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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終結者 #10:「第一件事,就是去跟創投募一大筆錢…」

February 10th, 2012

工作的關係,常常有第一次創業的人跑來找我「提案」。嘴巴上說是提案,事實上這些人心中想的是「提款」。他們把講得天花亂墜的神奇創意,當作是「創投銀行 ATM」的密碼,似乎只要輸入正確,白花花的鈔票就應該要開始從我們身後嘩啦嘩啦的冒出來。

如果創業是一場說故事比賽,那這樣的邏輯或許合理。但創投要投資的,除了口才,還要是有能力、可以託付、有執行力的創業團隊,這可不是兩個小時的完美演出,就可以看得出來的事情。況且投資也不像提款那樣銀貨兩訖、老死不需要往來的買賣。把錢放入你公司的那天,根本才是雙方關係的開始,從此之後投資人除了要當你的股東、董事,還要是你的業務、經紀人、救火員,雙方如果沒有好的互動,沒有互信基礎,那跟相親結婚有什麼兩樣,還不如把創投基金直接拿去賭俄羅斯輪盤比較快。

更重要的是,身為一個創業者,你需要了解的是創業成不成功,尤其在初期,其實跟你有沒有募到創投資金,沒有什麼關係。近五年來最成功的創業公司,經營「神來也系列」博弈類遊戲的慧邦科技,就是最好的例子。

神來也團隊 2005 年創業,集合了當年宏碁戲谷、  PTT (BBS 站) 和創作線上 (文學社群) 等三路精英,決心把韓國當時最受歡迎、非常賺錢的 Cyworld 虛擬世界休閒遊戲模式帶入繁體中文市場。這麼強的團隊加上已經被證實的商業模式,組合完成後,先去跑了一輪創投,但是很抱歉,沒有人要投資。

創辦人江永祥心想沒關係,畢竟團隊尚未磨合,虛擬世界休閒遊戲的商業模式雖然在韓國很紅,但在台灣也還沒有被證實可行,所以此時沒有創投願意冒險,相當合理。一群人私下湊了一筆錢,確定可以生存到把產品做出來,證明市場的存在,接著就開幹了。

對了,這樣先靠自己的創業手法在國外叫做「Bootstrap」,一開始是小說中主角「用自己的鞋帶把自己從爛泥中救出來」的典故,後來就延伸為「不靠別人幫忙、自力救濟」的意思。尤其常用在創業上,指的是一開始先用自己能夠掌握的錢來源,包括存款、信用卡等等,先證明一個機會的存在,日後再去跟創投募資。

結果神來也團隊這一 Boostrap 就是三年。不靠別人,全憑著自己的雙手,到了 2008,他們把自己製作的迷你窩產品,經營到超過 100 萬會員,在台灣的中、小學生族群,大受歡迎的好成績。在他們努力賣寶物、拉廣告之下,公司也達到了幾乎損益兩平的狀態。事實證明,虛擬世界休閒遊戲是有市場的,這次總可以找到投資人來支持了吧?想不到,當他們把這樣的成績帶去見了幾十個創投,運氣不好,適逢 2008 年金融海嘯,這次,還是沒有人敢跟他們一起冒險。

公司雖然接近打平,但迷你窩每個月還是會產生或多或少的現金流出。找不到後援補給,大家的存款眼看著也即將耗盡,沒有後路可退之下,江永祥和他的夥伴們決定賭最後一把,重操舊業回去做他當年在戲谷最拿手的博弈類遊戲。利用迷你窩累積下來的開發經驗,他們使用 Flash 撥放器平台做出了「免下載、免安裝、直接開打」的麻將,比競爭對手的產品更加吸引網友。

而就因為沒有錢,當競爭對手還在用電視、車廂花大錢打廣告,神來也反倒在意免費的宣傳管道,尤其是有病毒效應的社群媒體。他們很早就開始經營 Facebook、Twitter 等通路,而好死不死,就在 2009 年的夏天,他們趕上了 Facebook 短短 2 個月內在台灣從 5 萬會員爆增至 500 萬、史上最大網路的浪潮。

一瞬間,慧邦從一家虧損的公司,轉變成超級賺錢的企業。而剩下的,就像他們說的一樣,都是歷史了。對了,現在,換成是創投每天捧著錢,苦苦哀求神來也讓他們投資。不過如果你仔細想想,也正是因為當年他們沒有拿到錢,才能夠在斤斤計較的過程中,搭上了 Facebook 這樣超級的巨浪。而像慧邦團隊這樣的故事,也絕不是特例,無論從 Flickr 到地圖日記,在創業的世界,這樣的情況每天都在發生。

深究其原因,當你有錢時,你會養成習慣用錢解決問題──買廣告、買產品、買團隊,而最後的結果,你會堆積出一個只要多花一些錢,就能夠輕易複製的商業模式,這當然一點競爭力也沒有。而真正了不起的商業模式,往往唯有在一個團隊資源匱乏、窮則變、變則通時,才有可能被建立出來。

所以,西方哲學家說:「Limitation breeds creativity.」,不是沒有原因的。

(本文編輯後刊登在 2012 年 2 月號《30 雜誌》,Photo via kwc, CC License)

流言終結者 #9:「你需要堅固的技術門檻…」

January 7th, 2012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常常需要參加所謂的「創投媒合會」──若說「投資」是一場創業者和創業投資人間的婚姻,那這些媒合會就是促成彼此認識的「相親大會」。這種相親活動往往從新創團隊會輪番上台介紹創業計畫開始,接著台下的創投會針對計劃中不清楚的地方提出疑問,最後彼此交換連絡資料,下次約個時間再喝杯咖啡進一步交流。

有趣的是,每當一個網路新創團隊介紹完他們的產品,有幾個問題總會一再的出現。其中,我最喜歡的,就是「請問,你這個東西的技術門檻在哪裡?不是很容易被抄襲嗎?」

其實,會問這樣的問題,是出自於對「網路業」的不理解。傳統的科技產業,產品的先期研發時間長、成本高──拿開一顆晶片為例,大概要花個 5,000 萬到 1 億,再加上 9 到 18 個月的研發時間,才有可能成形。所以如果你沒有建立起足夠的技術、專利門檻,一旦產品上市後熱賣,對手一定會馬上抄襲,搞得你連研發投資都還沒有回收,產品的售價就已經被市場競爭打爛。

問題是,網路業根本不是傳統科技產業。現在的網路創業講求「精實」,產品的先期研發時間短、成本低──往往運用大量的免費開源工具,再加上 2 至 4 個星期的「揉合」,便能做出雛形,所謂的 MVP。接著,我們會把這個雛型推上火線,再透過市場的反饋,不斷的修正產品,優化使用率、轉換/變現率,從那邊建立起競爭優勢。

因此,網路業的競爭優勢不在技術門檻,而是在速度門檻──以 Google 為例,即使已經是網路搜尋的強勢領導者,它進步的速度也從來沒有減緩下來。事實上,Google 上隨時都有 200 個實驗正在進行,用三天一小改、五天一大改來讓對手追無可追。

除了速度,網路產品更重要的競爭優勢來自「網路效應」,也就是讓使用者和使用者間建立起連結,用使用者來綁架使用者。Facebook 就是最好的例子,當人們打開這個網站,他們其實並不是要去用 Facebook 。當人們打開Facebook,他們根本就是要去找朋友聊天的。這非常容易證明,試想如果有一天你的朋友們都不用 Facebook 了,那即便這個網站進步再快、技術門檻再高,對你還有任何意義嗎?

最後,網路產品的競爭優勢必須還來自於「行銷通路」,也就是搜尋、社群媒體和行動平台。搜尋指的是 SEO (搜尋引擎最佳化),也就是努力提升自己在 Google 搜尋結果的排名。排名高的網站,就容易從 Google 吸引到大量的搜尋使用者。社群媒體指的是消費者主動在 Facebook 等網路社群上推薦你的頻率和強度,也就是所謂「贏來的媒體」。最後,行動平台指得是你在消費者的智慧手機、平板裝置上是否占有一席地位。

所以說穿了,網路的背後雖然是科技,但實際帶來的卻是消費行業的通路革命,因此,技術門檻其實跟成不成功沒有多大關係。這一點,有心透過網路創業的人,都必須要認清。有心投資網路的人,更要認清。

(這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2 年 1 月號的《30 雜誌》上; Photo via kwc, CC License)

流言終結者 #8:「你需要很多行銷活動…」

December 5th, 2011

位於台北市中心的世貿展覽館,一年要辦近 200 場活動,堪稱全世界最繁忙的展場之一。幾乎每個周末,這個會場都有安排活動。也幾乎每個周末的活動,看起來都一模一樣。走進會場,你看到一模一樣的 show girls,穿著一模一樣的打扮,站在一模一樣的舞台,主持著一模一樣的有獎猜謎活動。前面站滿著的往往不是消費者,而是一群群拿著單眼相機的宅男。不,相信我,這些人不是去拍產品的。

對台灣的廠商而言,似乎不管你是賣農產品的還是賣電腦的,帶消費者去旅遊的還是幫助小孩得到更好教育的,無論如何你都要去參加這些所謂的「XX 展」,辦各種所謂的「行銷活動」。好像如果沒有這些活動,你的產品就不會得到消費者的青睞,所以你必須要用力的參加、用力的辦,才能創造話題、吸引人潮、得到買氣,最後成為受市場歡迎的暢銷產品。

這個邏輯最大的謬誤,在於把產品和行銷的順序弄相反了。正確的行銷,是從還沒有產品之前就開始的,它的另一個名字也叫做「市場學」。成功的「市場導向」公司懂得先深入了解消費者生活中遭遇的問題,了解他們的種種需要和想要,接著再針對這些需求去設計出適合產品。這些產品通常也不是一次到位,它們往往會經過反覆測試,不斷修正,最後化身為人們喜歡的產品。

一旦做出人們喜歡的產品,基本上就不太需要推銷了。最好的例子就是雲端備份服務 Dropbox,這個產品從 2007 年推出,幾乎沒有打過任何廣告,也沒有辦過任何正妹行銷活動,但短短四年之間,Dropbox 已經累積了 5,000 萬用戶。這些用戶哪裡來的?一個拉一個來的

沒錯,這個世界上最有效的行銷,就是「病毒」。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當朋友跟你說他新買的手機很好用,這往往會增加你購買同款手機的意願。當朋友跟你說某家餐廳有蟑螂,你大概一輩子再也不會去吃。和朋友分享好東西本來就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只要廠商能做出優質的產品,病毒效應自然而然就會發生。

而 Dropbox 也不是特例,從 Facebook、Twitter、Google 到 iPhone、Android,這些近年來大受歡迎產品、服務,幾乎都是經由病毒的方式,在市場中造成一傳十、十傳百的感染效應,然後漸漸的成為領導品牌。也就是說,如果你從一個受歡迎的產品出發,那接下來的行銷活動將會事半功倍。如果你從一個不受歡迎的產品出發,那無論你請再多正妹、辦再多抽獎、打再多廣告,最後也只會徒勞無功。

既然是這樣,你何不在創造一個產品之前,就先從確定它的市場性開始呢?

(這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1 年 12 月號的《30 雜誌》上;image via earlysound,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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