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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 3.0 定義,北美兩大創投天王的 SoLoMo vs. SoMoCloGlo

May 6th, 2011

這次去北京參加 GMIC 全球移動互聯網大會,所有人上台必稱 SoLoMo。這是北美創投教父,John Doerr 在今年二月份提出來的概念,馬上被全世界的網路人奉為圭臬,連大陸的創業家也不例外。剛好昨天我的紐約創投友人 Fred Wilson 也提出他所看到,網路業正在發生的四個超大趨勢,我覺得可以拿來比較、討論一下。

不清楚的人,John Doerr 是北美最受到尊敬的老牌創投家,他投資過的公司包括:Google, Amazon, Compaq, Intuit (北美最大財務軟體公司) 和 Symantec 等等。

Fred Wilson 則是北美新生代創投的代表,不僅很受創業人的喜愛,投資報酬率更是遙遙領先所有 VC 同業,他投資過的公司包括:Twitter, Zynga, Tumblr, Foursquare, Disqus, Etsy, StackExchange, Kik, Kickstarter, Feedburner, Delicious 等等。

所以說這個比較等於是把創投界的 Michael Jordan 和 Kobe Bryant 拿出來 PK,我得先說的是兩個人講得都很有道理,你們都必須要好好研究、參考。

而我再說一次,Web 3.0 是一個沒有意義的字,就像「雲端」或是「行動網際網路/移動互聯網」一樣,請不用去卡在字面上的解釋。它只是一個方便的標籤,讓我們可以很快的統稱一些網路業正在發生的超大趨勢。

John Doerr 的 SoLoMo

SoLoMo 是 John Doerr 眼中當今最重要的三大超級趨勢 — So = Social, Lo = Local, Mo = Mobile。Social 是由 Facebook, Twitter, Zynga 這些公司帶起的社交化運動,網路應用必須要靠著社交來提供更多價值,才能夠打敗對手。Local 是隨著智慧手機的發達,我們得到的資訊將會越來的越在地、適地,也就是所謂的 LBS (Location-based Service)。而 Mobile,則是 Mobile Internet 的崛起,將會在 2 年內超越桌機,成為人們上網的主流方式。

Fred Wilson 的 SoMoCloGlo

而 Fred Wilson 昨天提出的四個超大趨勢,除了 So 和 Mo 與 John Doerr 一致,另外兩個是 John 沒提到的,那就是 Clo = Cloud, Glo = Global。Cloud 是雲端內容服務,最好的例子是 Netflix (北美線上 DVD 出租服務) 現在已經有 33% 的新用戶選擇只在網路上收看影音串流,而不租 DVD — 最新出爐 DVD 銷售數字下跌高達 20%。Global 則是全球化,無論是 Skype, Facebook, Twitter, Google,80% 以上的用戶都來自美國以外的地區。

大時代

更重要的是,在還沒有網路的「史前時代」,VC 們如果有一個超大趨勢可以投資,那就已經玩得很開心。但我們處在一個大碰撞時代,這幾股超大洪流不但正在發生,而且還彼此助長。Facebook 的 Social 靠著 Mobile 成長了好幾倍 (FB for iPhone 的 MAU 是 7,700 萬人),而很多 Mobile Apps 又靠著 Facebook 的 Social 爆紅。所以意思就是每個網路人都必須要密切觀察這所有的趨勢,好好去想要如何利用它們來幫助你成功,或者不要被後進者挾著大浪湮滅。

Social 和 Social Media

另外,在我的定義裡面我把 Social 和 Social Media (社群媒體) 分開。因為我認為 Social 指得是你的應用必須從基礎就設計好如何透過「朋友關係」加值,而 Social Media 則是一種全新的行銷管道、全新的宣傳方式。除非你要做的是結合 Social 和 Social Media 的 Facebook 本人,否則你應該要把它們區隔開,然後分別去想該如何利用。

以上,就是加入了北美東西岸創投天王的意見,關於 Web 3.0 定義更新、更完整的解釋,希望對你們思考要如何提供給使用者更棒的產品,能有一些啟發。

PS. 意猶未盡的人,可以去讀讀 John Doerr 同事「女王」Mary Meeker 的「Top 10 Mobile Internet Trends」,或者是看看去年 Web 2.0 Summit 的兩大天王對話

(Image via ft.com)

LuxJoy 的平價奢華:誰說折扣就一定要受罪?

May 5th, 2011

 

luxjoy 華奢網 -- 時尚, 精品, 特賣

我是一個非常工程師性格的人,很少把時間浪費在逛街或是去購物網站閒晃。如果需要一個東西,我會先花一點時間做功課,讀讀產品資訊和別人的評價,一旦決定好了型號,接著就會是找一個最有效率的方式把它買回來 — 無論是殺去實體賣場,或是在網路上找一個價錢最合理,但又有信用的供應商。

唯一有一個例外,就是我偶爾會打開 iPad 上的 Gilt 逛逛。這是一家來自紐約布魯克林的新創公司,他們專門幫時尚精品做暢貨、行銷,無論是網站、還是 Apps 都做得非常精緻,所以逛 Gilt 是一個非常享受體驗。重點是還可以欣賞這些精品的設計、質感,如果真的看到很想擁有的,五折的價位偶爾也可以讓我真的買得起 — 從開始到現在我買過兩雙 Stars 的精品球鞋,一雙各美金 38 元。(Gilt 是會員制的,有需要邀請函可以 email 給我:mr.jamie.blog [at] gmail.com)

可惜去年搬回台灣後,Gilt 也變成了只有看爽的東西 — 因為我很摳捨不得花國際運費,直到第二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團隊 LuxJoy 出現。自從他們來申請後,我一直暗暗期待他們的網站趕快上線,可惜好事多磨,要談下這些難搞的精品供應商,就連以前是電子大廠 Top Sales 出身的創辦人 AJ Chen 也得花一番功夫。

不過經過了 5 個月的努力,這個把奢華帶給大眾,高貴但是不貴的網站 — LuxJoy 華奢網終於推出。當然事情才剛開始,以後他們還會經歷很多的改版,甚至 Pivot。不過我認為這樣的服務,很有潛力將把讓台灣的電子商務帶向另一個紀元,誰說折扣就一定要弄得整個版面亂七八糟,買了 Groupon 又訂不到位子,好不容易訂到了位子,又要看老闆的臉色。折扣不應該是一種折磨,平價的東西,也應該是一種享受。

所以,今天私心的向大家推薦 appWorks 育成的 LuxJoy,希望大家會喜歡他們為台灣 EC 帶來的一股清流,有空的時候,舒服的去享受這場 24 小時的時尚精品特賣會吧!

PS. LuxJoy 正在徵工程師和設計師

(Image via Gilt)

「曝光」將死 — 社群媒體時代,可口可樂品牌行銷首重「表達」

April 28th, 2011

啊,多麼懷念過去那段美好的時光啊!什麼?老闆要做品牌行銷?沒問題,預算拿來,我去找間媒體代理,買一個全媒體廣告,給他來個三、五千萬次曝光,保證把全部消費者通通打暈,沒有一個人敢說沒看過我們的廣告。你看,我這行銷副總多威風啊!手頭上這麼多錢要花,這麼多代理商在巴結我,什麼?成效?拜託,做品牌是一門藝術,這是一個長期的工作耶,哪是讓你一兩年就可以看得出來的。

你看,以前在做品牌的,是不是很爽?可惜,隨著過去這十多年來網路的發達,接著是近三年社群媒體的到來,我得在這裡鄭重跟你宣布:

快醒醒吧!那些都是過去式了

沒錯,昨天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哈佛商業評論) 上登出了一篇由可口可樂集團行銷長 Joe Tripodi (喬‧楚波第) 親自提筆撰寫的文章:「Coca-Cola Marketing Shifts from Impressions to Expressions」,不但正式宣告新時代的來臨,更詳盡的解釋了 Coke 這個百年老店,正在如何擁抱社群媒體。按照慣例,英文不錯的人,我鼓勵你們去讀讀原文。以下,則是我綜合了自己的意見,做的整理。

曝光將死

在舊媒體的時代,只有品牌能夠購買媒體,所以也只有品牌能夠發出聲音。那時的行銷講求的是「訊息最佳化」和「曝光管道最大化」– 也就是拍出一批好廣告,然後再去買收視率高的時段播放。但隨著網路的到來,這個遊戲的效果也越來越讓人質疑。或者應該說,跟網路戰斧飛彈般的精準相比,舊媒體量測「曝光」的行為,簡直就像瞎子摸象沒什麼兩樣。

權力下放

更重要的是,在社群媒體的時代,你不是唯一可以發聲的人,任何消費者,任何一個個人,如果對你的品牌有任何意見,無論是好的、壞的,他都能夠直接站起來向全世界宣告他的想法。也就是說,消費者互相影響的能力大大抬頭,而品牌主的發言權則大大衰退。因此,你不該再盲目追求「曝光」(impressions),反而應該要開始擁抱「表達」(expressions)。

擁抱表達?

沒錯,你必須這麼做,才能變身為一個新時代的品牌。至於詳細的方法,Joe 提出了以下這些非常精闢的建議:

  • 認清消費者能夠產生的品牌資訊遠勝過你的 — 打不贏,就加入他們,把你的品牌化為「優質的內容」(有沒有跟你說內容會取代廣告),去觸碰他們的心,讓他們幫你宣傳。所有 Coke 上傳到 Youtube 的影片,總共產生了 1.5 億次觀賞,但其中只有 18% 是他們「買來的曝光」,剩下的 82% 都是消費者透過社群媒體幫他們宣傳的結果。(還記得 Blendtec 的案例嗎?)
  • 關鍵在「流動又能聯想」的內容 — 「流動」的內容也就是病毒的內容,它讓消費者看了之後會有迴響,還很容易分享。但千萬別忘了「聯想」,如果看完內容又分享之後,卻不會想到你的品牌,那還是失敗。
  • 認清消費者才是品牌的真正主人 — 還記得新可樂事件嗎?那是 Coke 第一次認知到消費者才是品牌的真正主人。目前可口可樂的 FB 頁已經累積了 2,500 萬個粉絲,但剛開始卻不是他們自己開的,而是兩個住在 LA 的忠實 fans。
  • 全公司都必須要知道 — 經營品牌再也不是行銷長一個人的任務,全公司的人都可能在社群媒體上代表品牌發言,所以你必須要讓所有人知道什麼東西消費者喜歡,什麼東西他們會討厭。
  • 當社群的「推動者」,而不是「管理者」 — Coke 在 2009 年辦了一個 Expedition 206 活動,出錢讓 3 個由粉絲票選出來的大使,代表可口可樂到全世界訪問,就是最好的例子。
  • 反駁?還不如讓粉絲先替你出頭 — 當你在社群媒體上受到攻擊時,往往第一個反應就是想要回應。別急,先讓忠實的粉絲們有機會替你辯護,這也可以讓社群有更活躍的互動。

你看,可口可樂是不是真的懂了?而如果連百年老狗都能學新把戲,那請問你還在混什麼?我說社群媒體真的來了,所以你也別再懷念舊時代,它真的已經過去了。也別再消極的把社群行銷外包給別人了,趕快袖子捲起來,研究你該怎麼做,否則就等著被淘汰吧!我建議的第一步?試試開個 Twitter 帳號如何。

(Image via funkyah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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