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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zon 為何花 1.5 億美金買下閱讀社群 GoodReads?

April 3rd, 2013

GoodReads

2007 年初創立,六年來積累了 1,600 萬會員,3.6 億個書籍資料,每月超過 1.4 億頁瀏覽,並且成長還在加速的閱讀社群 GoodReads,日前決定以 1.5 億美金的價位,正式出嫁給賣書起家的網路零售巨擘 Amazon。

Amazon 負責 Kindle Content 的副總 Russ Grandinetti 接受採訪時表示,Amazon 的策略是「First, do no harm」,會讓 GoodReads 像 Zappos 和 IMDB 一樣,成為 Amazon 集團下的子公司之一,未來一切以 GoodReads 社群的利益為優先考量。GoodReads 創辦人 Otis Chandler 則表示 GoodReads 將會與 Amazon 做一些整合,例如方便的匯入 Kindle 藏書清單,並且讓使用者在 GoodReads 網站上點擊書籍就可以直接開啟 Kindle Cloud Reader 開始閱讀等等方便功能。

聽起來 Amazon 花錢買下 GoodReads,不但不像 Apple 買 Ping/Siri 一般把它整合至 iTunes/iOS 平台上,反而要讓 GoodReads 繼續維持獨立運行,而且甚至要提供 GoodReads 各種武器,讓 GR 變成更棒的閱讀社群。

當然事情沒有這麼簡單,Amazon 畢竟不是一家慈善事業。簡單分析 Amazon 賣電子書的價值鏈,你就會知道 GoodReads 的戰略地位有多麼重要:

買書人 → 閱讀裝置 → 閱讀軟體 → 榜單/推薦清單 → 書店 → 出版者 → 作者

對 Amazon 來說,要更有效率的把書賣給買書人,在這條價值鏈上,他們必須要主導每個項目,否則就要讓它成為完全競爭市場。從右到左,作者幾乎是完全競爭市場,出版者傳統來說有六大出版社,但 Amazon 也積極介入出版業務,並且鼓勵作者自行出版。

書店來說,無論是電子書或是實體書,Amazon 都處於相當主導的地位。但那之後的閱讀裝置、軟體、推薦清單等區塊,戰局對 Amazon 來說就非常緊張。

在 PC 的世界,裝置是完全競爭的。但到了 Mobile,尤其是 Tablet 的世界,變成了由 Apple 與 Google 兩家公司在主導,這對 Amazon 是一個極大的威脅,因此它推出 Kindle 閱讀器,而且幾乎用賠錢的方式賣,為的當然不是嘉惠讀者,而是想辦法迫使 Tablet 市場價格越低,競爭越激烈越好。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在閱讀軟體上,Amazon 這些年來積極的在各種平台上都推出了免費版的 Kindle 軟體,為的就是把這個戰場也拉入完全競爭的領域。

最後,在影響消費者購買決策很深的榜單與推薦清單上,是 Amazon 最弱的一環,因為在 Tablet 上,Apple 的 iBooks 與 Google 的 Play Books 短時間內都不會把 Amazon 的榜單與推薦清單納入。在 PC 上,Amazon.com 原先佔有非常優勢的地位,但 GoodReads 的飛速崛起嚴重威脅了 Amazon 在這個領域霸主的地位。

GoodReads Alexa

所以 Amazon 必須要把 GoodReads 買下來,鞏固自己在 PC 書籍價值鏈的地位,並且想辦法乘著 GoodReads 獨立的力量,擠入 iPad 與 Android Pad 的電子書價值鏈。所以 Amazon 不能過分更改 GoodReads 的獨立性與成功模式 — 一旦改錯了,不但不能達到它要的結果,萬一把 GoodReads 改壞了,又讓另一個閱讀社群又冒出來,那 Amazon 這個併購就是白忙一場。

當然 Amazon 必須要把它的顧客,也就是買書人服務好,但企業決策的背後,同時間往往有很多策略與邏輯在發生,希望這個案例有幫助你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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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s via GoodReads, Alexa)

從壞女孩到上億美金年營業額 — Nasty Gal 的創業故事

April 2nd, 2013

Nasty Gal

紐約時報在日前刊出了 Nasty Gal 的創業故事,非常值得一讀。

Nasty Gal (有壞得很屌的意思) 是一家位於 LA 的線上服飾零售店,TA (Target Audience) 是 20-30 歲,喜歡復古風 (vintage-inspired) 設計的女孩們。2006 年創業,到了去年 (2012) 終於突破了 1 億美金的年營業額。

雖然經營的是自有電子商務網站,但 Nasty Gal 的起頭並不是「蓋一個 EC 網站」。剛開始,年僅 22 歲的創辦人 Sophia Amoruso 只是在 eBay 上開了一個小店,賣一些她在舊衣回收站或是網路上找到的二手好物 — 她會故意拼錯時裝設計師 Yves Saint Laurent 的名字去搜尋,因為她發現連這個字都拼錯的人,往往無法了解 YSL 的價值,所以會用很低的價錢賣出她的二手物。

為了宣傳她的小店,Sophia 在 Myspace 開了一個 Nasty Gal 的個人檔案 (別忘了,那是 Facebook 還一點都不紅的時代),每天分享復古時尚的照片,蒐集來了 6 萬個粉絲。不久後,她發現 eBay 不是一個可以久待的地方,因為競爭對手老是去檢舉她用 eBay Page 與 Myspace 互導流量的手法,加上蒸蒸日上的生意,終於讓 Sophia 決定自己蓋自己的 EC 網站。

2007 年,隨著業務量加大,Nasty Gal 不斷的搬家,一下搬到矽谷柏克萊地區 1,700 平呎的小公寓,八個月後又搬到了北加州 Emeryville 附近的 7,500 平呎小倉儲。在推廣通路方面,隨著 Facebook 的崛起,Sophia 見風轉舵拋棄了 Myspace。

到了 2008 年,Sophia 觀察到 LA Fashion District (時尚區) 的崛起,試著開始從那裡採買復古風服飾商品,上架後發現顧客的反應非常良好,於是開 6 個小時的車延著 5 號公路南下進貨變成了他們每週固定的行程。

到了 2010 年,Sophia 的團隊開始引起了矽谷創投的注意,收到了很多投資的 Offers,但 Nasty Gal 並不缺錢,所以 Sophia 暫時婉拒了這些創投的好意。

2011 年,為了更接近供應商與模特兒,Sophia 乾脆把 Nasty Gal 直接搬到 LA 市中心。接著,為了更進一步擴張生意,支應快速成長的需求,包括在美國中部交通樞紐 Shepherdsville, Kentucky 興建 50 萬平呎的物流中心,她與創投談了一輪後,決定向曾投資 Net-a-Porter, Etsy 與 Asos 的 Index Ventures 合夥人 Danny Rimer 募資 4,900 萬美金。

目前,Nasty Gal 的網站每月有 600 萬人次到訪,在 Facebook 與 Instagram 上各有超過 60 萬的粉絲,預計今年將產生 1.28 億美金的營收,較去年成長約 28%。

當然也會有人酸 Nasty Gal 主打的「復古」只是一時的風潮,但我認為那就錯失了 Nasty Gal 這個商業模式的精髓。當你仔細研究,你會發現 Sophia 創造 Nasty Gal 背後的精神與做事的方法,與台灣的 Lativ東京著衣,甚至是近期的 MyDress 崛起的故事,都有很多相似之處,而那個核心,就是在這個時代的創業者都必須要有的 Hack Everything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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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Nasty Gal)

創業 CEO:用心,才有好文化

April 1st, 2013

Mixed Media Painting by Dean Russo / Dumbo Arts Center: Art Under the Bridge Festival 2009

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論語·顏淵

歡迎來到「創業 CEO」系列,在這個系列中,我們討論一個創業者如何教會自己成為一位偉大的 CEO,因為歷史上最偉大的創業公司,往往都是由這樣的人在領導

今天我們要聊一個很難聊的東西 — 企業文化。

為什麼難聊?因為它很難被定義。雖然叫做「企業文化」,但「企業」本身是不會有「文化」的,只有企業裡的「人」身上,才會有文化。人身上有什麼文化?還是很難描述。它可以是工作習慣、使用的語言、價值觀或是想到達到的目標與達到目標所用的方法,無論如何,如果你待過兩家以上的企業,或者是跟好幾個公司有過深入的合作,你的確會感覺到不同公司裡的人,往往有著非常不同的文化。

也就是說,雖然文化很難被精確的定義,但它確確實實是存在的。更重要的是,文化深深影響著一個企業的競爭力。Bain & Co. 在 2006 年對北美、歐洲與亞洲的 365 家企業與它們的文化進行了一次調查,結果有 68% 的領導人認為,他們優秀的企業文化是公司競爭力的來源。同時間,也有 81% 的領導人認為缺乏優良的企業文化,是公司註定永遠陷於平庸的原因。

所以文化是一個模糊的東西,但深深影響了企業的興衰,因此是創業 CEO 們必須學習,並且試著掌握的。

在 Bain 的同一個研究,也歸納了「勝利者文化」的一些共同特色:

Winning Culture

Unique Personality & Soul

在這些表現突出企業的核心,總是一個「獨特的個性與靈魂」,讓這些公司與同儕非常的不同。所謂獨特的靈魂,說穿了就是該企業的領導人 — Apple 有 Steve Jobs、Facebook 有 Mark Zuckerberg、Amazon 有 Jeff Bezos,而 Google 現在是 Larry Page。雖然說一個百人、千人、萬人企業會不會成功,靠的絕對是團隊的力量,但這團隊的力量,終究是圍繞著領導人而往外組織出去的。領導人吸引怎樣的高手來加入,把他們放在什麼位置,鼓勵什麼行為、懲罰什麼行為,如何以身作則,如何要求表現,這些一切的一切,都會風行草偃,漸漸擴散到整個組織。

因此要有好的企業文化,我認為創業 CEO 必須要從改善自身的文化,也就是自己的個性、脾氣、習慣、目標、做事的方法等等開始。舉例來說,創業者往往都是性情中人,但若長期過分憑直覺做事、陰晴不定、難以捉摸,最後可能會讓同仁們無所適從,處處以「別惹老闆生氣」為依歸,反而無法專注在做對公司最好的事情上面。另外,也有一個例子是如果老闆自己不寫會議記錄,那同仁們也不會寫,所以想要團隊有記錄的習慣,要從自己開始寫起。

此外,優秀企業往往有一些獨特的「傳統」,無論是各種「勝利」的慶祝方式,或是每天、每週、每月固定發生,有文化建造意義的特殊活動 — 在 appWorks,我們三年來每個星期五 6pm 都固定舉辦 Happy Hour,由一個當屆正在接受育成的團隊主辦,負責招待所有同學與「回娘家」的學長姊,來創造一個更緊密的創業社群。

High Performance Values & Behaviors

從這個獨特的靈魂與傳統出發,Bain 發現勝利者企業的文化,往往造成以下六個我們可以感受到的特色:

  • 熱情與能量
  • 團隊作戰的個人
  • 偏好行動
  • 思考像老闆
  • 專注在外部
  • 非常高的求勝欲

也就是說,建造優秀的企業文化就有點像建造受市場歡迎的產品,或是任何社會科學一樣。由於中間的介質是人性,具有高度的不可預測性,我們只能變動 Input,觀察 Output,然後不斷的實驗、調整,想辦法進步,去得到並且維持好的企業文化。

所以結論就是「用心」,不但時時把文化掛在心上,也時時思考如何影響它,讓它變得更好。好像有點老套,但希望今天的討論能給你些啟發。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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