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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nga 大賺錢的內幕被踢爆 這樣的商業模式值得效法嗎?

November 4th, 2009

ScamVille

從周末以來,美國這邊網路圈的話題都圍繞著 Zynga 的黑暗面 (dark side)。(Zynga 是以開發 FarmVille 和 Cafe World 等大受歡迎的 Facebook 遊戲著稱的”社交遊戲”公司,之前的許多文章都有討論到.) 這個消息由北美科技網誌 TechCrunch 主編 Michael Arrington 在上周六先揭發,原來 Zynga 今年預計將達到的一億美金 (US$ 100M) 營收,居然有高達 1/3 是靠著游走道德邊緣的 CPA (Cost Per Action) 廣告賺來的。(詳情也可以參考 Mr. 6 網誌上的文章。)

我一直鼓勵創業團隊效法 Zynga 的商業模式,開發中文社交遊戲,也知道 CPA 長期以來都是他營收來源的一部分。但在這個事件爆發出來之前,任誰也沒想到 CPA 居然佔了 Zynga 高達 1/3 的營收。既然如此,我們就來探討一下 CPA 這個商業模式,以及有什麼可取及不可取之處。

所謂的 CPA,是網路廣告計費方式的ㄧ種,中文可以略翻為”每次行動成本。”  要了解 CPA,我們得先從 CPC 關鍵字廣告說起。像 Google 等搜尋引擎所提供的廣告服務,大多是以 CPC (Cost Per Click/每次點擊成本) 的方式來計費,例如: 如果我是電腦經銷商,可以去 Google 購買”小筆電”這個關鍵字,則當使用者在 Google 上搜尋”小筆電”時,就會在搜尋結果中看到我張貼的廣告。而如果他覺得我的廣告符合他想找的產品,於是點擊我的廣告中的連結,這時 Google 就算是功德圓滿,也就可以跟我收取一次的 CPC 點擊成本。Google 並不在乎使用者到了我的網站後有沒有成交,或是我的網站根本沒有在賣小筆電。

但對於某些行銷人員來說,CPC 是有缺點的,因為他很難去抓用戶取得成本 (user acquisition cost)。於是,聰明的網路廣告商就發明了 CPA,也就是讓行銷人員可以定義一個動作 (action),例如: 下單購買。也就是說,如果我賣小筆電有 500 元的毛利,我可以跟 Google 說我願意花 100 元的 CPA 買一張訂單。於是,當使用者點擊我的廣告時,我不用付給 Google 錢,但是當使用者完成下單的動作,Google 就可以跟我收取 100 元。而 CPA 這樣的模式,他的表現是完全可以保證的,所以價格上往往是 CPC 的數十倍至數百倍。

像 FarmVille 等這些社交遊戲提供的廣告服務,除了 CPC,也有許多是用 CPA 的收費方式。但跟關鍵字廣告單純的下單比起來,社交遊戲 CPA 的”動作”常常相當的五花八門,基本的有回答問卷,填寫註冊表格,而較受爭議則是像寄發邀請函給朋友 (廠商因此獲得朋友的 email),訂購 (運費很貴的) 免費贈品等等。

使用者要花這麼多功夫,廣告費卻是 Zynga 賺走,哪有人會去填什麼資料?  顯然是沒有。於是 Zynga 又發揮了商人的智慧,把他的每個遊戲裡的農民幣/Cafe Dollar 這些可以用來買遊戲商品的”虛擬貨幣”拿來當贈品。這些假錢對 Zynga 而言這些是沒成本的,但是對玩家而言卻有ㄧ些價值。 把這兩個套在一起,噹噹,就出現了財金課本上標準的低買高賣”套利空間 (arbitrage)”。換成白話,就是,Zynga 拿不值錢的農民幣賄絡你,讓你去幫他的廣告商填表格,最後他自己收取白花花的現金,皆大歡喜。

財務課本上說當有套利機會時,請用力的套,套到不能套為止。所以 Zynga 毫不手軟,大手筆的在 Facebook 上購買廣告,邀請使用者免費玩他的遊戲。Zynga 玩家越來越多,營收也越衝越高,Facebook 廣告越賣越好,獲利在即,又是一場皆大歡喜。

但這真的皆大歡喜嗎?  其實不然。有許多社交遊戲的 CPA 廣告,都是游走在道德的邊緣,隱含的費用藏在超小的字體中,加入會員就必須繳月費是寫在最下面的附註裡面。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些 CPA 廣告商付得起較高的廣告費就是因為使用者去他們網站所完成的”動作”往往是有暴利可圖的。這常常讓使用者事後發現受騙上當,而對廣告商,Zynga 甚至是 Facebook 留下不好的印象。這樣接近金光黨的手段,短期之內或許可行,但絕對不是遊戲公司長久經營之道。

而這些社交遊戲 CPA 跟先前小筆電 CPA 的最大不同,在於使用者原先沒有購買的意圖,而是被你引誘去填表格,拿”贈品”,最後卻掏了腰包。

其實 CPA 不是不好的商業模式,如果運用得當,是三贏的,例如: Cafe World 遊戲中有好用的鍋子,好看的碗盤,你可以引導想要在真實生活中買類似產品的玩家,去廠商的網站購買,然後收取 CPA。

但是,靠著賄絡使用者方式而賺取的 CPA有根本的結構上的問題,廠商很難不用騙術,從原先沒有購買意圖的使用者身上搾出錢來。這種模式,優質的廣告商當然不會使用,而相對的,吸引惡意廣告商的機率就很大。所以CPA 沒有不好不好的是 Zynga 使用的方式

以上,希望這篇文章能讓大家對 CPA 有更健全的了解,也能因此用更正面的方式執行這個的商業模式,來賺取額外的利潤。中文社交遊戲團隊,加油!

(Image via TechCrunch)

關於“公司該禁 Facebook 嗎?”一文引起的討論

October 31st, 2009

Greeks Love to Argue

寫這個網誌 (還有在 Mr. Jamie 的 Facebook 專頁 上分享新聞與評論 — 什麼?  你還沒加入追蹤?),每天最大的收穫就是可以聽到大家的迴響,和大家一起討論。三人行必有我師,這個世界上實在有太多事情/想法/觀點可以學習。每個人對事情的看法本來就不會完全一致,但有機會聽到不同的意見,才能讓自己進步,才能看得更寬更遠。

上個星期寫的 公司該禁 Facebook 嗎? 一文,就是最好的例子。在本網誌與 FB 專頁上,加起來收到了 13 則的留言,算起來大概有 1/3 贊成我的看法 (不需要禁),1/3 反對,還有 1/3 覺得根本的問題在於大家把工作跟休閒的界線搞混了。最後的這個觀點,就是我在寫該文時完全沒有想到的。

其中 milktea 的留言,我覺得算是總結了不同的聲音,我節錄如下:

上班就應該認真上班,花時間做些有的沒的真的沒有必要。如果說工作需要喘息的時間,那最好離開電腦,喝杯咖啡,抽菸,到走廊走走都可以。玩電腦遊戲只會讓眼睛更加疲累。

台灣人工時全世界第一,但是產值跟收入卻不成對比,這個跟員工的工作效率有很大的關係。

個人在歐洲及台灣各別工作過好幾年,台灣是加班到昏天暗地,上班時卻人人MSN,FB,新聞網站,無名,網拍的看;在歐洲雖然每天九點上班,下午四,五點就下班,但是跟在台灣工作比起來卻是精疲力盡的多了。即使是以慵懶著名的法國人,雖然休閒的時候很努力休閒,但是他們工作起來的效率也讓我吃驚的,一個下午可以做很多事情。

面積跟台灣一樣小,人口只有台灣一半的荷蘭,工作時間一個禮拜只有36個小時,但是國民所得是台灣的二三倍。

個人是覺得工作的時候就認命工作,我不反對工作中求喘息,但是在休閒時間還猛盯著電腦螢幕,不見得對工作效率有幫助。

閱讀 milktea 以及大家的留言,不但讓我發現當初根本沒有考慮到 work/life balance 這個重點,也讓我對自己為什麼那麼急著想要請企業主不要封鎖 Facebook,有更深入的體會,所以我對於 milktea 的留言有了下面的回覆:

你說得很對,工作跟休閒的確是要分開,而這是每個人人生中一個很重要的課題。

GDP 的差異,應該跟產業結構有比較多關係,跟工作效率的差異比較沒關係。我的經驗是台灣員工的工作效率其實很高 (Sosauce 在美國跟台灣都有 engineering team),C/P 值更是高得不像話。但是創意上,比起美國的員工就少了很多。所以我比較擔心台灣老闆如果繼續把員工掐得緊緊的,那創意指數就不會上升,產業結構也沒辦法跟著升級,GDP 就永遠追不上歐美。

我這篇文章的另一個目的,是想指出主管應該依”表現 (merits)”跟”生產力 (performance)”來管理,而不是再像工廠生產線一樣,時時站在員工被後盯著他們每分每秒的在做甚麼。

原來真正讓我擔心的,是珍貴的創意在這樣頭痛醫頭的決策過程中被謀殺了。環顧網誌圈,似乎也有不少人有類似的觀點。這就是社群有趣的地方,也是網路的真正價值,透過大家的討論,道理就越來越明白,原本單純的資訊,也在這個過程中也淬煉成了可以運用的知識。

所以我會繼續努力的寫努力的分享也希望大家能夠多多發言在這個社群沒有意見是不好的意見也沒有問題是笨問題每個人的分享都會為大家的學習加分非常歡迎你能加入我們也希望你能夠從這裡得到ㄧ些啟發

大家週末愉快。

網誌已成主流媒體 中文廣告聯盟商機無限

October 29th, 2009

2009 State of Blogsphere

2009 Blog Average Revenue Breakdown by Traffic

網誌搜尋引擎 Technorati 從上周一 (10/19) 起一連 5 天刊登 2009 年度網誌產業研究報告 (State of Blogsphere Report),每天一個主題,包括: 網誌是 誰在寫為什麼寫如何寫賺錢嗎 以及 未來的展望 等,每個主題下都含有豐富的調查數據,可以說把整個博客圈大體解剖之後,攤在陽光下給大家欣賞。

我讀了之後的第一個感想是,好快!  經過短短不到十年的發展,網誌已經從所謂的新興媒體,轉眼間正式晉升為主流媒體了。這個產業現在不僅有龐大的客群 (幾乎每個網友每個月都會讀到幾篇網誌,光 Google 的 Blogger 平台,估計每個月就有 3 億人到訪),更有產值 — 在 Technorati 追蹤的全球 5 百多萬個網誌中,已經有 13% 是全職經營的,而這些高流量網誌的平均每年營收更高達美金 12.2 萬 (約台幣 400 萬,年成長 22%),光把這些數字湊起來,全球博客產業的年產值光廣告收入估計就高達 80 億美金 (約台幣 2600 億) 之多。

這個數子非常驚人,但也剛好解釋了為什麼美國這邊今年以來頻頻傳出網誌廣告聯盟 (Blog Advertising Networks) 募得鉅資的消息,先是 Glam 的美金一千萬,然後是 Federated Media 的美金五千萬 (以美金兩億的超高估價募得),連才剛跨界的 Technorati 也兩周前募得美金兩百萬 (以約美金三千五百萬的估價)。

這發展相當合理,自從有媒體業以來,廣告也一直是亦步亦趨,媒體走到哪裡,哪裡有讀者/用戶的地方,廠商也就會跟著去投行銷預算。既然讀者喜歡看網誌,那廣告經費絕對會跟著移動。

重點來了,不可否認的,中文網誌的發展,比起英文來得稍慢一些,許多可能成功的部落主題,都還沒有專業的一級網誌的出現。但落後更多的,是廣告聯盟的服務。內地市場我還沒有深入研究,但是台灣市場除了 Google 的 AdSense 之外,就只有達摩媒體經營的 Blogger Ads 一家廣告商。也就是說,跟北美的百花齊放比起來,中文市場絕對還有很多發展的空間。

當然這中間也有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網誌廣告需要好網誌的支持,而好網誌更需要收入來源賴以為生。也就是說,網誌圈的發展跟廣告聯盟的發展是相輔相成的。中文網誌產業要更邁向主流,要先有更多更好的廣告服務,讓部落客從業餘變成自給自足的可能更大,好的網誌自然就會越來越多。

基於這些理由我非常看好中文網誌廣告服務聯盟未來 5-10 年的發展也期待收到好團隊的投資案

又是一個創業的好機會,有興趣創業的讀著們,你準備好了嗎?

(Images via Technor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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