行銷人的自私心態。他們不願意多花時間去站在客戶的角度,深入了解他們渴望的產品是什麼,能夠打動他們的故事又是什麼。眼睜睜看著 iPad 賣得嚇嚇叫,他們卻只會說我的擴充槽比較多,還有鍵盤,接著開始怨嘆消費者盲目。其實,消費者不是盲目,他們只是感性的動物。

自我中心

為什麼 Gmail 那麼成功,但 Yahoo! Mail 卻逐漸遭人們遺棄?原因很簡單,Google 從 2005 年左右開始,就要求員工全部改用 Gmail,但 Yahoo! 的員工,到現在都還在用 Outlook。如果你把自己放在跟客戶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失去他們的第一步。

睜眼說瞎話

20 世紀以來的大眾媒體洗腦工業,讓行銷人養成了說謊也不臉紅的超級厚臉皮。明明就使用合成牛肉、人造怪物雞肉的速食連鎖店,卻敢大膽的在電視上吹噓自己的新鮮與健康。明明用了還是會老的日霜夜霜,也敢保證七天之內就讓你回復青春少女般的膚質。這在以前資訊不發達的社會或許很有用,但來到社群媒體時代,只有被一個個踢爆的份。

訊息不一致

我們常常看到同一個企業,同一個品牌,卻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行銷訊息,甚至連使用的 Logo 都長得不一樣。有些或許是有策略上的用意,但更常發生的根本只是行銷人員異動,或是更換了配合的公關公司。混淆消費者對品牌一點好處都沒有,而訊息不一致往往是罪魁禍首。

憤怒

我們常常聽到行銷人抱怨消費者不了解,甚至動不動就叫人家是「奧客」。如果你的產品、你的價格、你的服務、你的故事無法打動人,或許你該想想是不是你自己的問題。

忌妒

「那個東西明明就比我們的爛很多,憑什麼賣得比我們好那麼多?」因為他們的價值訴求更精準的對到市場的需要,因為他們的通路策略比你還完整,因為他們的價格區間更符合消費者的預算,因為他們講了一個很棒的故事。忌妒沒有用,重點是去了解自己該如何變得更好。

所以以上,就是行銷人最常犯的七原罪,與你們分享,也希望我們在有生之年,都不要再重複這些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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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jurvetson, CC License)

流言終結者 #12 –「好業務什麼都能賣…」

April 19th, 2012

Steve Jobs 讓一般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在台上把蘋果產品講得天花亂墜的能力。因此自從 Apple 登上衛冕者寶座的這幾年來,市面上也開始跟著出現各式各樣的簡報書籍。這背後似乎隱含了一個邏輯,那就是有好的PowerPoint 技巧,你的產品也能跟蘋果一樣被瘋狂搶購。事實上,很多創業者甚至會跟我說,他們只需要請幾個一流的業務,因為「好的 Sales 什麼都能賣」。

但事實上,要讓顧客願意買單,並不只是「業務」兩個字那麼簡單。以蘋果自己為例,Jobs 的簡報「技巧」的確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但無論是先前的 Apple TV 或是現在的 iTV,任憑他在台上說破了嘴,銷售數字就是沒有太多起色。事實上,賈伯斯1985年被逐出蘋果,跑去創辦 NeXT 的 12 年期間,他同樣是年年幫 NeXT 站台介紹他們開發的新產品,可是這些產品卻從來沒有在市場上獲得多大的成功。不,他的台風、技巧從當年就非常好,不信你們可以自己去 YouTube 看看

而 Jobs 去年過世之後,Tim Cook 接棒擔任蘋果的執行長,同時也接下 Apple 一號銷售員的工作。Cook 在台上的表現,當然無法跟大師相比。事實上,當他去年秋天首度站上台介紹 iPhone 4S 之後,換來的是媒體圈的一陣譁然,當天蘋果的股票甚至還下跌 2 塊以示抗議。結果呢?事實證明,iPhone 4S 是蘋果有史以來最受市場歡迎的產品,光在去年第四季,就賣出了 3,700 萬支,比前年同期 iPhone 4 的銷售成長了超過一倍。

所以,光蘋果自己的故事,就可以戳破目前人們對簡報技巧盲目崇拜的怪象。更重要的是,如果你有心創業,就必須要了解把一個目標客戶從陌生轉換到銷售,再從銷售轉換到常客,是多麼細膩的一件事情。首先,你必須要有一個「不錯」的產品。這裡所謂的「不錯」,是顧客在使用之後,會真心覺得很棒的那種「不錯」,而不是聽完你的簡報後很興奮,把產品拿回家後卻發現沒用的那種「不錯」。說穿了,客戶就是你最好的銷售員,因為她與她朋友之間,有著你永遠無法取代的信任基礎。一個保險業務曾經跟我分享,當他去做「陌生開發」時,成功的機率大約只有 2 %。但當他的客戶幫他介紹朋友時,成功的機率卻遠遠超過 50%。所以一個客戶認定的好產品、好服務,是你行銷工作最最重要的基礎。

但除了那個還不夠,你必須要有「合理」的訂價。理想上,消費者為了自己喜歡的產品,願意付出高額的價錢。但現實上,每個人的荷包都有預算的限制。觀察近幾年來的趨勢,蘋果、星巴克、Uniqlo、Lativ、Zara等品牌,都是以「高貴不貴」的路線在市場上取得成功。背後的邏輯也很簡單,網路時代來臨,通路與行銷的成本都大幅降低,因此如果你能夠把持住品質,卻把省下的成本反映在售價上,在市場上絕對會是一個不敗的方程式。

而除了產品之外,你還需要致力於提供最棒的服務。產品往往不可能完美,但良好的服務可以填補這些缺陷。有句話說一個不滿意的顧客所帶來的殺傷力,遠比一個滿意的顧客所帶來的宣傳力還大 10 倍。所以你必須要在他們到處講你壞話之前,有個機會搞清楚發生了什麼事情,並且適時彌補這些創傷。當然你不可能做到讓每個人都滿意,但相信我,服務絕對是一個產品成功的重要關鍵,否則 Apple 也不必在每家蘋果商店都設置「Genius Bar」。

最後,才是你的「通路」策略。有了好產品、好價錢、好服務,最後才是讓更多的消費者知道這件事情。所以你才需要「推廣」,才需要買廣告、辦活動、參加展覽、派業務人員洽談,這些,都只是在溝通上述你能夠提供的價值。

是的,最最頂尖的業務員或許能夠把垃圾都賣出去,但你可以想像事後的服務工作才會要了你的命,而他早就拿著業績獎金遠走高飛。創業是用產品在與人們交換價值,所以在你確定你真的能夠提供他們價值之前,千萬別再迷信銷售神話這件事情了。

第五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申請即將截止

(本文編輯後刊登在 2012 年 4 月號《30 雜誌》; Photo via sigalakos, CC License)

什麼時候開始行銷?

March 21st, 2012

為了感謝 OgilvyOne 的董事總經理 Eric Chang (張志浩) 幫《流行銷》寫序,昨天特地帶了兩本簽名書去拜訪他。那是非常愉快的一個小時談話,可能我們過去這些年來都疲於與「舊世界」溝通「新世界」的邏輯,因此有太多太多類似的遭遇,聊起來特別有種相見恨晚的惺惺情感。

Eric 是 U of Wisconsin 行銷碩士科班出身,所以由他來解釋舊世界中對於「Marketing」的各種謬誤認知與實行手法,更是具有正統性。基本上,在他看來,傳統企業中的行銷部門,充其量只能稱為「Promotion」(推廣) 或是「Communication」(溝通) 部門。它們做的事情,往往也只是推廣的四大工作 — 廣告、公關、業務、顧客關係 — 中的其中幾項,甚至常常只是「分包公司」。但行銷 4P 中最關鍵的一個 P — 產品,卻往往不是由行銷主導,通常是由研發部門設計、生產之後,再讓行銷拿去想辦法賣。

這樣的邏輯在營運成本高昂的實體世界或許非常有效,專業分工的結果讓每一個環節都有規模經濟的效果。但同樣的邏輯搬到網路上,這 20 年我們累積的經驗顯示,是行不通的。網路產品的生產、推廣成本低廉(且越來越低),再加上市場變動迅速,所以它不能直接採用實體的方法。

尤其是實體的生產循環,往往是一、兩年一個世代,由於數據收集緩慢,再加上設計、模具費用昂貴,你沒辦法太常更新你的產品。也因此,一旦生產出來,行銷就只好絞盡腦汁去賣。但網路在這方面也不一樣,數據基本上可以即時取得,產品基本上也可以隨時更新,所以你更不能像實體一樣,讓產品和行銷變成上下游關係。

也因此,身為網路創業者,你不能採用實體的那一套,等到產品都做出來了,才來想要如何行銷。你甚至應該完全相反,在還沒有產品之前,先從行銷下手,想盡辦法測試市場有沒有類似的需求。而這也就是 Lean Startup 的精髓 — 所謂「Just In Time Production」,先確認市場需求,再著手製作產品,接著不斷跟市場互動,不斷改善產品。

所以,什麼時候要開始行銷?答案是從創業的第一天開始。

第五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已經開始申請

(Photo via professorbop,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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