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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毒販、嘻哈歌手到 5 億身價實業家, Jay Z 再推音樂串流服務挑戰網路創業

April 16th, 2015

tidal

這兩天美國網路、娛樂圈大新聞,就是 Jay Z 聯合包括 Alicia Keys、Beyoncé、Kanye West、Madonna、Rihanna、Usher 等在內共 16 組美國 A-List 樂手,隆重推出了 TIDAL 高音質音樂串流服務。

TIDAL's 16 celeb owners

別的不說,光光是能把這麼多大咖聚在紐約,一起站上台舉行發表會,就已經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所以到底什麼是 TIDAL?

首先,TIDAL 是一個「月租吃到飽」的音樂串流服務 (就像咱們的 KKBOX)。月付 $9.99,你可以無限聆聽音樂,與 Spotify、蘋果旗下的 Beats Music,以及老牌的 Rhapsody 一樣。但與他們不同的,是 TIDAL 提供了另一個等級的吃到飽服務,月付 $19.99,你可以得到高音質 FLAC 無限音樂串流 。

問及為什麼推出 TIDAL,Jay Z 說因為人們不夠尊重音樂與樂手,雖然自來水免費,但大家都願意付錢買罐裝水,音樂是有價值的,人們卻只願意從免費串流服務聆聽。(註) 另一方面,他認為像 Spotify 這類網路公司,或是像 Beats Music 這類由科技公司主導的音樂服務,支付給藝人的權利金比例太低,讓樂手無法得到應有的報酬。因此,他聯合 16 組 A-List 樂手作為股東,一起推出 TIDAL,希望提供一個「由樂手、給樂手」的音樂平台,讓人們能更享受音樂,也讓樂手能得到更好的經濟支持。

這個說法對於樂手,尤其是暢銷樂手來說,的確是有吸引力的。畢竟若要說盜版,以及 Spotify 這類大鍋炒串流服務,對誰的唱片收入影響最大,那一定是本來就很暢銷的 A 咖藝人。但另一方面,對於那些本來沒有很紅,想要靠著網路散播力走紅,或是覺得自己也是 A 咖,卻被 Jay Z 排擠在 16 組人馬之外的人來說,TIDAL 的訴求就不見得那麼得寵。

反面意見

也因此,發表兩天以來,本來因為 Jay Z 的主張,看似大團結的音樂圈,也傳出了不少反對的聲浪

其中 Lily Allen 提出了一些相當值得思考的點:

  1. 為了吸引聽眾放棄其他服務轉向 TIDAL,Jay Z 勢必要求這些大咖給 TIDAL 獨家,但這樣的結構反而會讓不願意加入 TIDAL 的人們,更有動力去盜版
  2. 事實上在壓榨藝人的不只是串流服務,還有藝人本身的唱片公司,跟唱片公司爭取更好的分潤比率,也是解決歌手收入問題的重要工作
  3. 高音質音樂必須搭配高音質耳機,如果人們還在用手機附贈的爛耳機,那串流檔案的品質再高也沒有幫助

應該無法動搖 Jay Z

當然,Jay Z 布魯克林貧民窟出身,多年來當過街頭毒販、經歷過美國嘻哈界早期各種幫派戰爭、還投資過夜店,在這麼龍蛇雜處的環境考驗中,掙扎努力才成為今日身價 5 億美金實業家的歷練,我想,這些批評對他來講應該是小兒科。

事實上,回頭看看他 1997 第一首發表的單曲 In My Lifetime 歌詞,就知道他很早就看破了這邏輯:

While niggas are shootin’ stupid, I’m carefully plottin’

(當其他街頭混混都在胡搞,我非常小心的在計劃)

Ways to make it rotten, well-planned hits until you’re long forgotten

(那些可以搞出最屌東西的方法,精心設計、比作者還長壽的傑作)

Y’all niggas that utilize my style don’t hurt me

(你們這些模仿我的混混根本無法傷害我)

Cause on the low half of these rappin’ ass niggas wanna work for me

(因為在私底下,我知道你們這些饒舌屁孩根本只想為我工作)

Product-Market Fit 還是重點

但無論 Jay Z 與他的 A 咖股東們可以支持多久,TIDAL 這個網路創業嘗試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得看它獲得多少消費者青睞。

從發表會前後的排行狀況來看,目前為止情況似乎不慎樂觀。TIDAL 在 App Store 音樂類 App 排行榜,從 3/30 最高的第 4 名,已經很快跌到第 37 名。

TIDAL App Store Ranking

在 Google Play 的排行榜上,也是類似的狀況。

TIDAL Google Play Ranking

當然 TIDAL 團隊接下應該會繼續透過這些名人股東幫忙分享、加持,用力推廣這個服務。但最終能不能留下願意每月付費 $9.99 / $19.99 的用戶,還是得靠與時俱進的軟體體驗,以及平台上的音樂選擇。

所以,這案例告訴我們,有好股東的確可以提供網路公司重要的策略資源,但網路產品要成功,最後還是得靠 Product-Market Fit,而且得是比所有類似產品都還要更好的 Fit,這是無可取代的最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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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自來水、網路音樂串流服務都只能說是幾乎免費,但不是真的免費

台灣的網路,很久沒有這麼熱鬧了…

December 13th, 2011

我是 1999 年創業的,所謂「Web 1.0」世代。現在的創業者,大概很難想像那時的瘋狂景象。

簡單的說,什麼東西都要用「搶」的。

那時的台灣,創投管理的資金高達上千億,而最熱門的投資標的,當然就是網路公司。每天走進 7-11,雜誌架上的封面盡是三、五個小夥子、手插在胸前,一副不可一世的樣子。打開新聞,天天都有網路公司募資好幾億,準備要大幹一票,建立下一個亞馬遜 (Amazon)、電子海灣 (eBay)。

錢一多,什麼都漲價,而且有錢還不一定「買」得到。所以袖子捲起來,大家開始搶吧!工程師?基本上面試一次,還可以的就先拉進來公司再說 — 你今天不請,明天就被競爭對手找去了。辦公室?看過一兩次,沒什麼時間考慮,先租下來再說 — 你今天不租,明天就被對手租走了。連要辦個產品上市發表會,場地、記者都要用搶的,因為同一時間,可能還有三組人馬在進行。

就是這麼瘋狂,當然不是好事,所以也好景不常。2000 年美國達康股災,台灣雖然小受影響,但音樂其實沒有停下來。但接著發生 9/11 事件,全球經濟陷入恐慌,不久後又出現 SARS,亞洲的商業活動嘎然停止。接連的天災人禍,才讓找不到商業模式的網路公司一家家倒閉,甚至牽連好幾家創投都跟著收店。這,才讓大家真正驚醒。

那之後,台灣的投資人像是被蛇咬到了一樣,好幾年不敢碰網路。即使中間還是有無名小站、興奇科技、PCHome、痞客邦等成功故事,驚魂未定的大家還是不敢輕舉妄動。不過,雖然投資人冷眼旁觀,台灣的網路產業,並沒有停下來。

事實上,這兩年來,台灣的網路產業是飛速發展。以電子商務的成交值為例,從 2009 年的 2,950 億快速成長到 2011 年的 4,300 億。投入網路創業的團隊,也是一年比一年增加。以 appWorks 育成計畫來說,兩年前,我們第一次收件時,來申請的有 33 個團隊。兩年後,我們剛結束的第四屆申請,就有將近 140 家來報名。

在市場上,新產品、新服務、新 Apps 也一個個的被推出來。所以上周在 SaveBar 的上市記者會上,一位媒體朋友脫口說出,台灣的網路圈,很久沒有這麼熱鬧了。真的,自從 2000 年以後,台灣的網路圈,很久沒有這麼熱鬧了。

緊接著 SaveBar,今天 (12/13) 下午 13:30,appWorks 有史以來投資的第一個創業團隊 Richi,也要在西華飯店舉行「Richi 點數交換中心」的上市發表會。但除了熱鬧,更重要的是,台灣的網路圈這次捲土重來,因為沒有過多的資金,大家都要把有限的資源最大化,所以不再搶了。

事實上,當你打開 Richi 的點交換中心一看,率先和 Richi 合作提供交換服務的,就是 KKBox紫微科技EZTABLELuxJoyGomaji神來也等等這些其他的網路服務。沒錯,這次,台灣的網路公司不再把所有人都當對手了。大家學會了要打贏,最簡單方式就是串聯起來打群架。

很高興,一路看著他們長大的 Richi 終於要在今天再跨出另一大步。更高興的是,他們在創業的過程中找到這麼多的好同業、夥伴。各位,看好,台灣的網路圈回來了。這次,我們將會更團結、更強大,請你們好好的看著吧!

智慧手機 與 數位音樂產業的未來

October 15th, 2009

Spotify Android Spotify iPhone

(Images via Spotify.com)

自從 90 年代末期 MP3 與網路的普及創造了數位音樂產業,十多年以來也經過了幾番變革。在台灣,他的開端是非法分享,最初是為數眾多的下載網站,被政府查封後,只好走入地下化變成以 ezPeer 與 Kuro 為主的 P2P 分享。等到唱片公司群起圍剿,非法的途徑逐漸漸難行,以 KKBox 與奇摩音樂為主的合法付費數位音樂,才從 03-04 年開始漸漸獲得市場的接受。

很有趣的是,付費數位音樂市場在北美市場是以單曲購買為主流,但在台灣卻是以包月吃到飽為大宗。造成這樣的不同,主要的因素有兩個:

iTunes Store Apple 的 iPod 在北美成為人手一支的必備隨身配件後,相對的也就把 iPod 搭配的 iTunes Store 變成了大家購買數位音樂的主要途徑。而配備無線能力的 iPod Touch 與 iPhone 兩年前上市後,音樂更是變成隨時隨地可以直接從隨身聽上購買,讓 iTunes 這個獨佔事業 (monopoly) 提升到難以切入的境界。相對的,在台灣市場,iTunes Store 只有提供非常少數的中文歌曲,所以雖然 iPod 在台灣的普及率並不低,iPhone 在台灣也相當熱賣,但 iTunes 卻沒辦法像在美國一樣達到一統江山的地位。

授權費用模式 另一個影響此市場結構差異的重大因素,是兩邊市場授權方式的不同。北美數位音樂多採單曲授權,iTunes 賣出一首歌要付給唱片公司美金 $0.1-$1 不等的授權費,Pandora 串流播放則是 $0.01-$0.2 不等,所以眾多嘗試以包月方式經營的服務,皆落得入不敷出的下場,例如: Napster 去年營收高達 US$ 128M,卻還是虧損 US$ 17M。在台灣,KKBox 與唱片公司談的模式比較接近拆帳,也就是把營收的 40-60% 付給唱片公司當作授權費用,這也就表示以吃到飽方式經營,是有固定的毛利,也就等於有獲利的機會 (KKBox 2006 年就以兩億營收達成損益兩平)。

但無論哪種收費模式,合法數位音樂的規模已經做出來,所以價位也已經降到可以讓許多使用者願意付一點小錢 (KKBox 月費為 NT$ 149),省去使用非法軟體的繁瑣,以及帶來的種種風險。在北美,iTunes 已經賣出了 85 億首歌。在台灣,各包月制音樂服務加起來也已經有 50 萬的付費用戶。

但相對於北美已達到 70-80% 的”市占率”,包月制為主的合法數位音樂在台灣卻還是只達到 10% 的市場,也就是 9 成的消費者還是在下載 MP3。這點跟沒有 iTunes 有點關係,更直接的說是因為數位音樂服務沒辦法擴及到隨身設備上。說穿了,雖然數位化的過程為音樂產業帶來這麼多變遷,但是回頭看看使用者消費音樂的方式,幾乎沒甚麼變化,在家裡用音響 (包含電腦充當) 聽,在路上用隨身聽,在車子裡用車用音響。但是截至目前為止,包月制數位音樂能夠服務到的,大概就只有電腦一族,市面上的隨身聽,車用音響,由於沒有上網和執行音樂下載軟體的能力,卻沒辦法支援這樣的服務。這也就是為什麼 KKBox 的估計全台灣有 500 萬數位音樂消費者,但只有 50 萬在使用付費服務的原因。

但這一個困難,在 iPhone 及 Android 等智慧手機慢慢普及的同時,即將改觀。和一般的隨身聽一樣,這些聰明的手機可以拿來聽音樂,但不僅如此,還內建了網路連線,又可以執行音樂服務商提供的下載軟體,並且還附有大量的儲存空間可供暫存音樂檔案使用。在歐洲,包月制的 Spotify 一上市,就吸引了幾百萬的用戶,讓美國的科技圈也一直在催著他們把該服務導入美國市場。在台灣,KKBox 在 9 月底的時候也推出了 KKBox for iPhone 和 KKBox for Android 等軟體

KKBox for iPhone Android

我尤其看好這樣的服務在中文市場的商機,他的潛在市場大 (剩下的那 450 萬用戶加上全球華語市場),拆帳式商業模式體質良好,我覺得是非常誘人的創業機會。不過也不是沒有挑戰,例如: 與各唱片公司協商的繁瑣過程 (天下當然沒有白吃的午餐)。不過最後成功的,將會是軟體寫得好,服務作得好的廠商。所以雖然 KKBox 已經開跑,但是本著對於後進者優勢的堅持,我覺得還是有很多的機會。

下面放 Spotify 與 KKBox 的 demo 讓大家比較軟體的功力:

Spotify for iPhone

KKBox for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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