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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土豆網與 Now.in 的不同

March 6th, 2012

「關掉它。」

我聽著命令的語句,帶著無限的驚恐,用我顫抖的雙手在一堆闖入我房間的陌生人面前敲了指令殺死了我的親生女兒 Now.in,看見網頁伺服器停止運行的瞬間,我不知道該如何表達我當時的心情….

我一直以為法律的目的是在保護好人,然而那天證明我錯了,法律是在保護懂法律、玩法律,甚至能修改法律的人,而難道只因為這樣那些不懂法律的人就該死嗎???? 創新錯了嗎???

看著 Now.in 創辦人 Victor 的這段話,我心中感到無比的痛楚。很想為他做些什麼,很想為 Now.in 做些什麼,很想為未來所有跟他一樣想要開發出更棒音樂服務的創業者做些什麼,但我得說,在此刻,我感到非常非常的渺小。比起大多的創業團隊,appWorks 的資源已經比較豐富,但是要到能夠去遊說立委、政府,我們離 IFPI 這種真正的財團還差得很遠。

想過要發起一人一信行動,但這個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基本上沒有任何意義。我想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這裡把最核心的問題點出來,然後讓大家一起來想想將來有一天,等我們長大了,有什麼我們能夠改變的。

最核心的問題,就在於「YouTube」、「土豆網」與「Now.in」這三家公司的不同。

YouTube 是 2004 年在美國起家的線上影音網站,創辦人之一是在台灣子弟,被遠見雜誌譽為大神的陳士駿,土豆網則是 YouTube 在中國的孿生兄弟,只比 YouTube 慢 2 個月上線,一樣是做線上影音。重點是這兩個網站的絕大多數影片,都不是由站方製作,而是讓使用者自行上傳。而可想而知的,是它們在營運初期,都累積了大量的「問題影片」,更確切的說,是「有版權問題的影片」。

沒錯,這兩個網站與 Now.in 的差別,只是在影音和音樂的不同,但內容分享的模式,基本上是一模一樣的情境。時間快轉到今日,YouTube 在 2006 被 Google 買下之後,已經快速成長為全球第三大網站,被喻為 Google 有史以來最有價值的收購。土豆也在去年底上市,目前是全球前 50 大,中國前 20 大的網站。

奇怪,既然滿是「問題版權影片」,這兩個網站怎麼都沒有被抄掉?這,就是它們與 Now.in 最大的不同。YouTube 生長在北美,在面對滿門抄斬的威脅時,選擇了加入 Google 的保護,最後不但生存了下來,還不斷壯大,讓版權主反過來得和它合作。土豆網生在所謂「專制」的中國,但共產黨的政府,卻還是能給土豆很多空間,去和版權主協商,達到三贏的局面。

現在問題來了,我們生長在台灣,既沒有大網路公司可以靠行,也沒有「先情、後理、再法」的政府,所以 Now.in 和 Victor 淪落到今天這種的田地。從小,課本教我們大陸同胞「身在水深火熱之中」,等著我們去解救。長大了之後才知道,真正身在水深火熱之中的,是我們這群小島上的窮創業者。歡迎來到中華民國,英明的領袖、大有為的政府,我祝你們萬歲、萬萬歲。

(Photo via Za Rodinu, CC License)

第五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已經開始申請

《Jamie 流行銷》文摘系列 — 洗腦世代

March 5th, 2012

自瀏覽器問世,網路開始普及的十多年來,人們的線上活動也從廠商對消費者單向廣播資訊的「Web 1.0」,漸漸走到使用者也是內容生產者的所謂「Web 2.0」時代。從 2008 年開始,由 Facebook 帶來的「實名制」和「真實人際」運動、智慧手機帶來的「行動上網 (Mobile Internet) 」和「App Internet」,以及社群媒體帶來的行銷革命,更是將網路帶進了我口中所謂的「Web 3.0」時代。

網路的進步是如此迅速,也帶來了諸多投資報酬率奇高、消費影響力強大的行銷管道。然而,正當 Facebook 不費一兵一卒攻下台灣,Dropbox 靠著朋友拉朋友飛速積累至 5,000 萬用戶的同時,許多本土企業的媒體策略卻還是停留在遠古時代──每天仍舊依賴著大眾媒體單方向放送「買我、買我、買我」,卻發現會被這樣訊息融化的消費者,像南極冰山一樣不斷在減少中。

深究原因,是因為這些企業的高層主管,都是根深柢固的「洗腦世代」。

二次大戰結束後,台灣正值光復初期,經濟開始起飛的時候。戰後嬰兒潮的孩子,從很小開始的娛樂,就是在晚餐時捧著飯碗,爭先恐後地奔向里長家,在窗戶邊佔一個好位子,邊看電視邊吃飯。

登陸月球、威廉波特、瓊瑤、群星會是這個團塊世代人們的共同回憶,他們生長在大眾媒體的高峰期,資訊統一的透過電視、廣播、報紙等有限的管道強力播送到消費者手上。特別是電視,不但成為了家家戶戶必備的電器,更大大改變了人類的生活習慣。

還沒有電視、廣播、大眾媒體之前,下班後、閒暇時,人們拉著椅子,公園、大樹下泡茶聊天。當時,人與人之間是資訊最重要的散播管道。我們不但交換資訊,還懂得辯論、堅持,擁有自己的意見。

然而,自從這些會講話、會動的小盒子滲透到每個家庭後,人們的生活出現了大幅度的變化。從那之後,大家開始養成下班匆匆回家,急忙打開電視,深怕錯過精彩節目的習慣。久而久之,我們漸漸停止了思考,進入被動接受資訊的模式。

這對於廠商而言是天大的好消息,因為當你透過絢麗的電視廣告,對這些切換至接受模式的消費者進行洗腦,行銷訊息當場就像是吃了威而鋼一樣的有力。所以從 50、60 年代開始,我們看到精通這套「大眾行銷」的消費品牌瘋狂成長。這些廠商今天賺了錢,明天再買更多廣告,後天就能再賺更多錢。久而久之,廣告和行銷,似乎劃上了等號。

搭著大眾行銷風潮,原本來自小鎮的家庭公司開始成長為區域性、然後是國家性、跨國性的企業。由於全球消費者都在看電視,所以同一套模式拿到哪裡都適用。這讓糖水公司、連鎖速食等行業得以成為世界級的無敵巨獸,創造出來的品牌價值更是長期高居排行榜。

而這群 1945-1965 間出生的戰後嬰兒,就是生長在這樣的年代。一個全球大洗腦、世界文化大一統,每個人都在吃漢堡、喝可樂、穿運動鞋、開日本車的世代,一個「洗腦世代」。

不,這在百萬年的人類史上從未發生過,也極有可能是最後一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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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Do It」不夠,你要「Just Ship It」

March 5th, 2012

This product is shit. –Steve Jobs

「我最近在做一個產品,可是它還沒有好,等到完成度比較高的時候,我再拿來給你看…」這幾乎是我最常聽到的一句話,問題它也是一句非常不合邏輯的話。如果你拿產品來給我看,是想聽我的意見,那與其等到快做完了,才發現其中有一些設計是我認為不合理的,不是應該早一點知道比較好?同樣的道理,如果你的產品是想給某個 TA (Target Audience) 使用的,那你也不必等到它快完成了,再來發現 TA 根本不需要這樣的東西吧?

大家都喜歡講 Steve Jobs 批評 Apple 同事的作品是「Shit」的故事,但很多人沒有注意到的是,他也常常讓這些「Shit」被拿去「Ship」。MobileMe 就是最好的例子,這個服務 2008 年從「.Mac」衍生出來,Jobs 還公開在台上推薦它,但私底下卻把整個開發團隊罵到臭頭。AppleTV/iTV 又是另一個例子,Jobs 顯然對這個產品一點都不滿意,每次上台都直說「AppleTV is just a hobby」。

為什麼?因為如果不「Ship」,你就得不到最珍貴的市場反饋,那產品也永遠無法「真正的進步」。不,你自己在家裡加的 800 個功能不算進步,很多時候還讓你的產品與市場越來越遠。對於新產品,人們往往喜歡簡單的東西,而不是複雜的瑞士刀。

至於工程師為什麼不敢 Ship 產品,我有兩個理論。第一,他們怕失敗。因為從小耳濡目染的「大眾市場」邏輯教我們,如果一個知名品牌丟了臉,那對於商譽的毀損無法衡量,客人可能永遠不再回來,公司甚至從此關門大吉。問題是,你的小品牌其實沒有很「知名」,說穿了丟臉就丟臉,也不必擔心有人記得,最差最差大不了換個網址再上不就得了。至於那小貓兩三隻的客人,我不是說他們不重要,但事實上你遲早會得罪某些人的 — 即使你把產品「做完」再上市,誰又能保證所有人就會一試成主顧呢?更重要的是你要認清你無法討好每一個人,所以實在沒什麼好怕的。

而更有趣的理由,是身為一個優秀的產品人員,根據定義,你對自己的產品往往永遠不會滿意。Andrew Chen 前幾天說了一個故事,他去 Pixar 拜訪一個朋友,Pixar 做了這麼多超棒的動畫,大概是大多數人心中最棒的 3D 卡通電影公司,結果當 Andrew 問他朋友:「你最喜歡你們家哪一部電影?」他的朋友居然答不出來,苦笑著說:

這實在是一個很難的問題,因為所有的電影都很不錯。但於此同時,我其實不忍看任何一部我參與過的影片,因為我花了無數個小時在其中,完全清楚所有我的小決擇、所有的小捷徑、所有其實可以更大膽的地方,但最後我沒有做,因為我害怕無法在排定的時間內完成。所以當我看這些電影時,我眼裡看到的,是這些種種的缺陷,而直到我把目光轉向家人、朋友們臉上,我才有辦法忘記它們。

沒錯,大多時候,你跟你的產品已經相處太久,早已到了無法用客觀角度去判斷它好壞的程度,甚至你還有可能會越鑽越深,永遠沒辦法滿意 (等等,這些 bugs 要修掉才能推出!)。但很多時候,你的產品早已遠遠超越市場的期待,你再繼續做下去,額外的邊際效益極低 (有多少機率消費者會碰到那個 bug?),甚至還有可能是負的 (首頁每多出更多功能,你的跳出率就會更高)。

所以,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很簡單,就是跟 Pixar 一樣,有不能修改的 Deadline。在做一個產品之前,明訂一個「Shipping Day」– 最好是一、二週以後,最長也不要超過一個月。然後所有人,無論如何,到那天,就是要「Ship It」,沒有任何理由,沒有任何討論的空間,無論完成度如何– Just Ship It!

接著,你的產品開發就會起很有趣的化學變化,因為當大難臨頭,大家根本沒有時間在那邊務求完美,只會專注在最最核心的功能上面。沒錯,這就是用外力來達到 MVP (Minimum Viable Product) 的方法,也就是為什麼 appWorks 每個禮拜、每個月、期中、期末,一天到晚在 Demo 的原因。既然優秀的產品人員,沒辦法主動的做出 MVP,那我們就必須用別的方法,強迫 MVP 被做出來。因為從市場的角度看過去,「Just Do It」一點意義也沒有,只有在你「Ship It」的時候,你的產品才能真正和使用者互動,也才能真正開始找到方向。

有興趣參加我們的「創業新兵訓練營」?第五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歡迎你的加入。

(Photo from mikebeard,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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