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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位 Groupon 消費者調查結果,大公開

June 8th, 2011

昨天文章聊到 Groupon 申請掛牌,卻落得人人喊打的情況。但我認為大家應該把焦點集中在更深一層的問題,那就是 Groupon 這個模式到底可不可以長久。這個問題最大的關鍵是「消費者經驗」,但我自己只用過一次 Groupon-like 服務,無法代表大家說話。於是,為了更瞭解真正的使用者的看法,解開大家長期以來的疑惑,我隨手弄了一個非常精簡的小小調查

本來想說有 30-50 個回覆就不錯了,想不到,我們居然得到了 228 個人的迴響 (有沒有跟你說市場是無法預測的)。今天早上起床看到之後非常驚喜,趕緊開始分析資料。

首先,讓我們先來先公布答案的分布情況。

消費者使用 Groupon-like 服務的次數

這裡我們看到 8 成的消費者使用次數是 6 次以下,要跟大家道歉的是我問卷沒有設計好,少放了一個 13+ 的選項,因此 10-12 次裡面可能有一些其實是 13+。

用過 Groupon-like 的消費者「回訪」的餐廳數

從這個統計可以看出有「回訪」經驗的消費者大約占 27%,其實不低,下面我們有一些交叉分析。

幫 Groupon-like 經驗打分數 (1-5)

這裡可以看到「負面經驗」的消費者有 36%,閱讀他們填寫的抱怨,最多的是買了之後「訂不到位」、「餐點/服務品質」(很多來自預期落差 — 照片拍得太漂亮) 和「灌水折扣」這三個問題,也有不少人抱怨 Groupon-like 服務寄太多電子報。

交叉分析

如果我們作一些簡單的交叉分析,可以發現:

  1. 有「回訪」經驗的消費者,平均使用 Groupon-like 的次數是 6 次
  2. 整體「總回訪率」 (總回訪餐廳數/總 Groupon-like 使用次數) 是 12%
  3. 使用 6 次以下的消費者 (占 82%),有回訪經驗的比率是 20%,回訪率則是 12%
  4. 使用 7 次以上的消費者 (占 18%),有回訪經驗的比率是 55%,回訪率則是 13%

結論

以上的數據,幫我們稍稍解開了 Groupon-like 體驗的謎團。原來,所有 Groupon 消費者裡面,大約有 6 成是只用過 1-3 次的「嘗鮮客」,而有 2 成是經常使用 (7 次以上) 的「折扣達人」。更重要的是,平均來說,消費者每吃過 8 家餐廳,只會回去其中一家,這和使用過 Groupon 的次數並沒有關係。

但如果你是餐廳,我不認為這個數據代表你應該要預期每 8 個 Groupon-like 消費者,就有一個會回來。相反的,我認為它代表的是每 8 家使用 Groupon-like 服務的餐廳,平均只有 1 家會讓消費者想要回去。也就是說,使用 Groupon-like 做行銷,雖然可以帶來很多客人,但就像上面提的消費者抱怨一樣,有 8 成的結果是讓他們失望的體驗。

所以耍再多花招,最後的重點還是你如何用餐飲和服務把消費者留下來。而這,不就是做生意最核心的精神嗎?

(Image via groupon.com)

Groupon 這場騙局

June 7th, 2011

2008 年 11 月成立,短短兩年創下人類史上最快突破 10 億營收大關的 Groupon,經歷了瘋狂成長瘋狂採購拒絕了 Google 的高價收購之後,終於在日前決定要申請掛牌上市了。問題 Groupon 不申請還好,一提出申請,這下所有的財務資料全部跟著被攤在陽光下檢視。

經歷一番仔細研究之後,北美科技圈發現這些數字出現了大問題。原來 Groupon 財務槓桿高得離譜 — 擁有 2.9 億現金資產卻背負 5.2 億短期負債,也就是說這家公司隨時面臨倒閉的風險。更誇張的是前兩輪增資總共募得美金 10.8 億,理論上應該要拿來好好改善這些財務缺口,但奇怪的是該公司卻把其中 9.3 億拿去贖回創辦人和早期投資人的股票。

這讓大家非常質疑,尤其當你已經知道這麼快就要申請上市,理論上掛牌後股票絕對比上市前增資時值錢,那為什麼還要提早下車?難道你怕這家公司撐不過「閉鎖期」(上市後大股東會有一段時間不能賣股票),你還來不及退場,股價就已經躺平?

於是一堆人跳出來大罵這是一場 Groupon 騙局 –「Grouponzi」他們稱 (從 Ponzi Scheme 來的),宣稱 Groupon 正在進行一場大型非法吸金遊戲。這些指控的細節,中文網誌已經有不少討論,大家可以看看 MMDays 或是 36 氪的分析,我就不在這裡贅述。

更重要的是 Groupon 還是 Grouponzi,我認為有一些點沒有充分被討論,但你們必須看清楚:

  1. 主顧客 — 餐廳為什麼要用 Groupon?絕對不只是「行銷」兩個字而已。任何經營餐飲業的人都知道,能不能抓住經常回店的「主顧客」 (Core Customers),才是餐廳生存最重要的關鍵。這件事情我們之前就討論過,但目前為止,我還是沒有看到有效的證據。為了證明這一點,我弄了一個小調查,如果你曾經用過 Groupon 或是類似的服務,請把你的經驗和大家分享,只需要花你 30 秒的時間,明天我會把結果公布出來 — 調查和分析結果在這裡
  2. 瑜珈教室 — 當你批評 Groupon 和類似的服務時,如果他們發現無法「防守」餐廳主顧客這個點,就會開始搬出「其實我們是設計給瑜珈教室」的說帖 (雖然他們推出的餐廳團購遠大過其他類別)。這個說法的意思是瑜珈教室的成本是固定的,所以每多加一個學員,無論是什麼價錢買的,都是賺到。這個假設有兩個很大的問題:一、沒有考慮到排擠效應 — 教室裡面突然多了很多玩票性質學員,對原本長期付全額的會員是很大的負面價值。二、沒有考慮到資訊是流通的 — 一旦老學員知道了這樣的事情,久而久之他們也不續約了。
  3. 消費者疲勞 — 天天吃素,偶爾大魚大肉,或許很刺激。但是當消費者習慣了 5 折,不久之後這樣的折扣將一點也不吸引人,Groupon 如何繼續讓消費者覺得刺激,還是一個問題。
  4. 餐廳作弊 — 餐廳不可能長期賠本經營,況且價位是他們自己訂的,可以先拉抬,再打折。近來已經有消費者開始發現有些 Groupon 檔次並沒有真的比較便宜,這將更進一步傷害這個服務的長期品牌形象。

所以,沒錯 Groupon 是一個革命性的商業模式,但是能不能長期經營我仍舊高度懷疑。如果你願意,請幫助我們更了解身為使用者的看法,這會讓整件事情更加明朗。

6/8 更新: 調查結果和分析已經出爐

(Image via groupon.com)

網路殺了音樂產業

June 3rd, 2011

沒錯,網路殺死了音樂產業。自從 90 年代末期網路普及以來,CD 銷售逐年下滑,音樂品牌陸續倒閉,唱片行一家家結束營業。所有「音樂人」前仆後繼的指控網路害他們沒了收入,掉了飯碗。

然後出現了 Jonathan Coulton (強納森‧庫頓):

他是誰?他是一個創作歌手。十多年前,Yale (耶魯大學) 畢業後,懷抱著成為一個音樂人的夢想,跟很多人一樣,他隻身搬到紐約。也跟很多人一樣,他才發現他根本打不進音樂產業。因為在 90 年代,要當一個歌手,你必須要把先自己餓個半死,打零工賺錢,然後不斷的到各種場子免費演出,管他是路邊、西餐廳、酒吧、還是再小的演唱會,你只能拼命的唱、一直唱一直唱,直到有一天累積了足夠的粉絲,才有唱片公司願意把你簽下來出唱片。

所以 Jonathan 放棄了歌手生涯,跑去軟體公司當一個工程師,這一當就是 9 年。世界繼續的變化,到了 2005,Jonathan 發現雖然網路殺死了音樂「產業」,但是人們卻沒有停止聽音樂。於是他有了一個念頭,他強烈的懷疑在這個新時代,你應該可以不用靠唱片公司,不用靠經紀人,不用把自己餓個半死,就可以唱給全世界聽,而且過得不錯。

為了證明這個想法,他毅然離開了軟體公司,開了一個網誌 (我有沒有跟你說),然後靠著這個管道開始賣他自己寫的 MP3。沒有什麼了不起的東西,一首歌一塊美金,很老實的一首一首寫,一首一首賣。就這樣過了 5 年,98 首歌的努力累積之後,前兩天的新聞傳出來,Jonathan 去年、個人、淨賺 50 萬美金,沒錯,是 1,500 萬台幣。這,即使在收入很高的美國,也是一線歌手才有的等級。但 Jonathan 靠著一個人,沒有唱片公司、沒有經紀人、沒有餓個半死、沒有去走唱,靠著網路,他就做到了。更重要的是,靠著網路,全世界已經有上千萬人聽過他的歌,光上面那個 Code Monkey 音樂錄影帶,就已經有超過 500 萬人次看過。

沒錯,網路殺死了音樂「產業」,就像網路殺死了出版「產業」一樣。但是人們’從來沒有停止閱讀,也從來沒有停止享受音樂。所以創作人,你可以繼續跟唱片公司、出版社一起抱怨,也可以趕快學會如何利用這個新管道,成為自己的唱片公司、自己的出版社。

無論如何,網路這隻精靈已經回不去了,我不懂既得利益者死抓著神燈的意義在哪裡,但我非常清楚的知道,你可以像 Jonathan (別忘了還有花水木) 一樣許下全新的願望,努力追求,或許,3-5 年後的今天,你也會是另一個成功的 Jonathan,加油!

來新浪微博找我吧!

(Image via jonathancoult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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